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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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隧道工程

合同编号: 2011—006(隧)

甲方: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签订地点:项目部办公室

合同条款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身份证号码:

地址:四川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福茄隧道工程的超前支护、洞身开挖及初期支护的全部工作内容(设计图纸及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技术交底等相关资料所明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双方在此约定若由于乙方进度影响甲方施工,甲方有权利另选择队伍并对乙方处以违约金。

三.承包方式

在甲方管理及技术指导模式下,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项目工程劳务承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将用于本工程所需的人力、机械和物力组织到位,乙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对于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关的管理制度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开除工地。

四. 合同工期

4.1 开工日期: 2011年9月 1日。

4.2 竣工日期: 2012年 1 月 30日。

4.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0天。

4.4 工期每滞后一天,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0.1%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工期滞后违约金。

五. 质量安全标准

5.1 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

5.1.1达到该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达不到验收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乙方不能因此拖延工期,而且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1.2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保修和缺陷修补。如未按甲方要求对该工程进行保修,甲方可以自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5.2安全要求:

5.2.1乙方必须按技术规范及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有完善的安全施工措施,按照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不出现伤亡事故。

5.2.2根据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和标准,施工中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

5.2.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组织安排,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跟班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排除险情后方能继续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5.2.4人员伤亡赔偿处理原则:所有工伤事故的赔偿乙方都应积极主动负责处理,严禁推卸责任不管不问,医疗费用原则上全额报销。甲乙双方承担医疗、赔偿费用的比例规定如下:1000元以下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额;10000元以下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额50%;20000.00元以下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额的40%,如果出现死亡及重大伤残事故,乙方负责赔偿20000.00元/人,其余赔偿事宜

协助甲方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六. 合同单价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6.1合同单价:隧道洞身开挖不论围岩等级变化按照20元/m³的综合单价作为该分项工程的劳务结算单价;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不论支护类型的变化统一按照1500.00元/米的综合单价作为该分项工程的劳务结算单价;洞门的管棚和套拱按照0元/组的综合单价作为该分项工程的劳务结算单价。

6.2合同单价包含范围及内容:各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施工及工作内容与项目业主下发的招标文件技术与计量规范所规定的内容相同,甲方仅按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给乙方进行计量支付,未列明的附属工程项目施工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计量支付项目之中。洞身开挖单价中包括爆破所需的炸药及打眼工具、小型的周转性材料、辅助生产工具和耗材等相关费用。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单价中包括用于工程中的打眼工具、小型的周转性材料、辅助生产工具和耗材等相关费用。

6.3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上述分项工程单价一律不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增加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单价不因市场涨价等因素而进行调整。

6.4甲方负责提供用于乙方承包范围内所需火工品,火工品的领取和现场的临时保管由乙方负责;上述甲供材料提供给乙方有尝使用,到阶段性计量支付时,按照炸药1.1万元/吨、雷管6元/发计算并扣除。

6.5因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待工、停工、窝工等所增加的费用,乙方已充分考虑在分项工程的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单独计量支付,甲方仅承担责任是工期顺延;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工期不能顺延。

6.7 乙方根据合同上场人员除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还应满足业主、甲方及监理要求。

七、计量规则及其他指令事项:

7.1乙方完成工程量按项目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及计量规范进行计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不大于设计数量的情况下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

7.2 乙方必须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技术标准及尺寸进行施工,否则,超出部分不予计量支付。

八. 甲乙双方驻场人员

8.1 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8.2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九.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工作

9.1.1 甲方负责统一提供乙方劳务人员的住宿,并提供生活用电和生活用水,食堂由自行安排。

9.1.2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提供本工程所需的空压机、风管、电焊机、鼓风换气、挖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所需的大型机械。。

9.2 乙方工作

9.2.1 隧道洞身开挖、超前支护及初期支护工程施工的技术和配合测量工作,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使用,按设计图纸及施工技术规范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内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重点部位应按照甲方和监理要求及时报检。

9.2.2 施工场地文明施工、清洁卫生的要求:达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要求。

十、形象进度进度要求

由于业主对该工程进度实行阶段性目标检查考核制度,因此甲方要求乙方的施工形象进度必须达到业主下达的阶段性目标施工任务。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形象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将根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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