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跟单汇票
信用证和汇票的联系与区别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由买方委托银行开立,保证卖方在提供单据相符的情况下得到开证行付款的一种银行信用工具,给买卖双方提供融资,买方可以在没接收到货物之前不付款,而卖方可以在货物装运之后得到银行的付款。
而汇票只是一种支付手段,是票据的一种,属于有价证券,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常常会利用汇票。
汇票往往是信用证下要求的单据的一种。
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保证文件。
信用证以其是否跟随单据,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大类。
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信用证,我们一般分析跟单信用证。
汇票的概念?1.汇票是支付工具中最重要的一种。
我国票据法第19条规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的特征(1)汇票是一种金钱证券,也是一种支付工具,为了保证使用可靠,在该票据上必须表明“汇票”的字样,以利使用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这种支付工具。
(2)汇票须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的字样,以使这种支付工具在经济活动中有较高信用。
(3)汇票是确定一定的日期才履行支付义务的票据,汇票有见票即付和指定日期支付两种。
汇票的种类?1.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根据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第72条规定,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1)即期汇票是指以提示日为到期日,持票人持票到银行或其他委托付款人处,后者见票必须付款的一种汇票,这种汇票的持票人可以随时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在此之前无须提前通知付款人准备履行义务。
信用证分类
信用证的种类(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6)循环信用证,分为:自动式循环,非自动循环。
(7)对开信用证。
(8)对背信用证。
又称转开信用证。
(9)预支信用证。
(10)备用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光票信用证是不附单据、受益人可以凭开立收据或汇票分批或一次在通知行领取款项的信用证。
在贸易中它可以起到预先支取货款的作用,信用证中常见类似文句:Payment in advance against clean draft is allowed.贸易结算中的预知信用证和非贸易结算中的旅行信用证都属光票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类型。
受益人在请求议付或者付款时,无需提交货运单据,而只需提交汇票或发票。
但是信用证都是银行凭一定的条件付款的承诺,光票信用证也不例外。
光票信用证下的单据没有货运单据,因此对进口商的风险比较大,无法通过各种单据对货物的交付、质量、数量等予以控制。
进口商得依赖出口商的信用,否则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境地。
开证行也无法利用货运单据来防范风险,只能基于进口商的信用或进口商提供的其他担保,因此银行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对于出口商而言,光票信用证下的开证行仍然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无须提供货运单据,因此应当是有利的。
因为信用证下提交的单据越少,出现单证不符的可能性也就越少。
并且,相对应于买卖当事人的风险分配而言,进口商风险越大,作为相对人的出口商就风险越小。
因此,光票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比较少,多用于支付货物从属费用、尾款、样品费等,以及其他非贸易性费用的支付。
由于光票信用证运用较少,贵司得从交易背景、客户信用等方面注意,不要出现信用证欺诈或者诈骗的情形。
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几点争议探讨
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几点争议探讨作者:徐金丽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0年第1期汇票是信用证结算业务中被广泛使用的金融单据,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所规定的四类信用证中,除了延期付款信用证不需要汇票外,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即期议付信用证都有可能要求受益人开立汇票,而承兑信用证和远期议付信用证则要求受益人必须开立汇票。
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出票人一般为受益人,付款人一般为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或承兑行,收款人一般也为受益人,议付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有时也以议付行作为收款人。
与一般汇票相比,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地位略显复杂:作为一种金融票据,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具有独立性,具有一般汇票的所有特征,属于票据法管辖的范畴;而作为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又应该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要受到统一惯例的约束,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才能获得承兑或付款。
由此看来,这种双重制约似乎使得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出现了矛盾:根据票据法基本原理,汇票为无条件付款的书面委托,而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则需要单证相符才能得到付款或承兑,那么这是否违背票据法基本原理?对此,理论界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若信用证要求汇票记载“凭单付款(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条款,是否会构成汇票的有条件付款?在汇票格式方面,为了保证交易安全和促进票据流通,各国票据法都规定汇票上不得附有任何条件,否则将导致汇票无效,这种无条件付款的特性通过汇票的文义性得到了保障。
汇票是一种文义证券,汇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完全以汇票上的文字记载为依据,即使汇票记载的文义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甚至出现错误,也要以该文义为准,而不允许票据关系人以票据以外的证据来变更或补充其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更不得推翻原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
由此看来,信用证下的汇票究竟是不是有条件支付,关键取决于汇票的文义有没有记载付款条件,只要汇票上不记载“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款”或类似条款,则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就是无条件付款的命令,就不与票据法冲突。
信用证练习(有答案)
信用证练习一、单选题1、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A.信用证和合同相符B.信用证和货物相符C.信用证和单据相符答案:C解析:在信用证业务中,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开证银行只根据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即要求“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2、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当使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受益人应要求()。
A.开证行修改B.开证申请人修改C.通知行修改答案:C3、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的责任是:()A、只看单据,不看货物B、既看单据,又看货物C、只管货物,不看单据答案:A4、信用证上如未明确付款人,则制作汇票时,受票人应为()。
A.开始申请人B.开证银行C.议付行D.任何人答案:B5、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统一惯例》的规定,如果信用上未注明“不可撤消”的字样,该信用证应视为:A.可撤消信用证B.不可撤消信用证C.远期信用证D.由受益人决定可撤消或不可撤消答案:B6、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负有开立信用证的义务。
A. 卖方B. 买方C.开证行D.议付行答案:B解析: 考点为开立信用证的要求。
买方负有开立信用证的义务,要求开证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7、在交易金额较大,对开证行的资信有不了解时,为保证货款的及时收回,买方最好选择()。
A.可撤销信用证B.远期信用证C.承兑交单D.保兑信用证答案:D解析:信用证的选择问题,ABC收回货款的风险大。
采用保兑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保兑行在信用证下也承担了第一付款责任。
8、关于信用证的有效期,除特殊规定外,银行将拒绝接受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天后提交的单据。
A.20B.30C.25D.21答案:D解析:本题是关于信用证的有效期与银行交单的关系。
银行拒绝接受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出单日期指提单签发日期,即货物装船完毕日期)9、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在信用证中如未注明是可以撤销,则该证为:A.可撤销信用证B.不可撤销信用证C.由双方协商决定答案:B解析: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信用证上未注明是可撤销信用证或不可撤销信用证时,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进出口贸易实务学习指导与练习》第5章 课后答案【khdaw_lxywyl】
第五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国际货款的收付习题】一、将下列外贸术语英文名称和中文名称用线连接起来1.Bill of Exchange 8 1.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2.Endorsement 4 2.保兑行3.D/P.T/R 1 3.受益人4.Confirming Bank 2 4.背书5.Applicant 7 5.电汇6.Beneficiary 3 6.分批装运7.T/T 5 7.开证申请人8.Partial Shipment 6 8.汇票二、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汇票是目前国际结算中最常用的支付工具。
( √ )2.我某公司对外签发一张汇票,上面注明“AT 90 DAYS AFTER SIGHT”,这张汇票是远期汇票。
( √)3.一张汇票规定见票后90天付款,而持票人于9月20日提示承兑,则该日为承兑日。
( √ )4.如果其他条件相同,对收款人最为有利的汇票是即期汇票。
(√ )5.议付是指由议付行对汇票和/或单据付出对价,只审单据而不付出对价,不能构成议付。
( √ ) 6.汇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 × )7.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背书。
( × )8.支票的基本关系人有两个。
(√ )9.某银行签发一张汇票,以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这张汇票是银行汇票。
( √ )10.在保兑信用证下,就付款责任而言,开证行和保兑行同样负第一性付款的责任。
( √ )11.承兑交单情况下,是由代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向进口商交单。
( × )12.汇付是商业信用,托收是银行信用。
( × )13.可撤销信用证在任何时候均可以撤销。
( × )14.对于卖方而言,D/A30天要比D/P60天风险要大。
( √ )15.信用证是银行付款承诺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文件。
( √ )三、填空题(请在各小题的画线处填上适当的词句) 1.汇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在承兑业务中,通常使用 远期汇票 。
汇票填制规则及其范本图片
汇票的填制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汇票缮制,不仅要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还要符合汇票的规范制法。
出票依据(DRAWN UNDER)“出票依据”是表明汇票起源于交易是允许的。
一般内容有三项:即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出票依据是说明开证行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汇票的金额履行保证付款责任的法律根据,是信用证项下汇票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之一。
利息(INTEREST)此栏填写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利息率。
若没有规定,此栏留空。
号码(NUMBER)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一般填写确切的金额数目。
除非信用证另规定,汇票金额所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和发票所使用的货币一致。
在通常的情况下,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但不得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为限。
如果信用证金额有“大约”等字样,则有10%的增减幅度。
付款期限(TENOR)汇票期限(TENOR)的填写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
即期的汇票,要打上“AT SIGHT”。
在汇票“AT”与“SIGHT”之间的空白处用虚线连接,表示见票即付。
如远期汇票,应在“AT”后打上信用证规定的期限。
信用证中有关汇票期限的条款有以下几种:1、以交单期限起算日期。
如“This L/C is available with us by payment at 60 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our counters”.此条款规定付款日期为对方柜台收到单据后的60天,因此在填写汇票时只须写:“At 60 days after receipt of full set of documents at your counters”。
注意,信用证中的“OUR COUNTER”(我们的柜台),系指开证行柜台,而在实际制单中,应改为“YOUR”(你们的)的柜台,指单据到达对方柜台起算的60天了。
2、有的汇票是以装船日期为起算日期的。
汇票的种类
汇票的种类1、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BILL)光票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
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
在国际贸易中,对少量货运,或收取保险费、运费等其他费用,可采用光票向对方收款。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跟单汇票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以承兑或付款作为交付单据的条件。
除了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货物的保证。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汇票使用较为广泛。
2、按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 BILL)即期汇票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远期汇票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TRADE BILL)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并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BILL)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顺汇法。
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号、企业或个人出票而以另一个商号、企业或个人为付款人,并经付款人承兑后的远期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
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更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并且能在市场上流通。
一汇款的种类1、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是进口人(即债务人或称汇款人)将汇款及手续费交付给汇款地的一家银行(汇出行),委托该银行利用信件转托受款人所在地的银行(汇入行),将货款付给出口人(即债权人或称受款人)。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的种类* 信用证根据其性质、期限、流通方式等特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为以下几种:(一)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国际贸易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光票信用证是指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光票)付款的信用证。
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是用光票信用证。
(二)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1.不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
凡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在信用证中应注明“不可撤销”字样,并载有开证行保证付款的文句。
2.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有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凡是可撤销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以资识别。
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极为不利。
因此,出口人一般不接受这种信用证。
需要指出的是,只要可撤销信用证已被受益人利用,则开证银行的撤销或修改通知,即不发生效力。
鉴于国际上开立的信用证,绝大部分都是不可撤销的,因此,《UCP600》规定,如信用证中无表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的信用证,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三)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1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剧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3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 L/C)。
银行信用证种类
银行信用证种类银行信用证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 光票信用证:是凭不附带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3.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4.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此种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
5. 保兑信用证(CONFIRMED):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的信用证。
6. 即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 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票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8. 红条款信用证:是允许受益人向开证行预支部分款项的信用证。
9.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和单据后,由开证行立即付款;承兑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汇票和单据后,由开证行承兑受益人出具的汇票;议付信用证则允许受益人向指定银行提交单据并获得付款,然后由该银行将单据送交开证行。
10. 可转让信用证:允许受益人在一定条件下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11. 背对背信用证:是原始信用证的受益人在原始信用证的开证行之外的另一家银行开立的第二个信用证,其条款与原始信用证的条款相关联。
12. 对开信用证:是指两个互相联系的信用证,第一个信用证的受益人是第二个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第二个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是第一个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
13. 循环信用证:是指在一个规定的时间内,受益人可以连续或分批使用已支付金额的信用证。
当金额使用完毕后,可以重新开立新的循环信用证。
14. 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费用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其余部分用托收方式支付。
跟单汇票的名词解释
跟单汇票的名词解释在国际贸易中,跟单汇票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
它是指由买方指示银行发出汇票,并委托该银行向卖方发出汇票,但同时还附带一份单据(跟单)要求卖方在收到汇票后,根据单据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
跟单汇票的出现,为贸易双方提供了一种灵活而安全的交易方式。
跟单汇票通常包含以下几个要素:付款人(买方)、收款人(卖方)、汇票金额、汇票付款地点、汇票付款期限、跟单要求以及签发日期等。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跟单汇票的基本结构,也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可靠的支付保障。
首先,跟单汇票作为支付方式,为买方提供了灵活性。
在国际贸易中,买方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评估卖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通过跟单汇票,买方可以先通过银行发出汇票,同时要求卖方提供单据。
这样,买方可以在支付之前,先确认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确保贸易风险的可控性。
同时,跟单汇票的存在也为买方提供了一种支付拖延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现金流。
其次,跟单汇票也为卖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支付安全性。
在收到跟单汇票后,卖方可以根据跟单要求提供相应的货物或服务。
这种方式避免了买方以其他方式拖欠付款,并保证了卖方在提供货物或服务后能够及时收到款项。
同时,跟单汇票作为一种银行票据,具有相对较高的支付信用保证,为卖方提供了一定的支付担保,从而降低了交易中的风险。
不仅如此,跟单汇票还具备一定的流转性和转让性。
持有跟单汇票的持票人可以通过背书等方式将该票据转让给他人,从而实现汇票的流转。
这为商业活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提供了一定的保证。
同时,跟单汇票的转让也意味着支付义务的转移,对于买方来说,他们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中间商或代理商,以实现更高效的资金管理。
由于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的广泛应用,还衍生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术语和风险控制措施。
比如,信用证和保兑行就是与跟单汇票相关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机构,它们通过对银行信用的确认和保证,进一步加强了支付的安全性和灵活性。
同时,在跟单汇票的操作过程中,买方和卖方还可以选择使用第三方机构或专业服务提供商来进行代理和管理,以确保支付的顺利进行。
国际结算自测试题(含答案)八
一.填空1.______________是信用证的开立基础,是进口人凭以______________、出口人凭以审核信用证的依据。
2.银行主要负责对信用证的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的审查。
出口商主要审查信用证与合同的_____________、信用证条款的___________以及价格条款的____________等。
3.托收是出口商(或债权人)向银行提交凭以收款的________________或商业单据或二者兼有,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或债务人)收取________________的结算方式。
4.汇票作为支取信用证金额的凭证,附在汇票后面的是全套单据,故该种汇票称为________。
5.商业发票是全套单据的____________。
商业发票必须带有详细货物描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只须带有笼统的______________。
6.信用证金额、单价、数量前面有大约的字样时,表示其伸缩幅度为______________。
7.保险单的种类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分析信用证业务下的契约关系看出,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存在一份______________,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有一份__________________,而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则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来联结的。
9.在信用证中通常所说的单单相符是指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相符,单证相符是指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之间相符。
二.名词解释1.海运提单2.租船合约提单3.红条款信用证4.不符点5.信用证三、判断题1.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如保险单据表明所出具正本单据系一份以上,则必须提交全部正本或副本保险单据。
信用证种类及作用
信用证种类及作用信用证种类及作用跟单信用证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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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按照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两种。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主要单据,如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或证明货物已发运的凭证。
国际贸易结算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多数是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有的信用证要求汇票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也属于光票信用证。
由于不附货运单据,出口商可在货物装船取得提单以前,就开出汇票,请求银行议付。
因此,光票信用证实际上具有预先取得货款的作用。
但是有的出口商与进口商关系比较密切,先将货运单据按信用证规定寄给进口商,方便进口商提货,然后凭光票向进口商收款。
(二)、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就开证银行对信用证所负责任的程度而言,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二种。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是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也就是不必事先通知出口商,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信用证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可撤销信用证在被撤销时,若通知行于接到通知之前,已经议付了出口商的汇票、单据,开证行仍应负责偿付。
可撤销信用证对受益人收汇无保障,一般不采用,因而在信用证业务中并不常见。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IRREVOCABLE DOCUMENTARY LETTEROF CREDIT,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出口商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只要出口商提供的汇票、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不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商收取货款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比较广泛。
根据《UCP500》的规定,若信用证没有说明,即没有出现“IRREVOCABLE ”或“REVOCABLE”字样,都认为该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国际结算练习题库+答案
国际结算练习题库+答案一、单选题(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1、跟单信用证项下办理出口押汇的对象是( )。
A、通知行B、开证行C、信用证受益人D、开证申请人正确答案:C2、在( )下,担保人承担的付款责任是以合同条款的实际执行情况来判定是否对受益人的索赔给予支付。
A、透支保函B、从属性保函C、预付性保函D、十独立性保函正确答案:B3、在信用证业务中,受益人开立的汇票被开证申请人拒付则( )有追索权。
A、议付行B、通知行C、开证行D、保兑行正确答案:A4、信用证受益人审查信用证的重点是( )。
A、信用证的可信度B、信用证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C、开证行的资信D、开证行的政治背景正确答案:B5、信用证项下的海运提单上的 Notify Party,应是( )。
A、信用证的受益人B、开证银行C、开证申请人D、船公司正确答案:C6、在一项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商定采用信用证和付款变单托收各半的付款方式。
受益人为了收汇安全,应在合同中规定( )。
A、开立两张汇票,备随附一套等价的货运单据B、开立两张汇票其中信用证项下用光系,托收项下用眼单汇票C、开立两张汇票,其中信用证项下用跟单汇票,托收项下用光系正确答案:A7、当前业务覆盖面最大的银行间电讯网络是( )。
A、CHIPSB、CHAPSC、SWIFT正确答案:C8、福费延业务中的包买商通常是( )。
A、信托公司B、政府设立的专门的出口信贷机构C、金融公司D、商业银行正确答案:D9、巴基斯坦国民银行开立一份循环信用证,内容包括:(1)开证日期1998年4月四日;(2)有效期:1999年4月30日;(3)金额: USD50 000;(4)特殊条款:非积累自动循环,自 1998年5月 1日起每月循环一次每月最多装运价值为 USD50 000的货物;(5)装运:每月一批;(6)货物:化学品;(7)保兑:请通知行加具保兑。
通知行的保兑金额应为( )。
A、USD500000B、USD100000C、USD400000D、USD600000正确答案:D10、在国际结算方式中,托收是商业信用,信用证是银行信用,( )。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中文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se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 注:本资料仅供内部学习之用,禁止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目录先期问题 (5)信用证的申请和开立 (5)一般原则 (5)缩略语 (5)证明和声明 (5)单据的修正和变更 (5)日期 (6)UCP运输条款不适用的单据 (6)UCP未定义的用语 (6)单据的矛盾 (7)单据的出单人 (7)语言 (7)数学计算 (7)拼写错误及/或打印错误 (7)多页单据和附件或附文 (7)正本和副本 (7)唛头 (8)签字 (8)单据的名称和联合单据 (8)汇票和到期日的计算 (8)票期 (8)到期日 (9)银行工作日、宽限期、付款的迟延 (9)背书 (9)金额 (9)如何出票 (10)以申请人为付款人的汇票 (10)修正和变更 (10)发票 (10)发票的定义 (10)名称和地址 (10)货物描述和与发票相关的其他一般事项 (10)海洋/海运提单(港至港运输) (11)UCP第23条的适用 (11)全套正本 (11)提单的签署 (11)装船批注 (11)装货港和卸货港 (11)收货人、指示方、托运人、到货被通知人和背书 (12)转运和分批装运 (12)清洁提单 (12)货物描述 (12)修正和变更 (12)运费和额外费用 (13)货物涉及一套以上提单 (13)租船合约提单 (13)UCP第25条的适用 (13)全套正本 (13)租船合约提单的签署 (13)装船批注 (13)装货港和卸货港 (14)收货人、指示方、托运人、到货被通知人和背书 (14)分批装运 (14)清洁租船合约提单 (14)货物描述 (14)修正和变更 (14)运费和额外费用 (14)多式联运单据 (15)UCP第26条的适用 (15)全套正本 (15)多式联运单据的签署 (15)装船批注 (15)接管地、发运地、装货地和目的地 (15)收货人、指示方、托运人、到货被通知人和背书 (16)转运和分批装运 (16)清洁多式联运单据 (16)货物描述 (16)修正和变更 (16)运费和额外费用 (17)货物涉及一套以上提单 (17)空运单据 (17)UCP第27条的适用 (17)正本空运单据 (17)空运单据的签署 (17)货物收妥待运、装运日期与对实际发运日期的要求 (17)出发地机场和目的地机场 (17)收货人、指示方和到货被通知人 (18)转运和分批装运 (18)清洁空运单据 (18)货物描述 (18)修正和变更 (18)运费和额外费用 (18)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 (19)UCP第28条的适用 (19)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的正本和第二联 (19)公路、铁路或内河运输单据的承运人与签署 (19)指示方、到货被通知人和背书 (19)分批装运 (19)货物描述 (19)修正和变更 (20)运费和额外费用 (20)保险单据 (20)UCP第34-36条的适用 (20)保险单据的出单人 (20)投保风险 (20)日期 (20)币种和金额 (20)被保险人和背书 (21)原产地证明 (21)基本要求 (21)原产地证明的出具人 (21)原产地证明的内容 (21)引言2000年5月,国际商会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以下简称“ICC银行委员会”)设立了一个工作组,负责将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的跟单信用证项下审核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做法整理成文。
信用证的一般运作程序
信用证的一般运作程序(1)买卖双方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2)买方向银行申请开证,并向银行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寄交卖方所在地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卖方。
(5)卖方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卖方。
(6)议付行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要求索偿。
(7)指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银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借:应收票据-信用证贷:应收账款借: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信用证若是支付给供应商国内信用证,则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应付票据-信用证通过银行归还信用证款项时:借:应付票据-信用证贷:银行存款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内容(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
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特点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国际结算习题(带答案)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一、是非判断1、由于在建立代理行关系之前,已对对方各方面情况做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凡是代理行开来的信用证,我们都可以接受。
N2、选择账户行的要求比建立代理行关系的要求更高。
Y3、国际金融领域风云多变,虽已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仍应随时注意情况变化,以便必要时采取安全措施。
Y4、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我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货币收付结算不应属于国际结算的范畴,而只能按国内结算办理。
N5、当代国际结算大部分采取记账和转账方式。
Y6代理行关系只能由双方银行的总行协商后建立,不能由各分支行自行决定。
Y7、账户行关系只能在代理行基础上建立。
Y8、代理行未必就是账户行。
Y9、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的长期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被各国银行、工商、航运、法律等各界广泛接受并采用的国际惯例,因此,这些国际惯例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性。
N二、单项选择1、银行在办理国际结算时选择往来银行的先后顺序,最先选择的应是(B)。
A.账户行B.联行 C.非账户行 D.代理行2、(B)不属于代理行之间的控制文件。
A.密押B.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式样C.代理范围 D.印鉴E.费率表3.一家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以及各分支行之间的关系是(A)关系。
A.联营银行.B.联行C.代理行D.账户行三、不定项选择l.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绝大多数是(BD)结算。
A.现金B.非现金C.现汇D.记账2.(ACDE)所引起的跨国货币收付不属于国际贸易结算范畴。
A.劳务输出入B.商品贸易C.服务贸易D.对外直接投资E外来投资3、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居于中心地位,具体而言,其作用是(ABC)。
A办理国际汇兑B提供信用保证C融通资金D减少汇率风险第二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一、是非判断1对于未说明开立依据的票据,受系人可以表示拒付。
N2提示付款即持票人在合理时间内,向受票人提示非要求即时付款,因此,所提示的汇票应是即期汇票。
N3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的受票人承兑汇票后,即解除了对汇票的责任。
跟单汇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在出口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是跟单汇票,所谓信用证下结算要求的"单,证一致" "单,单一致",就包括信用证和其它有关单据同汇票的一致。
制作汇票的要求:1、必须申明出票依据;在L/C方式下出具汇票,要标明开证行,L/C号码及开证日期。
在托受方式下则要标明所依据的销售合同号码。
出票依据是出票大主要项目,不可遗漏。
2、必须标明汇票的付款期限;是即期,还是远期必须注明。
3、必须正确填写付款人;在L/C方式下,要按照信用证要求填写,即L/C中指定的DRAWEE子栏目,如果未直接标明,则填写开证行为付款人。
托收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进口客户。
4、受款人一般要填写银行;L/C中的出票受款人通常为议付行,托收项下为托收行。
5、汇票必须一式两份;两份性质相同,只是出于防止遗失,一份流转后,另一份自动失效。
第三节从L/C条款谈装箱单/重量单的制作在跟单信用证业务中,尽管L/C条款对装箱单或重量单的要求也不是很多,但其重要性同样不可忽视。
在缮制装箱单或重量单时,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有关单据名称、货物名称/合同号和运输方式问题⒈单据名称和货物名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这里的单据名称是指装箱单或重量单的函头(或标题),而货物名称就是货物描述(简称货名或品名)。
实务中,常见的关于装箱单或重量单之名称和货物名称的有如下L/C条款:例⑴:PACKING LIST IN TRIPLICATE.例⑵:PACKING AND WEIGHT LIST IN 6 COPIES.例⑶:WEIGHT NOTES AND PACKING LISTS IN 3 COPIES.例⑷:PACKING- WEIGHT AND MEASUREMENTLIST IN 3 FOLD.例⑸:DESCRIPTION OF GOODS:- SHELL CARVING PICTURES.例⑹:GOODS AS PER SALES CONFIRMATION NO. 9870113 DD. 25.10.99 PH. COPY ANNEXED AND FORMING AN INTEGRAL PART OF THIS CREDIT WITH REGARD TO THE DESCRIPTION AND DETAILS OF THE GOODS ONL Y.在例⑴至例⑷中,均涉及装箱单或重量单之名称,但表述有差异,如例⑴的单据名称是“PACKING LIST”(装箱单),例⑵的单据名称是“PACKING AND WEIGHT LIST ”(装箱单和重量单),例⑶的是“WEIGHT NOTES AND PACKING LISTS”(重量水单和包装单),例⑷的是“PA CKING- WEIGHT AND MEASUREMENTLIST”(包装-重量和尺码单),这是进口商根据进口货物包装需要所作的规定。
信用证的追索权
(一)追索权信用证有追索权信用证(With Recoures Letter of Credit),其英文文字表示法中的“Recourse” 是表示“追索”,“请求偿还”之意,为了准确地表示其意,常用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的文句予以表述。
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须在信用证中载明“有追索权”(Right of Recourse)字样。
但在实务中,凡未载明“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字样者皆为有追索权信用证。
研究和运用有追索权信用证的功能,须从如下两个方面考虑,即拒付与追索,若无拒付,亦就无追索。
拒付(Refuse to Honour),是指付款人拒绝付款(Refuse to Honour byNon Payment)或拒绝承兑(Refuse to Honour by Non-Acceptance)之意。
当用票据作出正式提示(Presentation)要求付款或承兑时,被付款人拒付或拒绝承兑时,应行使追索权。
(二)向谁行使追索权1.持票人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1)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有追索权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是以跟单汇票为支付手段要求予以议付,议付银行对跟单汇票予以议付后,议付银行已成为跟单汇票的持票人。
但议付银行不是付款人而仅是垫付款者。
若持票的议付银行遭到付款银行或进口商拒付时,在这种情况下垫付款的银行有权向出票人或称受益人行使追索权,追回垫款。
(2)议付银行若持有即期汇票,于有效期内付款银行或进口商以单据不符为理由予以拒付时,议付银行可行使追索权,向出票人追回垫款。
(3)议付银行对远期信用证项下跟单汇票承兑议付后,议付银行只有一纸远期到汇票,其他单据已由进口商持有,凭单提货。
此时单据与汇票已分离,故不存在单证不符的间题。
若远期汇票遭到付款人拒付时,垫款的议付银行可向出票人或背书人(称前手人)行使追索权,追回垫付款。
2.议付银行向其他银行行使追索权:(1)出口商依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签发跟单汇票,同一套跟单汇票经过一家或两家,如经转交银行和再议付银行先后议付,最后一家议付银行向开证或指定付款银行请求偿还垫支款时,若被拒付,则最后一家银行可向其前手银行行使追索权,追回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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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付款汇票
Exchange for HKD21,500.00 Tianjin,15 Apr.2009. At 60 days after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HongKong dollars twenty 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Drawn under the L/C No. 09600001 issued by Bank of the East Asia dated 1st Jan,2009. To Bank of the East Asia 314 Lockey Road For Tianjin Textile Import and HongKong. ExporCorporation,TianJin signature Manager
延期付款汇票
Exchange for HKD21,500.00 Tianjin,15 Apr.2009. At 6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B/L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 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HongKong dollars twenty 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Drawn under the L/C No. 09600001 issued by Bank of the East Asia dated 1st Jan,2009. To Bank of the East Asia 314 Lockey Road For Tianjin Textile Import and HongKong. ExporCorporation,TianJin signature Manager
信用证项下跟单汇票
即期付款汇票
Exchange for HKD21,500.00 Tianjin,15 Apr.2009.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the same tenor anddate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HongKong dollars twenty one thousand five hundred only Drawn under the L/C No. 09600001 issued by Bank of the East Asia dated 1st Jan,2009. To Bank of the East Asia 314 Lockey Road For Tianjin Textile Import and HongKong. ExporCorporation,TianJin signature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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