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保兑、承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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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
议付: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买入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行为。办理议付的银行称为议付行。如开证行拒付汇票,议付行对出票人可行使追索权。在议付时,议付行要求出口商出具质押书。倘若汇票遭到拒付时,银行除向出票人追索外,还有权处理抵押品。
即银行根据信用证付钱
信用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用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兑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会找一个银行交单,这个银行审核单据一致后,如果该银行认可,可以先把信用证金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子去付款行索汇。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单行可以向你追索。这种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就是出口押汇,也就是我们书本意义上的议付。
但是实际业务中,至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据,出口地银行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金融通。这里面,银行就好像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行拒付,你去做客户的工作。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入账了。这项业务中,银行是几乎没有风险的,我们目前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而已。
议付是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
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议付:审单结束,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应在信用证的背面对议付的日期和金额等进行批注,国外也称这种批注为背书,以防止有人再另造单据向其他银行议付。
UCP600对议付的解释: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开证行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说明:如果是光票汇票的话,就没有上述购买的单据。所以是“及/或”。保兑
目录
编辑本段概述
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
编辑本段什么是信用证保兑业务
指中国银行接受开证行或受益人的请求,对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的义务。
信用证保兑业务的内容包括: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公开保兑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委托,中国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并通知开证行;沉默保兑指在受益人的申请下而无需通知开证行,中国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
编辑本段信用证保兑可对您有哪些好处
降低风险——信用证保兑可以使您防范开证行银行风险以及开证行所在国家国家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
双重保证——您在获得开证行有条件付款承诺之外,还获得了我们额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使您拥有双重付款保证。
回款保障——您向我们提交合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经审核同意,即可获得无追索权的付款或付款承诺。
编辑本段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信用证保兑
您希望获得除开证行以外的银行来确认偿付;
尽管开证行资信状况较好,但您希望在提交单据后获得无追索权的资金;
承兑
目录
编辑本段概念
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编辑本段承兑的影响
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编辑本段承兑票据的种类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1.口头地、书面地或以行为承担付款义务。如:承兑汇票。
2.承诺并按照…的规定兑换。如:承兑一张本票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Acceptance)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编辑本段详细信息
承兑(Acceptance) 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有2个动作:付款人写明已付款;交还已承兑汇票给持票人。
2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发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原发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承兑需作提示,由承兑人依法定的方式记载有关内容。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要求既要注明“承兑”字样,又要签署付款人的姓名。英国《1882年汇票本票法》第17条中规定:承兑“必须书写在汇票上,并经付款人签名。仅有付款人的签名而无其文句的,足以构成承兑”。《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5条第1款也规定:“承兑应在票据上作成。由付款人记载…承兑‟或同义的字样,并签名”。同时该款规定:“付款人仅在汇票正面签名者视为承兑”。美国票据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仅要求承兑用签名表示。《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410条第1款中规定:“承兑必须在汇票上书面作出,且需仅由付款人的签名构成”。如果付款人不按法定方式,而用口头表示承兑,或在票据以外的文件上作出承兑,都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银行承兑汇票概述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