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保兑、承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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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信用证“不符点”?

什么是信用证“不符点”?

1、什么是信用证“不符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就叫做“不符点”。

这种“不一致”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单据本身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如货物名称不一样;二是受益人的行为与信用证的要求不一致,如,交单时间晚于信用证所规定的期限。

判别单证是否一致是以单据的表面所出现的文字或符号的表示形式为依据,就算单据出现的文字或符号与信用证要求的文字或符号所表达的意思完全一样,但如果表示形式不一致,那么“不一致”的地方就是“不符点”。

2、“议付”与“证下托收”有什么区别?“议付”(Negotiation),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是指被授权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价金。

在议付信用证项下,议付银行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经审核确认符合信用证要求后,预先按一定的贴现率向受益人贴现该由开证银行支付的票据款,然后寄单向开证银行收回已贴现的票款。

说得通俗点,议付就是“商议付款”,是议付银行与受益人之间在信用证项下的贴现融资安排。

“证下托收”是银行将信用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以托收方式向开证银行寄单要求付款,并在收妥票款后转给受益人。

“议付”与“证下托收”的主要区别是,如果按“议付”结算,议付银行从开证银行收到票款之前,预先向信用证受益人付出价金。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明确指出,仅审核单据而未付出价金并不构成议付。

而按“证下托收”结算,托收银行是在收妥票款后才将其付给受益人;3、什么是自由议付信用证?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bel L/C):也称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ble L/C)或非限制性信用证(Non-restricted Negotiable L/C),是规定任何银行都可以办理议付的信用证,有即期和远期两种。

自由议付信用证载有自由议付的文句,例如:“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自由议付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自由选定一间对自己有利的银行来办理议付。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议付的区别(精)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议付的区别(精)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 6.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出口押汇
押汇可以由任何愿意 的银行操作,且在信 用证(L/C)和托收 (D/P,D/A)结算下 都可以办理押汇业务。
议付
只能在信用证结算 方式下发生,如为 限制性议付,则只 有在指定银行可以 议付,如为自由议 付则任何银行都可 以。
议付
议付是一种票据 买卖关系,议付 行支付合理对价 后就成为“正当 ”持票人。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 2.两者所适用的法律或规则不同
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债权债务 关系,一般适用当事 人选择的特定的国内 法如合同法、担保法 的约束。
议付
议付是一种票据买卖 关系,适用UCP600 ,信用证有关的法律 及票据法。UCP600 没有规定的则由当事 人选择特定的国内法 加以补充。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 5.两者中银行审核单据的责任不同
出口押汇
非议付信用证项下或托 收项下的出口押汇银行 并不承担审单的责任, 若单据存在瑕疵而被拒 付,押汇银行仍然可以 基于押汇协议而要求申 请人偿还押汇款或形式 担保物权保障其债权。
议付
议付项下的议付 行必须依据 UCP600的规则 承担审单议付, 否则可能无法行 使其权利。
出口信用证押汇与议付的 区别
主讲人 :范越龙
出口押汇与议付的相似之处
出Hale Waihona Puke 押汇议付都有助于出口商在收到国外货款前提前 收汇,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一般认为:出口押汇是指银行以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 运单据作为抵押向出口商提供的贸易融资。
也有人认为:“押汇”是出口地银行根据开证行的指 示,通过付出对价议付(Negotiate)出口商(受益人) 提交的汇票和出口单据。因而把“Negotiate”译为 “押汇”,而把“Negotiating Bank”译为”押汇银行 “。

偿付行保兑议付行的区别[技巧]

偿付行保兑议付行的区别[技巧]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委托代开证银行偿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

也就是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代付行进行偿还的代理人(Reimbursing Agent)。

正式定义,“偿付行”意指被指示及/或被授权按照开证行发出的偿付授权书提供偿付的银行。

偿付行产生的原因是:进出口商在信用证中规定的支付货币,既不是进口国的货币,也不是出口国的货币,而是第三国的货币,而开证行拥有的第三国货币资金调度或集中在第三国银行,要求该银行代为偿付信用证规定的款项,偿付银行通常是开证银行的存款银行或约定的垫款之银行。

保兑行与偿付行的区别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根据开证银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兑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即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保兑银行可以由通知银行兼任,也可由其他银行加具保兑。

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是指接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授权,代开证银行偿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即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Reimbursement Agent)。

往往是由于开证银行的资金调度或集中在第三国的缘故,要求该银行代为偿付信用证规定的款项,才出现了偿付行。

议付行与偿付行的区别议付行和偿付行是一家。

议付行是LC的受益人交单议付的银行,偿付行是LC的受益人的单据审核无误后,向他付LC下款项的银行。

所以一般情况下,二者合一。

特殊情况下:偿付行是指接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授权,代开证银行偿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即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Reimbursement Agent)。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一般都会采用开证行的驻外分支机构,偿付行多半是除议付行之外的第三方银行。

这就像通知行和议付行的关系一样,平时二者合一。

特殊情况下,由指定的第三方履行。

操作程序开证行如欲通过偿付行对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均称索偿行)履行偿付时,开证行应及时给偿付行对此类索偿予以偿付的适当指示或授权,偿付行凭索偿行的航邮函素或索汇电报,于开证行的存款或对开证行的援信额度足以抵付时进行偿付。

信用证种类.

信用证种类.
(2)信用证的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中有买卖双方的合 同原定为即期付款,但来证要求出口人做远期汇票。同时在 信用证上又说明该远期汇票可即期议付,由付款人负责贴最 有关贴现费用及贴现利息由开证申请人负担。而真远期信用 证中只有利息由谁负担条款。
(3)利息的负担者不同——假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进口 商负担,真远期信用证的贴现利息由出口商负担。
(2)循环信用证通常有下列三种循环方法: 自动式循环——信用证金额在每次用完后,不必等待开证
行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半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每次使用后须等待若干天,如
在此期间,开证行未提出不能恢复原金额的通知,即自 动恢复原金额。 非自动循环——信用证金额用完后,须等待开证行开证行 通知,即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未经另一家银行在信用证上加保兑的为不 保兑信用证。
(三) 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根据受益人交单给指定银行办理结算时,使用信用证 的不同方式来分类,有: 1、即期付款信用证(by payment at sight)
2、延期付款信用证 (by deferred payment at xx days after sight)
即期付款 –受益人立即100%货款,付款 行 : 借记开证行帐户,贷记受益人帐户
2、远期信用证
对进口商来说: 其好处是可以利用出口商的资金,有利于他本身的资
金周转。
对出口商来说, 有利于成交和扩大出口,收汇也较托收方式安全。但双
方都要承担汇价变动风险。 此外,还有利息问题,出口商在收回货款之前要承担利
“This credit
shall automatically revolve once a month, USD50000.00 at each time until totally amount to USD150000.00”

信用证规则中的“五付”——承付、兑付、议付、偿付、代付_

信用证规则中的“五付”——承付、兑付、议付、偿付、代付_
论信用证规则中的
2O08年l2月第2l卷第6期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0fShiyanTechnica1InstituteDec.,2OO8Vo1.2lNo.6论信用证规则中的”五付”承付,兑付,议付,偿付,代付沈革新,杨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l50O6)[摘要]关于信用证规则中的付款,国内论文和着作有承付,兑付,议付,偿付,代付五个概念.本文对这五个概念进行了分析,在弄清其各自含义的基础上加以比较,以付;偿付;代付[中图分类号]D99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o08—4738(2oo8)06一oos3一o3引言信用证是国际商事交往中一种基本的结算工具.在我国.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多种支付方式中.跟单信用证方式占很大比重.《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UCP)是国际商会为规范与统一各国信用证操作差异,避免法律纠纷而制定的国际惯例.2o06年,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商会年会上全票通过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O07年修订本,即UCP60O,于2OO7年7月1日正式生效.UCP6O0的出现进一步便利了交易当事人对信用证的使用.由于信用证支付相对比较复杂以及人们理解的偏差,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疑惑,关于信用证的“付款”就是一例.付款是信用证操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关于付款国内出版物就有承付,兑付,议付,偿付,代付五个概念.概念不清,不仅使人迷惑.更会在实务中引发错误,造成损失.本文拟对信用证中这五个基本的同时又很容易引起迷惑的概念加以分析,比较,以期对信用证规则的学习理解有所帮助.一,承付,兑付承付,兑付实为同一含义.它们对应的都是UCP6oo中第二条”定义”(Article2Definitions)中的”Honour”.只是由于翻译的不同.各学者采取了不同的叫法.甚至在同一本书中前后叫法也有

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

承兑信用证与议付信用证的区别承兑信用证:远期付款议付信用证:交单付款议付信用证议付又称出口押汇。

议付押汇收取单据作为质押。

按汇票或发票面值,扣除从议付日起到估计收到开证行或偿付行票款之日的利息,将货款先行垫付给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

议付是可以追索的。

如开证行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还已垫付之货款。

议付信用证中规定,开证行对议付行承担到期承兑和付款的责任,“UCP 5OO”规定,银行如仅仅审核单据而不支付价款不构成议付承兑信用证承兑信用证的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通过国内代收行向开证行或开证行指定的银行提示,经其承兑后交单。

已得到银行承兑的汇票可到期收款,也可贴现。

若国内代收行愿意叙做出口押汇(议付),则出口商也可立即收到货款,但此时该银行仅以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向开证行要求付款,不具有开证行所邀请的议付行的身份。

什么叫议付,什么叫承兑问:什么叫议付,什么叫承兑?做远期L/C的时候要去银行承兑,那个承兑的过程是不是就是议付的过程?还是这是两个过程?答:这个问题已经在论坛上解释过很多次了。

昌宏网友又做了答复,但不够确切。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能够有个明确的了解,不妨再做个比较确切的答复如下:“议付”是针对信用证结算而言的——在UCP-500的第十条b,II 是这样定义的: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

仅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也就是说,以信用证作为结算工具,受益人在信用证的规定的交单日期内,向议付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并没有不符点,则议付银行在审核这些单据后,接受了这些单据,并向受益人给付“对价”——扣除了从“付款”到预计议付银行从开证行收到款项这段时间的利息和议付、寄单等费用后的款项。

通俗地说就是议付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没有不符点的单据之后,自行以自己的资金先向受益人“付款”。

但这里加了引号,意思是:这不是信用证真正意义上的付款——因为信用证业务中定义的付款是没有“追索权”的。

偿付行保兑议付行的区别

偿付行保兑议付行的区别

偿付行(Reimb‎u rsin‎g Bank)是指接受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委托‎代开证银行‎偿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

也就是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或‎代付行进行‎偿还的代理‎人(Reimb‎u rsin‎g Agent‎)。

正式定义,“偿付行”意指被指示‎及/或被授权按‎照开证行发‎出的偿付授‎权书提供偿‎付的银行。

偿付行产生‎的原因是:进出口商在‎信用证中规‎定的支付货‎币,既不是进口‎国的货币,也不是出口‎国的货币,而是第三国‎的货币,而开证行拥‎有的第三国‎货币资金调‎度或集中在‎第三国银行‎,要求该银行‎代为偿付信‎用证规定的‎款项,偿付银行通‎常是开证银‎行的存款银‎行或约定的‎垫款之银行‎。

保兑行与偿‎付行的区别‎保兑行(Confi‎r ming‎Bank)是指根据开‎证银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

保兑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即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承担必须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保兑银行可‎以由通知银‎行兼任,也可由其他‎银行加具保‎兑。

偿付行(Reimb‎u rsem‎e nt Bank)是指接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授权,代开证银行‎偿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即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Reimb‎u rsem‎e nt Agent‎)。

往往是由于‎开证银行的‎资金调度或‎集中在第三‎国的缘故,要求该银行‎代为偿付信‎用证规定的‎款项,才出现了偿‎付行。

议付行与偿‎付行的区别‎议付行和偿‎付行是一家‎。

议付行是L‎C的受益人‎交单议付的‎银行,偿付行是L‎C的受益人‎的单据审核‎无误后,向他付LC‎下款项的银‎行。

所以一般情‎况下,二者合一。

特殊情况下‎:偿付行是指‎接受开证银‎行的指示或‎授权,代开证银行‎偿付垫款的‎第三国银行‎,即开证银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Reimb‎u rsem‎e nt Agent‎)。

议付行(negot‎i atin‎g bank)一般都会采‎用开证行的‎驻外分支机‎构,偿付行多半‎是除议付行‎之外的第三‎方银行。

信用证的分类

信用证的分类

一、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1.跟单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必须向银行提供信用证上面标明的商业单据,才能都收到货款的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需要像银行提供任何商业单据就能够收到货款的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种,跟单信用证能够保护买房的利益,所以大多数的国际贸易一般会使用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一般只用在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的情况下。

二、保兑信用证和非保兑信用证1.保兑信用证:保兑引用正是指除了开证行以外,由另一家银行保证承担货款责任的信用证。

2.非保兑信用证:非保兑信用证是指受益方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商业单据之后,需要等到规定期限开证行才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因为保兑信用证同时有两家银行保证付款,相对非保兑信用证更能保证卖方的利益,因此在大额的国际贸易种,会使用保兑信用证。

而在小额的国际贸易中,一般只是用非保兑信用证。

三、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1.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方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商业单据之后,开证行立即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2.远期信用证是指受益方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商业单据之后,需要等到规定期限开证行才支付货款的信用证。

远期付款信用证又分为:①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②远期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即期信用证有利于卖方回笼资金,远期信用证有利于买方资金周转。

四、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1.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发证行不需要经过受益人同意,可以单方面修改和撤销的信用证。

2.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发证行必须经过受益人同意才可以修改和撤销的信用证。

因为可撤销信用证对卖方的风险太大,卖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可撤销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只使用不可撤销信用证。

按照《UCP500》的规定,没有注明是否允许撤销的信用证属于不可撤销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其他种类根据信用证分类依据的不同,信用证还可以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对背信用证、预支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等。

汇票的种类

汇票的种类

汇票的种类1、按有无附有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光票(CLEAN BILL)光票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

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

在国际贸易中,对少量货运,或收取保险费、运费等其他费用,可采用光票向对方收款。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跟单汇票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以承兑或付款作为交付单据的条件。

除了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货物的保证。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汇票使用较为广泛。

2、按付款时间,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 BILL)即期汇票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 OR USANCE BILL)远期汇票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出票人不同,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TRADE BILL)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是商号、企业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并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BILL)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顺汇法。

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商业承兑汇票是由商号、企业或个人出票而以另一个商号、企业或个人为付款人,并经付款人承兑后的远期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

所以银行承兑汇票比商业承兑汇票更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并且能在市场上流通。

一汇款的种类1、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是进口人(即债务人或称汇款人)将汇款及手续费交付给汇款地的一家银行(汇出行),委托该银行利用信件转托受款人所在地的银行(汇入行),将货款付给出口人(即债权人或称受款人)。

国际结算三大方式之一

国际结算三大方式之一

国际结算三大方式之一学金融和国际贸易的同学对于最常用国际结算方式之一的信用证相信一点都不陌生,可是面对这个概念,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容易混淆,缺乏有效理解,我们经常见到描述“我行”、“开证行”、“代理行”、“账户行”、“中间行”、“收款行”、“头寸行”、“寄单行”、“提示行”、“转让行”、“受让行”、“偿付行”,“议付行”对于各种名称的银行经常难以区分谁是谁,下面先我们好好分析一下信用证的相关概念和流程,对于这些“行”的概念,后续碰到我们再逐一解释。

信用证(Letter ofCredit):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具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以即期或远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开具流程解释:(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进口商、付款方(Payer、Drawee)、买方。

以美国某一企业I向中国企业E进口商品为例,进口商为I,即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2)受益人(Beneficiary):出口商、收款方(Payee、Drawer)、卖方。

出口商为E,即为受益人。

(3)出口地银行:寄单行/提示行(Presenting Bank)、通知行(Advising Bank)、托收行(Ordering Bank)、付款行(Drawee Bank)。

(4)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HonoringBank):一般情况下,如若在信用证开立时指明议付行,议付行可以买进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包括汇票和商业单据,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以及其他指定的原意对票据支付对价的银行,如若只审查票据,不支付对价,不构成议付。

(5)进口地银行:开证行(Issue Bank)、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收款行(Beneficiary Bank)。

(6)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出口国或第三地的某一银行应开证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注条款,表明该行与开证行一样,对受益人所提示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负有付款、承兑的责任。

(2021年整理)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

(2021年整理)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

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付款、承兑、议付的区别的全部内容。

1, Credit available by payment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pecified hereunder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you for full invoice value。

2, Credit available by acceptance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pecified hereund er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you for full invoice value.3,Credit available by negotiation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 documents specified hereunder and beneficiary's draft(s) at sight drawn on you for full invoice value.请问:以上三句话有何区别?(向银行要款时的区别)这三种信用证,而是就信用证的三种付款而分的:付款、承兑、议付。

一、付款,是由开证行到规定的日期付款。

分两种:1-1)即期付款:开证行在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立即付款(2—3个工作日内付款,也算立即);1-2)远期付款:开证行在确认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多少天付款。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票据行为——承兑、保证

2023初级经济法基础票据行为——承兑、保证

(三)承兑1.承兑仅适用于(远期)商业汇票2.提示承兑(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老侯提示】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的权利。

3.受理(1)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2)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老侯提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5.附条件的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老侯提示】与背书附有条件进行区分。

6.出票人责任(1)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前”,将汇票款项存入承兑银行。

(2)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0.5‰”计收利息。

【例题9·单选题】(2015年)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的下列票据中,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是()。

A.丙公司取得的由P银行签发的一张银行本票B.戊公司向Q银行申请签发的一张银行汇票C.乙公司收到的由甲公司签发的一张支票D.丁公司收到的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提示承兑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例题10·单选题】(2020年)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乙公司持该汇票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期限是()。

A.自出票日起10日内B.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C.自出票日起6个月内D.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例题11·多选题】(2021年)2020年12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向其提示承兑的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纸质商业承兑汇票。

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并签章B.在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C.在汇票上记载承兑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D.向乙公司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正确答案』AC D『答案解析』选项A,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选项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纸质商业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本题中记载的付款期限为2年后,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本题汇票上记载的承兑日期为收到汇票的第二天,符合法律规定;选项D,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5.3信用证种类

5.3信用证种类

七、假远期信用证
指信用证项下无期汇票付款按即期办理的信
用证。 其特点是: 1、基础合同规定为即期付款。 2、银行开出信用证要求提交远期汇票。 3、附加条款注明受益人可即期获得货款。 4、票款贴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出口公司与新西兰商人成交一批出口货物。
原合同规定买方开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但 对方开来的却是一张60天的远期信用证。不 过在证中规定: “discount charges for payment at 60 days are borne by buyers and payable at maturity in the scope of this credit.”
益人的信用证。即在对等贸易中,交易双方 互为买卖双方,双方各为自己的进口部分互 为对方开立信用证,两张互开的信用证便是 对开信用证。在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 加工、来件装配业务中的使用居多。 其特点:(1)两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互换;(2) 两证金额大致相等;(3)两证生效方式可为分 别生效或同时生效。
供货商 第二受益人
12
1 2 11
10
9
5
67Biblioteka 开证行转让行8
通知行 指定行
UCP600 Article 38 Transferable Credit




a. 银行无办理信用证转让的义务,除非其明确同意。 可转让信用证有可能不发生转让。只有在开证行及转让行同 意的条件下才可能开立转让证。 b.可转让信用证系指特别注明“transferable”字样的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可应受益人(第一受益人)的要求转为全部或 部分由另一受益人(第二受益人)兑用。 转让行系指办理信用证转让的指定银行,或当信用证规定可 在任何银行兑用时,指开证行特别如此授权并实际办理转让 的银行。开证行也可担任转让行。 已转让信用证指已由转让行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的信用 证。 谁可担当转让行:(1)开证行;(2)指定在其兑用的银行;(3) 自由议付时,须由开证行明确授权。

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

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

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1.引言1.1 概述在国际贸易中,保兑行和议付行是两个重要的金融机构,它们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保兑行是指发行保兑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着向受益人(商业交易的收款方)提供付款保障的责任。

而议付行则是指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向受益人付款或承兑汇票的银行。

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对于信用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保兑行的工作流程由一系列步骤组成,包括信用证开立、审查信用证文件、通知受益人、付款或承兑汇票等。

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则包括收到信用证文件后的检查和审查、核对信用证条款和要求、及时付款或承兑汇票等。

保兑行的职责是确保信用证中的条款和要求得到严格执行,以保障出口商的权益。

同时,保兑行还需要审核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文件,确保其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以确保受益人能够按时收到款项。

而议付行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信用证要求,及时付款或承兑汇票,并确保所付款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在全球贸易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它们的准确和高效执行对于保障贸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专业性使得交易各方能够放心地进行国际贸易活动,建立起商业关系的信任基础。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包括其定义和职责以及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流程。

通过对保兑行和议付行工作流程的深入了解,读者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两个重要金融机构的工作方式,并在实际操作中获得更好的指导和应用。

同时,本文也将强调保兑行和议付行的重要性和应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交易挑战。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按以下方式编写: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1. 引言:1.1 概述:在引言部分,将简要介绍保兑行和议付行的概念和作用。

1.2 文章结构:本节将说明本文的结构,包括各个部分的内容和目的。

1.3 目的:在这一部分,将说明本文旨在解释和探讨保兑行和议付行的工作流程,以增进读者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信用证中 议付行的含义

信用证中 议付行的含义

这是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作为付款条件的合同项目中的一个概念。

信用证付款涉及的银行有开证银行(简称开证行)、通知银行(简称通知行)、议付银行(简称议付行)、保兑银行等。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议付是指由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单据付出对价。

如果只审查单据而不支付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议付行是准备向受益人购买信用证下单据的银行,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或其他被指定的愿意议付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出口商所在地银行。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是信用证关系中的主要当事人,那么议付行在信用证关系中的作用是什么呢?根据信用证流程,受益人备齐所有单据后,向通知行提交信用证及全套单据,如果通知行不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那么其仅仅是接受单据并将之转递开证行。

受益人要等到开证行审单完毕,确认单证相符,并将信用证金额扣除必要费用的净额付至通知行后,才能从通知行获取货款。

如果通知行接受开证行邀请,愿意对信用证进行议付,就成为议付行。

议付行审单确认单证相符,便留下单据,将信用证净额(信用证金额扣去利息)交付受益人,即议付行实际是用自己的资金将单据买下,对受益人提供资金融通。

议付行购买受益人的单据和汇票是建立在开证行保证偿付的基础上。

通知行和议付行的区别通知行(advising bank )是应开证行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在很多信用证中,通知行处于开证行与议付行之间,负责了信用证的通知及修改和其他信息的通知,不进行付款。

而议付行却有付款的义务,只要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无论货物状况或合同状况如何,议付行都应该按照信用证进行付款。

在很多情况下,议付行同时担当了通知行为受益人提前提供资金融通,审核单证相符向受益人付款,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押汇、贴现,而不需等待开证行的最终付款。

国际结算考点整理

国际结算考点整理

国际结算考点整理一、名词解释1、即期付款交单: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代收行凭受票人(进口方)对即期汇票付款而交出单据。

2、指定银行:被开证行指定的出口地银行,包括付款信用证中的付款行,承兑信用证中的承兑行和议付信用证中的议付行。

3、对开信用证:以进出口双方互为开证申请人和开证受益人的信用证业务。

4、凭单付汇:进口商通过汇出行将款项汇给出口商所在地的汇入行,并指示汇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证明其已发货的商业单据(如提单),即可付款给出口商。

5、保付支票:为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受票行可根据出票人请求,在票面写“证明”并签章,这张支票成为保付支票。

6、可转让信用证:是指信用证的受益人(中间商、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信用证中开证行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该信用证的金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几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的信用证。

7、中间业务:银行不运用或较少运用自己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款或其他委托事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8、承兑信用证:出口地的指定承兑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在汇票上做出承诺,待汇票到期时再履行付款。

9、直接付款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作为即期付款行,要求受益人直接寄单给开证行,审单相符,立即付款。

这种信用证只有两个当事人,即开证行和受益人,没有指定银行。

10、商业票据(商业本票):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

商业本票,又称商号本票,指直接由商户签发的本票,相当于“企业短期债券”。

二、填空、单选与判断主要知识点1、三种基本信用证(付款L/C、承兑L/C、议付L/C)各自的特点:1)付款L/C分为即期付款L/C和延期付款L/C即期付款信用证:可以要即期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其指定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也可以是出口地的代付行。

延期付款信用证:受益人不需要开出汇票(最大特点),只需将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到出口地的延期付款行,其在验单无误后收入单据,待延期付款的到期日再对出口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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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付
议付: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买入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行为。

办理议付的银行称为议付行。

如开证行拒付汇票,议付行对出票人可行使追索权。

在议付时,议付行要求出口商出具质押书。

倘若汇票遭到拒付时,银行除向出票人追索外,还有权处理抵押品。

即银行根据信用证付钱
信用证业务中的议付,本来信用证付给你钱的是开证银行,或者是付款行(保兑行),但是你在出口地一般会找一个银行交单,这个银行审核单据一致后,如果该银行认可,可以先把信用证金额给你,然后拿你的单子去付款行索汇。

如果付款行正常付款,一切ok,如果拒付,交单行可以向你追索。

这种有追索权的信用证项下资金融通就是出口押汇,也就是我们书本意义上的议付。

但是实际业务中,至少在中国,议付的概念大部分是指向出口地银行交单据,出口地银行会帮你审单,帮你寄单据,并不给你提供资金融通。

这里面,银行就好像是一个代理人的角色,如果拒付了,他会通知你,开证行拒付,你去做客户的工作。

如果付款了,他会告诉你,钱回来了,我给你入账了。

这项业务中,银行是几乎没有风险的,我们目前把这个也叫做议付,实际上是代理交单而已。

议付是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
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议付:审单结束,对信用证进行议付的话,应在信用证的背面对议付的日期和金额等进行批注,国外也称这种批注为背书,以防止有人再另造单据向其他银行议付。

UCP600对议付的解释: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下,在它应获得开证行偿付的那天或以前向受益人预付或同意预付并购买汇票及/或单据的行为。

说明:如果是光票汇票的话,就没有上述购买的单据。

所以是“及/或”。

保兑
目录
编辑本段概述
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

编辑本段什么是信用证保兑业务
指中国银行接受开证行或受益人的请求,对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的义务。

信用证保兑业务的内容包括: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

公开保兑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委托,中国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并通知开证行;沉默保兑指在受益人的申请下而无需通知开证行,中国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

编辑本段信用证保兑可对您有哪些好处
降低风险——信用证保兑可以使您防范开证行银行风险以及开证行所在国家国家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
双重保证——您在获得开证行有条件付款承诺之外,还获得了我们额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使您拥有双重付款保证。

回款保障——您向我们提交合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经审核同意,即可获得无追索权的付款或付款承诺。

编辑本段在哪些情况下宜选择信用证保兑
您希望获得除开证行以外的银行来确认偿付;
尽管开证行资信状况较好,但您希望在提交单据后获得无追索权的资金;
承兑
目录
编辑本段概念
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编辑本段承兑的影响
1.承兑人成为主义务人。

2.出票人变成从义务人。

3.持票人增强了收款保障。

编辑本段承兑票据的种类
承兑行为是针对汇票而言的,并且只是远期汇票才可能承兑。

本票,支票和即期汇票都不可能发生承兑。

1.口头地、书面地或以行为承担付款义务。

如:承兑汇票。

2.承诺并按照…的规定兑换。

如:承兑一张本票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承兑(Acceptance)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编辑本段详细信息
承兑(Acceptance) 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有2个动作:付款人写明已付款;交还已承兑汇票给持票人。

2种形式:①普通承兑: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的同意确认。

②限制承兑:指承兑时,用明白的措辞改变汇票的承兑后的效果。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发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原发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承兑需作提示,由承兑人依法定的方式记载有关内容。

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要求既要注明“承兑”字样,又要签署付款人的姓名。

英国《1882年汇票本票法》第17条中规定:承兑“必须书写在汇票上,并经付款人签名。

仅有付款人的签名而无其文句的,足以构成承兑”。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5条第1款也规定:“承兑应在票据上作成。

由付款人记载…承兑‟或同义的字样,并签名”。

同时该款规定:“付款人仅在汇票正面签名者视为承兑”。

美国票据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仅要求承兑用签名表示。

《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410条第1款中规定:“承兑必须在汇票上书面作出,且需仅由付款人的签名构成”。

如果付款人不按法定方式,而用口头表示承兑,或在票据以外的文件上作出承兑,都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银行承兑汇票概述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

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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