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法律文书期末备考,简答
法律文书简答1简述起诉书的概念。
(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2再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当写明哪些内容(1概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
2概述再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中提出新的意见也应一并写明。
3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3民事和行政起诉状的正文应写明哪几个方面的内容(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4简述法律文书的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5简述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的区别(1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2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3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4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6简述辩护词应当论证的主要问题(1事实认定是否正确2定罪是否准确3应予从轻减量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事实情节)7简述不起决定书的功用(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有种植本案刑事诉讼和免于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拘押的,应当立即释放)8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正文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正义的事实与理由;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9什么是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有关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10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
(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11什么是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12民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事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
三、写作要求
相关项目内容填写要清楚、准确、不能出现 错漏现象,以免影响决定的权威力。 批准逮捕的条件必须严格掌握,即以刑事诉 讼法第69条第3 讼法第69条第3款的规定为依据,只有符合规定的 才能批准逮捕。 该文书每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必须制作1 该文书每批准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必须制作1 份,不能数个犯罪嫌疑人共用一份。
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事实部分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 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起诉的根据和理由(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 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 (概括叙述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 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起公诉,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书记员 ××× 年 月 日 (院印)
范例: 范例:
ⅩⅩⅩ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 ( ) 号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 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 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如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日或代表人的姓名、 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按上 述被告人情况内容叙写。) 被害人:(姓名、性别、年龄等);被害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等)。 案由和案件侦查过程:“本案由×××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 ×年 ×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 托辩护人,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 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查明:
优秀检察法律文书
优秀检察法律文书篇一:检察机关法律文书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武检刑批捕字(20XX)第10号武汉市公安局:你局于20XX年1月10日以武公提捕字(20XX)第10号文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小二。
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王小二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小二。
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3日内通知本院。
二00八年一月十二日(检察院院印)**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检刑不捕字(20XX)第10号**县公安局:你局于20XX年3月1日以*公提捕字(20XX)第56号文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经本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已涉嫌盗窃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
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在三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本院。
二00八年三月五日(院印)赤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赤检刑诉字(2000)第23号被告人李玉书,男,1970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110号。
2000年9月8日因涉嫌强奸(未遂)、故意杀人、盗窃罪被我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5日被我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16日被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经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强奸(未遂)、故意杀人、盗窃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于2000年12月9日收到。
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2月1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年12月10日已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王**和被告人的辩护人李**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本院审查查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如下:2000年9月7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玉书路经本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桂珍(女,34岁)一人在草地上放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被告人李玉书产生了强奸邪念,便将徐桂珍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桂珍的裤子欲行强奸。
检察院逮捕通知书
检察院逮捕通知书篇一:逮捕通知书模本此联附卷此联交被逮捕人家属或单位篇二:逮捕通知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来源:作者: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检准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同意申请人________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
会见开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时。
会见地点:________________会见时,侦查人员在场(不在场)。
此致___________看守所年月日(院印)第四联送达看守所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过程中,依法批准受委托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申请人,第四联送达看守所。
逮捕通知书来源:作者:逮捕通知书检捕通[]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_________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年月日(院印)第三联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逮捕通知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后,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使用。
二、本文书应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填发。
正文中的逮捕时间应填为执行逮捕的时间。
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
填写单位名称时,应写单位的全称,而非法宝代表人或其他负责人的姓名。
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写明原因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并写明原因附卷。
批准逮捕决定书范文(必备4篇)
批准逮捕决定书范文第1篇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现向贵院提出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如下:1、解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从犯,建议贵院不予批准逮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 xx〕1号)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查明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其从事盗窃自称有三次但查实只有一次,涉案金额5000元数额不大,案发后积极供述全部盗窃事实且愿意退赃,而且属于从犯在盗窃中其次要作用,建议贵院从挽救与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2、解某某属于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其从宽处理有利于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
解某某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对于工厂内的废旧物品误以为是废弃物品,帮助别人拉到厂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误解产生的错误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批评教育予以挽救。
解某某严重缺乏社会经验,又是远离家人从云南山区独自来到广东务工,其盗窃的主观恶意不大,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方式弥补工厂损失。
解某某一旦因为盗窃被批准逮捕甚至被判有罪,不仅有损工厂的社会形象,而且不利于解某某自身的发展进步,不作刑事案件处理更是对其本人的挽救与对工厂的回护。
法理无外乎人情,建议贵院从对嫌疑人的同情与爱护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综上所述,嫌疑人解某某是一位刚刚参加工作的未成年人,出于误解盗窃工厂废旧物品,主观恶性不大,请求贵院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挽救与爱护出发,充分考虑到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精神,不予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决定书范文第2篇浅析不批准逮捕案件及其执行监督一、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_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简答题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律文书》简答题参考答案1.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种类。
参考答案:法律文书的概念: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种类:(1)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分为: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检查机关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文书。
(2)按文书名称和用途不同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等。
(3)按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
(4)按文书体例的不同分为: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等。
2.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参考答案:(1)主旨的鲜明性;(2)材料的客观性;(3)内容的法定性;(4)形式的程式性;(5)解释的单一性;(6)使用的实效性。
3.简述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参考答案:(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挡案。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参考答案:(1)事实要素、齐全完备;(2)关键情节,具体叙写;(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5)财务数量,记叙确切;(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8)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5.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参考答案:(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6.简述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和功能。
参考答案: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察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功能: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证;二是对侦察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书及范文
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书及范文一、概念及作用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提请同级人民检查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逮捕是法律规定的一项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一经逮捕,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失去了人身自由。
所以要求逮捕必须十分准确,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威严,保障无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正因如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这是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法律依据。
另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还规定了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存在社会危害性、有逮捕必要。
这三条是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标准,也是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条件。
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4条又规定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的原则,即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基础和依据,它的使用可以从诉讼程序上保证逮捕的准确,避免错捕、滥捕,以捕代侦、以捕代拘等弊端的发生。
《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使用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和局长私人章,一式三份。
立案单位存档一份,送检察院两份,其中一份由检察院收存,一份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随同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退回公安机关,由预审部门存入预审卷宗。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提请批准逮捕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书名称”组成。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如“×公予字(年度)第×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简历、过渡语在叙述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时,按顺序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职业、民族、文化程度、住址等。
大三法律文书期末复习选择题有答案
一、法律文书的概述1、隋唐时期,受六朝骈俪文风的影响,形成了一种四六对仗、引经据典的法律文书,后人称之为()A、骈判B、拟判C、实判D、试判正确答案:A2、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属于()A、诉讼文书B、司法文书C、规范性法律文书D、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正确答案:C3、法律文书叙写案件事实涉及财物名称和数量时,要求必须做到()A、层次清楚B、记叙确切C、归纳概括D、简明扼要正确答案:B4、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A、记叙文语体B、说明文语体C、公文语体D、议论文语体正确答案:C5、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运用有很高的要求,必须做到()A、准确、朴实、庄重、形象B、精炼、生动、朴实C、准确、精炼、朴实、庄重D、准确、朴实、简要正确答案:C6、我国法律文书,开始逐步吸收一些国外法律文书中可取的东西是在()A、明初B、明末C、清初D、清末正确答案:D7、( )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
A、事实B、证据C、法律D、理由正确答案:D8、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多采用的方法是()A、倒叙B、顺叙C、补叙D、插叙正确答案:B9、法律文书用以说明案情的事实材料最根本的要求是( )A、系统全面B、简明扼要C、清楚具体D、客观真实正确答案:D10、下列文书中属于法律文书的是( )A、大学录取通知书B、国务院公报C、人事任命书D、通缉令正确答案:D二、公安机关的重要法律文书1、不属于立案报告写明现场勘查情况的作用的是:()A、为确定案件的成立提供依据B、为判断案件性质提供证据和线索C、为确定侦查范围及方向提供证据和线索D、为确定侦查期限提供依据正确答案:D2、下面关于破案报告和立案报告及其之间关系表述错误的是()A、破案报告是侦查终结后所作的总结性的法律文书B、立案报告所反映的是案件侦查活动的全部情况C、立案报告是破案报告的基础与先行D、破案报告是立案报告的继续与发展正确答案:B3、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的工作人员接受立案材料后对刑事案件最初情况的记录。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篇一: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检察文书(一)参考书目: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现()行格式及分类现行格式:20XX年9月10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XX年1月1日施行.分类:共六类.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六类包括:一.立案法律文书;二.侦查法律文书;三.公诉法律文书;四.执行法律文书;五.刑事申诉法律文书;六.其他刑事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填充式和文字叙述式两种.)几种公诉文书(重点)一、概述二、起诉书三、公诉意见书四、不起诉决定书五、刑事抗诉书起诉书一.概述(一)起诉书制作的条件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种类1.普通程序:自然人;单位.2.简易程序.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法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以普通程序自然人适用的起诉书为例)(一)首部1.标题2.案号3.被告人基本情况4.案由;案件来源标题和案号xxxx人民检察院起诉书x检刑诉[20XX]x号标题案号部分注意:起诉书是外部文书,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名称不能省略。
因为起诉书是以人民检察院的名文制作的,所以字号中不必加制作部门的发文代字。
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人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须要说明的问题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从姓名到住址等一般情况;二是曾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三是因本案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应分三个层次写明,如被告人没有受过处罚,本次犯罪也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则第二、三方面情况自然不用写。
立案侦查和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Never give up is the best character of the investigator.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立案侦查和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立案侦查和逮捕的程序是先立案,然后才有可能逮捕,从立案侦查到逮捕的程序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人们应该增强法律风险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一、立案侦查和逮捕的程序如下:(1)立案的程序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 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公安部门执行逮捕令还是批捕令?
公安部门执行逮捕令还是批捕令?公安部门实行的是逮捕令。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逮捕令与拘留证的最大区别是,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长签发逮捕令;拘留证则是由公安机关自已签发,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一、公安部门执行逮捕令还是批捕令?逮捕令与拘留证的最大区别是,逮捕令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由检察院批准,公安局长签发逮捕令;拘留证则是由公安机关自已签发,一般拘留的时间比逮捕的时间要短得多。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在进行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书。
二、决定或批准(1)在侦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2)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
注1:《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注2:《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公检法机关对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另外,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还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的许可,方能决定或批准逮捕。
三、批准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答复公安机关的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共分三联。
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
(院印)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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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捕[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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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逮捕决定书
(回执)
_______________
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于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号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已于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________涉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予以逮捕。
此致
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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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
捕[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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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检察院
逮捕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
检 捕[ ]号
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解除对你的监视居住措施。
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机关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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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
捕[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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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逮捕决定书
(副本)
___________________
检 捕[ ]号
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
逮捕决定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高检发刑字[1991]12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1991年12月10日高检发刑字〔1991〕121号)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细则》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七十次会议原则通过,现印发试行,在试行中遇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报告我院。
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细则(试行)(1991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七十次会议原则通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的实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刑事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门业务,其任务是: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追究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刑事检察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原则:(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二)忠实于事实真象,忠实于法律,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三)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四)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五)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第四条刑事检察工作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二)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免予起诉;(三)对需要延长羁押期限或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是否延长或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四)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出席公诉案件第一、二审和再审案件法庭;(六)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七)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八)对执行死刑实行临场监督;(九)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法律怎么规定逮捕程序的
The greatest happiness of all happiness lies in the contemplation of truth.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法律怎么规定逮捕程序的导读:法律规定逮捕程序是:1、提请、批准逮捕。
2、决定逮捕。
3、逮捕的特别程序。
4、逮捕的执行(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
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
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
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
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两种处理: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
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也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03条、第104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什么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什么按照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案件,确定犯罪嫌疑⼈。
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的侦办情况出具逮捕令,那么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检察院的办案程序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程序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个⽉。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并移送同级⼈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个⽉以内作出决定,重⼤、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
4、⼈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个⽉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民检察院后,⼈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民法院提起公诉。
6、⼈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个⽉以内宣判,⾄迟不得超过⼀个半⽉。
⼆、检察院的办案程序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和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执⾏。
2、⽴案前的审查和⽴案⼈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移送、交办和⾃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审查,并分别情况,进⾏处理。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案请⽰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案决定书》。
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民检察院备案。
上级⼈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案的,应⽤书⾯形式及时通知下级⼈民检察院予以撤销。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1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1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1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1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1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1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1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1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1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1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