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关于住宅小区运行安全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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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1•【字号】淮政发[2013]16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13〕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强化小区管理,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现就加强市区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小区的综合管理市城管委应强化对小区综合管理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小区综合管理重大事项,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小区综合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小区综合管理的责任主体,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协调;各街道(乡镇)和社区也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本辖区范围内小区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二、构建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一)建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1.建立规划联合审批机制。

规划部门在小区规划审批时应邀请物业所在地的住建、民政、公安、民防、经信、城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相关管线等单位参加,做到规划科学,避免出现遗留问题。

2.健全小区交付使用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辖区政府应邀请市规划、环保、民政、公安、消防、民防、经信、城管等部门和区管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协调解决交付使用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3.建立监管综合会办机制。

市城管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办解决小区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力度。

(二)市直部门和辖区政府职责分工市直部门、辖区政府及其下属相关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小区综合管理工作:1.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监管(淮阴、淮安区除外);负责清河、清浦、生态新城范围内维修资金、房屋质量、市政及绿化图章审批及验收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监管范围内的违法行为。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为加强全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创造宜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意见。

第一条本意见所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消防安全、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以及其他设施。

第二条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按本意见建设和移交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条各市县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教育、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根据本意见和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

各市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市县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完善水、电、路、气、光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各市县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幼儿园;居住区户数在4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小学;居住区户数在90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初中。

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居住区常住人口规模、开发区域功能定位、已有学校和幼儿园等情况适当调整中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和数量。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组织实施新建住宅小区不具备单独配建条件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接收和投入使用工作。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前,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住宅小区生活用水应按照供水部门方案,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供水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上级物业管理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努力构建现代物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小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依规操作、依法保障、全面推进。

(三)工作目标。

根据住宅小区物业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新建住宅小区、旧住宅小区(商品房小区、安置小区等)进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一是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加快旧住宅小区水、电、气、消防和安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提质改造,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全县物业质量满意度达85%以上。

二是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引导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市场竞争机制。

三是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

全县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物业管理工作责任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物业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全县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初具规模。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个别物业质量差、业主不配合不支持物业企业、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等问题,影响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镇、县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广大居民满意为出发点,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核心,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协同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针对我县小区居住点物业管理业态的复杂性和管理模式的多样性,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县、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住建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县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社区配合镇做好社区物业管理的落实工作。

住宅区运作管理

住宅区运作管理

住宅区运作管理第一部分构架简介 (5)第一章盛世家园治理处架构概述 (5)一、盛世家园治理处运作原理模型图: (5)二、盛世家园治理处组织架构 (5)三、创建盛世家园有效的服务价值链 (6)四、盛世家园治理处外部沟通导向图 (7)第二部分前期介入打算 (7)第一章工作打算 (7)一、前期介入工作打算 (8)二、入伙接管工作打算 (9)三、正常居住期工作打算 (10)第二章治理处物资装备打算 (11)一、物质装备打算 (11)二、行政办公用品打算 (12)三、修理工具打算 (13)四、护卫、消防装备打算 (14)第三部分促进销售的建议和配合销售的措施、承诺 (15)第一章销售推测及定位 (15)一、长城盛世家园销售分析及推测 (15)二、长城盛世家园销售对象定位 (16)三、物业治理服务定位 (16)第二章销售的建议 (17)—、会所提早投入运营 (17)二、聘请中年销售人员 (18)三、建立团队鼓舞体系 (18)四、重视客户关系治理 (19)五、实现客户承诺的统一 (19)六、成立销售和谐小组 (19)七、提供毛坯样板房 (20)八、组织专家授课的促销活动 (20)九、引入电脑购房查询系统 (20)十、签订物业治理合同 (21)笫三章配合销售的措施 (21)一、提供物业治理咨询 (21)二、提供物业治理培训 (22)三、提供护卫及保洁服务 (22)四、提供有形展现 (22)五、协助举办展销活动 (22)六、开展业主意见征询 (23)七、提供优质客户服务 (23)第四章费用的解决方法 (23)第四部分治理人员的配备、培训、治理 (24)第一章治理服务人员的配备 (24)一、治理处人员配备 (24)二、治理人员配备方案及岗位要求 (24)三、作业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及要求 (26)第二章治理服务人员的培训 (27)-、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27)二、培训系统的实施运作 (29)三、培训内容及目标 (32)四、治理人员培训打算 (37)笫三章治理人员的治理 (38)—、量才录用,培养提升 (38)二、默契合作,充分授权 (39)三、定期考核,绩效为本 (40)四、奖惩严明,优胜劣汰 (40)第五部分财务治理及经费收支测箅 (41)第一章财务治理 (41)—、财务治理模式 (41)二、财务治理措施 (41)三、治理服务费及代收代缴费的收取 (42)四、修理基金的治理和使用 (43)第二章日常物业治理经费收支测算 (43)-、物业治理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44)二、测算依据及说明 (44)三、物业治理服务费标准的测算 (45)四、物业治理服务费的盈亏分析 (49)五、增收节支的措施 (51)笫三章社区便民服务及特约服务 (51)一、我们的服务思路 (51)二、服务项目 (52)第六部分日常治理 (57)第一章前期介入 (57)一、协助做好销售工作,力争物业治理成为楼盘销售的卖点 (57)二、开展业主服务需求凋查 (58)三、进行物业交付前的实操性工作 (58)四、按规范实施接管验收 (59)五、承担前期介入所需费用 (59)第二章业主入住 (60)一、办理入住高效迅捷 (60)二、入住期的便民服务措施 (60)第三章二次装修治理 (61)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61)二、严格审批,加强巡查 (61)三、依法治理,以理服人 (62)四、慎重验收,不留隐患 (62)第四章业主投诉处理 (63)一、投诉受理 (63)二、投诉处理 (63)三、投诉回访 (64)盛世家园治理处运作治理第一部分构架简介第一章盛世家园治理处架构概述一、盛世家园治理处运作原理模型图:二、盛世家园治理处组织架构盛世家园治理处组织架构描述:1、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是精简高效、一专多能,采纳经理负责制,签订经营责任书,实行独立核算。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7.01•【字号】甬政[1996]11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1996〕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适应居民住宅产权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房地产管理社会化进程,提高居民住宅区整体管理水平,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对1996年1月1日后交付使用的住宅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同时开展老住宅区物业管理试点工作。

为此,特将《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物业管理与传统的房地产行政化、福利型管理有着重大的区别,是消费领域房地产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需要人们在思想观念、运行机制、操作方法等各方面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因此,推行住宅区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港城文明的一个重要环节抓紧抓好。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指定一位领导及一个业务处室(部门),具体分管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并加大工作力度。

对现正在组织或计划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应按本意见精神予以规范;已进行物业管理试点的住宅区,原有做法与本意见不一致的,请各区政府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后,妥善衔接。

宁波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关于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了顺利推行住宅区物业管理,根据国内外城市居民住宅物业管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行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物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物业管理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据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住宅区的环境卫生、社区秩序、公共绿化、道路养护等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业主、住用人提供综合性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9.09•【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政法委、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党委政法委、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居住社区(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住宅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为加快发展住宅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31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住宅物业服务和监管,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物业管理意见及建议

物业管理意见及建议

物业管理意见及建议篇一:浅谈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及建议浅谈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及博纳县建议[摘要]伴随着嘉善房市市场的快速发展,原来独门独户的自我管理形式已被迅猛发展的北埃尔普城市物业集中管理所取代。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行业,已逐渐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这些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解决问题研究其解决的对策,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列举了我区的小区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的若干小区风险问题,并加以分析,最后,针对问题,对完善物业管理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物业管理,存在问题,建议1引言随着嘉善经济的快速发展极快和城市开发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已成为嘉善县的主导经济之一,不管是资历深久的同心商业地产房地产公司还是新成立的几家房产公司,都颇具实力,同时由房地产行业带动的物业管理行业也逐渐已经形成规模,其效益日趋明显。

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最晚,但发展较快。

从2021月底的第一家区物业管理公司成立至今,全县已有园林绿化公司10余家,从业人员300余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20余个,牵涉到住户五万余户,物业管理工作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但是,也应该看到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近几年,我县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不断发生的矛盾大家成为已经关注的焦点。

从物业公司乱收费、擅自停水建筑设施停电到公共设施被侵占、公共维修债券基金被挪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大量物业纠纷纷至沓来。

这些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

因而,研究问题整体而言我县物业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成为热点问题。

2我凡是区物业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2.1物业管理收费难一般来说,这样一来物业管理费除了合同约定的因提供物业管理而直接产生的费用,还包括物业管理企业所代办的供暖费用、供热水费用等。

据统计,一般小区的物业收费率能地皮达到75%,就属于比较好的。

房管局关于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房管局关于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住宅与房地产暨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各位领导:今年以来,**房管局在烟台市局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局的工作重点,立足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强化物业管理,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积极构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启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

据调查统计,**市近三年城市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为23728元,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共有1705户,其中无房户232户,住房困难户1473户。

针对这种实际状况,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把构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作为房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呈报了《**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需求调查报告》、《建设方案》及《测算数据报告》,以详尽、科学的数据,阐述了尽快建立新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需要,并多次向政府呈请,尽快启动建设计划、出台相关政策。

二是抓好政策的制订工作。

为了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能够切合实际,真正惠及广大百姓,今年以来,我们在参照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经过周密研究,反复测算,先后几异其稿,向政府呈报了《**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办法的意见》及《关于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实行货币补贴的意见》和《**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办法》,力请政府积极推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货币直补办法,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租赁住房,直接发放货币补贴。

经过积极陈请和市政府的通盘考虑,四月二十日,**市政府先后以海政发[2019]20号和21号,出台、下发了《关于印发**市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

最新整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最新整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颁布单位】建设部房地产业司【颁布日期】1994.04.25【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1994.04.25【正文】通知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房地产管理局:《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3号发布,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为贯彻和推动这一《办法》的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发布实施,把新建小区的管理工作提到重要位置上来。

住宅小区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是我国房地产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按照《办法》管理小区,变过去的行政福利型管理形式为企业经营服务型,将促进住房在消费环节形成良性循环的新运行机制,以更好地维护住宅小区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年限,为居民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

各地要组织建设、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营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区近几年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认真学习《办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以贯彻执行《办法》,切实提高住宅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各地要在贯彻《办法》的同时,对本地新建住宅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小区的管理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对即将入住的住宅小区,要严格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建法〔1993〕814号文组织验收,以保证住宅小区的建设质量,为实施专业化管理创造条件。

同时应及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成立管委会,按《办法》的要求,对入住后的小区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的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房屋前,一方面要认真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与其签定小区物业管理合同,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采取招标等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鼓励公平竞争,以推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制定本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形成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为加强和创新特大型城市社会治理奠定坚实基础。

力争至年:完善住宅小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服务单位的职责;形成以住宅小区为基础单元的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机制,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社区共治能力明显增强;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协商和监督机制,推动物业服务市场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物业服务水平和行业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解决住宅小区中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广大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水平.细化完善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职责清单。

按照“谁监管行业谁负责、谁主管市场主体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边界,配套编制涉及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若干问题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指导手册,明确发现渠道、处置要点、操作路径、时间节点要求等。

.做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做实市、区县、街镇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推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常态化运作,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及时牵头协调解决住宅小区中跨部门、跨领域问题。

建立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督促考核和工作评价机制。

各区县、街镇要落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措施。

市级层面联席会议每半年召集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阶段性工作问题;区县层面联席会议每季度召集一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协调本地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街镇层面每月召集一次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本地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具体问题。

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社区、居民区层面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本住宅小区综合管理问题。

苏州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苏府[2005]61号

苏州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苏府[2005]61号

苏州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正文:---------------------------------------------------------------------------------------------------------------------------------------------------- 苏州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实施意见(苏府〔2005〕61号2005年5月31日)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精神,采取了一系列综合调控措施,使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平衡健康有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555号)精神,进一步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调控目标。

(一)充分认识稳定住房价格的重要意义。

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积极稳妥、把握力度,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法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完善住房供应、控制不合理需求入手,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实行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投机炒房,控制投资购房,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努力实现供略大于求、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调控目标。

关于居民住宅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居民住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住宅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住宅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为了规范居民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管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居民住宅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居民住宅建设法律制度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关于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其中对住宅建设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住宅建设应当符合城乡规划,遵循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

2. 《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了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住宅的布局、面积、层数、高度、间距、朝向、采光、通风、隔声、防水、抗震等方面。

该规范旨在确保住宅的居住功能和安全。

3.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住宅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住宅质量的责任主体、质量保证期限、保修范围等内容。

该制度旨在保障住宅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二、居民住宅产权法律制度1. 《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关于物权的基本法律,其中对住宅产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住宅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 《住宅登记条例》《住宅登记条例》规定了住宅登记的程序、登记机构、登记内容等。

该条例旨在保障住宅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住宅抵押登记规定》《住宅抵押登记规定》规定了住宅抵押登记的程序、登记机构、登记内容等。

该规定旨在保障住宅抵押权的实现。

三、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法律制度1.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其中对住宅物业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例,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该办法旨在保障住宅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业主的居住安全。

3.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小区物业管理方案(精选6篇)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区物业管理方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1一、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标准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1)房屋(2)协调配合水、电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并保障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正常畅通运行。

(3)环卫设施完好无损。

(4)道路畅通,路面平整。

(5)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安全护卫(1)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并实行24小时值班;(2)安全护卫人员24小时巡查;(3)小区24小时监控;(4)交通、车辆管理有序;A、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章行驶,确保道路畅路。

B、机动车辆按序停放。

(5)危及用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制定防范措施;(6)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遇警能及时报警,并努力防止事态近一部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7)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3、绿化与环境卫生(1)绿化贴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3)修剪及时,整齐美观;(4)绿化品味高,有较高观赏价值;(5)小区内全方位持续清洁;(6)房屋立面整洁,公共楼道及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像;(7)水、电等设施设备整洁,水箱定期清洗,供水贴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隐患;(8)环卫设施整洁;(9)无乱贴、乱挂、乱划现象;(10)噪音等贴合环境标准。

4、收费管理(1)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2)用户主动参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共创礼貌小区;(3)建立收费管理制度,职责落实到人,每六个月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状况;(4)模苑遵守国家收费政策,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5)认真接等群众投诉,并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98%以上,回访率100%;(6)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

枣政发〔2015〕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枣政发〔2015〕5号

枣政发〔2015〕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枣政发〔2015〕5号

枣政发〔2015〕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枣政发〔2015〕5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枣政发〔2015〕5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发挥规划土地引领作用1.抓好土地等资源配置。

突出规划引领,优化用地结构,完善收储土地配套设施,统筹考虑全市房地产区域定位,科学推进城市房地产开发和旧城区改造。

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和时序,合理控制供地规模和节奏,确保土地满足阶段性市场需求,保障城市发展需要。

依法收回和储备的国有土地,优先用于棚改安置住房建设。

对同一地块内一次性房屋征收确有困难的个别棚改项目,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经项目所在地区政府同意后,可考虑分期供地、分期建设。

2.严格批后监管。

各区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要创新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批后土地开发利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小产权房”。

二、加强商品房供应调控3.合理安排建设规模、结构和进度。

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立足市场实际需求,明确房地产市场开发的性质和目标,统筹安排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

合理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严格控制商业性用房开发规模。

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国土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2.10•【字号】粤建房〔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政法委、文明办、发展改革局(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银保监分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对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国家十部委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密切合作各地要将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镇街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政法、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或单位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通过成立工作专班等方式,协同做好本辖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牵头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5篇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5篇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5篇1.小区物业管理方案一、XX项目物业分析:1、物业地域范围开阔,封闭性交强。

2、购置物业人员层次较高,属于房地产市场尖端客户群体,其对居住的私密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并且具有相当强的物业消费承受能力。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二、根据以上分析,对XX项目物业建议如下: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

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三、物业管理提供日常服务的内容:1、对河道的清理与水质的保护(如通过种植水生性绿植改善水质、根据季节放养鱼类加强河道景观效果。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3、对业主庭院环境的保洁(主要集中在季节更替时,如刮风导致的尘土积累或落叶)。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四、物业特约服务-管家式服务体系: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

江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赣建发[1997]6号

江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赣建发[1997]6号

江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正文:---------------------------------------------------------------------------------------------------------------------------------------------------- 江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赣建发(1997)6号1997年8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有效实施管理,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利益和生活秩序,保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安全、优美、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以住宅为主,有相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和相关的商业、文化设施的居住区(含住宅建筑群)。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和相关的公用设施及公共场地等。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地、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专业化有偿维护、修缮和整治。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住宅小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所有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偿服务。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按照政府职责分工,协助同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业主自治管理第五条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新建住宅小区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组织公有住宅出售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当吸收房屋使用人参加。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四篇)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四篇)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上海市的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如下:1. 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内容应包括物业服务范围、费用标准、服务质量要求等。

2. 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照房屋面积或套数缴纳,费用应该公开透明,不得随意涨价。

物业服务费用包括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

3. 物业管理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物业管理资质,包括物业服务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证明等。

4. 公共区域维护: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维护和保洁,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5. 安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6. 环境卫生: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工作。

7.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共同组成,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维护业主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信息。

8. 纠纷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与业主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9. 违规行为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业主的正当权益,不得擅自增加费用或限制业主权益。

如有违规行为,业主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

以上是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的一些规定,具体的物业管理规定还应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物业合同来确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二)(以下简称“规定”)为规范和加强对住宅物业的管理,保障住宅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规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上海市范围内建设和销售的住宅物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加强对住宅业主的服务,保障住宅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指用于居住、生活的住宅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住宅业主,指购买或使用住宅物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于促进江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于促进江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建议

区域经济Regional Economy2.加强全面考核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生产力,知识能力水平是考核一个人的综合能力水平的重要因素,以IT企业为例,IT企业中的很多员工的工作都属于脑力型工作,而且员工的想象力、创造力都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在对员工进行考核的时候,传统的考核方式主要是看员工在某个项目的成果,这种考核方式比较片面,因为一个项目的完成,离不开所有人的努力,也离不开员工的日夜奋战。

所以在对员工进行考核的时候应该要设置更加全面的考核内容。

一方面要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例如是否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项目成果中有没有BUG等。

这些都属于技术层面上的考核;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的日常表现的考核,例如在一个项目中员工的表现,如员工的积极性,对项目的态度是否认真,与其他员工之间的配合是否和谐等,这些都会成为考核员工的指标,要占一定的比例。

考核之后要将所有的指标进行综合,然后对员工进行综合打分,通过打分的成绩对员工的工资待遇进行确定。

3.建立科学合理的战略性激励体系以人为本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使用科学合理的激励方法最大的特点,不仅在人力资源部门中,在其他部门也要做到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进行员工激励的时候,一方面科学合理的激励策略的制定是依靠人来完成的,人的思维模式决定了在激励政策制定过程中要体现出人的灵活性和主观性;另一方面科学合理激励战略的采用最根本的目标是满足人的需求,例如要满足员工的工资需求、精神需求、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的需要。

在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背景下,企业开展科学合理地激励手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建立完善的薪酬福利管理体系。

在企业发展应该要将薪酬管理当做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应该要从职位薪酬体系转变为技能和能力薪酬体系,对于不同岗位的员工,要设置层次分明的薪酬待遇管理方式,在IT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于程序人员不仅要从职位上进行考核,还应该要注重技能与能力的考核,建立完整的薪酬体系,激发程序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更加积极地完善各项工作。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三篇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三篇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三篇根据市纪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全市20xx年纠风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纠风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和物业管理纠风调研汇报会的指示,全市物业管理纠风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在市纪委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物业管理纠风工作相结合,结合行业存在的问题,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上升到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上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我市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禁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现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监管手段,树立服务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办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 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

在市纪委支持下,拟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颁布实施。

加强物业管理关键环节监管。

规范物业市场准入、退出流程,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项目竣工(承接)验收、物业管理用房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六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行政监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构建和谐社区形成联动合力。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牵头部门:住房保障局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区政府、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二) 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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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安全运行的意见与建议-------------上海寒冰一、基本情况全区现有住宅小区***个,***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量的***%。

其中,商品房小区***个,***万平方米,售后公房小区***个,***万平方米,公房小区***个,***万平方米。

目前,全区8层以上的高层物业***幢,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目前,区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家。

其中,一级资质***家,二级资质***家,三级资质***家,暂定资质***家。

全区已有***个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组建率超过***%。

业委会成员中,中共党员约为***%,居委会干部交叉任职的有***余人。

二、工作方法(一)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市、区(县)、街道(乡镇)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协调作用,通过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社区矛盾,并推进各项工作。

广泛搭建沟通平台,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促进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作,共同保障小区运行安全。

除了通过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物业难题和矛盾纠纷外,也加强了信息沟通,有利于其他各项工作的落实。

例如11·15火灾后,消防、房管等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小区地下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诸多问题,于是召开多方联席会议,片党委、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政府、房办、社区民警共同参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主动落实整改,动员业主委员会支持本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效果相当好。

保证将联席会议作为沟通平台,不下达指令,只提出建议,让百姓事回归百姓主体,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政府加强协调各职能部门、办事处通过沟通信息、配合落实,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项作用。

社区事,百姓事,师出多门,无法依靠单一部门解决。

协同作战方式可以改善效率、缩减时间、提升满意。

各项工作也不免存在部门间的重复劳动,加强协调沟通,减少重复,同时也有利政府部门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本部门作用。

(三)政府实事项目政府托一把,解决依靠社区自身原本难以解决的问题。

例如限于物业费用收取标准过低,社区规模特小的物业费总额较低,公房、售后公房这类老小区环境等问题。

例政府资助老小区内安装机防设备的实事项目等。

三、安全隐患与防范对策(一)地下空间物业小区地下空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三类行为:1、居民为电瓶车充电;2、业主出租地下室;3、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住宿。

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确定由市民防办综合协调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问题,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多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同实施《办法》。

1、充电问题。

居民为电瓶车充电的现象在各类型社区内都普遍存在,尤其以老式住宅小区内的非机动车库最为严重,依靠业主自觉,较难禁绝。

因充电而私拉乱接电线,是《办法》第十四条明令禁止的行为之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历年来都是造成火情多发的重要原因,屡次对物业小区和居民业主造成损失。

经过11·15火灾后各部门排查监督,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等工作,各方配合协作,加上居民业主自身的防火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充电问题基本已经得到解决。

具体处理过程中,先由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派出所张贴公告,说明充电行为的危害,明确自指定日期开始禁止充电,限期以后统一清理私拉乱接的旧线路,重新排线。

在企业自查或部门督查中发现新的充电行为,则立即指出、予以制止或要求整改。

2、出租问题物业小区地下空间的设计用途包括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房等,无居住用途。

因住人而在地下空间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堆放衣被等助燃物品,使用燃气钢瓶明火煮炊等等,日常生活空间局促,居住人安全意识薄弱,形成极大隐患。

对于出租地下空间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据《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检查、督促整改。

虽然在《办法》中未将出租、转租列入第十四条明令禁止的行为,但居住生活必需使用电器、拉接线路,或者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液化石油气、闪点小于60摄氏度的液体燃料等,都已列入《办法》第十四条。

但由于《办法》未对以上行为确立处罚规则,督促整改工作仍然缺乏抓手。

建议对于出租地下空间有上述情况并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列入《办法》第二十一条处罚规则,或者依据从物依附于主物的原则,由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注记该户业主在本小区内的房屋,或者注记独立的地下空间。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出租地下空间的,建议通过行业和行政监管,跟踪督促其整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可以资质审核工作为抓手,切实督促整改。

3、物业员工居住问题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地下空间安排给员工居住的现象相当普遍,居住人员主要为本小区提供保安、保洁、维修和绿化服务的外来员工。

考虑到上海市最低工资、物价生活指数的水涨船高,而物业费仍然按照1996年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企业更倾向于招聘外来人员并安排其住宿于本小区内,以控制人力资源成本。

这除了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员工生活质量较差,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难以得到很大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并且缺乏培训以外,最重要的是对住宅小区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一年,经过行业与行政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对地下空间内的居住情况加强管理,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整治,例如换用电磁炉,明令禁止明火煮炊,禁止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并进行统一排线等等。

然而,使用二手电器、堆放衣被物品、生活空间局促等问题仍然存在可见的安全隐患,已经发生了诸如内江二村地下空间火情等多起火灾,但这类问题缺乏改善条件,难以根除。

建议巩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助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继续按照现行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不仅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改善员工住宿条件,禁止利用小区地下空间安排员工住宿的行为。

同时,在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明确公共收益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各项成本,为提高员工住宿条件提供空间。

在政府加大扶持的同时,将行业进步的主动性仍然还给企业。

(二)业主堆物居民在楼道、消防通道、电表箱等公用部位堆物的现象,在住宅小区内最为普遍,依靠业主自觉,较难禁绝。

因堆物而堵塞消防通道或电表箱,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过11·15火灾后各部门排查督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等工作,各方配合协作,加上居民业主对防火安全的意识有很大提高,该问题正在得到逐步解决。

具体处理过程中,先由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警署共同发布公告,说明堆物现象的安全隐患,明示于指定日期以前由业主自行清理,期限以后由相关部门代为整改。

在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时,对相关居民业主进行告知、加以教育,并发出整改通知。

业主在期限以后仍然未落实整改的,由相关部门代为整改。

检查与整改的过程中,动员行政人员力量到一线去,在为社区办实事的同时,也给予物业服务企业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信心。

(三)水箱水池继续落实水箱、水池等供水设施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年全面梳理全区水箱、蓄水池情况,建立《***区平顶洞或蓄水池通道地址清册》,完成***个住宅小区***万个水箱水池和***个平顶洞的上锁,双人双锁率达100%,确保了世博期间居民用水安全。

世博后,应当通过加强日常巡视记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设备养护通过加强日常巡视记录,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设备故障、老化等问题,及时检修。

强调物业服务企业与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加强信息沟通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方式,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向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报告的制度,对于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项目,及时报告本公司与业主委员会。

做到不仅发现问题,也能解决问题。

(五)社区防盗社区机防设施缺损、老化现象严重,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小区限于资金条件和物理条件,没有安装专业机防设施。

政府资金可以通过实事项目,推动老小区机防设施的改进。

除此以外,警署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凭借工作经验,指导、建议业主委员会科学安装防护电网、倒刺和碎玻璃等设备装置。

近年来,由于物业服务行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压力越来越大,社区安保人员力量有降低趋势,小型社区甚至难以保证一门四岗的要求,部分社区在保证门岗执勤的基础上,难以做到或加强小区巡查。

建议巩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助力度,通过达标补贴项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继续按照现行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加强保安力量和相关培训,保证一门四岗的要求,并适当增多巡查岗的配备。

同时,在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明确公共收益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各项成本,为加强安保力度提供空间。

在政府加大扶持的同时,将行业进步的主动性仍然还给企业。

针对防盗相关的专业技能与知识,建议警署组织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进行培训。

同时,由这三个方面的基层组织、企业加强在社区内的宣传,建立居民业主的主观防盗意识和知识。

(六)能源资源目前,社区内部的用水、用电、用气和通信线路问题,主要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局、煤气公司和电信公司四家直接处理,进入每户的管道维修,则属于业主专有部位的范畴。

通过更换新的管道设施,改善居民用水水质,保障居民用水稳定、安全。

作为提供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用水、用电、用气和通信线路维护的工作中,应当跨前一步,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各项工作。

通过日常检查、巡查、养护、记录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高空坠物对于居民业主的花架、晒衣架、空调外架等附着物以及花盆等物品,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日常巡视了解情况和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由基层组织加强社区内的宣传工作,以及对特定业主的教育工作。

在防台防汛期间,以及其他异常气候期间,应当加强相关巡视、宣传工作。

对于属于公用部位的房屋附属物,由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积极落实维修。

对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或者业主委员会不同意实施维修,或者属于开发商保修义务第三方责任,但相关责任人不及时履行职责且诉讼难度较大,但确实属于危及人生安全等急修项目的,建议可由相关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先行落实维修,再由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开户银行,由银行审核并划拨维修资金款项,同时由业主委员会向相关责任人维权。

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网罩等临时防护措施,避免承担责任。

(八)防台防汛1、建立预案建立了易积水小区应急排水、私房危房、动态基地安全度汛等6个应急预案。

2、物资储备组织物业公司储备黄沙等物资,并配备抽水设备。

3、值班安排4、日常管理5、演习演练(九)违法施工房屋建筑内违法施工行为,包括破坏承重结构、违法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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