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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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解决方案
1.产品概述
系统目标为国家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提供“政府采购”的全面解决方案,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招标,采购合同,资金管理,项目管理模块, 数据传输模块, 供应商管理模块,专家管理模块等功能,其产品结构图如下: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应用结构
2.政府采购的主要流程
政府采购可分为以下环节
1、财政部门提出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要求;
2、各采购人编制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3、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报同级人大批准,并将人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各采购人;
4、采购人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按月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政府采购计划;
5、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各采购人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
6、采购人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实施具体采购;
7、采购结束后对采购项目组织验收;
8、支付采购款项;
9、整理并保存项目采购档案。
图2-1 采购系统业务流程
本解决方案将政府采购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采购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预算的布置。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采购管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将政府采购预算布置到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汇编。各相关业务处室按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收集和审核对口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审中心在各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汇编的基础上,审核、汇总市直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预算草案。
政府采购预算的批复。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由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批复各预算单位,预算处同时将政府采购预算抄送财政采购管理机构。
年中追加追减政府采购预算的,按追加追减预算程序的规定办理。
(二)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人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或预算控制数填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以下简称“计划申请表”)由采购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初步整理后,分送相关业务处室审核。“计划申请表”一般每月集中审核一次。
业务处室审核后在退回采购管理机构。采购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和汇总。
审核和汇总后采购管理机构应在每月末将下月强制委托代理集中采购项目汇总下达给采购中心执行,并及时将“计划申请表”相关业务处室留存联和采购人保管联退回。
相关业务处室根据“计划申请表”(留存联)将预算单位预算内、外用款计划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用款计划抄送国库处、综合处。
(三)采购执行
采购中心根据采购管理机构下达的采购计划,在与采购人核实清楚后,按采购管理机构审定的采购方式,依法组织采购活动。如果个别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核定不准确或采购中心认为已确定采购方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采购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采购方式变更手续。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中心应于月度结束后将上月“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表”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四)采购资金支付程序
采购资金的集中。国库处、综合处应在接到相关业务处室的政府采购用款计划后完成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的核定、下达(给国库支付中心)工作。
采购预算中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配套的自筹资金,由采购中心按现行规定办理。
付款申请的审核。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中心应对采购人提交的“预算内、外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单”(以下简称“支付申请单”)进行审核、签署鉴证意见并盖章。
采购项目金额确定后,需要预付部分定金或货款的,采购人应在“支付申请单”上注明“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字样,采购中心据此加以审核鉴证。
经批准自行采购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采购资金支付前的审核鉴证工作由采购管理机构负责,有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采购管理机构及时通知国库支付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资金的支付。国库支付中心根据采购人提交的、由采购中心或采购管理机构签署鉴证意见并盖章的“支付申请单”,办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手续。有采购人自筹资金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申请付款时,还应出示自筹部分已付款的有效证明。
对于“支付申请单”上注明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国库支付中心应按扣留“质量保证金”后的余额支付给供应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中心。
采购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异议的,采购中心应自动将“质量保证金”付给供应商。采购中心同时应做好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辅助核算工作。
国库支付中心定期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情况反馈给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但目前尚未进入中心的单位,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其他单位,其采购资金收付仍按采购中心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各相关业务处室对尚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单位的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依据“计划申请表”进行审核支付。
3产品模块介绍
基础信息管理
建立基础信息库,包含预算单位、资金来源、预算科目、费用类型、银行帐号、采购品目、采购方式等信息
采购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的编制程序与现行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和”两上两下“的程序.包括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
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计划管理用于政府采购管理机关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预算单位的采购计划。包含采购申请、采购申请审核、采购批准通知书、采购计划书、采购审批通知书等功能。
项目管理模块
使用单位向政府采购办上报采购计划(分为集中采购计划和分散采购计划)。其中有分散采购项目的由政府采购办批准,使用单位自行采购,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批复后纳入统计。集中采购形式的采购计划由采购办形成各类集中采购计划(具体分类由采购办相关文件而定)。进行审核并立项后,确定项目编号,软件按照项目编号建立新项目。在立项后,采购办依照项目,进行招标或讯价,实施采购.。
供应商管理模块
建立采购供应商的档案,对采购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专家管理模块
建立采购评审专家的档案,对专家进行分类管理.
招标管理模块
为采购中心招标活动提供管理工具。包含投标信息、评标小组、评标、中标通知书等功能。
合同管理模块
包含采购合同、合同变更、合同中止等功能
资金管理模块
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项目为管理方式,以合同为管理依据,以资金为管理对象,对单位的采购资金进行管理和支付,可开出拨款通知书或直接进行支付。
账务处理系统
为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中心提供的强大的会计帐务和报表系统。
统计查询模块
进行各种统计、计算按部门预算归口、按一个或多个使用单位、按中标商、按设备类别、按品目、按采购时间、按招标项目、按合同进行数量、资金统计,兼容财政部报表要求进行资金节约率计算。报表系统
提供关于采购预算、采购申请、采购计划、项目管理、合同的报表。
网络传输模块
提供采购单位与采购管理机构的数据传输、采购管理机构与采购中心的数据传输、采购管理与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