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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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质技监局政发[2000]16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0.07.19

【实施日期】2000.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质技监局政发[200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规范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7月19日

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工作,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1 / 2

广应用,促进商业自动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是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印刷企业的申请,依照商品条码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印刷企业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审,并对评审合格的印刷企业通过颁发《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确定其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活动。

第三条商品条码印刷资格认定的申请、评审、核准、发证、注销及复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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