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为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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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为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1、领导值班制:社区书记、主任应在便民服务站窗口轮流值班,加强窗口之间协调管理和监督。
2、集中办事办公制:社区除书记、主任外,其他“两委”干部一律到便民服务窗口集中办事办公。
3、规范办事制:办事大厅要设置工作人员岗位牌、办事指南、公开审批顺序、服务事项及收费依据等告知牌。建立统一的登记簿(表)、受理单,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传递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4、接待责任制:群众来服务大厅或电话要求服务时,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对具体事项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相关信息;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申请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岗位委托制:当窗口主办人员因事外出,应委托其它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办理或解答。
7、限时办结制:对社区本级服务应即时办结或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到街道、区两级办理的审批与服务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如遇特事急事,应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除法定的规费外,不得另行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8、全程代理制:需到街道、区两级办理无需本人到场的审批与服务事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代理的原则实施全程代理。对业务量大、涉及面广的窗口增派1-2名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以保证办件的快捷高效。
9、办件月报制: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应在每月初向街道上报各项业务办件情况,由街道汇总后整理存档。
10、延伸服务制:拓宽服务渠道,促进为民服务由大厅内向大厅外延伸,设立服务公开热线:86878073,建立服务后备队伍(专业人员、志愿者、村干部),满足群众的各类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