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税务行政处罚(简易、一般程序)流程图
税务行政处罚(简易、一般程序)流程图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强制执行措施流程图 强制执行措施流程图
强制执行措施流程图
教育费附加征收流程图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流程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流程图
对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追征权流程图
核定应纳税额流程图
纳税申报的管理流程图
税务登记核准流程图
欠税公告流程图
税收优惠审批事项业务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征收流程图
营业税征收流程图
个人所得税征收流程图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流程图。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图(一般流程)
新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1、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无仓储、小包装)
2、烟花爆竹零售行政许可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类流程图(一般流程)
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图(简易程序)
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图(听证程序)
五、行政强制类流程图
1、责令立即排除隐患、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2、查封或者扣押设施、设备、器材
3、责令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
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六、行政检查类流程图
七、其他权力类流程图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流程图
2 、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核
5、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
计审核
6、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
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流程图。
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当政府机关认为个人或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时,就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包括下列环节:1.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是行政处罚的第一步,它是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途径。
投诉举报可以通过多种形式提交,例如书面、电话、在线提交等。
2.行政机关立案行政机关接到投诉举报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立案调查,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行政机关必须在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日内完成立案程序,如果无法立即决定是否立案,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日内向投诉人告知理由。
3.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在立案后,需要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中最关键的阶段。
在这一阶段,行政机关需要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在取证过程中,行政机关如果需要,可以通过询问当事人、调阅文件、现场勘查、检查书面物品等多种方式进行证据收集。
4.听证对于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的案件,行政机关必须进行听证程序。
听证是指法定程序下,行政机关向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通知听证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员,当事人到场作出口头陈述,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质询,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等进行论证。
5.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在收集完证据和听取当事人意见后,需要结合证据和相关法律进行裁决。
决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多种方式进行。
6.告知和送达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需要向当事人告知决定内容和理由。
同时,行政机关需要将决定书送达(交付)给被处罚人,告知其决定情况和权利。
被处罚人收到决定书后,需要按照书面要求在遵守期限内履行决定。
7.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包括投诉举报、行政机关立案、调查取证、听证、作出决定、告知和送达以及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步骤。
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并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申诉或执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图发现案源 ,填写案源登记表简 易 程 序一 般 程 序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单位处以立案 ,办案人员填写立 不予立案,办案人员填写不 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予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审批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进 行调查、 收集证据。
可依法采取检查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收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调查终结,违法事实成立的,办案人员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 处罚建议书,填写行政 处罚建议 有关事项审批表并报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批.违法事 实违 法 事 实 成不成立 或立,当场作出填写案件核审表 组)集体讨论决定拟处理意见 违法行 为 行政处罚决定 轻微并 及 前告知当事人法制机构 核审 ,符合评审标准的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作出处罚决定 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时纠正 没 有造成 危 害后果 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 见或案件评审委员会意见作出拟处理决定不予行 政知当事人有陈处罚述申辩的权利违法事实不成立, 予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关管辖拟作出处罚的,向当以销案; 违法行为轻 的,移交有权机关;违法行为事人 制发 行政 处 罚微,不予行政处罚,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按照《行政处罚法》(听证) 告知 书最终作销案处理关。
最终作销案处理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 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 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 事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的,告 实、理由、依据以及 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 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述和申辩的权利 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召开 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 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说明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说明
注明:1、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燃气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对公民处50元-8000元、对法人处1000元-4.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流程办理;
2、流程中立案审批部分由各业务大队负责实施,立案期限不超过3日,超过立案审批期限的由相关人员注明原因后案件可以展开调查,但在案件处理审批前要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案件的登记录入由各业务大队负责实施,也可经行政机关批准由办案大队集中登记录入;
4、案件处理审批阶段由办案大队负责实施,但与案件相关业务大队可以就案件的审批情况提出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 举报接收:接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可通过电.化、网络等渠道进行。
2. 初步核实: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3. 立案决定: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二、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方案: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等。
2. 证据采集:采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3. 取证程序:依法进行取证程序,如讯问当事人、查询相关记录等。
4. 证据整理: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确保证据充分、准确。
三、听证阶段1. 发送听证通知:向当事人发送听证通知,通知其参加听证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2. 听证会议:召开听证会议,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申辩,并记录相关内容。
3. 审核听证材料:审核听证会议过程中所产生的材料,如笔录、证词等。
四、行政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事先告知: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和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2. 处罚决定制定:根据调查取证阶段的证据和听证阶段的听证材料,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
3. 处罚决定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审批。
4. 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给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
五、执行阶段1. 处罚执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等。
2. 监管检查:对被处罚单位进行监管检查,确保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
3. 检查结果报告:编制检查结果报告,记录被处罚单位的整改情况,如果未按时整改,则可再次进行处罚。
六、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举报信样本2. 初步核实报告模板3. 调查取证方案模板4. 听证通知书范本5. 处罚决定书样本6. 处罚执行记录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负责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管的行政机关,负责查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流程图(简易程序)
案件来源
现场调查取证
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及依据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复核陈述、申辩意见
不予行政处罚
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执行
结案归档
行政处罚流程图(一般程序)
案件来源 立案 调查取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不符合听证条件
符合听证条件
告知听证权利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理由及依据)
要求听证 组织听证 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 实、理由及依据,当事人享有的权 利,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法制审核
不要求听证
负责人集体讨论(可选) 案件审批 决 定 处 罚 不予处罚 移送有关部门
送达处罚决定书 履行处罚 未履行处罚 催告 强制执行 结案归档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1. 立案阶段1.1 收到举报/投诉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或投诉,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
1.2 审查受理行政机关审查举报或投诉,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如果不予受理,要及时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如果予以受理,则进入下一步。
1.3 立案行政机关立案,并向涉案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辩意见。
2. 调查取证阶段2.1 查明事实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并据以初步认定违法事实。
2.2 取证材料行政机关收集或留存证据、材料,制作《调查笔录》、《实地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
2.3 聆听申辩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复核审核。
3. 处理决定阶段3.1 初步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调查取证和当事人申辩情况,初步认定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并作出初步处罚决定。
3.2 表达意见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和申请听证权。
3.3 申辩/听证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辩,也可以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听证,并将听证笔录归档。
3.4 决定发出行政机关在申辩或听证期限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审查案件,作出最终决定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4. 履行阶段4.1 履行要求涉案当事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4.2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出具检查意见或复查决定。
4.3 处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恶意拖延履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强制停产停业、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结束阶段5.1 结案行政机关依法结案,告知涉案当事人行政处罚已经履行完毕。
5.2 评估总结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工作实施评估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总结处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一、价格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运行流程图1.乱收费行为的处罚;2.拒绝配合价格监督检查等违法行为处罚;3.妨碍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的处罚;4.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5.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6.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7.低价倾销,价格歧视行为的处罚;8.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行为的处罚;9.对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10.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处罚;11.牟取暴利行为的处罚;12.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处罚;13.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价格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运行流程图二、节能监察行政处罚运行流程图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3.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5.违反法律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6.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7.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法律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8.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三、粮食局行政处罚类运行流程图1.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粮食经营者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2. 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3.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高于)规定的最低(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L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流程图 L 地域管辖一级别管辖 厂发现案源途径 —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一县(区)、市(地、州)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的案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由广告发布 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管辖T 旨定管辖 f 送管辖公用、独占企业不正当竞争的,由省或设区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 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上级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管辖,也可直接查处下级管辖的案件一填写立案审批一?旨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 立案时间一依据职权一投诉、申诉、举报 J 其它—附相关材^4 ------------------------------ 一县以上局长批准(含副局长) 重大、疑难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机关确定管辖 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关管辖机关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管辖一投诉材料 一申诉材料 一举报材料--------------------- 移送材料一交代材料 一检查报告 I-已获取的证据收到投诉、申诉、举报、移送、交办材料七个工作日内核查,决定是 否立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L 收集、调取证据出示证件,告知权利收集、调取原始一~有困难的一注明经核对一注明出证日期L 提供人签名或盖章 凭证作书证 可以复制与原件无误 证据出处一询问 ------- 个别进行,制作笔录 ------- 交被询问人核对」有当事人或第三人在场一拒绝到 场的在现场笔录中注明现场一出示证件检查——制作现场笔录办案人即当事人、第三人签名或盖章一无阅读能力的一宣读 一有差错、遗漏一更正、补充—涂改部分一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一被询问人签名、盖章等方式确认 L 拒绝签字的在笔录上注明「对当事人进行人提请公安机关 身或住所检查—gg iπ≡≡ 管理机关配合「一证据可能灭失或者先行登记保存T 以后难以取得 I - 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一厂采取记录、复制、拍卖录像等保全证据措施 一需要鉴定的,送交鉴定一违法事实成立一没收一依法扣留、封存一违法事实不成立一解除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违法行为有直接 关系的财物,依法—「妥善保管——扣护_易腐品征得当事人同意一先行处理(―一托运物品 ----------------------------一家存或寄存物品7令当事人取出 L⅛事人拒绝的一制作协助扣押通知书有当事人在场一抽样取证上开具物品清单J 办案人、当事——依法责令 人签名或盖章__1-加贴封条查封「一 当事人自行保管的一一出具保证书 停销售 ------------------------ ∙L≠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一通知运输部门协助 J 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取出 —办理扣押手续书面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履行——负责人批准 ----- 当场清点_______________ ——开具清单----- 当事人、办案人签字,交当事人一份 ----- 送达通知书是否有管辖权 基本情况是否清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处罚是否适当 程序是否合法——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提交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一建议办案机构修改 --- 建议办案机构补正 —建议办案机构纠正 —建议办案机构移送 ——建议销案厂定性不准,适用法规不当一 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一程序不合法 ------------------- 一超出管辖权 ------------------- 一事实不成立或超过追责期限 —涉嫌犯罪 --------------------- —办案、审核机构意见不一致调查一—证据书证 物证证人证言 --------------- 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现场笔录写出调查终结报告 草拟处罚建议书 交审核机构书面审核•程序调查终 (同级审提出审核书面 意见和建议超出管辖权 违法事实不成立一 构成犯罪的 案情复杂或给予较 重处罚的局长批准处罚建议 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听证权 -------------------------------------------------------证据异议权 ------------- 当事人对定案依据的证据发表意见厂责令停产停业 一吊销营业执照 一较大数额罚款告知 (包括处罚告知、听 以市场监督 管理机关名 义告知当事期间局长决定形式口头告知—制作告知笔录—当事人签名、盖章 —直接送达 书面告知—一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厂办案机构调查结果—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或听证报告J 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一《处罚决定书》—— 内 容当事人签收三个工作日内行使权利挂号寄出15日内行使权利(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自实际 收到之日三个工作日内) 公告之日15日内行使权利 厂当事人姓名、名称、地址 一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内容、裱据—决定理由 ------------------确有违法行为的 作出处罚决定一证据采信理由一依据选择理由 一决定裁量理由 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一不予处罚—采纳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一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救济途径、期限 「作出决定的机关名称、日期、印章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移送 销案移送司法机关 提交局长办公会 议决定一期限一案情复杂,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一案情特别复杂,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直接送达——宣告后当场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应在7日内送达 委托送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为送送达一L 原邮寄送达——挂号邮寄公告送达一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处罚执行 法人、经营单位;一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 其他组织托代理人或收发部门签收公民、个 体市场监 拒绝卷 收的当事人应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履行「交本人签收 一匚交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 I~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将文书留在当事人住处,视为送达~复议或诉讼不停止执行-收到处罚决定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收缴 -------------------------------------------------- 逾期不履行一每日按罚款额3%加处罚数一将扣押、封存物资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J 申请法院执行确有困难,经批准可以缓缴或分期缴纳一20元以下—公民>20元<50元,法人、其它组织1000元以 下,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一边远、水上、交通不便,确有困难,当事人提出的 一出具统一罚款收据日内交所在机关,所在机关2日内交指定银行一没收 -------------------- 没收的财物公开拍卖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收票据交有关部门统一处一销 毁 ------------------ 按国家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局局长批准,2名以上人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一无人认领财物公告通知在6个月内认领财物,无人认领的,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处理,变价款保存 在专门账户上,处理之日起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变价款扣除费用后上缴财政案卷应当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正卷装订顺序: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听证笔录-证据材料-财物处 理单据-其他有关材料 副卷装订顺序: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核审意见-听证报告-其他有关材料。
行政处罚类流程图及清单
高县统计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2)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3)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4)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5)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2.“三定规定”《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高府办发〔2011〕18号)。
1.法律《统计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予以通报。
自由裁量标准
无
办理部门
统计分析监测股(高县统计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宜宾市统Fra bibliotek局或高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高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投诉。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1.申请阶段1.1 准备申请材料1.2 在线填写申请表格1.3 递交申请材料1.4 缴纳申请费用(如有)2.受理阶段2.1 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2.2 完善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3.审查阶段3.1 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2 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核查4.决定阶段4.1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4.2 发文通知申请人4.3 如需要缴纳许可证费用,通知申请人缴费5.派发阶段5.1 准备许可证书5.2 发放许可证书5.3 如有需要,注销申请人已有行政许可证6.后续监管阶段6.1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许可证持有人的合规情况 6.2 如有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流程图:1.调查阶段1.1 掌握相关证据材料1.2 进行现场调查(如需要)1.3 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2.审查阶段2.1 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2.2 如发现违法事实,制定处罚决定草案2.3 确定处罚的形式、幅度3.决定阶段3.1 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处罚决定3.2 发文通知当事人3.3 如需要缴纳处罚款项,通知当事人缴费4.履行阶段4.1 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4.2 如需要,监督和检查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5.救济阶段5.1 对处罚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5.2 如需要,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5.3 如需要,对决定进行再审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申请人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审查,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2.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制止、纠正和惩处的行政行为。
3.复议: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同一级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再审的行为。
4.再审: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行政机关所属的区域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再审的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一、接到举报1.1 收到环保部门收到举报信1.2 开具举报受理凭证并通知举报人1.3 环保部门初步核实举报信息二、立案阶段2.1 环保部门正式立案2.2 指定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2.3 发出询问函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2.4 当事人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2.5 环保部门对相关情况和证据进行核实2.6 如果情况属实,环保部门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2.7 如果情况不属实,环保部门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并解案三、行政处罚决定3.1 环保部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2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处罚方式3.3 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3.4 如果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4.1 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复议申请书4.2 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4.3 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4.4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不得执行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五、执行阶段5.1 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罚款义务5.2 环保部门监督当事人履行处罚义务5.3 当事人未履行处罚义务的,环保部门予以强制执行5.4 完成强制执行后,环保部门做出执行报告六、结案6.1 环保部门公告结案,结束行政处罚程序6.2 将结案通知送达当事人6.3 结案通知中载明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违法行为的性质附件:1、举报受理凭证2、询问函3、行政处罚决定书4、复议申请书5、复议决定书6、行政诉讼申请书7、执行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保部门:指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承担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责任的行政部门。
2、行政处罚:指环保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3、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扣押违法产品、罚款等。
4、行政复议: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海口市农业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③办理人员:业务处室执法人员 工作职责:
提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填写案件处理意见书,提出处理建议(事实、理由、
出内容公开:是 依据以及处罚种类、数额)裁量准确;报处室负责人审
建与相对人交互:否 核。
议是否可退回:否
办理人员:业务处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
④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审核案件处理意见书内容,核对材料,填写意见。
述 申内容公开:是 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进行听证
申 辩与相对人交互:是 复核,在收到书面陈述申辩(点击进入)
辩是否可退回:否 状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及
听办理人员:业务处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
证 复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业务处室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
权 核内容公开:否 见(3日内),报局领导处审查(2日内)。
案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决定作出后) 制作案件结案报告;及时整
是否可退回:否
利与相对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否
办理人员:局领导 工作职责:
决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材料,签署审定意见
定内容公开:否
与相对人交互:否
是否可退回:否
⑧办理人员:业务处室执法人员 工作职责: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进行
处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审查, 认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决定给予行
罚内容公开:是政处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7日内送达,
先内容公开:是 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符合
告与相对人交互:是 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当事人无正当
知是否可退:否 理由逾期未提出的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视为放弃。
放
弃 陈办理人员:业务处室执法人员 工作职责:重大惩罚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违法举报或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案件时,应立即进行初步调查。
2.初步调查确定存在违法行为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案,并指派办案人员负责相关事务。
3.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依法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调查阶段1.在调查阶段,办案人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调取相关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等。
2.调查期间,办案人员可以采取监督检查、现场勘查、取证等手段,确保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调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当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三、处罚决定阶段1.根据调查报告,办案人员应当进行事先听证,并邀请当事人参加。
2.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辩解和申辩意见。
3.听证结束后,根据调查报告和听证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形成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阶段1.执行处罚决定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所处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等内容。
2.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处罚执行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处罚决定的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执行。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主体依法进行的制裁措施。
2.立案:行政机关接收、受理并决定对一个案件进行正式调查或处罚的程序。
3.办案人员:行政机关负责处理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工作人员。
4.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对企业或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行为。
5.证据:为查明案件真伪或有关情况的确凿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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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管理部门:法制与综合业务处
1.文字说明:
1.1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指根据管辖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要求,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工作的部门。
包括宁夏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以及分支局有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
1.2宁夏局直接管辖的案件,由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部门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填写《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局主管领导决定立案。
1.3调查阶段:宁夏局由法综处负责组织调查,分支局由其调查部门负责组织调查。
1)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调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制作《调查笔录》等必要证据材料,需经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需要对证据进行先行登记保存的,应当经批准,签发《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并对物品加贴封条。
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采取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出具《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并加贴封条或者加施封识。
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需要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并填写《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当事人、物品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解除登记保存、
查封、扣押、封存等措施。
有见证人在场的,可以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主管领导批准,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采取有关措施,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4)调查人员可以查阅、记录或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单证、发票、帐簿、文件及其他资料或者以抽样、录音、照相、摄像、录像等方法收集证据。
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是原件、原物。
调取证据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在复制品、复印件、照片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5)调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终结,重大疑难案件经法综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日;在延长时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报经本机关主管领导决定是否继续调查。
6)调查终结,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提交《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和随附的证据清单,对违法行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交由法综处进行审查。
1.4审查:由法综处对调查报告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5告知: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在收到告知书3日内有权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1.6听取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并记录,不得因其申辩而加重处罚。
具备听证条件且申请听证的应当启动听证程序。
1.7行政处罚审批:案件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审批表》,经法综处审查,报本机关主管领导批准。
对给予数额较大罚款、不予处罚或者其他情节复杂、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应当以集体讨论的形式进行审查,做出决定并记录。
集体讨论应当有局领导、法综处、调查部门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业务部门人员参加,参加人数一般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1.8行政处罚决定:案件处理经批准后,应当按要求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案件调查终结之日起30日内做出;需要听证的,在听证结束之日起30日内做出。
1.9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决定书、缴款书应当一并送达)都应当送达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能直接送达的,可采用留置、邮寄、公告等送达方式。
1.10执行: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款;逾期不交,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1结案归档:案件终结后,应当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并连同全部材料立卷归档。
1.12备案:案件终结后,15日内将决定书和结案报告报送上一级机关备案。
2.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质检总局85号令 2006
年1月28日发布,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3.相关记录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调查笔录
现场勘验笔录
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证据提取单
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责令改正通知书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
行政处罚告知书
行政处罚审批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送达回证
案件移送审批表
案件移送函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查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
(封存)物品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解除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封存)物品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案件讨论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审批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