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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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畜禽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药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畜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兽药经营企业、兽医门诊及从事畜禽养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畜禽药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确保兽药质量安全;2. 科学合理,提高畜禽用药水平;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4. 严格审批,规范经营。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养殖场(户)应从具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畜禽药品。

第五条养殖场(户)在采购畜禽药品时,应查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核实兽药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六条养殖场(户)应建立畜禽药品采购台账,记录采购时间、数量、品种、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养殖场(户)在接收畜禽药品时,应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数量、包装完好,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使用第八条养殖场(户)应设立专门的畜禽药品仓库,并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

第九条畜禽药品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不良环境。

第十条畜禽药品应分类存放,不同品种、规格的药品分开存放,防止混淆。

第十一条养殖场(户)在畜禽发病时,应按照兽医处方开具的药品种类、剂量、用法进行治疗。

第十二条养殖场(户)在使用畜禽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疗程进行。

第十三条养殖场(户)在使用兽用生物制品时,应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种。

第十四条养殖场(户)在使用畜禽药品后,应记录用药时间、剂量、疗效等信息。

第四章药品废弃与回收第十五条畜禽药品废弃时,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养殖场(户)在废弃畜禽药品时,应记录废弃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户)应将废弃畜禽药品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本地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畜禽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兽药安全管理制度

兽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畜禽养殖安全,保护人畜健康,规范兽药使用,减少兽药残留,加强兽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加强对兽药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畜禽养殖和兽药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三、兽药购进管理1. 兽药的购进应当在合法的兽药销售单位购买,购进前需了解兽药的品牌、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确保购进的兽药符合法规标准。

2. 购进的兽药应当储存在专用的兽药储存室内,严禁存放在与人类食品或药品共同存放的地方。

3. 兽药的购进记录应当详细,包括兽药的名称、数量、购进时间、销售单位等,购进记录应保存备查。

四、兽药使用管理1. 兽药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兽药说明书上的用法用量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使用量。

2. 使用兽药前必须对畜禽进行体温、饮食等方面进行观察,确保畜禽健康,确认需要使用兽药才能进行使用。

3. 使用兽药时必须配戴专用的防护装备,避免兽药对人体的直接接触,避免误服或误inhalation。

4. 使用兽药时必须严格按照兽药说明书上的方法进行,不得擅自调整使用方法。

5. 使用兽药时必须对使用前后的畜禽进行跟踪观察,确保兽药使用效果。

6. 使用兽药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查,确认兽药的残留情况,确保畜禽安全。

五、兽药剂量管理1. 兽药的剂量应当严格按照兽药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剂量。

2. 对于不同种类的畜禽应当使用对应的兽药剂量,不得将不同种类畜禽混合使用兽药。

3. 兽药使用后必须仔细观察畜禽的情况,如有不适应症状应及时报告并对症处理,避免因兽药过敏或不适应引起畜禽损失。

1. 兽药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被分解代谢和排泄,异常情况下必须安全处理,避免兽药在畜禽体内残留超过规定的时间。

2. 兽药残留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兽药使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休药期,等待兽药全部代谢和排泄后才能进行屠宰或采集畜禽产物。

七、兽药包装管理1. 兽药的包装必须完整,未经包装破损的兽药不得使用。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养殖场使用兽药的行为,保证养殖动物的健康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以下是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1. 兽药采购管理:a. 养殖场应向合法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兽药,并保存购药记录。

b. 养殖场应与供应商签订兽药采购合同,明确购药数量、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c. 不得购买假冒伪劣兽药或超过有效期的兽药。

d. 严禁购买未经批准或禁止使用的兽药。

2. 兽药存储管理:a. 养殖场应建立专门的兽药库房,保持清洁、干燥,防潮、防火、防鼠害。

b. 兽药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保存,避免受热受潮。

c. 兽药库房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兽药的存储、保管和管理。

d. 兽药应按批号、日期等标识信息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过期使用。

3. 兽药使用管理:a.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登记台账,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药物名称、用量、用途、使用动物等。

b. 养殖场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兽药的配药和使用工作,确保准确、安全。

c. 兽药的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严禁超量或滥用兽药。

d. 养殖场应严格遵守兽药的禁用期和预留期要求,确保安全食品的生产。

e. 养殖场应定期对使用的兽药进行检验和评估,确保无残留和耐药性问题。

4. 兽药废弃物处理:a.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

b. 废弃的兽药包装物应如实填写药物名称、剂量、有效日期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分类处理。

以上是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养殖场应根据不同规模和养殖类型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从而维护养殖业的正常运营和动物健康。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1.熟悉掌握《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饲料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兽药休药期规定》、《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等一系列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根据生产的动物品种自觉地执行各种条例,坚决不违规使用药物。

2.养殖场应自觉遵守国家对宰前停药期的规定,在停药期内患病急宰的动物不得作食用。

任何药物只要按规定剂量、规定药方使用药,并且按休药期规定的天数停药,所用药物在动物机体内的残存量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高残留限量的。

或者说,只要有足够长的停药期,随着药物不断地从体内排出,肉品中的药物残留是不会超标的。

3.生产者要请专门的兽医指导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治疗,使用国家对各种畜禽养殖允许使用的药物,并认真做好用药、停药记录。

养殖场对药物使用的要求消毒药的安全使用环境和器具消毒药的选择使用,不仅要考虑其消毒效力,还必须考虑消毒药可能带来的药物残留问题。

如苯酚有很好的杀菌消毒作用,但有些国家禁止在家禽中使用苯酚类消毒剂,所以在家禽的生产、加工和运输中应避免使用,以免带来残留污染。

饲料中添加药物的使用饲料中药物添加剂的添加要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饲料和添加剂标准添加。

对于出口的畜禽,还应根据进口国有关饲料中禁止添加的药物种类(如多种磺胺类药物、喹乙醇,抗球虫药如克球粉、球虫净等),避免在饲料中添加这些药物。

推广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如饲用酶制剂、饲用微生物制剂、酸化剂、活性多肽、寡聚糖、防霉制剂、茶多酚、大蒜素等。

大量的研究表明,这些绿色饲料添加剂对畜禽、人类无害,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还应注意加强饲料保管,防止饲料受潮霉变。

不允许将饲料、药品、消毒药、灭鼠药、灭蝇药或其他化学药物堆放在一起。

贮存饲料的场所要尽量卫生干净,消灭苍蝇、老鼠等。

不要把霉变的饲料饲喂畜禽,否则可引起动物疾病并招致有害毒素残留。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殖场的用药管理,保障养殖场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提高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在养殖场使用药品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的所有用药活动。

第三条养殖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药品。

第四条养殖场应当配备专职的兽医或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由其负责养殖场的用药管理工作。

第五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用药档案,包括用药登记、用量情况、疾病防治效果等。

第六条养殖场应当购买正规合法的药品,并保留购药发票、药品购进记录等资料,以备查验。

第七条养殖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养殖品种,制定相应的用药管理制度。

第八条养殖场应当加强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用药登记管理第九条养殖场应当建立用药登记台账,对每次用药活动进行记录。

第十条用药登记应当包括药品名称、进货日期、有效期、用药目的、用药量等内容。

第十一条用药登记应该由专职兽医或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填写,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急性突发疾病,养殖场应当及时进行用药登记,记录用药原因、药品名称、用量和效果等,并随时上报兽医部门。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当定期对用药登记进行审核,确保用药登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用药规范管理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当严格按照兽医的处方和用药标准进行用药。

第十五条使用未经兽医处方的药品,养殖场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使用饲料添加剂、激素类药品等,养殖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当加强药品的使用管理,严禁超量使用药品。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当对用药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九条对于动物用药不当导致药物残留超标的,养殖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处理,以避免药品残留对生产安全和动物健康造成影响。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二十条养殖场应当建立药品储存库,并根据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第二十一条药品储存库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湿度适宜,温度稳定,避免阳光直射。

养殖用药管理制度模板

养殖用药管理制度模板

养殖用药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本制度是根据《兽药管理法》、《畜禽养殖规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养殖场的药物使用行为,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2.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养殖场,包括但不限于家禽、家畜、水产养殖等。

3.养殖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药物使用计划,并备案报送当地畜牧兽医部门。

4.养殖场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存储、使用、监测和报告等制度,确保药物安全、有效使用。

二、药品采购管理1.养殖场应在规定的渠道购买合法注册的兽药产品,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2.购买药品时要查验产品合格证、批准文号等相关资料,并保留购药记录。

3.采购的药品需进行正确标识、分类、编号,并按规定储存。

4.购进的药品应当在采购当年内使用完毕,过期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存储管理1.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阳光直射不到的地方,避免高温、潮湿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

2.储存药品应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用混淆。

3.药品应有明确的货架标识,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条件。

4.药品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清理灭鼠、消毒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四、药品使用管理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兽医指导等要求使用药品,不可擅自增减剂量或频次。

2.使用药品前应做好动物体征、环境检查,确保使用药品的必要性。

3.使用药品时要正确注射、饮水给药等方法,避免误用造成的药害。

4.使用药品后应密切观察动物反应,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五、药品监测管理1.养殖场应定期对动物、环境等进行检测,查看药物使用效果,调整用药方案。

2.对已用药的动物进行药物残留检测,防止肉毒、疫病等残留问题。

3.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用药档案,记录药品使用情况,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参考。

4.发现药品异常或患病动物应及时向兽医部门汇报,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六、药品报告管理1.因药物使用引起的动物死亡、异常情况等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配合调查处理。

2.药品使用报告应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效果等。

养殖药品管理制度

养殖药品管理制度

养殖药品管理制度
1.养殖药品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养殖场必须取得合法的购药凭证,并且药品必须具有合法的注册证书。

2.养殖场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台账,对购入的药品进行登记,并记录使用的日期、用量、用途等信息,以备查阅。

3.养殖场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药品的保存和使用情况,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4.养殖场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更新库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过期药品必须及时销毁,严禁使用。

5.养殖场在使用药品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和兽医的建议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整药品的用量和使用方法。

6.养殖场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对使用的药品进行追溯,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相关调查和问题解决。

7.养殖场必须建立药品残留检测制度,对养殖动物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8.养殖场应加强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药品使用和管理水平,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产品的质量。

9.养殖场应建立健全药品投诉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养殖场必须加强与兽医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及时报告和处理养殖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以上是养殖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养殖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加强药品的购买、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并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养殖用药的管理制度

养殖用药的管理制度

养殖用药的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养殖业的发展,养殖用药越来越常见。

然而,养殖用药的管理对于保障养殖品质、提高养殖效益至关重要。

为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殖用药管理制度,对于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养殖用药的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药品。

2. 实行谨慎用药原则: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应根据生产需要,选择合适的药品,并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兽药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3. 做好用药记录: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必须做好详细的用药记录,包括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用药量等信息。

4. 防止药物滥用: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必须防止药物滥用,避免给养殖动物带来危害。

三、养殖用药的管理流程1. 用药前准备:在使用养殖用药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用药工具是否齐全、检查用药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等。

2. 严格执行用药方案: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必须严格执行用药方案,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兽药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3. 做好用药记录: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必须做好详细的用药记录,包括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用药量等信息。

4. 用药后处理:在使用养殖用药后,必须做好用药后处理工作,包括清洗用药工具、处理用药残留等。

四、养殖用药的管理措施1. 建立用药档案:对养殖用药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用药档案,记录养殖用药的来源、用途、使用情况等信息。

2. 设立药品库房:在养殖场内设立药品库房,对养殖用药进行储存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定期检查养殖用药的库存情况,保证养殖用药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4. 做好药品保管:对养殖用药进行保管管理,避免药品受潮、过期等情况发生。

五、养殖用药的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用药规定:在使用养殖用药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用药规定,避免药物滥用。

2. 加强用药监督:对养殖用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加强用药知识培训: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养殖用药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用药技能和意识。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兽药使用管理,确保畜禽养殖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或养殖场所有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安全的原则,保障生产用药的质量。

第四条全体员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并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兽药安全负责。

第五条养殖场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合理选择和使用兽药,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第六条禁止擅自进口、销售未经批准的兽药。

第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档案,包括兽药的购进、使用情况和剩余量等信息。

第八条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兽药使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兽药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养殖场应建立养殖动物用药清单,明确兽药的种类、用途以及使用方法等。

第二章兽药的选择和购买第十条养殖场应选择正规渠道购进兽药,不得购进没有标签或标签不清晰的兽药。

第十一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注意查看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保证药品品质。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根据养殖动物的情况和病情选择合适的兽药,禁止滥用兽药。

第十三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应储存在封闭、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光线。

第十四条养殖场购进的兽药在使用前应查验包装和标签,确保药品无误。

第十五条养殖场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兽药。

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废销毁。

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购进登记簿,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用途等信息。

第十七条养殖场在购进兽药时应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兽药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兽药的使用和记录第十八条养殖场使用兽药应有专人负责,遵循兽药的使用说明书和兽医的指导。

第十九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注意保护人员的安全,避免兽药对人员造成伤害。

第二十条养殖场使用兽药时应遵循兽药用量、用法和用时的要求,禁止滥用兽药。

第二十一条养殖场应保留兽药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药量、使用部位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养殖场应对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养殖动物无药物残留。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畜禽投入物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畜禽产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畜禽养殖场的畜禽投入物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饲料、药品、疫苗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存储、使用、记录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养殖场管理部门。

第五条养殖场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定期培训畜禽养殖人员,提高其畜禽投入物使用和管理的能力。

第二章畜禽投入物的购进第六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采购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提供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养殖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畜禽投入物供应商的档案,并评估其供应能力和信誉度。

第九条养殖场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畜禽投入物的采购清单,并按照需求计划进行采购。

第十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按需购买,并且严格进行验收,不得超量购买和超期使用。

第十一条畜禽投入物的购进应当有专人负责,核对产品信息和数量。

第十二条购进的畜禽投入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第三章畜禽投入物的存储第十三条畜禽投入物的存储应当设立专门的仓库,仓库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畜禽投入物仓库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整理投入物,确保无污染。

第十五条畜禽投入物应当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存储,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第十六条不同种类的畜禽投入物应当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感染和受到污染。

第十七条畜禽投入物的存储期限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进行标识和记录。

第十八条存储的畜禽投入物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淘汰。

第四章畜禽投入物的使用第十九条畜禽投入物的使用应当按照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使用方法和用量进行。

第二十条使用畜禽投入物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确保正确使用。

第二十一条使用畜禽投入物的人员应当随时注意投入物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使用畜禽投入物的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周期进行使用,不得超量使用。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养殖场是养殖动物的地方,为了保持动物的健康状况,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养殖产量和质量,兽药的使用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动物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

一、兽药存储管理1.存储条件:兽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存放区域应远离动物圈舍和饲料,确保兽药与动物的交叉污染和皮肉食用安全。

2.存储结构:兽药存储室应专门设置、封闭管理,避免兽药与其他物品混合。

室内应装有排气设备,防止毒气积聚。

药品应分类存放,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易于辨认和使用。

3.药物记录:应建立兽药进出库登记制度,记录兽药的购进、使用、消耗和报废情况。

每批次使用兽药的时间、剂量、用药对象等必须详细记录,方便追溯和统计,确保兽药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兽药使用管理1.兽药使用方案: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繁殖目的和生产环境等因素,制定兽药使用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用药目的、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用药路线等要素,并由专业兽医签署。

2.兽医管理:每个养殖场都应拥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兽医,并与该兽医签订长期合作协议。

兽医应定期巡视养殖场,对动物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养殖人员兽药的使用和动物健康管理。

3.兽药使用标准:使用兽药需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注意用药剂量和次数的限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滥用和过量使用。

针对其中一种疾病的预防性使用药物,必须具备可靠的检测方法,避免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4.用药记录:每次使用兽药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表,包括药品名称、用药时间、动物种类、剂量和施药方式等信息。

为了方便管理,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自动化记录和数据分析。

5.兽药残留检测: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养殖动物体内兽药残留水平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兽药使用符合标准,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农村猪场用药管理制度

农村猪场用药管理制度

农村猪场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村猪场的用药管理工作,保障猪只健康生长,保障食品安全,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用药管理责任1. 猪场经理是猪场用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猪场用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猪场兽医是猪场用药管理的技术指导者,负责猪只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及合理用药的指导。

3. 养殖员是猪场用药管理的执行者,严格按照猪场用药管理制度执行,保证用药合规。

三、用药管理流程1. 疫情监测:定期对猪只进行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信息。

2. 疫病防控:采取严格的疫病防控措施,减少疫病传播。

3. 用药决策:根据疾病防控需要,经猪场兽医鉴定后确定使用哪种药物。

4. 药品采购: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5. 药品储存:将药品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6. 用药记录:对每一次用药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用药时间、药物剂量、用药对象等信息。

7. 用药监督:建立用药监督制度,保障用药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8. 用药效果评估:对用药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四、用药管理注意事项1. 严禁私自购买使用无资质药品,确保使用药品的合法性。

2. 严格遵守药物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剂量使用药品,不可随意增减。

3. 严格遵守药物使用间隔时间,防止药物残留。

4. 禁止药品混用,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引发问题。

5. 对于禁用药物,坚决不可使用,确保猪只健康。

6. 用药后注意观察猪只反应,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用药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猪场规定进行处罚。

2. 严重违规的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3. 如因违规用药造成严重后果,责任人需进行赔偿。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猪场经理所有。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一、用药原则: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

2、建立进货台账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园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5、所用兽药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二、兽药使用应符合规范1、按规定使用允许使用的药物a、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途、使用剂量、疗程、注意事项。

b、遵守休药期.弃蛋期、奶废气期的规定c、注意配药禁忌2、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禁止使用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的兽药。

a、禁止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化合物清单》b、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兽药(包括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或已被淘汰的兽药c、禁止使用标准、法规中禁用的药物、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畜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兽药3使用准则中附录A中规定休药期的品种应遵守肉不少于28天的规定.养殖场消毒制度一、消毒方法:(1) 喷雾消毒:用一定浓度的次氯酸钠、有机典混合物、过氧乙酸、新吉尔灭、煤酚等对清洗完毕后的畜禽舍、带畜禽环境、道路和周围及进入厂区的车辆用喷雾方法进行的消毒(2) 浸液消毒:用规定浓度的有机典混合物、新洁尔灭、煤酚的水溶液对常用的兽药器械、工作人员用具进行的消毒。

(3) 紫外线消毒:在畜禽场的入口处和更衣室设置的紫外线照射消毒(4) 喷洒消毒:在畜禽舍周围、入口、产床、培育床、畜禽舍地面等撒生石灰或火碱以杀灭大量细菌和病毒的消毒方法(5) 火焰消毒:在畜禽经常出入的地方用喷灯的火焰依次瞬间喷射消毒 (6)熏蒸消毒:用甲醛对饲喂用具和器械在密闭的室内或容器内进行熏蒸二、消毒范围(1) 消毒环境: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2%火碱溶液或生石灰消毒1次;畜禽场周围及场内污染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畜禽场、生产区、畜禽舍入口设消毒池,使用2%火碱溶液或煤酚溶液,定期更换消毒液。

鸡药管理制度一览表

鸡药管理制度一览表

鸡药管理制度一览表一、制度目的鸡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鸡药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鸡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养殖效率,保证鸡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对鸡使用的各类药物管理,包括预防用药、治疗用药、生长促进剂等。

三、药品采购1. 养殖场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药品公司购买合格的鸡药,严禁使用无证、假冒伪劣药品。

2. 采购的药品应当具有合法国家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证明,并严格按照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和用途进行分类、存储。

3. 采购的药品应当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养殖场应当按照说明书指导的用药方法进行使用。

四、用药管理1. 遵循“合理用药,科学用药”的原则,根据鸡的生长阶段、疾病情况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来确定用药方案。

2.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药剂量和用药方法进行使用,严禁随意增加或减少剂量,以免产生药物残留或抗药性。

3. 在使用药品前应当对鸡进行严格排查,确保不需要使用药物的鸡不被误用药。

4. 用药期间应当对鸡进行监测,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停药并咨询兽医。

5. 用药后应当做好药品残留检测和鸡产品抽检,确保鸡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储存管理1. 药品应当储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远离阳光直射和湿气,避免受潮和霉变。

2. 药品储存在专用药柜或药品箱中,与饲料、饮水等物品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 养殖场应当定期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六、药品记录1. 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用药档案和记录系统,记录药品的采购、使用情况、用药剂量、用药日期等信息。

2. 用药记录应当真实、详细,方便日后查阅和追溯。

3. 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三年,如有官方检查或质量检验要求时能及时提供。

七、责任制度1. 养殖场应当明确用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落实用药管理的责任到位。

2. 用药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具备使用药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用药操作。

3. 对于违规使用药品或因用药不当导致鸡生病或死亡的情况,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种羊场兽药管理制度

种羊场兽药管理制度

种羊场兽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种羊场的养殖环境和羊群健康,提高兽药使用效果,降低兽药残留和抗药性风险,特制定本兽药管理制度。

二、兽药采购1. 兽药采购应遵循“三同”原则,即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在正规经销渠道购买;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兽药。

2. 兽药使用前应查看兽药合格证明和生产日期,并核实批号与包装标签是否一致。

3. 如需购买进口兽药,必须通过正规进口渠道购买,并提供进口证明等相关证件。

4.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采购登记制度,登记兽药品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5. 养殖场应定期对库存的兽药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有效期内的兽药不超过30%。

6.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库房,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兽药质量。

三、兽药使用1. 兽药使用必须按照兽药说明书的使用方法和用量进行,不得擅自增减用量或更换药品。

2. 使用兽药前应对兽群情况进行调查,确保病因和症状明确,明确治疗目的。

3. 对于处方兽药,必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落实用药过程中的使用方法和用量。

4. 兽药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物残留期,确保按规定时间停药,避免兽药残留超标。

5. 兽药使用后应定期监测兽群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6. 兽药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药物中毒或不良反应,应尽快停药并就医。

7. 兽药使用后的药品包装、瓶盖等应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兽药记录1.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使用记录制度,每次使用兽药应进行记录,包括兽药品名、规格、批号、用量、用药时间、病情和治疗效果等。

2. 养殖场应定期对兽药使用记录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兽药使用档案。

3. 养殖场应妥善保存兽药购进发票、使用记录和处方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五、兽药废弃处理1. 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将过期或剩余的兽药安全处理。

2. 养殖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过期或剩余的兽药送至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乱倒。

3. 兽药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应穿戴隔离服、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接触兽药废弃物。

养殖企业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企业用药管理制度

养殖企业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养殖企业用药行为,确保畜禽健康,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养殖产出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养殖企业,包括畜牧养殖、禽养殖等。

三、用药前期准备1. 建立养殖健康档案,做到畜禽种类、数量、批次、养殖环境、饲料配方等记录详细准确。

2. 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3. 定期对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做到病区隔离,确保疫病不传播。

4. 设立专门的用药库房,存放各类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和库存量。

5. 聘请专业兽医,指导用药合理。

四、用药程序1. 在确诊需要用药的情况下,由专业兽医开具处方。

2. 根据处方准确计算药品的用量,严格按照兽医的指导使用。

3. 遵守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使用周期,确保药物的有效性。

4. 用药过程中定期对畜禽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并记录用药效果。

5. 用药期间禁止混合使用药物,避免药物之间产生相互作用或者致敏反应。

6. 用药后要定期翻阅药物说明书,了解可能的副作用和禁忌症。

五、用药风险控制1. 严格控制用药的剂量和频次,避免药物滥用或者过量使用。

2. 持续监测用药效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兽医重新评估用药方案。

3. 对使用过的药物包装及药瓶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 用药后定期对畜禽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用药后没有残留或者污染。

六、用药记录1. 用药过程中要详细记录用药的时间、药品名称、用量、用途等信息。

2. 做好用药记录的归档工作,确保用药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用药记录应保留一定年限,以备查验。

七、用药追溯1. 在出现用药不当引发的问题时,应及时进行用药追溯,找出问题源头。

2. 对于药品的来源、存储、使用等环节可追溯,确保畜禽用药的安全。

八、用药培训1. 对养殖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兽医进行用药培训,提高其用药管理水平。

2. 配备常备药物的急救措施和知识普及,提高员工对突发疾病的处理能力。

九、违规处理1. 对严重违反用药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如停职检讨、警告甚至辞退等。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企业在使用兽药时,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规范使用兽药。

本人作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有关兽药法规政策。

二、正确认识兽药的防病治病效能,规范和安全用药,不盲目、不滥用兽药,不使用禁用药物,不使用人用药品。

保证不引起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购买合法兽药。

(一)保证从通过农业部gmp认证、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国内外合法生产企业购买兽药。

(二)保证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从兽药gsp验收合格,持有新版《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兽药。

四、正确使用兽药。

(一)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二)农业部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严格按照规定凭执业兽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使用处方药。

—1—(三)不将不是“兽药添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预混剂违规添加在饲料中使用。

(四)不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饲喂动物。

(五)严格按照《养殖场兽药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统一印制的《健康养殖档案》规定,建立完整真实的用药记录。

(六)不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七)不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____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五、配合各级农牧部门和兽药行业监督员的监督。

六、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地址:承诺人(签名):电话:日期:邮编:—2——3—第五篇: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

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1、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

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____天内反馈给猪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四、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

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

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十一、以上各项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管理使用制度1、使用的饲料和产品应购于非疫区,无霉烂变质,不准使用变质,霉变,生虫及污染的饲料。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养殖场的兽药使用行为,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养殖动物的健康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内所有兽药的使用和管理。

3. 养殖场应当成立专门的兽药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兽药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二、兽药的采购和储存1. 养殖场应当与正规的兽药经营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养殖场的兽药采购必须经过授权的人员进行,采购的兽药必须具备合法的注册证和说明书。

2. 养殖场应当建立兽药采购记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3. 养殖场应当做好兽药的储存工作,确定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兽药的密封保存,避免受潮、受热和日晒等情况,同时也应当保证储存场所的通风和防火安全。

三、兽药的使用1. 养殖场兽药的使用必须由具备兽医资格证书的兽医指导和监督,并执行兽药使用计划。

2. 养殖场应当进行兽药使用记录,包括兽药名称、使用日期、使用动物种类、使用剂量、使用方法等信息,并保存至少两年以上。

3. 养殖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兽药使用计划,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合理用药周期。

4. 养殖场应当定期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确保兽药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兽药的处置1. 养殖场应当合理使用兽药,确保兽药的有效期内使用完毕,避免过期兽药的使用。

2. 养殖场对于过期、丢失、损坏或者变质的兽药,应当立即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使用或者销售。

3. 养殖场应当将兽药包装物进行分类和整理处理,避免污染环境或者对人员造成伤害。

五、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养殖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2. 养殖场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确保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实施。

六、附则1.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养殖场所有。

2.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重新审查和修改。

水产养殖场药品存放保管制度

水产养殖场药品存放保管制度

水产养殖场药品存放保管制度水产养殖场药品是保障水产养殖生产的重要物资,合理存放和保管药品对于水产养殖场的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水产养殖场药品的安全存放和合理利用,制定一套科学的药品存放保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水产养殖场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存放保管区域,确保药品的存放环境符合要求。

药品存放区域应该远离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的环境,保持通风干燥。

药品应当分类存放,禁止将不同种类、不同用途的药品混放在一起,以免发生交叉感染或药品失效的情况。

其次,水产养殖场应当制定药品存放保管清单,对每一种药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记录,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药品的使用和补充能够及时、准确。

药品的存放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及时清理过期药品,避免因为使用过期药品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水产养殖场的药品存放保管制度应当规定药品的使用权限和使用程序。

只有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经过合格的考核,才能够使用药品。

在使用药品的过程中,应当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的风险。

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当及时、完整,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以备查阅和核对。

最后,水产养殖场药品存放保管制度应当明确药品的保管责任。

药品的保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药品的保管责任,确保药品的安全存放和合理使用。

对于药品的遗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对药品的保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总的来说,水产养殖场药品存放保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水产养殖场的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科学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才能够保障水产养殖场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养殖效益,保障养殖场的长期发展。

水产养殖场的管理者和药品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药品存放保管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合理利用,为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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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药品管理制度规范为了保证本场养殖畜禽的安全与质量,根据相关准则规章和要求,现制订我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动物免疫制度
1、养殖场谢绝参观,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养殖场。

2、本场所饲养的动物实行常年免疫,技术人员要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好各种疫苗的采购计划。

3、对于本场所用疫苗,要分类保管,合理储藏,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4、疫苗使用之前,要仔细检查,凡瓶子有裂纹、瓶塞松动及疫苗色泽、物理形状等与说明书不一致的疫苗不得使用。

5、要严格控制剂量,剂量不易过大或过小。

6、防疫器械要严格消毒,勤换针头,以免交叉感染;出现反应要及时救治。

7、每次防疫时要做好登记工作,注明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期、有效期、免疫剂量等。

8、禁止饲喂发霉、变质等不清洁的饲料和动物副产品。

定期对所饲动物驱虫,搞好灭鼠、灭蚊蝇及吸血昆虫等工作。

患病动物选择适当药物进行疫病防治,严格执行休药期。

9、积极配合上级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检疫监督和病源检测、免疫抗体水平检测。

二、用药制度
1、严格免疫操作规程。

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严禁反复冻融使用。

油佐剂或水剂苗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下保存。

冻干疫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2、根据本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畜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在鸭群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
季节,或在发病的初期对畜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3、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冷藏条件下保存的产品。

4、杜绝使用含有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化学药品。

5、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三、检疫申报制度
l、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

调入生猪必须经白银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

调出时应及时向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出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

2、跨省调入生猪应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经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运。

拟调运的鸭群必须经调出地产地检疫临床健康。

3、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畜群进行定期检查,观察畜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如有疫病发生,因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本地动物防疫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

四、疫情报告制度
1、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报告。

2、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3、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本地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五、消毒制度
1、大门口消毒池内每周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消毒更衣室内上安装紫外线灯,下铺麻袋,麻袋用2%火碱液洒湿。

进场人员必须在消毒室内紫外线消毒15分钟并换上本场备用工作服和胶鞋。

3、搞好场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粪便、垫料等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

4、生产区每周应该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特殊情况时每周两次。

选用烧碱、复合酚、氯制剂、季铵盐类等药物进行喷雾消毒,每月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5、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手术刀、手术剪、手术钳等)用后要及时冲洗干净,然后再进行高温消毒。

6、饲养人员与工作人员要勤换、勤洗工作服、胶鞋等,饲养用具要做到专栏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六、无害化处理制度
1、凡本场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均不得销售和食用,必须深埋或焚烧处理。

2、垫料、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饲料等要运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不得随便运出场外。

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有关部门的技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七、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1、设置养殖档案专卷,并由场内档案管理员管理。

2、各养殖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填写养殖记录表格。

3、养殖场内档案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记录。

4、登记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汇编成册。

5、每项生产记录最少保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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