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合同诈骗案件越来越多。
为了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正和正义,各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此类标准的相关内容。
合同诈骗的定义合同诈骗是指借助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及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被害人签订或履行合同,达到非法占有财物或者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的行为。
一般来说,合同诈骗案例涉及合同法、刑法和民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例如,虚假合同或由非法手段达成的合同,都可能涉嫌合同诈骗行为。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和法院常常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对案件立案和调查。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诈骗立案标准:1.诈骗手段必须是诈骗结果的直接原因,如果诈骗手段不是诈骗结果的直接原因,那么不能认定为诈骗。
2.诈骗客体必须是财物或者权益,如果诈骗客体不是财物或者权益,那么不能认定为诈骗。
3.必须有明显的虚假、误导或者隐瞒行为,如果行为并非虚假、误导或者隐瞒,那么不能认定为诈骗。
4.被害人被骗取的财产或者权益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如果骗取的财产或者权益不足以构成犯罪,则不能认定为诈骗。
合同诈骗量刑标准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对于犯罪人的刑期和罚金,也需要有一定的标准进行衡量判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诈骗量刑标准:1.情节严重,同时涉及财物返还、暴力胁迫等加重情节时,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2.情节较轻,但仍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失或群体性影响时,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拘役或者罚款。
3.情节较轻,但能够及时认罪悔过并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可以考虑缓刑、减轻处罚或者免责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合同诈骗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地方法律进行判别。
同时,公安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时,还需要结合现行法律、考虑社会舆论和案情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结语合同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它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不能被忽视。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一、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个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因此,只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合同诈骗,骗取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单位或者个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的第1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
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立案标准的第2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本罪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工程合同诈骗手法有哪几种
工程合同诈骗手法有哪几种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但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进行诈骗。
他们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手段:1. 虚假公司诈骗:诈骗者会注册一个看似合法的空壳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合同。
一旦拿到预付款或保证金后便消失无踪。
2. 低价中标陷阱:诈骗者在投标过程中故意压低价格,中标后通过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或者要求追加费用,否则就停工。
3. 伪造证件诈骗: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等文件来骗取信任,签订合同后携款潜逃。
4. 分包转包骗局:诈骗者在获得总承包权后,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或单位,从中抽取高额利润。
5. 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故意使用劣质材料或不按规范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以此要挟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6. 进度款项诈骗:在工程进度达到某个阶段时,诈骗者会以各种理由要求提前支付进度款,一旦得手便可能中断工程或消失。
7. 变更设计诈骗: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提出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造价,迫使业主接受不合理的费用增加。
8. 完工验收诈骗:在工程即将完工时,诈骗者会以各种借口推迟验收,直至超出合同约定的工期,然后以此为由要求赔偿。
面对这些诈骗手法,公众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认真审查合作方的资质和信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应及时提出并修改。
-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避免提前支付或超额支付。
- 在遇到变更设计等情况时,应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 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并要求整改。
施工合同审核十大骗局案例
案例描述: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所谓的“政府工程”,合同金额高达数亿元。
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垫资进行施工,项目完工后,却发现该项目根本不存在,签订的合同和接触的官员均为虚假。
二、冒充官员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政府部门的官员,要求施工单位承接一项工程。
施工单位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垫资施工。
工程完工后,却发现对方并非真正的官员,而是诈骗分子。
三、伪造公章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与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上加盖了该公司的公章。
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该公章系伪造。
随后,施工单位向该公司核实,才发现并未签订该合同,遭遇诈骗。
四、连环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项目,项目完工后,甲方以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
施工单位在追讨工程款的过程中,又被第三方诈骗,损失惨重。
五、工程款冒领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将工程款打到了甲方指定的账户,后来发现甲方冒领了工程款。
施工单位在追讨工程款的过程中,遭遇诈骗。
六、虚假资质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与一家声称具有高级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资质系虚假。
施工单位在追讨损失的过程中,遭遇诈骗。
七、工程变更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项目,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频繁变更工程内容,导致施工单位损失巨大。
施工单位在追讨损失的过程中,遭遇诈骗。
八、垫资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项目,合同约定先垫资施工,工程款完工后支付。
施工单位垫资完成后,甲方却拒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损失惨重。
案例描述:施工单位与一家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款分期支付。
施工单位履行完合同后,发现合同系虚假,甲方失踪。
十、工程质量诈骗案例描述:施工单位承接了一个项目,甲方在验收过程中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工程款。
施工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甲方涉嫌诈骗,损失巨大。
以上十大骗局案例,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单位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核实对方身份,防范诈骗风险。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是怎样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基于合同的诈骗犯罪,而且涉及到的数额一般都是很大的。
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是与诈骗的数额挂钩的,但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来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进行认定呢?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较大,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即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巨大、特别巨大,则是对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判处较重刑罚的必要条件之一。
对合同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刑法未作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明确司法解释。
各地在审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遇到定罪量刑数额或者具体犯罪情节如何掌握的问题。
目前我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市场主体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条件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规定的意见是否与形势发展的客观现实相符合?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尽快作出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
工程结算弄虚作假合同诈骗
工程结算弄虚作假合同诈骗
某建筑工程公司A与承包商签订了一份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由完成一项建筑工程,并在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在结算过程中,A公司发现公司提交的结算材料存在严重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公司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几种弄虚作假的手段:
1. 虚增工程量:公司在结算时故意夸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通过伪造施工日志、进度报告
等文件,虚报工程进度和完成情况,以此骗取更多的结算款项。
2. 篡改材料成本:公司在结算材料费用时,篡改了材料的采购价格,将低价材料的价格虚
报为高价,从而非法获取差价。
3. 虚构分包商:公司虚构了不存在的分包商,并伪造分包合同和付款凭证,以此来证明工
程成本的增加,进而提高结算金额。
4. 重复计量:公司在结算时故意对同一部分工程进行重复计量,或者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
行多次结算,以此骗取额外的款项。
这些手段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也构成了合同诈骗。
为了防范此类风险,以下是一些有效
的策略:
-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
合理性,避免留下可被利用的空间。
- 加强现场监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工程量的真
实性和材料使用的准确性。
- 定期审计:业主方应定期对工程进度和成本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实之处。
- 采用第三方评估:在结算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工程量的测量和成本的评估,以保证结算的公正性。
- 法律途径维权:一旦发现合同诈骗行为,应立即收集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是以虚构合同事实等为手段,诈骗合同对方钱财的一种行为。
司法实务中,对合同诈骗行为无论是定罪还是处罚,都必须要知道诈骗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
那么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案动机和手段恶劣的;(2)多次行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人受损而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5、“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他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5)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工程承揽合同诈骗怎么办
工程承揽合同诈骗怎么办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工程承揽合同诈骗。
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事实、虚构项目或提供虚假资料,诱使对方签订不平等的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来看一下如何预防工程承揽合同诈骗。
1. 提高警惕性: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包括其资质、信誉、过往业绩等方面。
同时,要关注行业内的动态,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2.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出现模糊不清、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
还要关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3. 加强内部管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合同签订流程,防止员工私自与外部人员签订合同。
同时,要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4. 及时维权:一旦发现自己遭受了合同诈骗,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我们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工程承揽合同诈骗的困境时,又该如何应对呢?1. 保留证据:在发现被骗后,要第一时间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往来邮件、通话记录等。
这些证据将成为您维权的重要依据。
2. 报警处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介入调查。
同时,要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3. 寻求法律援助:可以请教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策略。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
4. 调整心态:面对合同诈骗,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被情绪所左右。
要相信法律的力量,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我国合同法规定了,触犯合同诈骗罪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触犯合同诈骗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犯罪,同时也是一种典型的数额犯罪。
在对其进行量刑处罚的时候,会根据行为人诈骗的非法所得选择适当的量刑幅度。
其中就有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按照《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合同诈骗常见预防方法
常见合同诈骗预防1:如何防范合同诈骗呢?(一)、正确地签订合同,预防合同诈骗与合同风险信用风险的控制的最后一关,就是正确的签订合同。
现在利用合同诈骗的情况非常之多,而且大部分合同诈骗被视为经济纠纷,使骗子们逍遥法外,骗子有了实力后往往会设计更大的骗局.关于如何正确地签订合同,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要求。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审查身份就是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真实存在。
审查履约能力就是要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
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
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
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
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
4、约定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
违约条款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欠款的利息。
合同诈骗报警模板
合同诈骗报警模板
尊敬的警方领导:
我是某某公司的员工,现向您报案一起合同诈骗案件。
以下是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我公司与某某合同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金额为XX万元,合同内容包括XX事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时间,且拒绝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我公司多次催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但均未见效。
经过公司内部调查和核实,发现某某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其提供的资料和承
诺均存在虚假情况。
我公司认为此乃恶意合同欺诈行为,现在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
因此,我公司决定向警方报案,希望能够依法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追究某某公司的法
律责任。
具体希望警方能够展开调查,将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回我公司的经
济损失。
相关证据:
1. 合同原件及附件
2. 对方提供的虚假资料
3. 我公司内部调查报告
4. 相关沟通记录
需警方采取的措施:
1. 调查取证:就涉案合同、对方提供的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
2. 对涉案责任人进行传唤、审讯;
3. 进行赔偿和协商处理,并确保我公司的利益不受影响;
4. 依法追究涉案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最后,我代表我公司感谢警方对此案件的重视和支持,相信警方一定会依法公正地处理本案,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案!
报案人签名:
日期:2022年XX月XX日
单位名称:某某公司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地址:XXXX省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合同诈骗罪起诉状 (2)
合同诈骗罪起诉状人民检察院起诉状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被告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案情摘要:本案系合同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姓名)及其所在单位(名称)以欺骗手段,通过虚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获得了原告人(姓名)的财产,涉案金额共计(具体金额)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案情描述:(一)被告人及其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姓名)系被告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职责。
被告单位(名称)是一家注册于(注册地)的公司,主要从事(主要业务),并在(地址)设有办公地点。
(二)原告人的基本情况:原告人(姓名)是(职业),住址位于(地址)。
原告人与被告人及其单位之间存在一项(合同名称)合同关系,合同签订于(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为(合同金额)元。
(三)合同诈骗罪的事实及证据:1. 原告人与被告人及其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名称)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被告人及其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故意违约。
3. 被告人及其单位以虚假的承诺和欺骗手段,诱使原告人支付了(金额)元作为合同履行的预付款。
4. 被告人及其单位在收到原告人预付款后,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且拒绝退还原告人的预付款。
5. 原告人提供了合同、支付凭证、交流记录等相关证据,证明了被告人及其单位的欺骗行为和违约事实。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违法发放贷款、金融凭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票据诈骗、保险诈骗、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证重复融资诈骗、商业承兑汇票诈骗、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商业秘密、妨害信用卡管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违规运营、逃汇、洗钱等犯罪行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工程招标合同诈骗案由
工程招标合同诈骗案由一、案例背景某地一家名为“诚信建设”的公司发布了一项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声称该项目资金雄厚、回报率高,吸引了众多建筑企业的注意。
其中一家名为“新起点”的建筑公司,经过初步了解后,决定参与投标。
在准备投标文件的过程中,“新起点”公司发现“诚信建设”公司提供的工程信息含糊不清,且多次要求“新起点”公司支付所谓的“保证金”、“诚意金”等费用。
出于谨慎,“新起点”公司决定对“诚信建设”公司进行深入调查。
二、诈骗手法揭秘1. 发布虚假招标信息:诈骗者通常会在各大招投标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虚假的工程招标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描述得非常诱人,如项目规模大、投资回报高等,以此吸引潜在受害者的注意。
2. 伪造资质证明:为了增加可信度,诈骗者会伪造相关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甚至虚构出所谓的“成功案例”,让受害者误以为其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建设单位。
3. 索要各种费用:在受害者表现出兴趣后,诈骗者会以各种名义要求受害者支付费用,如保证金、诚意金、考察费等,一旦受害者支付了这些费用,诈骗者便会消失无踪。
三、防范措施1. 核实信息真实性:在参与任何招标活动前,应通过官方渠道或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招标信息的真实性。
对于提供的信息模糊不清、存在诸多疑点的招标方,应保持高度警惕。
2. 拒绝支付不合理费用:正规的招标活动中,一般不会要求投标方支付高额的保证金或其他名目的费用。
因此,面对此类要求时,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3. 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盲目行动导致损失。
四、结语。
单位合同诈骗罪公诉意见书
单位合同诈骗罪公诉意见书公诉意见书被告人张某某以单位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现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被告人张某某在其担任某公司销售经理期间,利用其在公司的职务便利,私自签订了一份合同,并将合同款项全部转到了自己的个人账户上,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现提出以下公诉意见: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经侦查机关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作为某公司销售经理,利用其职务便利,采用编造合同、伪造签名等手段,私自签订了一份合同,将合同款项转到了自己的个人账户上,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现场检查中查获了涉案的合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医鉴定,被告人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综上所述,被告人张某某实施了单位合同诈骗罪,并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满足构成犯罪的要件,应当以单位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危害程度被告人张某某以单位合同诈骗罪为手段,通过编造合同、伪造签名等手段,以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为目的,蓄意实施诈骗行为。
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司经济秩序,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在其担任销售经理期间,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铤而走险,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涉及违法犯罪,同时也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破坏了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
综上所述,被告人张某某的主观恶性和危害程度较大。
三、建议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单位合同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人以单位合同诈骗罪为手段,采取了伪造合同、转移财物等手段,私自占有公司财产。
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破坏了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鉴于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主观恶性较大,并且所犯罪行危害程度较大,故建议依法从重处罚。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什么是单位合同诈骗罪?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单位的业务活动中,通过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
如果单位的代表人员、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负有主要责任,则应追究其个人刑事责任。
执行该罪行的主体是谁?单位合同诈骗罪执行主体包括以法人身份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商业、经济活动的工作人员。
如何认定单位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如果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使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诈骗对方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应该以单位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诈骗行为必须包括虚构或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
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假借某个公司的名义虚构资产情况,隐瞒产权等详细信息,达到骗取对方签署合同并支付款项,从而实现诈骗借贷等行为。
还需要骗取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该罪行。
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诈骗数额达到50000元以上或达到某个具体合同总值的比例,即构成“数额较大”。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单位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财产犯罪,其判罚标准主要取决于诈骗数额大小。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诈骗数额巨大,则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以下几个判决条款:•未骗得财物或者骗得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及时查证,给付被骗赔偿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单位合同诈骗罪的预防措施和防范方法要防范单位合同诈骗罪,公司、机关、团体等组织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例如,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详细了解对方情况(如资产情况、产权所有人、商业信誉等),并且确定各项责任和义务。
另外,还需要加强财务审计和风险控制。
如果恶意行为被及时发现并且严肃打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单位合同诈骗罪的发生。
总结单位合同诈骗罪是通过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财物的行为。
工程合同诈骗怎么认定标准的
工程合同诈骗怎么认定标准的一、合同诈骗的认定标准1.虚构事实:诈骗方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资质证书等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2.隐瞒真相:诈骗方故意隐瞒与合同履行有关的重要事实,使对方在误解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3.利用虚假手段:诈骗方利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名义等手段,签订或变更合同。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方签订合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
二、工程合同诈骗的典型案例1.案例一:某建筑公司与一家所谓的“大型国企”签订了一份价值数亿元的工程合同。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该“大型国企”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和项目批文。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公司发现项目根本不存在,遂报警。
经调查,该“大型国企”实为一家空壳公司,其负责人已被警方抓获。
2.案例二:某施工单位与一家设计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设计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交付设计成果。
最终,施工单位发现设计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而是将部分工作转包给了其他公司。
经调查,设计公司的资质证书也是伪造的。
三、如何防范工程合同诈骗1.严格审查合作方的资质:在签订合同前,要对合作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谨慎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如有疑问,可请教专业律师。
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切实履行。
4.及时报警:一旦发现合同诈骗行为,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尽快挽回损失。
合同诈骗的社会危害性
合同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合同诈骗的社会危害性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诈骗人):姓名/单位:XX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邮箱:***********乙方(受害人):姓名/单位:XXX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邮箱:***********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身份:合同诈骗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2.乙方身份:合同受害人,依法享有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甲方义务: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乙方财物,应当赔偿乙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对应款项,若发现甲方使用虚假信息骗取财物,则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履行方式:甲方应当立即退还乙方已经付出的财物,并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6.期限: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维权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财物,并进行赔偿,逾期不履行则视为违约。
7.违约责任:甲方若有任何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经济损失、承担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等。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乙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甲方退还财物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双方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应当退还乙方的全部财物,并赔偿乙方因诈骗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有权在合同中约定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条款,并在甲方违约时依法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双方都有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并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可执行。
双方可以依据本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维权,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增强社会信任和诚信意识。
单位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单位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标准众所周知,合同诈骗是指⾏为⼈以合同的⽅式向他⼈进⾏诈骗,从⽽⾮法获得他⼈财物的⼀种⾏为。
在对犯罪嫌疑⼈进⾏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犯罪数额,其中就有犯罪数额特别巨⼤的标准。
那么,单位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标准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就整理了以下关于单位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标准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百⼆⼗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以⾮法占有为⽬的,在签订、履⾏合同过程中,骗取对⽅当事⼈财物,数额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期徒刑,并处罚⾦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他⼈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能⼒,以先履⾏⼩额合同或者部分履⾏合同的⽅法,诱骗对⽅当事⼈继续签订和履⾏合同的;4、收受对⽅当事⼈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法骗取对⽅当事⼈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是指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是指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指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作案动机和⼿段恶劣的;(2)多次⾏骗造成恶劣影响的;(3)致使被害⼈受损⽽⽣活困难的;(4)拒绝退赃、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的。
5、“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的:(1)诈骗法⼈、其他组织或者他⼈急需的⽣产资料,严重影响⽣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救灾、抢险、防汛、扶贫、医疗款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4)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法返还的;(5)使⽤诈骗的财物进⾏违法犯罪活动的;(6)导致被害⼈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单位合同诈骗罪员工判刑案例
单位合同诈骗罪员工判刑案例单位合同诈骗罪员工判刑案例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XXX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乙方:XXX员工身份证号码:XXXXX联系电话:XXX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1.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并有权索取相应的赔偿。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应遵守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守甲方的机密。
乙方有权领取工资待遇,并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履行方式:本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工作,工作内容为XXX。
乙方应遵守甲方工作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护甲方公司信息和知识产权。
2.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X个月,自x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x 年xx月xx日止,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续签合同,须提前X天通知乙方,甲方和乙方双方可根据相应情况协商决定。
3.违约责任:各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需在X天内离职。
若甲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乙方应得的相应赔偿。
四、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应遵守中国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制度,认真履行和执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其他1. 本合同为双方自愿签订,不存在任何强迫、欺诈或恐吓行为。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条款是可执行的,并可被中国法院裁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x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诈骗案例分析
工程监理合同诈骗案例分析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监理合同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重要法律文件。
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工程监理合同诈骗,给业主和监理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分析工程监理合同诈骗的常见手法及其防范措施,以期为行业内的企业和专业人士提供参考和警示。
某地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业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决定聘请一家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
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家名为“XX监理”的公司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成功中标。
双方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职责、费用支付等相关条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发现“XX监理”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甚至存在与施工单位串通作弊的情况。
经过调查,业主发现“XX监理”实际上是一个空壳公司,其所谓的资质和业绩都是伪造的。
业主立即终止了与“XX监理”的合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个案例揭示了工程监理合同诈骗的几种常见手法:一是利用虚假资质和业绩骗取信任;二是签订阴阳合同,即表面上签订一份符合规定的合同,背地里又签订一份有利于自己的合同;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敷衍塞责,甚至与施工单位串通作弊。
针对这些诈骗手法,业主和监理单位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严格审查监理公司的资质和业绩。
在招投标过程中,业主应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详细的资质证明和业绩材料,并进行核实。
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背景调查。
2. 加强合同管理。
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应明确监理的范围、职责、费用支付等相关条款,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建立诚信体系。
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同时,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抵制不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
4.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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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单位合同诈骗单位合同诈骗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7月3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条释义:一、概念和构成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
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
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
(四)、主观要件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二、对本罪的认定(一)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在判断一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除看行为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行为类型外,还必须看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由此可见,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而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如何查证和认定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因此,全面考察行为人以下各方面的客观因素:1、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
2、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诈骗行为。
3、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4、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
5、行为人在违约后是否有承担责任的表现。
6、行为人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三、与其它罪的区别(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关系合同诈骗罪应当说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诈骗罪的特征在合同诈骗罪中也应当具备。
从逻辑学角度讲,合同诈骗罪也是诈骗罪,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二)合同诈骗罪和票据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的关系如果符合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进行诈骗的,应当按照合同诈骗罪处理。
除此之外,符合其他特殊诈骗罪的情况,应当按照其他特殊法处理。
(三)合同诈骗罪与民事上的合同欺诈行为的关系。
合同诈骗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应受刑罚惩罚。
民事欺诈是经济纠纷的一种,只能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后果不同。
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手段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法和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欺诈的是“以欺诈、胁迫手段”,两种行为的相同点是“制造虚假的事实,使用了欺骗手段”和非法(违反刑法和民法之别)获取了财物。
二者的不同点是,在主观故意上合同诈骗者在签订和同或履行合同时根本就不希望履行合同,只想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没想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而民事欺诈则恰恰相反是希望合同的履行,通过合同的履行实现骗得非法钱财的目的,如通过产品质量有瑕疵、合同延期履行、拖欠货款等方式实现非法获利的目的。
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因在实践中掌握,凡符合合同诈骗的几种形式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明其确实是真诚履行合同的证据,就应当确认为合同诈骗,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故意,则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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