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标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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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标准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规程,保证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产的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三、责任者:质量监督员、质量检验员。
四、正文:
1 各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认真抽样化验检查,以杜绝不合格原辅料进入公司,不合格半成品流入下道工序及不合格产品出库。
2在收到仓库及生产部门的请检单后,应及时取样,迅速检查,成品检验报告单必须在取样后一天内送达生产部及仓库门,凡经检验不合格,
由品控部将“不合格证”送交仓库每件贴签,并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合
格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3取样后,必须及时填写取样记录和签字,并在被检容器或物料上贴取样证,必要时,将产品加封签字后保存备查。
4 如实填写检验记录,经准确计算并复核后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检验专用章”。
五、原辅料检验规程
1、所有进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附有生产厂商的检验报告单,否则予以
拒收。
2、所有进厂原辅料及包装材料须由仓库会同品控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
库。
3、主要原料进厂化验室须对其进行含量检验,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一般只进行文件及包装情况验收,如有特殊情况(包装及感观异常)发生时,对其按质量指标进行检验。
六、半成品检验规程
1、管理职能:
1.1 各品种半成品的检验项目、规程,统一由品控部下达执行。
1.2 凡有半成品质量标准的,均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流入下一工序。
2 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半成品的检验由生产车间填写“检验申请单”,再由化验员到进行抽
样。
2.2 化验员要及时、准确进行化验,如实填写检验结果,及时发出检验报告、
登记台账。
2.3 生产车间凭半成品检验合格单才能送入下一工序,不合格产品严禁流
入下一工序。
2.4 半成品化验员应严格把好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关,保证每批产品合格后才能送品控部检验。
七、成品检验规程
1. 管理职能:
1.1 出库成品一律由品控部按标准规定全项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库,不得漏
检。
1.2 凡成品出库应符合标准规定,附检验合格报告单,报告单需全项填写,
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库。
2管理内容与要求
凡成品送检,按规定填写送检单,品控部接到送检单后,应及时去车间取样,送检单上品名、数量必须和实物相符,确认无误后取样。检验后不得更改,并及时填写取样记录。
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在检验分析中,做到五准确,即:取样、仪器、试剂、操作、计算记录准确,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成品放行前由生产部部长、品质管理部部长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配料、称量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半成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记录;成品检验结果等。
2.4 成品出库必须完善登记手续,做到品名、批号、日期、数量齐全准确,并进行产品质量台账登记。
3 留样:成品每批按规定取好留样观察所用的样品,定期观察外观有无变
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