华南理工大学统一认证账号及电子邮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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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统一认证账号及电子邮箱申请表

(请认真阅览本表背面的有关管理条例)

表(教职工博士后)账号:教工邮箱后缀:

注:教职工博士后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和工作证(离退休证、人事处报到通知)原件申请。

注:学生统一认证账号由学生工作处或研究生院统一申请,不接受学生单独申请。在校学生可以根据需要,使用统一认证账号激活个人的学生邮箱。

注:访问学者、人事处备案的合同制教职工、我校合作单位工作人员凭《华南理工大学统一认证账号业务签约证明》(网络中心主页下载专区可下载)、身份证和签约合同原件申请。

注:账号名即学校统一认证账号名,作邮箱地址时需加后缀。

用户兹声明: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完整,并已认真阅读及接受本表背面的所有条款及相关

的法律规定,现予以确认。

用户签名:网络中心经办人:

特别提醒:注意密码保密!

用户在初次登录学校门户通过身份认证,即确认密码无误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密码修改页面,用户应立即修改自己的初始密码,并且新密码的强度必须达到强级别。用户还应该设置用于找回密码的“移动电话”、“密码找回邮箱”或者“密码找回安全信息”,以便忘记密码时,使用这些途径自助重设密码。如果用户需要修改密码,可以登录学校门户,点击右上角的“个人设置”即可。

华南理工大学统一认证账号管理办法(摘录)

第一条华南理工大学统一认证账号是学校为在校师生、校内单位员工提供的登录学校各应用系统的统一账号,用户可以使用该账号登录其有权限访问的校内应用系统。统一认证账号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

第三条统一认证账号在开通时必须设置有效期限,且必须设定账号所属身份;超过有效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账号,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证明前往信息服务大厅办理续期手续。

第四条统一认证账号的命名规则需根据网络中心定义的规则进行命名,原则上不接受用户自定义的账号命名。

第六条对于离校的教工,需进行账号的注销。

第七条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所传送的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不得利用统一认证账号从事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用户应对其账号的使用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统一认证账号仅限符合规定的所有者本人或本单位使用,禁止用户将统一认证账号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统一认证账号所有者本人承担。

第九条用户应妥善保管统一认证密码,并定期修改密码(密码复杂度要求为强以上,长度至少位,至少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中的两种以上),如忘记密码,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用户持单位证明)到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用户服务大厅进行密码重置。如因用户名及密码保管不善导致校内各应用系统信息资料泄露或丢失,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条对于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给学校各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

不利影响或后果的用户,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将采取相关措施,锁定或关闭其统一认证账号,终止其继续使用统一认证账号的资格。

统一认证账号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请查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中心主页上的规章制度,网址:。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邮箱管理办法(摘录)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邮箱是学校为师生和校内单位提供的免费电子邮箱。校园电子邮箱实行实名制方式管理。目前分为三类:()教工邮箱(,含公务邮箱);学生邮箱();校友邮箱()。

、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所传送的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和他人的利益,不得通过校园电子邮箱从事违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所有用户应对校园电子邮箱的使用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校园电子邮箱仅限符合规定的使用者本人或本单位使用,禁止用户将校园电子邮箱以任何形式转让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

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以免因存储空间限制而影响邮件的正常收发。

、对于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或因主观或客观原因给邮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不利影响或后果的用户,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将采取相关措施,锁定或关闭其电子邮箱,终止其继续使用校园电子邮箱的资格。

电子邮箱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请查看华南理工大学网络中心主页上的规章制度,网址:。

以上两管理办法由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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