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督档案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目录1、人防工程概况;(原件)2、人防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方概况;(原件)3、监督申报表;4、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6、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复;(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7、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备案批复;(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8、人防专项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9、人防设备安装合同(应附设备清单,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0、参建人防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包括防护设备安装企业)、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各一份)11、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原件一份);12、土建单位与防护设备安装单位共同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原件一份);以上3-10项必须是申报质量监督时我处审核过并盖有骑缝章的。
1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原件一份)1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原件一份)15﹑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16﹑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原件一份)17﹑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员表(原件一份)18﹑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纪要(原件一份)19、人防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通知单一套原件)20、《昆明市人民防空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申报表》(包含各参建单位出具的报告)(原件一套)21、人防工程检查整改回复(原件一份)22、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备案(如有原件一套)23、人防面积测绘报告(原件一份)2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一份)监督档案按照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两份均为原件!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记录表(1套原件,另行成册,封面为该项目名称及内容介绍)。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前言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防空工程。
在平时,这些防空工程并没有直接发挥作用,但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就能发挥出关键的作用。
因此,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而建立一套健全的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人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建设工程,在平时看似无用,但在紧急情况下却能发挥关键作用。
因此,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必须要严格规范。
而档案管理作为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人防工程档案是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记录、存档和管理工具。
通过档案管理,可以清晰地记录人防工程的建设过程、运行情况、维护保养及维修情况等相关信息,为人防工程的运行和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可以保障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通过严格管理人防工程档案,可以确保相关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信息的缺失和失实,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合法、规范。
再次,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可以为人防工程的维护和更新提供支持。
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清晰记录人防工程的维护和更新情况,为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提供重要参考。
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对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人防工程是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只有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才能保障人防工程的有效建设和管理,最终实现其保障国家和人民安全的使命。
三、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要建立健全的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
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依法建立和实施。
2. 完整性原则。
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应当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所有相关信息的记录齐全、准确。
3. 保密性原则。
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应当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防止泄露、篡改等情况发生。
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15.01.12•【字号】京民防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民防发〔2015〕1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2.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类别代号表3.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交接表4: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统计表5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借阅登记表6.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利用情况统计表7.原形成的四类档案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8.原形成的四类档案类别代号表附图:1.案卷卷皮式样2.卷内文件目录式样3.卷内备考表式样4.案卷目录式样5.档案盒盒面式样6.档案盒盒脊式样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档案局2015年1月12日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全市民防系统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档案,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合修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纸、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人防工程资料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防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规范,提高人防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使用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人防工程资料管理。
第三条人防工程资料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落实责任;(三)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四)资源共享,促进人防工程资料的应用。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归档第四条人防工程资料分为以下类别:(一)设计文件;(二)施工文件;(三)监理文件;(四)验收文件;(五)使用维护文件;(六)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条人防工程资料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资料类别、工程名称、项目编号等进行分类;(二)归档资料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三)归档资料应当及时、有序,便于查阅;(四)归档资料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
第三章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人防工程资料收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收集人防工程资料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二)收集人防工程资料应当全面、准确,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三)收集人防工程资料应当及时、有序,便于归档。
第七条人防工程资料整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整理人防工程资料应当遵循资料分类、编号、装订等规定;(二)整理人防工程资料应当确保资料完整、准确、规范;(三)整理人防工程资料应当便于查阅、使用。
第四章资料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人防工程资料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人防工程资料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火的场所;(二)人防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资料类别、工程名称、项目编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三)人防工程资料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资料安全。
第九条人防工程资料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人防工程资料利用应当依法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二)人防工程资料利用应当尊重资料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三)人防工程资料利用应当遵循资料分类、编号、装订等规定;(四)人防工程资料利用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安全。
人防工程档案清单制度
人防工程档案清单制度一、总则1. 人防工程档案清单制度的目的在于详细记录人防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等各个阶段的详细信息,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2.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防工程。
3. 人防工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有关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档案内容1. 设计文件:包括人防工程设计任务书、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计算书、审查意见等。
2. 施工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图纸、施工变更通知单、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工报告、验收记录、验收意见书、维护保养手册等。
4. 维护管理文件:包括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处理记录、改造升级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1. 人防工程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有序。
2. 档案应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使用。
3. 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对于重要档案,应制作电子副本,以防原件损毁。
四、档案使用与保密1. 人防工程档案的使用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2.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秘密的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
3. 外部单位和个人需查阅相关档案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档案保存期限1. 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 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实际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3. 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防工程管理部门所有。
人防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RFYBB-人防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1、本表一式四份,由建设单位打印填写,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工程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一致。
3、建设地点:应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建设地点一致。
4、建设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的法人公章i致。
5、施工许可证号: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施工许可证上的号码。
6、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护设备企业:填写法人名称,应与资质证书一致。
7、建筑面积:应与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中工程的建筑面积一致。
8、使用面积:应与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中工程的人防有效使用面积一致。
9、工程类别:填写“结建工程”、“单建工程”、坑道工程”。
10、结构类型:填写“板柱结构(无梁楼盖)”或“梁板结构二
11、防护等级:应同时填写工程“防核武器”和“防常规武器”的抗力级别。
12、防化等级:填写工程的防化级别。
13、防护单元数量:按设计文件填写。
14、战时出入口数量:按设计文件填写。
15、战时使用功能:按设计文件填写。
16、平时使用功能:按设计文件填写。
17、开工日期:填写工程开槽日期。
18、竣工验收日期:填写建设单位组织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
19、人防质监部门:填写人防主管部门或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0、人防质监登记号:填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受理书》的编号。
21、竣工档窠清单中带*号的项目仅单建式人防工程提交。
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人防工程档案的建设、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保障人防工程全过程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及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政策法规,科学合理,并建立健全文件、图件、档案等全程管理制度。
第四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原则,加强档案信息公开,便利社会公众查询和利用。
第五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原则,积极推进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利用。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在市人防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统筹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职责包括: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和制度;组织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和考核;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处理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等。
第八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机构下设文件图件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分别负责文件、图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和信息技术支持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九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文件、图件、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价值,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管理。
第十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尊重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篡改、伪造、破坏档案。
第十一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和整理工作,清理和销毁无用档案,保留重要档案。
第四章利用服务第十三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
第十四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建设和利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利用档案信息。
第十五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和便利程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市人防工程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巡查实施细则(2023)
上海市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巡查实施细则为加强人防建设工程巡查工作,规范巡查工作行为,提升巡查工作能效,促进本市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同发展,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主席令第18号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沪建质安[2019]40号)《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8日修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3)7号)《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1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沪民防【2023】2号)等法律、法规。
二、职能分工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动办”)负责本市人防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巡查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受市国动办委托,负责实施具体巡查工作。
三、巡查对象具有人防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或档案管理职能的各级人防管理部门及单位(以下简称:各级人防管理部门)。
四、巡查内容各级人防管理部门落实人防建设工程履行安全质量监督和人防工程档案管理职能的情况。
安全质量监督巡查内容:(一)监督程序是否合规;(二)监督资料是否齐全;(三)监督结论是否准确。
档案巡查内容:(一)人防工程档案保存、数字化信息建设、档案查询利用的程序是否合规;(二)人防工程档案实物或电子档案是否齐全;(三)公用人防工程加固改造档案归集是否完成。
五、巡查方式(一)日常巡查监管中心每月对各级人防管理部门的巡查应不少于一次,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上一年报监项目的10%。
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台账不齐全、监管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有集中投诉情况或较为严重的安全质量监督和档案管理的问题,监管中心可增加巡查频次。
(二)专项巡查结合近期突出的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或人防工程建设管理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针对人防建设工程在全市或部分地区开展的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专项巡查范围的20%。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单建工程竣工验收)
参加竣工验收人员的资格情况
□ 具备 □ 不具备
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
□ 已提交 □ 未提交
质量责任主体分别提交竣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
□ 已提交 □ 未提交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 已提交 □ 未提交
取得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或准许使用文件
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了质量检查和评定,确认符合验收标准规定
□ 已确认 □ 未确认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自检评定进行审核和确认
□ 已确认 □ 未确认
涉及结构安全和工程战时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了检测
□ 已检测 □ 未检测
质量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
□ 合格 □ 整改合格 □ 不合格
工程质量保证文件和资料
RFJCB—4.6:质量监督注册号: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单建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名称
检查范围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防护设备企业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竣工验收
组织形式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建设单位)
□ 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参加验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总包及防护(化)设备分包、监理单位)
□ 完整 □ 基本完整 □ 不完整
监督部门意见
质量监督工程师: (公 章)
年 月 日
责任主体
签 证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源自负责人:年 月 日负责人:
年 月 日
浅谈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
浅谈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摘要】本文围绕展开讨论。
建议建立健全档案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查阅权限控制,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采取技术手段加强档案保密措施,并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结论部分指出加强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呼吁不断总结完善经验,提高档案保密管理水平。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护人防工程档案的安全,确保其不被泄露或恶意利用,为国家和社会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
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不断完善保密措施和加强管理,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关键词】人防工程、档案、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权限控制、员工培训、技术手段、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验总结、管理水平提高。
1. 引言1.1 浅谈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人防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安全基础,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而人防工程的档案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承载着大量关键信息。
保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探讨,探索如何建立健全的档案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查阅权限控制,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采取技术手段加强档案保密措施,以及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档案保密工作的质量,确保人防工程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加强人防工程档案的保密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总结和完善经验,提高档案保密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保护人防工程档案的秘密性,确保其不被泄露,从而更好地服务国家安全。
2. 正文2.1 建立健全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是确保人防工程档案保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需要确定一个完整的保密管理体系,包括档案保密的责任部门、保密管理人员、具体的保密工作流程等,确保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
应建立严格的档案保密操作流程,规范处理敏感信息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相关保密规定。
还需要建立档案保密的标准和指导文件,详细规定了档案保密的对象、范围、级别等内容,为档案保密工作提供清晰的依据。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监察注册编号: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档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人防图审机构:防备设备生产安装公司:监察单位:项目监察组组长:审察:保留年限: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察站制年月日分类监察注册手续监察登记证书及监察方案监察交底、监督巡逻、监察抽测资料序号目录编号页次1 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注册申请表RFZJ01-012 工程概略表RFZJ01-023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RFZJ01-034 勘探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RFZJ01-045 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RFZJ01-056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察单位质量RFZJ01-06 责任制度报告表7 监理单位质量保证系统报告表RFZJ01-078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系统报告表RFZJ01-089 检测机构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RFZJ01-0910 单位工程分包单位状况汇总表RFZJ01-1011 各责任主体管理人员改动状况存案表RFZJ01-1112 人防工程报监增补资料通知书RFZJ01-1213 人防工程报监资料核验表RFZJ01-1314 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注册登记证书RFZJ0215 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方案RFZJ02-0116 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方案(续)RFZJ02-0217 人防工程质量监察交底记录RFZJ03-0118 目睹取样和送检人员资格审察表RFZJ03-0219 人防工程质量监察(巡逻)记录RFZJ03-0320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抽测状况记录表(一) RFZJ03-04-0121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抽测状况记录表(二) RFZJ03-04-0222 不良行为通知书RFZJ03-0523 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顿通知书RFZJ03-0624 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顿报告RFZJ03-0725 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顿复查建议RFZJ03-08分类监察巡逻、监察抽测资料完工查收监察资料序号目录编号页次27 人防工程复工申请书RFZJ03-1028 人防工程复工通知书RFZJ03-1129 质量监察执法行政处分建议书RFZJ03-1230 人防工程完工查收申请书RFZJ04-01-0131 人防工程完工查收人员构成名单RFZJ04-01-0232 人防工程完工查收方案RFZJ04-01-0333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完工报告RFZJ04-01-0434 勘探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报告RFZJ04-01-0535 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报告RFZJ04-01-0636 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RFZJ04-01-0737 人防工程完工查收记录表RFZJ04-0238 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完工查收报告(一)RFZJ04-02-0139 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完工查收报告(二)RFZJ04-02-0240 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完工查收报告(三)RFZJ04-02-0341 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完工查收报告(四)RFZJ04-02-0442 人防工程完工查收监察记录表RFZJ04-0343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RFZJ04-0444 从头组织完工查收通知书RFZJ04-0545 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察报告RFZJ0546 工程概略及监监工作概略表(一)RFZJ05-0147 工程概略及监监工作概略表(二)RFZJ05-02分类序号目录编号页次工程48 工程概略及监监工作概略表(三)RFZJ05-03质量监察49 工程概略及监监工作概略表(四)RFZJ05-04报告其余50 备考表RFZJ06资料51 其余与监监工作有关的图片、影音、文字等重要文件资料备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施工赞同证(动工报告)前,向监察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察注册时填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构成部分。
监督档案内容
第一条:监督档案内容
1、监督注册相关资料文件
(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人防工程报建表(或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
(3)人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4)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核意见书;
(5)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6)人防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7)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施工和监理合同副本或中标通知书。
2、监督抽查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2)整改通知书;
(3)质量整改回执及相关资料;
(4)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有关文件资料;
(6)其他与监督工作相关的图片、影音、文字等重要文件资料;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单建工程);
(8)监理、施工人员资格的检查记录(单建工程)。
3、工程资料
(1)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抽检报告;
(2)混凝土封堵梁回弹报告;
(3)通风检测报告;
(4)钢筋的隐蔽记录及穿墙管线密闭处理的隐蔽记录;
(5)施工单位的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的评估报告;
(6)为防空地下室提供人防专用设备的防护设备厂的生产许可证、备案证及人防专用设备一览表;
(7)人防专用设备合同备案文件;
(8)消防验收备案文件。
(9)混凝土水箱闭水试验
4、质量监督报告。
第二条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或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第三条监督档案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第四条监督档案应按第一条顺序装订整齐,并附目录。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建设档案在人民防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人防工程的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本省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和管理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人防工程建设档案是指从工程项目提出、立项、审批,到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前期准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应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是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权属登记管理的基础依据,是工程项目平时使用、维护管理、进行科学研究和战前平战转换、保障战时防护效能的重要技术资料。
第四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人防工程档案。
接受档案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建设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建设档案的资料形成、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建设单位形成的人防工程建设档案,在满足建设单位自行保存和报送城建档案等工作需求的同时,必须按本规定要求,向市、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人防工程建设档案。
第六条早期人防工程建设档案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建档和管理。
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早期人防工程进行详细调查和测绘标图,将尽可能收集到的文件、图纸和资料整理归档。
第七条人防工程建设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长期两种,应做到档案内容齐全、资料完整、数字准确、安全保密、查找方便。
第八条人防工程建设档案的密级应与工程档案密级一致。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档案的保存环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条全省人防工程建设档案按照《人防工程建设档案分类大纲》(见附件1)实行统一分类。
单建人防工程按照《单建人防工程文件归档内容》(见附件2)整理归档。
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
2. 人防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的收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人防工程质量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立项、审批文件;(2)勘察、设计文件;(3)施工、监理文件;(4)检测、验收文件;(5)变更、洽商文件;(6)其他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
3. 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2)编制目录,便于查阅;(3)标注档案编号,方便归档;(4)采用统一格式,确保档案的一致性。
四、档案归档与保管1. 人防工程质量档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归档。
2. 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安全;(2)库房环境适宜,防止档案损坏;(3)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完好;(4)按照规定期限,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五、监督检查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1)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是否符合规定;(2)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及时;(3)档案保管设施是否完善。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人防工程质量档案管理。
2. 本制度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防工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措施
浅谈人防工程中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措施摘要:人防工程档案是人防规划、建设、管理,战时布置防空袭、组织人员掩蔽、物资储存的重要依据,为人防事业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信息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防事业的改革创新,人防工作职能不断得到拓展。
人防工程特别是结合民用建筑建设的防空地下室也日益增多。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在搞好人防工程建设的同时,必须拥有全面准确的人防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促进人防工程建设。
关键词: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措施1 对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理念的更新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各项事业发展速度逐步提高,发展范围不断拓展,其中以人防工程的建设发展尤为明显。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调整下,人防建设工程已逐步由过去的单一式的国家统一投资转变为国家、集体、外资、民营、合资等多种经济投资发展渠道的模式;在工程建设的管理上也逐步打破了传统体制下投资者即为管理者和受益者的原则,转变为目前的人防部管理国家投资建设的工程部分,其余均有各个投资者进行自行管理。
随着人防工程施工建设的不断加大,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也随之逐步加重,原先所采用的“集中突破”的做法已不适应用于现代人防工程的建设发展需求,各种矛盾逐步显现,例如:一项一项的对建设进行掌控难免会顾此失彼;不利于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有效的展开,权力分散容易产生各自为政的局面,过去强调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忽视对整体性、全局观念的重视。
因此,为更好的进行人防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首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改进上述模式中的弊端,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统一的规划管理中去,将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护、签订、检索、记录、编号、入册、归档等工作行成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链条,分门别类,有序储存,强化管理工作的组织性、科学性和标准化,实施制度化的管理。
2 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人防工程档案管理机制首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行政管理、人民防空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对人防工程建设材料进行及时收集,建立成册归档,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后,将项目工程档案及时向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移交。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指南.doc
浙江省人防工程质虽监督站台州分站质虽监督工作指南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浙7工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台州分站(以下简称人防质监分站)接受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小型人防工程项目、法定义务外非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中小型人防工程项目以及核6级(含)以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项目。
(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内,到市人防质监分站或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受人防质监分站委托)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并携带下列文件进行报监:1.台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表1, 2份);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表2, 1份);3.设计、施工、(人防)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及其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1份);5.人防工程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6.经审查批准的平时、战时人防工程建筑平面施工图(1份);7.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化)设备供货安装合同。
(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的审核1.人防质监分站自接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台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表3)。
2.对资料有漏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人防质监分站将资料退回报监单位并签发“人防工程报监补充材料通知书”(表4),由报监单位重新申报。
3.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不得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4.下届各县(市、区)人防办代表人防质监分站在签发“台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后,及时将所申报项目的注册登记表、建设各方主体情况登记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邮寄或xxxx到市人防窗口,以便人防质监分站统一管理。
二、开工前的质量监督(一)确定质量监督员签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后,人防质监分站委派有资格的质量监督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淮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归档资料目录
淮安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归档资料目录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4页原件);2、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3、勘察单位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4、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6、工程支付款证明(原件);7、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9、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1、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2、设计变更、交底记录(复印件);13、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复印件);14、防护、防化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15、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原件);16、手电动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防爆波地漏、防爆波按钮、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三防设备等生产厂家证明书(注明项目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盖厂家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及相关产品的质保资料(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和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17、人防门质保资料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18、战时风管的质保资料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原件);19、人防地下室地坪原材料及相关验收记录(复印件);20、风机房墙面吸音原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
注:按此文件顺序装订。
需要编辑封皮信息、卷内目录及页码。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核查报告(合格证明书)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核查报告(合格证明书)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工程款支付证明工程质量保修书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范本)一、工程概况XXXX位于XX区XXXX路XXXX号,具体地址边界为:北临XXXX号(路),南临XXXX号(路),东临XXXX号(路),西临XXXX号(路)。
建设占地XXX 公顷,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人防地下室所处地下XX层,面积XXXX平方米,平时用途为XXXX,战时用途为XXXX。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是指对人防工程(例如人防工事、地下避难所等)在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应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监督内容和注意事项:
设计阶段监督:
确保设计符合人防工程的功能需求和安全要求。
检查设计图纸是否合理,是否满足防护标准。
施工阶段监督:
对施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监督施工过程,检查施工质量,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
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防止偏离要求。
质量验收阶段监督:
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功能性。
确保人防工程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
安全管理监督: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保障工人和相关人员的安全。
确保人防工程建成后的安全使用,制定应急预案等。
档案管理监督:
监督建成后的人防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已建成的人防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证人防工程的长期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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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注册编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人防图审机构: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监督单位:项目监督组组长:审核:保存年限: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制年月日填写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前,向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填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三、填写本表时应内容正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晰,表内子项应填写齐全,对于工程未涉及的子项应填写“无”。
四、工程概况中,“工程类别”根据工程实际对应项目勾选;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填写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有关人员的“资格级别及证书编号”填写执业资格类别及证书编号,监理单位填写人防工程监理资格证书编号。
五、本表填写完毕后,还应按照表RFZJ01-13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并将对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监督站存档。
六、当工程项目有两家以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时应另加附页载明。
七、开展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工程项目,检测机构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RFZJ01-09)应同时报送建安工程检测机构与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七、监督注册编号由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填写。
RFZJ01-01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兹向你站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我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人防工程质量依法承担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工程概况表RFZJ01-02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注:质量责任制度可加附页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注:质量责任制度可加附页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注:质量责任制度可加附页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注:质量责任制度可加附页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注: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可加附页RFZJ01-08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注: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可加附页RFZJ01-09检测机构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注:建安工程检测机构及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均需填写此表单位工程分包单位情况汇总表说明:1、分包资格中包括资质证明(备案证明)和分包合同;2、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原材料合格证、原材料或成品检测报告及其它。
各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备案表工程名称:人员变动单位名称:(盖章)注: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当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岗位登记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在7日内将有关情况报与监督部门备案。
人防工程报监补充材料通知书:你单位于年月日来我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时提供的文件资料,经审查后缺少如下内容,请尽快提供,经审核符合要求后,由我站签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完成报监手续。
1.2.3.4.5.质量监督机构(公章)年月日RFZJ02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经审核,你单位报监时提交的项目的文件和资料符合规定,同意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监督注册编号为。
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
质监机构(公章)年月日RFZJ02-0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RFZJ02-0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续)制定人:制定时间:年月日审核人:审批人:审批时间:年月日RFZJ03-0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日期:年月日RFZJ03-02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格审查表RFZJ03-03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记录年月日星期天气:RFZJ03-04-01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情况记录表(一)RFZJ03-04-02注:各市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可根据当地情况完善抽测内容。
不良质量行为通知书:经查实,你单位/个人存在下列不良质量行为:现责令整改。
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我站备查。
签收人:电话:签收时间:质量监督机构(公章)年月日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你们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的工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责令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并落实质量责任制,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鉴定),将处理(鉴定)、整改结果请于日内报监督站备查。
签发人:(项目监督工程师)人防工程质监机构(公章)年月日接受单位代表签字:注:本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和监督站各执一份。
RFZJ03-07 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报告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工程存在的问题现已整改完毕,特此报告。
整改情况简述:(可另加附页)附:有关整改资料份。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本报告后责任单位必须附有关质量整改资料。
填写说明:1、“整改情况简述”:应针对《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隐患)通知书》内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写出对应的整改意见;2、对质量问题的处理必须有处理方案及处理完毕的监理确认意见,并作为附件;3、凡整改问题需设计单位认可的,需由设计单位签署意见;4、涉及到实体质量内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5、涉及行为质量内容的,由责任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RFZJ03-08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复查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报告收悉。
经核查,意见如下:在工程质量监督抽查中对你们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的工程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经复查,提出如下意见:复查人员:(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公章)年月日RFZJ03-09 人防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你单位建设建设、施工、监理的工程, 经查存在以下重大质量问题:现责令你单位自年月日起,在部位暂停施工以上问题全面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和复工申请报我站复查,符合相关规定后,由我站签发复工通知书方可复工。
质量监督工程师:人防工程质监机构(公章)年月日签收人员:电话:签收时间:年月日注:1、责任单位对质监站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应报送《人防工程质量问题(隐患)整改报告》和《人防工程复工申请书》,质监站下达《人防工程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2、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RFZJ03-12 质量监督执法行政处罚建议书:由我站监督的工程,在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严重问题:根据以上事实,建议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予以相应处罚。
特此报告质监机构(公章)项目监督工程师签字:分管站长签字:站长签字:年月日附:相关资料RFZJ04-01-01山东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监督注册编号:)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具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的竣工验收条件,现拟定于年月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附:1、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方案;3、各参建单位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送达人送达时间年月日接收人接收时间:年月日RFZJ04-01-02注: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报质监站一份。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组长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
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竣工验收,否则,竣工验收日期顺延。
RFZJ04-01-03注: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报质监站一份。
情况复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另制定详细验收方案附后。
2、填表内容应包括:验收程序、各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审查,工程现场抽查,验收执行标准。
RFZJ04-01-04施工单位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督注册编号:勘察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督注册编号: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督注册编号:RFZJ04-02山东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名称:监督注册编号:竣工验收时间:RFZJ04-02-01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RFZJ04-02-02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RFZJ04-02-03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RFZJ04-02-04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四)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