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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割日详细介绍

就期货合约而言,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日期。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股指期货交易及交割地点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一、举例

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一样,每个合约都有交割日,到了这一天,所有该合约平仓结算。

中国的股指期货交割日是合约交割月的第3个周五,如2009年11月合约(IF0911)交割日是11月的第3个周五即11月20号。沪深300期指每个月都有一个合约交割,而不是3、6、9、12 但许多外盘期指只设立季末合约,故只有3、6、9、12四个月份有交割合约。

沪深300期指同时挂牌4个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下季、下下季。如 2009年11月11日,我们可以看到0911、0912、1003、1006四个合约,0911合约20日交割后,1001合约挂牌,保持四个合约同时交易。由于四个合约总有一个是当月合约,所以每个月都有合约进入交割。

二、2015期指交割日时间表|期指交割日一览表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基本内容

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现规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2009年9月1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中国首只股指期货合约正式浮出水面。

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结算的月份。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中,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共四个月份。比如在2006年12月1日,中金所可供交易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将有0612、0701、0703和 0706四个月份的合约。“06”表示2006年,“12”表示12月份,“0612”表示2006年12月份到期交割结算的合约。0612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0701就成为最近月份合约,同时0702合约

挂牌。0701合约到期交割结算后,0702、0703就成为最近两个月份合约,同时0709合约挂牌。采用近月合约与季月合约相结合的方式,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共有四个合约同时交易,具有长短兼济、相对集中的效果。

5、交易时间。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

6、价格限制。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在《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中,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定为合约价值的12%。中金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

8、交割方式。股指期货交易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在现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仓合约将于到期日结算时得以自动平仓,也就是说,在合约的到期日,空方无需交付股票组合,多方也无需交付合约总价值的资金,只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双方的盈亏金额,通过将盈亏直接在盈利方和亏损方的保证金账户之间划转的方式来了结交易。现金交割与当日无负债结算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差别在于两点:其一,结算价格的计算方式不同;其二,现金交割后多空双方的持仓自动平仓,而当日无负债结算后双方的持仓仍然保留。

由于交割结算价是根据当时的现货价格按某种约定的方式计算出来的,因而股指期货的交割使股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在合约到期日趋合。

9、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在最后结算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现规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四、交易细节:

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 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 9:15-11:30,下午13:00-15:00”。也就是说,除了最后交易日外,沪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这一设计更有利于期货市场反映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与沪深300指数期货一样。期货作为一个价格发现的工具,比股市早15 分钟开盘有利于市场各方对价格的发现。而比股市晚15分钟收盘,也是因为必须有一段时间来消化流动性,并让市场对第二天的价格作出预估,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

涨跌停板

与股市一致均为10% 取消熔断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这一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熔断制度的规定。

考虑季月合约的波动性可能较近月合约大,借鉴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在规则中增加“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规定。

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10-9:1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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