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
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详解

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详解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常见的企业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接下来将为您详细解读其中的关键内容。
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指的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首先,投资主体具有单一性,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自然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其次,企业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这意味着企业的盈利、资产等都归投资人独自享有。
再者,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欠下债务,投资人需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偿还,直至债务清偿完毕。
最后,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相对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它不像公司那样有着复杂的组织机构和决策程序,投资人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迅速做出决策。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
条件方面,一是投资人必须为一个自然人,且是中国公民。
二是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三是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这里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四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是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在程序上,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投资人自行管理;二是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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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企业法旳概念和基本原则
话,请他赶快到北京帮助处理债务纠纷。原
来张晓强在读大学一年级时就做起了计算机
生意并注册了个人企业,生意很好。但1月份 旳一笔近20万元旳生意因上当被骗,卖出旳
都是假冒伪劣产品。按协议约定,张晓强要
补偿全部损失,但张晓强称自己财产仅6万元,
再免费还能力。于是,对方要采其家长负连
带责任,声称若不偿还就起诉至法院,张晓
最古老旳一种。 从全部制关系看,个人独资企业是私 有(营)企业旳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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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旳特征
1. 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旳 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及立法禁止从事商业活动旳特殊职业者(如国家 公务员),均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旳投资者。
本案要处理两个问题,一是谁能够作为投资人,二是个人 独资美容院能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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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赵乙(赵某长女,I7周岁)能够作为投资人。根 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旳要求:“法律、行 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旳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申请设置个人独资企业。”赵某(国家税务局局长) 是国家公务员,赵某之妻(美国国籍)不具有中国 国籍,赵甲(某美容院旳合作人之一)不符合合作 企业竞业禁止要求,赵丙(15周岁)不具有民事行 为能力,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旳投资人。
给别人使用。 ⑨泄露本企业旳商业秘密。 ⑩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旳其他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9.08.30•【文号】主席令第20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
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七条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1. 简介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它是由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而建立的企业。
在许多国家,个人独资企业是最简单和最常见的商业实体类型之一。
2. 法律地位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与其所有者没有分开的法律实体。
这意味着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债务和责任是无限的。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这意味着企业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可以被认为是同一实体的一部分。
3. 成立程序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程序通常相对简单。
按照法律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需要进行必要的登记、授权或注册,以便它可以被视为一个合法的商业实体。
在许多国家,个人独资企业并不需要提供大量的商业计划或资本,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成立。
4. 业务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的业务活动和债务负有全部责任。
这意味着企业的债务和义务是直接由所有者承担的,如果企业无法履行其债务,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资产来弥补。
5. 税收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需要依法向政府机关申报并缴纳适当的税款。
这可能包括所得税、销售税和其他相关税费。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通常需要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的要求报告他们的收入和开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相应的税款。
6. 业务扩展和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有权决定企业的扩张和转让。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是企业的唯一权力机构,他们可以自主决定如何经营企业,并可以决定将企业出售给其他人或将其转变为其他形式的企业。
7. 优点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一些优点,例如成立过程简单、灵活性高、费用较低等。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通常享有大量的自主决策权和控制权,因为所有权和管理权都掌握在同一人手中。
8. 缺点个人独资企业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包括所有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没有分开的法律地位。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和经营风险,因为所有者个人财产可能受到企业债务问题的影响。
9. 经营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常规商业实践,包括合规纳税、合法雇佣、合法经营等。
个人独资企业法名词解释

个人独资企业法名词解释"个人独资企业法"通常指的是某个国家或地区内针对个体经营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为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法律规范。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下是对其中的一些术语的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其所有权、经营权和责任由个体经营者独自承担。
这种企业形式通常适用于个体经营者独自经营业务的情况。
2.法人独资企业:法人独资企业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种形式,其中个体经营者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是指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拥有所有权、经营权和责任的个人。
个体经营者通常是企业的创始人和负责经营管理的人。
4.企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依法进行注册,包括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等。
注册完成后,企业才能正式合法地运营。
5.责任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之一是个体经营者对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个人财产与企业债务没有明确的法律分隔。
6.税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可能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异,包括所得税、营业税等。
7.业务范围: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范围通常由个体经营者决定,但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
8.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注册时所申报的投资资金,通常并不要求具体的注册资本金额。
9.经营许可: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个人独资企业可能需要获得特定行业或业务的经营许可,以确保其合法经营。
2022年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法(共42张PPT)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是指企业在正常 经营期间因各种原因使原登记的事项发 生了变化,如企业投资者发生变化、企 业经营规模发生变化,以及业务范围发 生变化等。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名称专用权 2、财产所有权 3、经营决策权 4、用工权 5、工资决定权 6、定价权 7、签约权 8、取得土地使用权 9、借款权 10、工业产权 11、拒绝摊派权 12、法定优惠享受权
扩大内需、鼓励民间投资; 放宽市场准入,弘扬创业精神;
(美国个人独资企业占全美企业总量的70%)
重新阐释侵犯私有财产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五、个人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六、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 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 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不再清偿 D 该独资企业和王某共同承担
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仅适用一个中国公民投资设立的企业,而不适用于外
商独资企业、非公司形态的国有独资企业、集体独资企业及 。 有门点的个体工商户 投资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2在0签01订年借1月款该合企同业时解(,散应港。当以、A企澳业的、名义台,因同为胞个人和独资外企业国是独国立的籍民的事主自体,然可以人自己在的名中义国从事境民事内活动投。 资设立的企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 人员中,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 是( )。
A、政府公务员 B、公安局民警 C、国有企业工人 D、商业银行信贷员
经济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
• 投资人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 立登记。
关于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 提交的文件:
• (1)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①企业的名称和住 所(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②投资人的姓 名 和居所;③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④经营范围。 • (2)投资人身份证明。 •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 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 人的合法证明。
财产清偿顺序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 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 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问题
•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要求分 析判断下列哪些属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 必备条件: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 投资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需有 企业章程;D、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 资本。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依法申请贷款
依法申请贷款 取得土地使用权 拒绝摊派权 规定的其他权利
•
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
• (一)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 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二)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三)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 计核算。 • (四)个人独资企业负有保障职工权益的义务。
第四章 个人投资企业法
目 录
第四章 个人独资法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设立、变更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物管理及权利、义务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

A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01
02
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
01
申请人与登记机关
02
应提交的文件
03
登记
04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具体方式包括以下4种: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由1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二)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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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委托或聘用的管理人员,其下述 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接受贿 赂 〃 侵占企业财产 〃 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将企业 资金借贷给他人 〃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 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 擅自以企业名义或财产为他人债务 提供担保 〃 未经投资人同意,进行与其任 职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未经业主同意与本企业订立合同 或进行交易 〃 泄露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 〃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解散事由与其 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比,不能被 依法宣告破产。 只有当投资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 人不愿意继承该企业时,该企业才解 散。
2、清算 任何企业的解散都要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人一般由 投资人自行决定,在投资人不清算 时,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清算人进行清算。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源自1、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 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与企业管理 1、独资企业投资业者的资格限制
下列三种人员不得举办独资企业:
①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活动
义务主要有: *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 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 按期缴纳税款;
* 维护职工利益;
*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等。
3 、 独 资 企 业 的 运 营 管 理
(1)独资企业的业主可以自任企 业厂长、经理,管理企业的各项业 务,也可以聘任其他的人员管理企 业事务。 (2)独资企业的委托管理人及 其从业人员因失职而致企业财产、 名誉损失的,要接受业主之处罚并 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清偿债务的顺序为: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 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登记。
的人
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的人
③ 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 或对因违法进应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 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他人员, 自相关事实发生起未满 3年者。
2 、 独 资 企 业 业 主 的 权 利 及 义 务
权利主要方面: 〃 对企业资产及运营收益享 有完全的所有权 〃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 完全的决策权 〃 为扩大其经营规模而收购、 并入其他企业的权利和设置分支 机构的权利
摘 要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与企业管 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1、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营利性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