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1)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提高招标投标效率,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公司对外招标投标和对内招标投标。
第三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充分利用现代招标投标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应聘用合格的专业人员,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内容,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具体、准确。
第九条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条件,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中的中标通知书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信息,中标的条件,中标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由专门的编制人员进行,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审过程应严格保密,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布。
第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标准应公开和透明。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由专门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应综合考虑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因素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正、准确。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反竞争原则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
工程公司招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公司的招投标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并不限于特定的工程性质和规模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招标与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广大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优质、高效的工程项目落地。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与投标的管理体系,确保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和打击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格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监督和执纪问责机制,对招标与投标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招标与投标活动中所涉及的信息和资料,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披露,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招标与投标程序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公司应当积极引导员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强调招标与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第八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明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资格条件、保证金金额等相关事项,并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
第九条公司在招标公告中应当明确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技术方案、报价等相关资料要求,确保投标人都能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投标。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评标委员会,招聘专业评审人员,对各投标方的技术方案、资质证明、报价等相关资料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客观、独立。
第十一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更改和调整,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经验和信誉,不得接受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第十三条公司在招标评审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最有竞争力和优质的中标单位,确保中标结果公正合理。
第三章投标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并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招投标办公室规章制度
招投标办公室规章制度为规范招标投标工作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投标工作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制定、投标人资格审核、评标工作等。
第三条招标投标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策划、实施和监督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本规章制度,并根据需要制订相关配套规定。
第五条参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配合招标投标办公室的工作。
第六条招标投标办公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招标文件制定第八条招标文件是招标主体向潜在投标人公布的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投标文件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和标准,合理确定招标范围和内容。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尊重市场规律,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当及时向潜在投标人公布,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修改和补充的内容。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制定应当经过慎重考虑,确保招标项目目标的实现和合同履行的效果。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的制定应当遵循规范和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审核第十四条投标人资格审核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的过程。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确保其资格符合招标要求。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不得对投标人进行歧视或限制。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建立完善的投标人资格审核制度,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认真履行投标人资格审核职责,依法依规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准确、客观和公正。
第四章评标工作第十九条评标工作是指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招标代理项目部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项目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项目部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项目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代理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项目部负责人所有。
第四条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每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义务,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当热爱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第六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或违规现象时,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专门部门报告。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中未涵盖的事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规制定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公司的工作动态,随时掌握公司的发展方向。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九条招标代理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项目的准备、实施、监督及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制定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应当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项目资源,确保项目的正常推进。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当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人员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项目人员应当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项目人员应当保护项目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项目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决策安排。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不能擅自早退或迟到。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做到文明办公。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相互尊重,不得互相攀比,不得散布谣言。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更改公司规章制度。
单位工程招标规章制度
单位工程招标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单位工程招标活动,保障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2.单位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服务采购等,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本规章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所有参与单位工程招标的各方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二、招标组织1.单位工程招标应当由专门组织的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招标委员会由招标负责人、招标专家、财务人员等组成,具体人员按照项目情况确定。
2.招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程序,制定招标文件、确定招标范围、发布招标公告、组织答疑、开标评标等工作。
3.招标委员会应当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和弊端。
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保证金、技术规格书、合同范本等内容。
2.拟招标的项目应当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核,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要求,确保技术规格、质量标准、验收要求等符合工程建设规范。
3.招标文件应当具体清晰,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履约保证金等内容,确保招标人和投标人清楚理解并遵守。
四、投标参与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提交投标文件并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应当真实合法提供投标文件,确保技术方案、价格报价、资质证明等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任何虚假内容。
3.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评标等过程,配合招标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五、开标评标1.开标评标应当公开透明进行,招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审查各投标人的资质、技术、价格等内容,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公正。
2.评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不能有丝毫偏颇,评标结果应当客观公正。
3.招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及时公示评标结果,签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缴纳保证金。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kt模板
招标公司规章制度kt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司内部管理,保障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的全体员工,凡进入招标公司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所谓招标公司,指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招标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维护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五条招标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安全防范,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招标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销售部、招标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整体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市场销售部负责招标公司的市场开拓、客户维护等工作。
第九条招标管理部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招标公司的财务管理、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招标公司的人事管理、培训发展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招标公司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招标策划、投标准备、评标等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由招标管理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策划由招标管理部负责,制定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等。
第十五条投标准备由市场销售部和招标管理部共同完成,提交招标文件后,等待评标结果。
第十六条评标由招标管理部负责,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四章工作责任第十七条招标公司的全体员工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九条招标公司的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不得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二十条招标公司的员工要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一条招标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为员工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
第二十二条招标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障和个人发展培训。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3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概算总额大于____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____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
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第二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
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
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教育系统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加强招投标管理,并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透明、公开、公平、竞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教育部门及下属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平、透明、竞争。
第四条招投标主要应用于下列教育项目:1.教育设备采购。
2.教育实验室建设。
3.教育培训项目。
4.教育硬件和软件开发。
5.教育科研项目。
第五条招投标应公开透明,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有关信息应及时公开,予以广泛宣传。
第六条招投标应充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合理的价格和合理的投标保证金。
第七条招投标应该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禁采取欺骗、贿赂、剥削、虚假标书、串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八条招投标应当遵守依法合约的原则,遵守进项税抵扣、应税消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政策。
第九条招投标应当遵守企业信用、诚信考核原则,保障招投标过程中的公正公平。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主管部门所有,并在执行中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二章活动程序第十一条招投标活动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一)招标公告发布。
(二)开标。
(三)选标。
(四)中标公告发布。
(五)签订合同。
(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的发布要宽泛,可选择以下方式:(一)在专业网站发布招标信息。
(二)在主流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三)在各市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信息。
(四)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广泛宣传。
第十三条开标应该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进行,采购单位应邀请相关部门、媒体和拟定议标委员会代表共同出席。
第十四条选标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评标、综合分析得分,商议综合评价分,进行选标过程。
第十五条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履行合同应按照履约保证金、质量、验收、结算等程序来进行。
第三章值班负责第十七条教育主管部门应派遣专业人员承担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值班轮流制度,确保一有信息或需要时能够及时响应,以保障正常投标进程。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三)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审核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三)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四)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五)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职责:(一)协助招标领导小组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标底;(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文件;(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准备阶段1.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办公室组织编制标底,确保标底合法、合理。
4. 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文件和标底,确保其合法、合规。
(二)招标公告阶段1. 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准备投标文件。
(三)投标阶段1.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 招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环境,提升招标投标管理水平,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定义】招标投标活动是指向公众发布信息,征集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选择中标人的活动。
第四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投标信息平等对待,并充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正、公平,确保招标投标程序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3. 诚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第五条【招标投标项目分类】招标投标项目可根据规模、性质等分类,分为以下几类:1. 建设工程类: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
2. 采购类:包括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3. 服务类:包括咨询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六条【参与资格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营合法的自然人。
2. 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3.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记录。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公告的发布。
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等。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信和责任。
第十条【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
第三章中标与履约第十一条【中标评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约要求和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办公室投标规章制度
办公室投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办公室投标活动,确保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办公室内部的所有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招标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投标规章制度的遵循原则为公平、公正、透明、合理、诚实守信。
第二章投标要求第四条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质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假造材料将被取消资格。
第五条投标人应具备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第六条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规定格式、规定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七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资质证明、价格报价单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投标人应对自己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负责,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投标流程第九条投标流程包括投标公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公示等环节。
第十条投标公告应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发布,并明确投标的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资格审查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保其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评审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公正、公平、透明。
第十三条中标公示应及时在媒体和网站上公布,中标信息应真实准确。
第四章投标管理第十四条投标管理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保障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投标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相关材料和信息,确保依法依规运作。
第十六条投标管理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应由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对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应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应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证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规章制度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第二十一条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招投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三>**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一、工作总则工作内容: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组织原则: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二、公司组织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1名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三、办公室工作1、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处理、值班工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2、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3、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4、负责公司的提案管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5、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6、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人事档案、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四、财务部工作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2、严格执行财务手续和本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3、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等工作,做好附件完整,数字准确清楚;4、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号现金及银行帐,做到账账相符,日清月结,核对无误;5、对公司固定资产、材料和十五的报关情况、安全情况进行监督;6、忠于职守,热爱财务工作,热心为员工服务.五、业务部工作1、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2、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3、负责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4、负责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5、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六、技术部工作1、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及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咨询服务,为招标信息、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有关企业资质等信息查询服务;2、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与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的建立和工作;3、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整理工作;4、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及招标过程的协调工作;5、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第四章工作守时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1、不利用招标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3、不向投标单位透漏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9、员工应遵守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10、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11、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12、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13、员工对外洽接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1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15、各部门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与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16、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17、员工在工作室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18、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部门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19、爱护公物,未经许肯不得私自将公司的财务携带出公司.20、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及作业地点等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21、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2、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23、工作如需加班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录加班时间,统一指标,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24、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一> 所有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二> 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三> 招标代理合同包括: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2、招标代理范围;3、招标代理内容;4、招标代理时限;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6、双方权力及义务;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8、其他;9、合同生效和终止;<四> 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五> 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二、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一> 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二> 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三> 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四> 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五> 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制度:1、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2、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账、报销、付款、保障、原始凭证核对工作.3、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4、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5、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6、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7、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第七章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第八章 **1、严格执行《**法》和《**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要**.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义务.7、员工要树立**意识,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或透漏.8、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9、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10、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11、涉及公司**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12、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企业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招投标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提高投标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企业包括公司、合资公司、独资公司、控股公司等各类企业形式。
第三条招投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坚持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信息披露。
招投标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和促进招投标行为公正竞争,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架构和组织机构,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五条企业发起招标活动前,应当根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明确项目范围、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当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保障潜在投标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七条企业应当接受投标人的投标申请,确保投标人的资格和信息真实有效。
第八条企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公正、公开、诚信地评定并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企业应当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章投标程序第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履行投标保证金等相关制度要求。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现场会议和技术交流。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接受企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标,并配合评标工作。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人等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和投诉。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行为,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追缴投标保证金等。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的投标人,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XX股份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和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招标行为和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廉洁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招标工作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需事先经本公司批准并参照本制度执行。
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不得进行招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如下采购活动:(一)基建工程。
(二)生产/检验设备。
(三)信息系统建设。
(四)生产性物资。
(五)非生产性物资。
(六)其它采购项目。
第二章招标管理原则第三条招标管理原则(一)公开原则: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禁止串通投标。
(二)公平原则:开展公平竞争,不歧视、偏袒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对每个投标人都给予公正的评价。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主体遵纪守法、恪守信用。
(五)利害关系回避原则:招标小组成员与投标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知情人向公司举报招标小组成员与投标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公司查明属实后应当决定该招标小组成员回避,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处罚。
(六)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七)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一)基建课:负责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网络信息部: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资材部:负责设备类、生产/非生产性物资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招投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竞争性的方式选取最优质的供应商,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招投标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原材料采购、服务外包等各类物资和服务的采购。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采购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市场分析能力。
四、招投标程序1. 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明确采购物资的规格、数量、预算等要求。
2. 招标准备:采购部门审核采购申请,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指南等。
3. 发布招标:通过公司网站、行业平台或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 投标接收:设定合理的投标截止时间,收集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评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6. 中标公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监督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投标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外部监管等多重监督措施,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投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
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范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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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部惩罚规章制度
招投标部惩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秩序,保障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惩罚对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
第三章惩罚依据1.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招标条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3.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4. 相关招标协议和其他招标文件。
第四章惩罚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改正错误行为;2. 罚款:根据违规情况,对当事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3. 停止资格审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4. 行政处罚:如吊销招标资格、责令停业、罚款等;5. 终止合同:对违约方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惩罚程序1. 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招投标部应当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方展开调查;2. 调查组应当公正、客观地调查取证,听取被投诉方的申辩意见;3. 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向招投标部提出处理建议;4. 招投标部应当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通知被处理方。
第六章惩罚执行1. 当事人接到处理通知书后,应当及时改正错误行为;2. 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招投标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复核;3. 处理结果一经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第七章惩罚管理1. 招投标部应当建立健全惩罚管理制度,规范惩罚程序;2. 招投标部应当定期对惩罚措施进行评估,确保惩罚措施的有效性;3. 招投标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惩罚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章附则1. 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 招投标部对于本规章拥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是招投标部惩罚规章制度的内容,各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四川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
四川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部门省、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招标条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能按计划支付;(三)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招标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七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主要条款;(四)投标文件格式;(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六)技术条款;(七)设计图纸;(八)评标标准和方法;(九)投标辅助材料。
第八条投标(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从事相应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或设计等资质;(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报价表;(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6)投标保证金;(7)资格审查资料;(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开标、评标和中标(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二)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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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
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
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
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
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
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加强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客观公正。
为切实保证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要逐步对现有分散的部门专家库进行整合,吸纳一定比例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专家组建评标专家库,专家的抽取和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者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严格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同时建议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标服务内容1、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满足项目单位的个性化需求;2、在招标工作中,充分尊重并体现项目单位的主体地位;3、协助项目单位做好招标前的信息收集整理;4、向项目单位提供关于招标工作的咨询建议;5、协助项目单位制定招标工作方案,起草招标文件,拟定合同并负责报请有关部门审核;6、发布公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建专家组;7、组织开标大会并确保开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8、整理开标后的投标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9、发送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事宜;10、协助项目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提供合同范本);11、招标工作结束后向项目单位递交评标报告及招投标资料;12、为项目单位提供招标后期管理服务。
四、招标服务特点无论你负责的是大项目还是小项目,我们接受客户信息后,均会快速及时地响应,组成具有专业水准的项目组,高效率的计划准备和实施,为你提供专业优质的招标服务。
五、招标服务程序项目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准备招标文件→发布公告信息→确定投标(报价)人名单、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必要时)→解答质疑问题→接受投标书(含资格文件)→公开开标(竞争性谈判)→审查标书→评标报告→定标→发中标通知书→商签合同。
六、工作人员要求关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执业资格要求,国家及地区目前尚未有相配套的规定和具体要求,同时,对于是否需持证上岗或是否需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地区都无一个统一的定论,但在招标代理实操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专业知识等方面要求都较高,如何才能逐步完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执业资格要求,还有待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相应规定及做相应培训工作。
目前,我公司的做法是:先进行招标代理内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同时,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建设工程招标施工图纸的审查及建设工程招标预算的编制或审核也是招标代理的重要步骤之一。
我公司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信息为基础,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经验、智慧、信息为客户提供所需的综合信息、决策、建议和行动方案的智力服务行业。
我公司对从业的招标代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其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责,保证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使招标代理市场能够健康发展。
招标代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职业道德: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2、尽心尽职、优质高效3、正直公正、诚实信用4、开拓创新,奋发进取5、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在职业服务中,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技术要求,抵制各种干扰,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主持公道,恪守科学、独立、客观、公正、自律的原则。
另外,招标代理专业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依法遵守履行招标代理工作中的有关程序和手续。
七、文件资料及设备要求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关系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一单建设工程招标活动的成功与否,还将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这就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认真研究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资格预审条件,编制严谨、合理、全面、详细的招标文件,组织好各种招标活动会议,整理、收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和证据等。
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1)在编写招标文件前,充分了解工程的特点。
这些特点包括工程中的设计特点、现场特点、承包办法特点以及业主要求等。
设计特点主要指工程的结构特点、工艺特点、适用规范、是否有超常规要求等;现场特点包括现场的地质特点、施工环境、现场条件、气候情况等;承包办法特点是指工程的承包内容、可接受的分包方式及分包范围、分包的认可方式、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方式等;业主要求主要是指业主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目标的要求。
充分认识这些特点,并分析这些特点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的影响,可以提高招标文件对工程要求的符合性。
(2)采取适应当前建设市场特点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
在这一前提下,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主要的是对投标企业本身的资质审查,包括对其企业等级、注册资金、业绩、经营信誉等方面的审查。
而当前工程建设施工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例如有很多地方正在实行一种“总包一分包”体制,即由某大型施工企业通过招投标获得建设项目的施工业务后,委派项目经理,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再由项目经理寻找一个或几个较低级别的施工企业来“分包”整个工程,总包方实际上只投入项目管理班子几个人来进行“协调、管理”称作“管理层”,实际施工的全部劳力、设备、设施、管理均以分包为主,称作“劳务层”。
要实现工程投标资目的,显然要有高水平的管理层和专业技术实力强的劳务层的成功组合。
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这两层来自不同的两个甚至多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有时会出现两层分离的状况,管理层并不能左右劳务层的生产管理;同时,也不能排除这样的情况,即有的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承包制后,项目经理为了低价中标或获取更多利润,在寻找分包时降低要求,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进行投标人资质审查时,必须要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拟聘作本工程项目经理人选者的个人资质,及拟对本工程进行分包的工程内容、拟选定的分包单位及其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资料,共同进行审查,必要时作实地考察,特别是对该总包及主要分包项目经理以往工程的实地考察,以确定无论以什么形式运作,参加投标的施工实体均能达到其投标文件承诺的目标,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3)招标答疑前要及时与业主沟通思想。
纠正双方在招标中的不切实际的或不适当的想法,统一认识,以此来加强对业主在工程招标和发包内容等方面的要求的理解和贯彻,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使之全面体现业主意图及符合法律要求。
(4)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在开标前,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及表格,供评标专家使用,以便快速、公开的完成评标工作,选定中标单位或中标候选单位。
八、结束语建设工程招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建设工程招标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设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
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做为不断强招标代理机构,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总结,依法办事,化内部管理,培训和聚集一批优秀的招标代理专业人员,才能真真正正做好招标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