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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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
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
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客观公正。为切实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要逐步对现有
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吸纳一定比例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专家组建评标专家库,专家的抽取和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者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严格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同时建议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标服务内容
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满足项目单位的个性化需求;
2、在招标工作中,充分尊重并体现项目单位的主体地位;
3、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招标前的信息收集整理;
4、向项目单位提供关于招标工作的咨询建议;
5、协助项目单位制定招标工作方案,起草招标文件,拟定合同并负责报请有关部门审核;
6、发布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建专家组;
7、组织开标大会并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8、整理开标后的投标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9、发送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事宜;
10、协助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提供合同范本);
11、招标工作结束后向项目单位递交评标报告及招投标资料;
12、为项目单位提供招标后期管理服务。
四、招标服务特点
无论你负责的是大项目还是小项目,我们接受客户信息后,均会快速及时地响应,组成具有专业水准的项目组,高效率的计划准备和实施,为你提供专业优质的招标服务。
五、招标服务程序
项目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准备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信息→确定投标(报价)人名单、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必要时)→解答质疑问题→接受投标书(含资格文件)→公开开标(竞争性谈判)→审查标书→评标报告→定标→发中标通知书→商签合同。
六、工作人员要求
关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要求,国家及地区目前尚未有相配套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同时,对于是否需持证上岗或是否需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地区都无一个统一的定论,但在招标代理实操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等方面要求都较高,如何才能逐步完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要求,还有待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应规定及做相应培训工作。
目前,我公司的做法是:先进行招标代理内部培训,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从事招标代理工作。同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建设工程招标施工图纸的审查及建设工程招标预算的编制或审核也是招标代理的重要步骤之一。
我公司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信息为基础,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经验、智慧、信息为客户提供所需的综合信息、决策、建议和行动方案的智力服务行业。我公司对从业的招标代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使招标代理市场能够健康发展。招标代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职业道德:
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
2、尽心尽职、优质高效
3、正直公正、诚实信用
4、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5、遵纪守法,接受监督
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在职业服务中,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技术要求,抵制各种干扰,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主持公道,恪守科学、独立、客观、公正、自律的原则。另外,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依法遵守履行招标代理工作中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七、文件资料及设备要求
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关系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一单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成功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