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之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
宪法学课程简答题、论述题2
简答题40道(考其中5道)1.简述宪法学的基本特征1、宪法学具有更加鲜明的现实政治性。
因其研究对象的政治性,且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更全面地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
2、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
宪法学的知识体系对于各个法学学科具有重要的基础意义:许多学科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都根源于宪法;许多部门法问题的研究同样以宪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各个部门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违宪问题通过宪法监督制度予以纠正。
3、宪法学具有特殊的规范性和实践性。
宪法学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与事例。
2.简述宪法的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简述宪法的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4、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5、近代宪法与现代宪法4.简述宪法解释的原则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是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力的前提。
2、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
宪法解释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实现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和目的。
3、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宪法规定一系列根本原则,需要综合认识不同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
4、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宪法解释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最大限度地协调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关系。
5.简述宪法的效力1、纵向效力:宪法在多层级的法律体系中所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
2、横向效力(适用范围):宪法在何时何地对何人何事具有法律约束力。
(1)、空间效力:宪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
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家行使主权的全部空间,也就是一个国家的领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驻外使馆、驶离本土的船舶和航空器),我国宪法的效力包括港澳台地区。
1美国的联邦制
易错点提示:1,不能因为联邦和州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权力,就认为两者的地位就是平等的。联邦的宪法和法律地位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的地位。2,虽然联邦的地位高于州,但联邦与州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而是在各自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的权力,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C
5,下列属于美国联邦制特征的是( )A、联邦成员单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B、联邦和联邦各成员政权机关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C、联邦成员一般具有对外进行国家交往的权力
D、联邦和联邦各成员单位都有自己的宪法
D
美国联邦制
利
弊
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的国家
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效率不高,联邦与州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府各自为政。
联邦制的最大优点:
3、美国联邦制的利与弊
联邦制的弊端:
主要在于效率不高,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府各自为政
美国各州政府各自为政,以车牌为例,除了尺寸统一以外,每个州都有不同的设计美国各州的车牌上根据车辆总数,有7个字码的,也有6个字码的,排列完全按自己州的需要。如果一个人跨州搬迁,所带车辆要在一定时限里在新的居住州重新登记,换新车牌才算合法。
山姆大叔, Uncle Sam,缩写 "u.s."
星条旗,the Star-Spangled Banner,
《星条旗永不落》“the star-spangled banner”
玫瑰花
白头海雕(秃鹰)
国徽的图案是:外围为两个同心圆,内有一只美国秃鹰雄踞中央,双翼展开,右爪握一束橄榄枝,左爪握13支利箭,尖嘴中叼着一条飘带,上书“合众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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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本目的:以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
联邦制是什么意思
联邦制是什么意思联邦制是指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它以议会为主要行政机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权;州(省)只作为地方政府,受联邦的间接领导,但它有自己独立的宪法、州(省)法和财政。
美国属于典型的联邦制国家。
首先,从建立过程来看,在北美13个殖民地组成的新大陆共和国之前,各殖民地早已存在相对松散的统治机构。
由于当时还没有确定“州”这样严格意义上的全国性地域概念,也就无所谓什么“联邦”。
而且不同殖民地彼此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虽然各殖民地都宣布拥护英王的最高权威,并效忠英王,但实际上却处于松散状态。
直到1787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才正式将“美利坚合众国”改名为“美利坚合众国”。
这标志着美国开始走向真正的联邦制度。
其后,又历经两百多年的演变,终于形成今天的联邦体制。
其次,从内容上讲,美国联邦制具有鲜明特点:1.美国联邦制是根据各州人口数量及其他条件划分出若干个单位进行管理的。
2.每个州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力,可以按照本州的情况制订适宜的法律,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参加联邦政府。
3.各州在外交事务上保持独立,但必须遵守联邦的外交政策。
4.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集军事、行政和司法大权于一身。
5.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互相依赖,密切配合。
6.美国联邦制的基础是三权分立原则。
即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独立运作,互相牵制。
7.美国联邦制的核心是实现权力的制衡。
8.美国联邦制的另一重要特征是联邦与州之间存在矛盾冲突。
9.美国联邦制下的中央政府掌握着巨额资金,用于维系庞大的官僚机器。
10.美国联邦制下的联邦政府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
11.美国联邦制下的中央政府能够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各方面的活动。
12.美国联邦制下的中央政府拥有较完善的监督机制。
第5章 国家结构形式 《宪法》PPT课件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 的单一制国家
1. 我国民族成分和民族分布的特点 2. 从历史看 3.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4. 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际阶级
斗争形式
二、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 特点
➢1.在多民族国家内实行单一制的国家 结构形式
➢2.充分发挥单一制国家的优越性 ➢3.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设立特别行政区
第三节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一、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 ➢二、建国以来行政区域的变化情况 ➢三、我国目前行政区域划分
一、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 原则
➢1.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 ➢2.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原则 ➢3.便于管理的原则 ➢4.照顾自然条件和历史状况的原则
二、建国以来行政区域的 变化情况
三、我国目前行政区域划分
文化事业的发展
第五节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指导方针 ➢三、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四、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特别行政区 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所设立的具 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 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二、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指 导方针
➢1.一国两制 ➢2.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
三、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1.中央政府行使国家对特区的主权 ➢2.独特的政治体制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四、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 的自治权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4.其他
第六节 基层自治组织
➢1.村民委员会 ➢2.居民委员会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种类
➢1.单一制 ➢2.复合制
1)联邦制 2)邦联制
三、国家结构形式的形成 和发展
论联邦制的特点——以美国为例
论联邦制的特点——以美国的联邦制为例[摘要]: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
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
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
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关键词]:联邦制特点美国本文根据美国联邦制概述,分析了美国联邦制形成的原因,从而概括了美国联邦制的特点,揭示了美国联邦制的实质。
一、联邦制概述联邦制与单一制是现代国家结构的两大基本形式。
一般认为,国家结构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联邦制的概念是由约翰内斯•阿尔特胡修斯(Johannes Althusins1562- 1638)提出的。
它既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还是一种观念和意识形态,这里仅讨论制度意义上的联邦制。
联邦制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可以归纳出明显的区别于单一制的结构性特征:1. 联邦和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宪法和中央权力体系;2. 联邦公民同时也是成员国公民;3.联邦权力遍及全国,但联邦和成员国之间的权限划分由宪法规定,联邦无权任意改变。
如果简单以中央集权来划分单一制与联邦制是不严谨的,中央集权是单一制和联邦制达到国家目的共同目标。
另外联邦制还有其具体特征。
其一,在联邦制国家,全国(联邦)政府掌握着外交事务中重大事件的最终控制权;其二,一个联邦制国家内各成员单位的联盟关系一旦形成就不允许自由退出;其三,联邦可以修正宪法;其四,联邦政府有其独立的行为领域,并且拥有足够的资源以维持其在独立领域的运行;其五,联邦权力和成员单位权力的划分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第六是两院制是与联邦制相匹配;第七,与联邦制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是两套法院即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第八,最高法院的存在。
这些具体特征不是联邦制独有,但却是联邦制必须具备的特点。
目前世界上有二十多个国家实行联邦制。
美国政治体制
美国政治体制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政党制度采用两党制。
美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政党地位,但政党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渗透于其他各种政治制度。
两党制在美国成立联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战争后,两党制正式形成。
垄断资产阶级通过两大政党控制整个国家政治机构,操纵全国政治生活。
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
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
美国政党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公民权利制度美国宪法和法律条文规定,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最终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宪法和法律限制的。
什么是联邦制
联邦制1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在当今世界近200个国家中,虽然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可是,它们的人口总数在22亿以上,而且占了世界大约二分之一的土地。
其中,领土最小的是拉美的圣基茨――尼维斯联邦,267平方公里,最大的是横跨欧亚的俄罗斯,1700多万平方公里。
据笔者最近的核查,面积在200多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国家中,绝大多数是联邦国家。
而在亚洲、欧洲、北美、南美、大洋洲、非洲面积最大的国家中,除了中国以外,俄罗斯、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苏丹无不实行联邦制。
亚洲第二大国家——我们的邻邦印度,也是联邦国家。
这样多的大国选择了联邦制,其中是否有某种不可抗拒的规律值得我们研究呢?100多年前,当孙中山等前人致力于推翻帝制、创立共和时,曾率先提出了建立联邦共和国的主张。
今天,当许多有血性的中国人渴望完成前贤未竟的自由大业时,联邦主义的呼声再度浮出了水面,这似乎并非偶然。
那是一种与我们的传统迥然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一种我们不熟悉的建构政治社会的方式。
无论是赞成还是拒绝,都必将是一个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命运的抉择。
所以,不能不深思熟虑,慎之又慎。
选择联邦制是否会导致国家分裂?联邦制对于未来中国的自由、和平、稳定、安全与发展,到底意味着什么?中国有条件推行联邦制吗?在联邦制与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单一制之间,是否有某种中间道路可走?事实上存在的尖锐的民族矛盾、一些边疆地区人士的分离主义要求,应如何对待?有的人漠视国家统一的重要性,甚至扬言“独立一块活一块”,对此我们应持什么态度?也有人说,“国家大小并不重要,只要人民幸福就行”,他们的话包含多少真理呢?联邦制可以为国家的统一与人民的自由提供最佳可能性吗?这些问题已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思考它们不仅是我们的自由,也是我们不可挥却的责任。
国家联邦制
联邦制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101简介名词解释:联邦制英文:Federalism联邦制是一种复合制的国家结构。
联邦制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
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
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
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2制度特点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
(1)是关于自治、非集权、多样性的宪政安排。
它有两个基本的建构原则,第一,制定一部有严格修改程序的宪法,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州、省、邦)之间分割国家权力。
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
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
(2)各构成单位议会议员、政府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
(3)绝大多数联邦国家的构成单位并且有自己的宪法,规定自己的政府组织形式。
(4)此外,联邦制还有两个并非不重要的原则:联邦议会一般实行两院制,其中一院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另一院由各构成单位选举或任命的代表组成;(5)当联邦与各构成单位发生权力冲突时,由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依据宪法裁决。
3国家特点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宪法-第12章国家结构形式I
有利于民族团结
基本原则
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兼顾行政管理效率和地方自主权的实现
照顾历史状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全国人大
行政区域的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划——国务院 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划——上级国家机关会同有关地方国家机关和有关民族的代表协商拟定
国家结构形式 I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概念: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的关系、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
种类
单一制 联邦制
概念: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 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拥有的权力由中央以法律形式授予 国家整体是代表本国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 概念: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组成联盟国家 联邦和成员国分别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家机关体系 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最高立法机关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联邦成员国选派代表组成 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之间的权力,联邦的权力来自于成员国的授予 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外交的权力,但有的联邦国家特别允许组成单位同外国签订某些协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界线变动——上级有关部门会同民族地方自治机关协商拟定,报国务院批准
特别行政区制度
见III
民族区域自治
见II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民族
经济
决定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
地理
历史
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原因:历史传统、民族分布、民族关系
有利于国家的独立和统一
优越性
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
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美国的联邦制
区
别
邦 联 制 联 邦 制
邦联制下,国家的真正权力在州,中央的权力很 邦联制下,国家的真正权力在州, 对各州公民没有管辖权, 弱,对各州公民没有管辖权,邦联国会颁发的任 何法令必须得到州政府的同意后, 何法令必须得到州政府的同意后,才能对各州公 民产生约束力 联邦制下, 联邦制下,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 中央政府,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中央政府,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各州与联邦均享有对公民的直接管辖权
材料一、美国的经济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位,并且是第二大经济强国 材料一、美国的经济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位, 日本的两倍多。美国的州与州之间可以采取差距很大的政策。 日本的两倍多。美国的州与州之间可以采取差距很大的政策。以赌 博为例,有的州禁止,有的州允许, 博为例,有的州禁止,有的州允许,美国的拉斯维加斯是世界著名 的赌城。 的赌城。 材料二、 材料二、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公立学校实行种族隔离、拒绝 年 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公立学校实行种族隔离、 黑人入学是违反宪法的。这一裁决遭到南方一些州的抵制。 黑人入学是违反宪法的。这一裁决遭到南方一些州的抵制。1963年 年 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黑人开展公共场所反歧视运动, 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黑人开展公共场所反歧视运动,遭到州和地方 当局的血腥镇压。 当局的血腥镇压。 合作探究( ) 合作探究(3)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两种观点的理解
联邦制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尊重和保护各成员单位的独特性和自主权,联邦及其成员单位分别行使一定的国家权力,这种权力的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联邦的主要特点是:(一)从国家的法律体系看,除有联邦的宪法和法律外,各成员单位还有各自的宪法和法律。
(二)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除设有全联邦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外,各成员单位还设有各自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
联邦最高代表机关一般设两院,一院代表联邦国家全体,另一院代表组成联邦的各成员单位,后者由各成员单位选派代表组成。
联邦各成员单位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在各自的领土上行使职权。
(三)从国家职能上看,联邦有统一的或联合的武装力量,有统一的对外关系。
有些联邦制国家的成员单位也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自己的财政,并可以依据联邦宪法的规定,同国际组织和外国直接交往。
(四)从联邦与各成员单位的职权划分看,其职权划分除由联邦宪法作出具体规定外,对所谓剩余权力的归属问题,有的规定属于联邦,如加拿大;有的规定归于各州,如美国。
无论哪一种归属,都是在保证联邦行使国家的立法、外交、军事、财政等主要国家权力的同时,又规定各成员单位享有较大范围的自治权。
这是因为,联邦制国家在形成以前各成员单位基本上原为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它们在联合组成联邦制国家时,各自把权力交与联邦政府,但保留一部分管理该成员单位内部事务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让渡,在各个联邦制国家虽然情况各异,从而程度上有较大差别,但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单位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都借联邦宪法予以明确界定,而且宪法通常采用列举的方式。
这差不多是共同的。
宪法列举未尽的权力就是“剩余权力”,除非宪法明文规定剩余权力属于联邦政府行使,否则若无明文规定,则理当属各个成员单位所有。
因此,联邦权力的来源取自各个成员单位,剩余权力就是各成员单位尚未交出的权力,是它们固有权力范围之内的权力。
1.3国家结构形式(新)
答:①联合国是当今世界最具有普遍性、代 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只有享有独立 主权的国家才有资格加入该组织。台湾只是中国 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不是独立的国家。 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 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中国的主权和 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 的图谋,终究是不能得逞的。
予的
中国、法国、意大利、 美国、德国、瑞士、俄 典型国家 日本、匈牙利、波兰、 罗斯、印度、缅甸、巴 蒙古 西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 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由各 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 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 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 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 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 组成联邦制国家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 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 权力。
1.单一制和联邦制
(1)单一制国家的组成单位:按地域划分的 普通行政 区域
或自治 区域。 (2)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 享有最高权力; 地方政权被置于 中央政权 的统一领导下,只能在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单一制和联邦制的比较
区别 名称 立法机关
单一制 全国只有一个
联邦制 多个
一、民族和国家 (一)影响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
1、经济发展状况 2、民族构成状况 3、地理环境 4、历史传统、国际环境、阶级、文化等
(二)民族和种族 (三)民族和国家
单一民族国家:日本
综 合 作 用
二.单一制和联邦制
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
政治生活拓展专题:联邦制与联邦制国家
政治生活拓展专题:联邦制与联邦制国家其联邦成联邦制国家全球分布(深色部分)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统一的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联邦制国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俄罗斯、德国、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也实行联邦制,现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约有二十多个。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
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
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联盟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组成,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
而联邦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基本信息国内许多研究外国政府制度的学者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这实在是出于本土成见的一种严重误解。
从性质和功能上说,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全国政府目标的手臂,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却并非如此。
根据联邦制原则,全国政府与构成单位政府并不是核心与边缘、上级与下级的关系,而是具有不同权力、职能范围的政府之间的关系。
它们彼此独立,权力都有限制。
各构成单位也是国家主权的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与联邦在不同范围内分别行使统治权。
当然,它们也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国家。
并且,联邦是全体人民建构的永久性共同体,是任何构成单位或群体无权随意取消的主权国家。
历史沿革现今世界上的联邦国家,多数是在原来就存在的小型共和政治体基础上联合而成,也有的是通过政治改革将以前的单一制国家解构或者说重组成联邦共和国。
而联邦制就起源于过去的小共和国为增强军事力量和谋求共同发展的深切需要,它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同盟,甚至遥远的《圣经》时代。
美国联邦制
4年
1、战时行使独裁大权 2、任命政府高级官员 3、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4、对外缔约权 5、军事权 6、赦免权
1、最高审判权 2、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
联邦法院 (司法)
终身任职
美国联邦政府结构示意图
总 统 行政权 制约 与 平衡
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
国 会 立法权
最高法院可宣布法律违宪
最高法院
司法权
2.作用:控制了 国会
选举。
,也左右着总统选举和地方
3.美国共和政体的一大特色:两党交替执政 4.本质:都是
资产阶级 政党。
归纳总结: “分权与制衡” 为 美国是一个以______________
国会 、 ______ 总统 、 联邦法院 原则,以_____ ________
联邦 制为国家结构 为主要机构,以______ 总统共和 制为政体的资产 形式,以__________
国会大厦
总统
最高法院
立法权
行政权
司法权
分权原则
4.如何防止专制, 保障民主?
总统
行政权
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须参议院同意
立法权
国会
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
最高法院
司法权
2.颁布
1787年,全国制宪会议在 费城 召开,制定了《美利 坚合众国宪法》。
3.主要内容
(1)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 相互制衡 的原则。 (2)国家的最高立法、司法、行政权分别归联邦国会、 法院、 总统 掌握。
二、联邦与各州政府的权力划分
1.美国联邦体制的确立 1789年,华盛顿宣誓就任美国第一任 总统,美国最终确立了 联邦 体制。
2.美国联邦制的权力划分 (1)联邦政府将主权收归 中央 ,代表 国家行使最高权力。 (2)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 分权 原 则。 (3)各州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但必
联邦制:分离与整合
联邦制:分离与整合联邦制和单一制是当代国家结构的两大基本形式。
同单一制相比较,联邦制是一种表面上分散的国家制度,在设计上首先的体现的是一种分离的原则。
从纵向上看,联邦制在不同层次的政府之间划分权力,实行纵向的分权;从横向上看,联邦制在同级政府之间划分,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分立并制衡,这是联邦制国家分离的趋势。
但是在本质上来说联邦制是一种“合”的制度。
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一般是因为政治、经济、民族或者文化的较大的差异性,而联邦制可以在保留和尊重这种多样性的同时,实现国家整合的目标。
所谓社会整合其核心就是要解决社会各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最大限度的弥合社会裂隙,增强社会的凝聚力。
从联邦制国家来说,就是要整合民族、经济、地理条件等各个不同方面的差异性,调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和矛盾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各自利益的同时,又维护共同的和共有的利益。
所以也可以说联邦制是在多样性的基础上实现统一性的因素。
而且通过考察,我们将会发现联邦制国家形式上是分散的,而实质和精神来说则是聚合的。
事实上,设计联邦是为了把团结一致和多样化的优点结合起来。
用联邦主义最著名的研究者之一丹尼尔·伊拉扎尔的话来说,一方面,自由主义的联邦主义,“设计它是为了防止暴政而不防止治理”;另一方面,它是“出于人民和政治实体为共同的目的团结起来,但同时又要互相独立以保持各自的完整这样的一种需要。
这就很像既要吃掉蛋糕又要留着蛋糕、二者兼得那样。
”①在对联邦制的起源进行探讨以后,我们将分析现代联邦制国家政府间关系,在最后我们将结合世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国家政治的发展来考察联邦制的困境和问题,以及对它的发展方向做一个预测。
一、联邦制的历史渊源在今天世界上的近二百个国家中只有二十多个国家实行联邦制,但因为联邦制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所以世界上的大国以及次大国(如美国、俄罗斯、加拿大、①Elazar, D. J. 1987,Exploring Federalism, Tuscaloosa, AL: University k Alabama Press. pp. 129-133.德国、澳大利亚、巴西、墨西哥、印度、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等)大多采行联邦制。
德国宪法结构
德国宪法结构
德国宪法结构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基本法:德国宪法的主体部分是《德国基本法》(Grundgesetz),于1949年颁布实施,是德国当前的宪法。
基本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政府的组织和职能,以及德国的政治制度。
2. 联邦制度: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联邦政府和16个联
邦州组成。
联邦政府负责国家事务,包括外交事务、国防和经济政策等。
联邦州在联邦政府的法定权力范围内享有自治权,负责管辖本州的事务。
3. 国家机构:德国的国家机构包括联邦议会(Bundestag)、
联邦参议院(Bundesrat)、联邦总统(Bundespräsident)和联
邦政府(Bundesregierung)。
联邦议会是德国最高权力机构,
由代表人民的选举产生。
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但权力有限,主要进行象征性的职能。
联邦政府由总理领导,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
4. 法治原则:德国宪法强调法治原则,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合法性。
德国宪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负责解释宪法,并监
督宪法的执行。
以上是德国宪法结构的主要内容,这些机构和原则共同构成了德国的政治制度和法治体系。
宪法学讲义—第八章
(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1.行政管理权; 2.立法权; 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4.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 5.高度自治的其他方面。如在官员、 制度、土地、财政、货币、文字、 区旗、区徽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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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 正确的?(司考.2004.卷一.9)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 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 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 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 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 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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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点:
1.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 的公民担任。 2.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 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3.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部门干部中尽量配备实行 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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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区权力机关的
权利,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都是,但是辖区内有自治州、自 治县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不属于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不 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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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特别行政区
案例: 1.谢霆锋案件。2002年3月22日6时谢驾驶新款法拉利跑 车在闹区撞车后弃车而去。而后安排公司司机“顶 包”,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拘捕。说明香港法治根基 依然如故。 (后被判处社会刑) 2.《东周刊》事件与《香港基本法》第23条。此条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 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 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 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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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之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
联邦制是指国家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组成的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国家有下列特点:
1.除联邦宪法外,还有成员国或加盟国的宪法。
2.有多套政府体制。
在联邦制国家,除联邦中央政府体制外,各成员国或加盟国都还具有自己特色的政府体制。
在联邦制国家,一般不要求成员国或加盟国与联邦政府体制相一致。
3.在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来源于成员国或加盟国的让与,一般由联邦宪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剩余权力属成员同或加盟国。
4.联邦制国家,公民有双重国籍,即公民既是联邦的公民,一般在国际法上使用联邦公民资格,又是成员圈或加盟国的公民。
5.在国际关系中,有些联邦国家在法律上允许成员国或加盟国作为完全的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关系,如原苏联的一些加盟共和国便具有这种资格。
6.在有些联邦制国家,成员国或加盟国在法律上拥有脱离联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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