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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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14
•【字号】鄂政办发[2011]116号
•【施行日期】2011.11.1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
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1〕11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建设的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郭生练副省长
副组长:黄国雄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传铁省科技厅厅长
贾耀斌武汉市委常委、东湖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冯记春武汉市委常委
成员:彭泉省科技厅副厅长
路策省发改委副主任
卜江戎省经信委副主任
周厚震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吴晓亚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彭霖省密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唐开宏省保密局副局长
吴志振武汉市科技局局长
李忠武汉市武昌区区委书记
夏亚民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强小哲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贾耀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忠、夏亚民、强小哲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4〕1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14日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三网(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融合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我省三网融合工作,带动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信息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推广三网融合的长效机制,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创新业务快速增长,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规划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将网络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加强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融合发展,信息惠民。

以推广生活领域和生产性服务领域的信息服务为突破口,推进信息化普遍服务,创新消费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

3.产业协同,创新驱动。

鼓励广电、电信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加快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形成三网融合优势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分业监管,保障安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6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6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9〕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4日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1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完成国家试点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1—2家“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构建2—3个跨行业、跨区域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创新3—5种流程结构优、综合效率高的现代供应链模式。

在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领域,形成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产融结合、供需匹配、绿色低碳、融入全球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一)提升农业供应链1.完善农业供应链产销体系。

加大以精深加工为重点的农产品加工业扶持力度。

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建立紧密的农产品产销合作关系。

加快“中国种都”建设,支持引进国内国际优势种业到“武汉·中国种都”集聚。

加大农业标准、技术规范的编制修订和应用推广力度。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2.推进“互联网+农业供应链”。

搭建农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单类农业大数据应用试点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鄂政办发〔2016〕99•【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30日湖北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精神,为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总量进位、质量升级”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全面提升“湖北标准”在国际国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湖北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机遇,以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标准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为目标,以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基础,以支撑“一主两副多级”发展为切入点,完善标准体系和创新机制,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为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引路。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的改革路径,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重要作用,全面增强标准有效供给。

坚持融合创新。

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在产业结构调整、文化繁荣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不断改善中,更好地发挥标准化的融合创新作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武政办〔2021〕75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7月23日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要求,为推动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农创中心)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科技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和农业新兴业态。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武汉农创中心建设,构建产业创新生态体系,解决科研与产业“两张皮”问题,引领带动华中地区及全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武汉样板”,为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五个中心”作出贡献。

(二)目标定位。

以建设立足武汉、带动全省、辐射华中、联动全国、面向世界的农创中心为目标,促进资源集约、企业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推动实现科技与产业、企业、技术、人才、科技(即上中下游)等要素深度融合,着力打造集科研中心、转化中心、研发中心、人才中心、企业中心为一体的“五大中心”,形成区域性“农业硅谷”和经济增长极。

分阶段目标如下:二、空间布局按照“中心提升、资源整合,极点带动、辐射周边”的空间导向,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合理错位分工,引导资源集聚,着力构建武汉农创中心“一核两翼一芯两园多基地”总体空间架构,形成“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示范”全产业服务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8•【字号】鄂政办发[2009]123号•【施行日期】2009.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2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商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贸易投资促进和主办、承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等具体组织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二)将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拟订本省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省商务厅。

(三)增加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反垄断审查,并指导协调我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加强口岸“大通关”和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职责。

(六)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七)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省情况拟订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5•【字号】鄂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3〕9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现将《推进富强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统一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湖北行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湖北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指导湖北未来五到十年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具体部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上来,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贯彻好、落实好。

大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四化”同步发展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首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首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的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首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首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为深入贯彻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5部委《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根据《湖北省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鄂发改服务〔2020〕417号),经各地申报和第三方机构独立评审,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宜昌市猇亭区等3个县(市、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园区、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0个企业为湖北省首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业”融合)试点单位(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全省产业发展的价值链、供应链、生态链明显好转,企业的创新引领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试点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增加,增值服务收入比重和水平显著提升;试点服务业企业引领推动制造业创新升级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方式多元,带动效应明显;试点县(市、区)和园区产业生态不断完善,“两业”融合的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监测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施一批“两业”融合试点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两业”融合新经验、新做法,推出一批“两业”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新业态。

二、主要任务(一)试点县(市、区)要立足构建完善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发展规划指南和政策支撑,特别是在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市场准入、资质认证、人才评价规章措施清理及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等方面做出探索,力争营造“两业”融合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10.13
•【字号】鄂政办发[2014]52号
•【施行日期】2014.10.1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
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4〕5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我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许克振副省长
副组长:陈新武省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万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冯记春武汉市委常委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周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卜江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黄俭省教育厅副厅长
彭泉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张建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谋宏省商务厅副厅长
彭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肖绪湖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姜锋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杨峰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姚明华武汉海关副关长
邬晓波省国土资源厅副总规划师
张文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欧阳万坤兼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2014年10月13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武政〔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制订办理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系统谋划所承办的责任事项,特别是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即为牵头单位,下同)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具体工作办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各牵头单位于2024年2月8日前,将办理方案和督办工作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1、2)。

二、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推进办理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作风、提效能、抓落实。

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责任事项,牵头单位要研究建立市级层面调度推进机制,必要时可提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统筹协调,破解难题、合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硬账硬结。

三、强化督办协调,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各责任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从2024年第二季度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将责任事项完成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式样见附表3)。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梳理汇总形成办理情况报告按程序报审,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并反馈市考评办,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04]170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04]170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04]17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为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根据《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联席会议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机构组成﹑主要职责和议事制度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一)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市信息产业﹑监察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新闻办,市保密﹑公安﹑广电﹑档案局,《长江日报》社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如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其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有关副秘书长担任(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任主任。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联络员工作组,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1名处级干部组成二﹑联席会议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

(二)组织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和监督检查,对执行《暂行规定》不力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0.08•【字号】鄂办发[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20年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通知(鄂办发〔2007〕28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2006-2020年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10月8日2006-2020年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

推进信息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为了指导全省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切实使信息化成为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力量,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制定本战略。

一、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运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化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

进入21世纪,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更加深刻。

知识和信息从经济增长的“外在变量”转变为经济增长的内在核心因素,以数字化和网络化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强大推动力。

广泛应用、高度渗透的信息技术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

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

信息网络更加普及并日趋融合。

信息化与经济全球化相互交织,推动着全球产业分工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5]10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5]10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5]10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0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四日2005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加强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2005年度(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将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城市供电、供水、供气、公交、教育、医疗卫生、环保、公安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和财政专项资金(如扶贫、科技、教育等专项经费)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公开内容(一)基本信息方面。

全面完成《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任务,实现各部门和单位职责权限、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监督办法等基本信息的全面公开。

(二)财政专项资金方面。

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扶贫、科技、教育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武汉国家商业航天技术创新创业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武汉国家商业航天技术创新创业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武汉国家商业航天技术创新创业园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航空运输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武政办[2015]141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29
【实施日期】2015.10.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武汉国家商业航天技术创新创业园区推进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武政办〔2015〕1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新型航天产业综合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航天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湖北武汉国家商业航天技术创新创业园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万勇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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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2.06•【字号】武政办〔2016〕19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全市服务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好全省“万名干部进万企、创优服务稳增长”活动和全市“情暖企业”大走访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邵为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涂山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伟成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成员:钟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组长傅志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曹竹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副主任赵学龙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孟晖市教育局局长张文胜市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和发展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红市工业投资办专职副主任陈保国市科技局副局长夏伟市财政局副局长袁运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马文涵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谢昉市环保局副局长夏平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郑利市城管委副主任陈佑湘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祝杰市水务局副局长王玉珍市农委副主任张文波市商务局副局长魏善波市文化局副局长张红星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黄富宝市国资委副巡视员胡艺市工商局副局长易涛市质监局副局长吴仲鸣市统计局副局长陶宏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梅林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郭亚光市国税局副局长杜宏峰市地税局副局长黄开峰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光宇市工商联副主席余宏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宋全清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张杰市天然气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由金伟成兼任主任。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6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7.02
•【字号】鄂政办发[2013]42号
•【施行日期】2013.07.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协调领
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3〕4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王晓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许克振副省长
成员:
陈新武省政府副秘书长
程用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贾耀斌武汉市常务副市长
滕刚孝感市市长
李乐成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尹维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肖安民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培锦省发展战略规划办副主任
刘进文省经信委副主任
郭唐寅省公安厅副厅长
洪流省财政厅副厅长
邹清平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歆昕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马立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青松省政府口岸办专职副主任
彭瑜省国资委总经济师
肖绪湖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跃春省工商局副局长
胡泽武汉海关副关长
姜锋省国税局副局长
严志刚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颜寒湖北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战略规划办),肖安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培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7月2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5.11
•【字号】武政办〔2021〕47号
•【施行日期】2021.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抢抓数字人民币试点机遇,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落户我市,更大力度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申报和试点落地,加快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程用文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林建华人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江伟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刘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忠军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方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占再清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主任
刘立新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孟晖市教育局局长
项波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年市城管执法委主任
徐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耕市水务局局长
姚彬市商务局局长
刘庆香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
谌赞雄武汉金融控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双办公室,在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占再清、刘立新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发文调整。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1日。

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生物产业发

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生物产业发

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生物产业发展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办文[2008]62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9.24
【实施日期】2008.09.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生物产业发展暨武汉国家生物
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办文〔2008〕62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我省生物产业发展,推进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将我省的科研、人才和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产业优势,使我省生物产业成为质量效益好、增长速度快、带动效应强的战略性新产业,成为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支撑,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生物产业发展暨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张昌尔省委常委副组长:
郭生练省政府副。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0]116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3
【实施日期】2010.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
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0〕11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部署,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全省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
制;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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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建设的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郭生练副省长
副组长:
黄国雄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传铁省科技厅厅长
贾耀斌武汉市委常委、东湖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冯记春武汉市委常委
成员:
彭泉省科技厅副厅长
路策省发改委副主任
卜江戎省经信委副主任
周厚震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吴晓亚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彭霖省密码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唐开宏省保密局副局长
吴志振武汉市科技局局长
李忠武汉市武昌区区委书记
夏亚民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强小哲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贾耀斌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忠、夏亚民、强小哲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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