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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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作出评价;5、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6、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7、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务工作内容1、鉴定工作计划,发布鉴定公告;2、鉴定实施方案和申报资格审查;3、考评组成员和组长,考评组派遣;4、国家题库试卷申请、印刷、管理和传送;5、鉴定督考工作;6、试卷或考件抽查,核定成绩与报批;7、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度。

考评人员守则1、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2、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3、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4、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工作作风。

5、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7、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8、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质量督导工作职责1、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技能鉴定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下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相应考核机构的工作实施督导。

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运行条件和鉴定范围、试题及题库、考核人员资格、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XXX[2008]5号第一章:目的及范围为了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所长(站长)的职责描述。

第二章:职责及要求第一条:主要负责人负责鉴定所的职业技能鉴定操作等各项准备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和实施。

第二条:发布鉴定公告一)年初发布本年度鉴定公告,包括本年度鉴定次数、每次鉴定的职业、等级、适应范围、类别和时间、报考资格、咨询电话及有关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及时补充公告。

二)每次鉴定前45天发布该次鉴定公告,包括本次鉴定职业、等级、适应范围、具体时间、类别和地点、鉴定科目与方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考资格与应携带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咨询电话及注意事项等。

申报人报名时应携带的个人资格材料和证件,须在公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

三)公告发布前应周密计划,公告要真实可信,不得违规发布鉴定公告。

四)公告发布后,应认真做好报名受理前的宣传发动和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报名受理及审查资格一)按鉴定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鉴定职业与等级、适应范围受理报名,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要求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认真审核鉴定申报者的身份证、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技能竞赛名次、技术成果证明等原件以及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出具的职业(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二)核收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的《职业技能鉴定呈报表》,并在其上述证书、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审”专用章和鉴定所(站)公章。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还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技术论文以及单位的综合推荐材料;申请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全国统一鉴定的,须提交专业技术论文或设计方案。

三)严格按规定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收取鉴定费。

收费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说明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说明

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目录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二、鉴定工作规程 (5)三、财务管理制度 (6)四、档案管理制度 (7)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8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10 -七、考场规则······························- 11 -八、守则································- 13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 14 -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 15 - 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6 - 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 17 - 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8 - 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9 - 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 20 - 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 21 - 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22 -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及规章制度范本(WORD档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及规章制度范本(WORD档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及规章制度范本(WORD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运作,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科学,保障职业人才的培养和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宗旨是:为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服务,推进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的提高。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具备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特点。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一)制定、修订职业资格(技能)鉴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二)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四)组织和开展国内外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五)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认定和证书的颁发工作;(六)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调查和研究任务;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具体职责有:(一)研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准备、组织和实施;(三)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四)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认定和证书的颁发;(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七)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九)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调查和研究工作;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组织结构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组织结构为:站长、副站长、办公室、鉴定科、培训科、宣传科、竞赛科、调研科以及其他必要的职能科室。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站长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副站长经站长任命。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职工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并通过资格认证。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有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由站长担任主任,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决策机构。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申请、评审、考核、评价、结果认定和证书颁发等步骤。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职责与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职责与任务

职责与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职业技能是鉴定基层单位,在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所长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区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自觉接收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七、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八、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九、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地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二、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职责1、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对鉴定所的工作负全面工作。

2、努力学习国家关于职业技能开发与鉴定方面的政策规定,不断了解掌握上级与外地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信息、动态和经验,提高驾驭全所工作的能力。

3、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职业技能鉴定为劳动者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搞好市场调查与预测。

4、领导好鉴定所内部的各项工作,搞好有关鉴定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做好考评员的选拔、推荐、培养和使用,科学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效率。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职责一在xx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和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二、负责宣传国家和省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信息与要求。

三、具体承担本院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其它培训机构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按劳动部与社会保障部及其它行业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开展鉴定工作。

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负责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学校的各种职业资格考评员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职业技能鉴定部工作职责一、在学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下,组织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提供符合标准的鉴定场所和设施。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三、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四、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五、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六、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七、按鉴定中心要求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八、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相关信息统计;九、不断完善鉴定条件,自觉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随着国家人才市场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实行,我校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双师素质”教师建设方面都需要培养一批自己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为了规范我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养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培养原则实行自愿与学校指派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学校职业技能鉴定各工种的需要,以及教师所从事的主要专业理论与实训教学经历、职称情况确定教师是否参加考评员的培养与考证。

在职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自费参加考评员的培训与考证。

二、培训费用实行学校资助培养与个人自费的原则,培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鉴定站、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目录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 (3)二、鉴定工作规程 (5)三、财务管理制度 (6)四、档案管理制度 (7)五、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8 -六、线缆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考务员守则···········- 10 -七、考场规则······························- 11 -八、保密守则······························- 13 -九、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站长岗位职责)··················- 14 -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副站长岗位职责)·················- 15 - 十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6 - 十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 17 - 十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8 - 十四、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9 - 十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务员岗位职责)················- 20 - 十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考评员岗位职责)················- 21 - 十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22 -职业技能鉴定站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1.开展职业技能评估: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评估工作。

这包括设计和制定评估项目和标准,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等。

评估的内容涵盖了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旨在准确和客观地评估个人的职业技能水平。

2.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项目,确保评估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他们通过研究和了解各个行业和职业的技能要求,确定评估的内容和程度,以及评估的方式和方法。

评估标准和项目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业趋势和需求,保证评估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组织评估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评估的实施。

这包括筹备评估的场所和设施,组织评估的人员和专家,监督评估的过程和规范。

评估的实施需要细致入微的安排和组织,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4.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

他们收集评估的数据和材料,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生成评估结果和报告。

评估结果是对个人职业技能水平的客观反映,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5.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

他们根据评估结果,颁发评估证书给评估合格的个人,证明其职业技能水平的优势和认可。

评估报告则提供详细的评估结果和建议,帮助个人了解自己的技能差距和发展方向。

6.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提升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同时,他们也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估的公正和严谨,以维护评估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职责是对个人的职业技能进行评估和鉴定。

他们负责开展评估工作,制定评估标准和项目,组织评估的实施,收集和分析评估结果,发布评估证书和报告,以及监督和评估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他们的工作旨在提供客观准确的职业技能评估,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就业选择提供参考和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规范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规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与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以下简称鉴定所(站)],是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和考核机构,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必须遵循以下工作规范。

一、鉴定所(站)的设置条件1、具有符合所鉴定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的管理规章和制度。

2、具有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并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基础设施等。

3、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具体岗位及职责见附件)和考评人员。

4、具备考务工作计算机管理的条件。

二、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考试成绩,并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5、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做出评价;6、协助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8、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三、鉴定所(站)的工作规则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保证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工作。

3、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鉴定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鉴定实施、考场监管、证书核发和信息统计与上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杜绝一切徇私舞弊的行为。

4、实行鉴定申请制度。

鉴定实施前,向鉴定中心申请报告,并提交书面实施方案;不得对未经批准的职业或等级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不进行未经批准的所(站)外鉴定。

5、认真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

所实施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都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领试卷,未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试题内容或自行命题。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一种权威的认证机构,其职能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权威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在职业技能鉴定所中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高,需要拥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下面详细介绍一下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

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是由技术指导专家、行业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工会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委员会成员等组成,其中技术指导专家主要负责鉴定方向和相关细节。

二、信息宣传与招生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需要通过广告、宣传、媒体等渠道将鉴定信息和招生信息传递给全社会。

对于符合参加鉴定考试条件的人群进行宣传、推广和招生。

三、鉴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鉴定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主要包括制定鉴定考试方案、编制鉴定考试评分标准和鉴定过程中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及时跟踪鉴定考试的情况,及时解决鉴定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四、证书发放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证书的发放工作,包括对考生通过鉴定考试的人员进行证书的审核和颁发。

在证书发放过程中,职业技能鉴定所还需要根据鉴定考试结果统计发放证书数量。

五、考核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核工作,包括对鉴定考试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开展调查、协调等工作。

此外,还需要向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和分析。

六、培训和学习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组织行业内专业技能培训和学习工作,主要是为考生提供相关课程培训和学习机会。

在课程培训和学习过程中,职业技能鉴定所还需要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和形式,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七、行业信息更新职业技能鉴定所需要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收集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信息等,及时反馈给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和考生。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业工作职责十分重要,工作职责的层次关系十分明晰。

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需要拥有高素质的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权威和及时性。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职责1、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允许的技能鉴定范围和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鉴定规范实施鉴定.2、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考评员对其亲属的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3、职业技能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工种和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发出通知,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也可专门组织进行。

4、认真执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6、接受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劳资或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站长职责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本站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本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序进行。

3、负责协调与省鉴定中心的关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在管理上实行站长负责制。

三、副站长职责1、协助站长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协助站长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确保鉴定质量,严格鉴定财务管理,确保鉴定站不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项目,合理支配鉴定费用。

3、负责协调鉴定站与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

4、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站长和副站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在自治区职业鉴定中心指导下,负责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以及办证发证等工作。

3、负责协调上下左右关系,及时沟通相互间的联系,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岗位职责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岗位职责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所长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及其规定,接受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主持鉴定所(站)的全面工作,负责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3、负责对外宣传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

4、建立和健全鉴定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并确保其被有效地执行。

5、负责审批鉴定所(站)的各项费用收支、鉴定费的上缴、设备购置计划等经费,确保鉴定费用专款专用。

6、负责审批鉴定所上报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表及资料等。

7、负责组织所内人员完成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的各项任务,负责落实有关鉴定考评工作、确保鉴定质量和协助完成鉴定发证的相关工作。

8、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接受上级布置的任务。

9、负责处理鉴定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10、负责协调与其他鉴定所之间的业务往来工作。

(二)副所长工作职责1、受站长委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3、负责本所鉴定生源的组织、鉴定计划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4、负责组织考评人员和考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

5、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7、协助所长制定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1、执行所长和副所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并负责处理鉴定所(站)的日常事务。

2、组织、安排、协调鉴定所(站)内考务、考评、资料编制等业务工作。

3、负责执行考核计划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鉴定。

提出每次鉴定的工作人员名单(包括:考评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等)。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合集5篇)第一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长职责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站)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发展规划和建设。

(三)开展各种职业技能鉴定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副所(站)长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副所(站)长职责受所(站)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责任制度一、岗位职责(一)站长1、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及规定;2、监督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鉴定标准、考核考试程序、方法,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出全面安排;3、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负责;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副站长1、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的日常工作;2、在站长缺席时,代行站长职责;3、完成上级领导及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人员1、协助站长管理鉴定站日常事务。

具体负责制定鉴定工作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呈报报鉴定材料、公布成绩、核发证书、接受查询、进行鉴定总结、保存鉴定资料档案等工作。

2、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考务室人员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

按照鉴定工作计划和考试时间,具体负责准备考场、确定鉴定工作人员(含考评员、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取鉴定试题、组织鉴定考试、组织阅卷、登记成绩、接受查询等工作。

2、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设备管理室人员1、负责鉴定站设施设备和仪器的管理工作,随时保障处于正常状态。

2、鉴定考试期间落实专人到现场协助设施管理,与考评员核对设施状况。

3、协调设施运行过程中相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室人员1、公开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2、报名期间负责收费。

3、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好鉴定经费。

(七)考评人员1、接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鉴定任务和考评前集训并参加考评组考前例会,了解熟悉鉴定计划;2、熟悉每次考评职业的职业标准和鉴定的项目、内容、方法、要求及评分标准;3、在鉴定前,负责对知识考场的设置和环境等条件进行检查,负责技能考场的场地、材料、设备、检测仪器工具等的检查;4、在鉴定过程中,按照评分标准和要求独立进行评分和对鉴定结果进行评审,并认真填写考评记录;5、配合鉴定站和协助相关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6、在鉴定结束后,认真总结每次考评工作,如实撰写考评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考评报告;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鉴定工作的正常 进行;
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负责与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
其他岗பைடு நூலகம்人员职责
设备维护人员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需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 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目的
职业技能鉴定站旨在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 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提高员工素质 和生产效率。
职业技能鉴定站类别
按级别划分
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鉴定站,不同级别的鉴定站具 有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
按专业划分
职业技能鉴定站可分为多个专业领域的鉴定站,如机械、电子、计算机、会 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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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建立健全的证书档案管 理制度,确保证书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 性,同时为证书持有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 支持。
职业资格评审制度
建立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 请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职业技能鉴定站发展历程
起源
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而在中国,职业技能鉴定的历史可 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
发展阶段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中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 段。
02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
鉴定站站长职责
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和具 体措施;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鉴定方案和实施计 划,安排鉴定师和鉴定员的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
1、认真贯彻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2、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负责编制鉴定站的鉴定规划和年度鉴定计划及每月鉴定工作计划。

4、建立鉴定站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鉴定所日常考核、鉴定培训、鉴定考核及其它日常行政管理事物。

6、建立和管理各项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7、负责鉴定站的收费管理,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8、鉴定考核完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鉴定报告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9、制定并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业务工作规程渝工业职院鉴[2008]5号第一章目的及范围为了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适用于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所长(站长)的职责描述。

第二章职责及要求第一条由鉴定所主要负责人对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操作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负责,由鉴定所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和实施。

第二条发布鉴定公告(一)年初向本单位或社会发布本年度鉴定公告,内容包括:本年度鉴定次数,每次鉴定的职业、等级、适应范围、类别和时间,报考资格,咨询电话及有关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及时补充公告。

(二)每次鉴定前45天应向本单位或社会发布该次鉴定公告,内容包括:本次鉴定职业、等级、适应范围、具体时间、类别和地点,鉴定科目与方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考资格与应携带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咨询电话及注意事项等。

申报人报名时应携带的个人资格材料和证件,须在公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

(三)公告发布前应周密计划,公告要真实可信,不得违规发布鉴定公告。

(四)公告发布后,应认真做好报名受理前的宣传发动和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报名受理及审查资格(一)按鉴定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鉴定职业与等级、适应范围受理报名,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要求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认真审核鉴定申报者的身份证、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技能竞赛名次、技术成果证明等原件以及所在单位(或社区、乡镇)出具的职业(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二)核收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的《职业技能鉴定呈报表》,并在其上述证书、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审”专用章和鉴定所(站)公章。

申请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还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技术论文以及单位的综合推荐材料;申请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全国统一鉴定的,须提交专业技术论文或设计方案。

(三)严格按规定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收取鉴定费。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的重视,促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职业技能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等。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站点工作,并进行决策。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信息统计、内部协调等。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鉴定处,负责具体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培训处,负责培训鉴定人员和申请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财务处,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监督处,负责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鉴定工作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依法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包括鉴定流程、鉴定标准、鉴定程序等。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人员队伍,包括鉴定专家、考官等,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定期开展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确保鉴定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结果公示机制,公示鉴定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对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第四章审查监督第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对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鉴定工作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职业技能鉴定站岗位职责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范围1. 职责1.1 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公平、严谨和准确性;1.2 组织、协调和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活动;1.3 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方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1.4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数据信息数据库;1.5 宣传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和技能标准,提高职业技能的意识水平。

2. 职责细节2.1 确保鉴定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2 确认候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2.3 确认鉴定内容清晰明确、符合实际工作需要;2.4 确保鉴定人员进行鉴定时公正、平等、客观,不被个人情感和利益影响;2.5 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权威、有说服力。

第三章合法合规1. 遵守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活动的合法合规。

2. 遵循专业标准岗位职责必须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标准,确保鉴定具有可比性、可信度和有效性。

第四章公正公平1. 聘任合适的鉴定人员岗位职责必须聘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鉴定人员,确保鉴定人员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

2. 审核鉴定结果岗位职责必须审核鉴定结果,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公正和合理。

第五章切实可行1. 鉴定程序简便岗位职责必须简化鉴定程序,确保鉴定过程顺畅和简捷。

2. 聘任鉴定人员合理岗位职责必须合理聘任鉴定人员,确保湍流规定的鉴定工作及时完整。

第六章持续改进1. 监测鉴定效果岗位职责必须持续监测鉴定工作效果,制定改进意见和计划。

2. 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岗位职责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使其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提高鉴定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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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查,经鉴定指导
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作出评价;
5、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
书;
6、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7、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
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务工作内容
1、鉴定工作计划,发布鉴定公告;
2、鉴定实施方案和申报资格审查;
3、考评组成员和组长,考评组派遣;
4、国家题库试卷申请、印刷、管理和传送;
5、鉴定督考工作;
6、试卷或考件抽查,核定成绩与报批;
7、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度。

考评人员守则
1、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2、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3、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4、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工作作风。

5、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7、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8、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质量督导工作职责
1、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技能鉴定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下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相应考核机构的工作实施督导。

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运行条件和鉴定范围、试题及题库、考核人员资格、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

4、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对其中举报的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5、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

主考职责
1.领导和组织本考区(考点)鉴定考核的全面工作,选聘考点工作人员,向各考场指派监考人员和考评员,建立工作制度,确定岗位职责并督促执行。

2.主持接收、发送试卷,检查试卷保管和考场布置情况,做好考
前准备工作。

3.考前组织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
要求和监考程序,进行试卷的装订、密封训练。

4.掌握鉴定时间和实操的具体情况,发出笔试预备、
开始和终止的命令。

5.处理鉴定考核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对违纪监考人员有权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违反“考场规则”寻衅闹事的应考人员有权取消其鉴定资格。

6.因试卷不完整、错装等原因需启用备用试卷时,应
由主考和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7.鉴定期间要坚守岗位,如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按相应规定处理。

考务主任职责
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的事务性工作。

组织召开鉴定考核考务工作会,组织人员对即将实施的鉴定行为进行讲解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及注意事项。

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并具有调配监考人员的权力,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

试卷员职责
1.考前领取试卷并做好交接手续。

认真核对每袋试卷上所填写的考场号、工种、级别、科目、人数是否与试卷交接单的份数一致,并按考场分装试卷。

2.考试前负责保管试卷,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开考前30分钟向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后逐考场加
盖缺考章并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按考场顺序验收试卷并加盖骑缝章。

4.考试全部结束后,将各考场记录单汇总报送考务主任签字,待返回中心后将试卷交给阅卷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总事务职责
在主考和考务主任领导下,负责整个鉴定考务过程中各环节间的协调、沟通、配合及具体事务性工作。

考前负责领取考务备品及证卡,并在考核现场负责配发,鉴定完毕后及时收回,确保无丢失。

实操检录员职责
配合考评人员负责实操考核现场考生顺序编排、叫号、计时及评分表的统计汇总,监督考评员规范操作,统一标准、公平裁判,并督促考评员在评分表上签字。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

二、监考人员按职责分工,监考人员甲负责领取试卷、宣读考场规则、自治区违纪违规处理意见、讲解答题卡填涂方法、填写考场记录单、更换考场桌贴、门贴、联系流动监考;监考人员乙负责试场检查、核对考生信息、发放答题卡、辅助考生填涂答题卡。

收取试卷时,监考人员甲负责维护考场纪律,防止试卷丢失,监考人员乙负责收取试卷、答题卡并核准数量、交回试卷。

试卷发放、装订由甲乙两人共同完成。

三、监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

于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
入场,待考生按号入座后,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违规违纪考生处理意见》,并提示考生将手机关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无关书籍放在指定存包处。

四、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在发试卷前发放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的基本信息。

监考人员应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

要严格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是否与本人、存根相符。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的字迹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六、监考人员应尽职尽责,发现考生有舞弊动机时应及时警告,有舞弊行为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内如实填写舞弊情节。

七、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或患病,应及时通知试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考生停考。

八、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报纸、书刊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

九、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

终了时间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把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子上,待试卷和答题卡收取核准后,依次离开考场。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的答题卡和考场记录单一并装入答题卡封袋内,考生的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经检查无误后,再按规定装订(注意严防订入草稿纸),订完后装入试卷封套,由专人检查、验收、签字,加盖密封章后在试卷袋上注明考场名称、考试职业、参
考人数,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监考人员应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十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

如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混乱或其他事故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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