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还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书借还制度

一、借书册数和期限

1、教职工每人限借图书5本,借书期限为一月,如需续借要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如发生图书丢失、逾期未还、图书损坏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及处罚,未完成赔偿及处罚的暂停借书。

2、学生每人限借图书1本,借书期限为7天,如需续借要及时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如发生图书丢失、逾期未还、图书损坏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及处罚,未完成赔偿及处罚的暂停借书。

二、借书须知

1、读者一律凭本人借书证,进开架书库自行选书。

2、入库前,读者所带的包、雨具及其它有碍书库管理的物品应寄放在外面,不能带进室内。

3、读者选好书后将在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凡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的,一律按"偷窃图书"规定处罚。

4、读者取到所借的图书,应立即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作出记录备查;如发现书名与正文不符,应立即向管理员说明,归还该书。

三、还书须知:

1、读者还书应在借期未到之前。超过借期而又没办续借手

续的书本馆将按章罚款。

2、还书时,应将所还的书送到管理员处,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会对所还的书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可查的,一概由读者本人按规定负责赔偿。

图书馆借还制度

一、读者凭借阅证进入本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借阅。

二、本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书包和物品带入书库。

三、爱护书籍,不损坏书标、条形码。不在书上涂写、划线、折页、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规定赔偿。不能在馆内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四、学生每次可借书1册,教职工每次可借2册,学生借期20天,教师借期30天。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如借阅超时,按一天0.5元超时费计算罚款。规定时间内不还,视作图书丢失,按规定赔罚。

五、不能乱翻书籍,看后把书归还原处。归还书籍时,请把书放回原处。不得在书籍上刻画涂写,损坏公物要赔偿。

六、工具书、人大资料、课本只供查阅,概不外借。

七、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退休必须归还所

借书刊。

江海中学图书馆

体育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一、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二、体育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与锻炼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三、为保证师生安全,体育用品只限在本校内使用,不得拿出校外。借体育用品,不得随便转借,以防弄错丢失。下课后教师应把借出的器材如数归还。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

四、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五、其他部门人员借用器材时,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六、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与课堂教学使用同等,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酌情赔偿,并有记录。

第四篇:教学仪器使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使用借还制度

一、任何人借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说明书、电教器

材等必须先办理借物手续(如借条、借物登记、实验通知单等),方可借出使用。

二、各种演示实验上课教师应提前一天以上,学生实验提前三天以上通知实验员,各种演示实验器材上课教师用后应立即归还,至迟不超过当天。

三、教师确因教学及工作需要借用各种仪器(如万用表、工具等),借还时间不应超过一周。任何人不得长期占用。

四、借还各种仪器、器材,双方应仔细检查借物的完好状况,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及损坏仪器的现象发生。

五、在保证正常教学实验的原则下,校外借用(或本校教职工借用不与本科教学)有关的资料、器材及仪器等必须先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到时应督促归还。外单位借用可收取所借仪器金额3—10%的消磨费。

永新中心小学

图书阅览室阅览和借书制度

1、凡本校学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凭借书证每次可借阅1本。

2、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宜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3、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4、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5、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①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②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6、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

7、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8、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五上午7:00—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