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OC 33页)
广东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附件一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前言为了顺利推进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程,实施我省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进一步加强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为环境管理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特制定本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主要技术指标、安装、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验收等。
本技术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1 范围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检测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废水流量、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六价铬、石油类、总磷、浊度、总有机碳(TOC)等的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1.2 其它项目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技术规定中引用成为本规定的条文: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BC6-2001 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GB/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 6587.1~8-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HJ/T 12-1996 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HJ/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3 固定污染源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组成和描述固定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由排放参数(流速、流量、水温等)子系统、各废水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六价铬、石油类、总磷、浊度和总有机碳等)检测子系统、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子系统组成,即自动分析仪能依靠有关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分析、信号转换器、显示记录、数据处理、信号传输等单元,通过采样方式和非采样方式,测定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浓度,同时测定废水温度、流速或流量、采样分析体积等参数;计算污染物排放变化率、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管理部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CODCr值 CODCr<30 mg/L 30 mg/L≤CODCr<60 mg/L 60 mg/L≤CODCr<100 mg/L CODCr≥100 mg/L
相对误差 ±10% ±30% ±20% ±15%
接 地 装 置 安 装
避 雷 系 统 安 装
保
照 明 配 电 箱 安 装
塑 料 槽 板 配 线 安 装
护 管 敷 设 及 管 内 穿
插 座 、 开 关 安 装
灯 具 安 装
线
站 点 给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水 泵 安 装
超 声 波 流 量 计 安 装
电 磁 流 量 计 安 装
COD P53 PH
分 析 仪 安 装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pH水质自动分析仪
1.测定原理:玻璃电极法。 2.测量范围:pH 2~12 (0~40℃)。 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绝对误差值应不大 于 ±0.5pH,其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96 要求。
pH 在线监测仪比对误差分布图
差值
0.60
0.50
0.40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1.方法原理: 气敏电极法、光度法;使用其他方法原理的氨氮水质
自动分析仪,其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测定范围:
电极法为 0.05~100 mg/L;光度法为 0.05~50mg/L。 3.性能要求:
光度法零点漂移应不大于±5%,电极法和光度法的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不大于±15%,其 它各项性能指标应满足 HJ/T 101 要求。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HJT--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作者:————————————————————————————————日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指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各项性能指标须满足《 电磁流量计》(JB/T 9248) 规定的性能要求。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 水质自动采样器
1.采样方式:蠕动泵法、真空泵法。 2.工作温度:-10~60℃。 3.基本功能要求:
吸水高度:大于5米。 外壳防护:IP67。 采样量重复性:应不大于±5mL或平均容
监测仪,试运行期间应完成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与CODCr转换系数的校准。 数据采集传输仪已经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正确连接, 并开始向上位机发送数据。
编制CODCr、TOC、UV吸收、pH、氨氮和总磷水质自 动分析仪等仪器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重复性的测试 报告;CODCr转换系数的校准报告。
监测站房应做到专室专用。站房应密闭,安装空 调,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 压等应符合ZBY 120-83的要求 .
0.30
0.20 0.10
0.00
-0.10 6.00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9.50
-0.20
-0.30
-0.40
-0.50 -0.60
pH
pH在线监测仪实测数据与实验室分析结果间的差值范围必须≤±0.5pH。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温度计
1.方法原理: 铂电阻或热电偶测量法。
主要仪器设备
消防设备
数据采集仪
pH仪 自动采样仪
COD/TOC 监测仪
流量计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调试
在现场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安装、初 试后,使在线监测仪器投入运行,调试连续 运行时间不少于72小时。
编制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期间的零点和量程漂 移测试报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规范-国家
h
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 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 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CODCr水质在线自动 监测仪、TOC水质自动分析仪、UV吸收水质自动在 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 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 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 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相对误差 ±10% ±30% ±20% ±15%
h
11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1.方法原理:单波长、多波长、扫描型
2.测定范围:
标准溶液浓度与换算成1m光程的吸光度呈线性的 范围。最小测定范围为0~20m-1,最高测定范围可达 0~250m-1或更高。
3.性能要求: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以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 与GB11914方法(高氯废水采用 HJ/T 70方法)作实际 水样比对试验,80%相对误差值应满足表1的要求。
COD在线监测仪
h
7
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CODCr值 CODCr<30 mg/L 30 mg/L≤CODCr<60 mg/L 60 mg/L≤CODCr<100 mg/L CODCr≥100 mg/L
相对误差 ±10% ±30% ±20% ±15%
h
8
COD在线监测仪比对误差分布图
对于排放高氯废水(氯离子浓度在1000~ 20000mg/L)的水污染源,不宜使用CODCr水质在 线自动监测仪。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 )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JB/T 9248 电磁流量计ZBY 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Cr )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 )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
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12020年4月19日附件一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前言为了顺利推进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程,实施我省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进一步加强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为环境管理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特制定本规范。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主要技术指标、安装、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验收等。
本技术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1 范围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检测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废水流量、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六价铬、石油类、总磷、浊度、总有机碳(TOC)等的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1.2 其它项目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技术规定中引用成为本规定的条文:HJ/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BC6- 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T 96-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12020年4月19日HJ/T 101-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8-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GB/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 6587.1~8-86 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HJ/T 12-1996 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HJ/T 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3 固定污染源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组成和描述固定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由排放参数(流速、流量、水温等)子系统、各废水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六价铬、石油类、总磷、浊度和总有机碳等)检测子系统、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子系统组成,即自动分析仪能依靠有关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分析、信号转换器、显示记录、数据处理、信号传输等单元,经过采样方式和非采样方式,测定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浓度,同时测定废水温度、流速或流量、采样分析体积等参数;计算污染物排放变化率、排放量;显示和打22020年4月19日印各种参数、图表并经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管理部门。
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统计表、情况表、调试报告、试运行报告)
水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调试报告
报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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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排放口名称:
监测点位名称:
委托安装单位(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排污及在线监测设备情况表1.排污企业基本情况
2.在线监测设备基本情况
3.现场安装情况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调试报告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20%量程24h漂移考核表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80%量程24h漂移考核表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重复性考核表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示值误差考核表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实际水样比对考核表
6.明渠流量计比对考核表
7.水质采样器比对考核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试运行报告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试运行情况记录表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故障记录表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统计表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日统计表
年月日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月统计表
年月日
污染源名称:污染源编号: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年统计表
年月日
污染源名称:污染源编号:。
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1. 引言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是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对排放废水的监测过程中使用的一种高效且准确的技术手段。
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污染物排放量庞大,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确保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适用于广东省各类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农业生产等。
3. 术语和定义•污染源:指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任何污染物来源,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
•排放:指污染源向环境中释放污染物的行为。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通过传感器、仪器设备等实时监测和记录污染源排放的废水的技术系统。
•废水监测指标:对排放的废水进行监测的各项参数,包括水量、浊度、温度、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等。
4.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要求4.1 系统结构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应该包括传感器、数据采集器、数据传输通道、数据管理和分析平台等部分,其中传感器是核心部件,用于实时监测废水监测指标的值。
4.2 传感器要求传感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 精度和灵敏度高,能够准确测量各项废水监测指标的值; - 耐腐蚀性好,能够适应不同污染源的废水特性; - 可靠性高,长时间稳定工作,不易出现故障; - 维护方便,易于安装和更换。
4.3 数据采集和传输数据采集器应能够定时采集传感器获取的废水监测指标数据,并以数字化方式传输至数据管理和分析平台。
数据传输通道应确保数据传输的快速、稳定和安全。
4.4 数据管理和分析数据管理和分析平台应能够对采集到的废水监测数据进行存储、管理和分析,同时提供实时的监测数据显示和报警功能。
数据应进行备份和可视化展示,方便管理部门监控和分析废水排放情况。
5. 系统操作和维护5.1 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知识,了解系统运行原理和操作流程,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污水在线监测规章制度内容
污水在线监测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水排放情况的监测,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污水排放监测工作。
第三条污水在线监测是指通过在线仪器对排放口的污水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报送,实现对污水排放情况的追溯和监控。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水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污水在线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保留备查。
第六条相关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及时进行审核和分析,并对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污水排放监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八条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污水在线监测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的透明公开。
第九条对于违反污水在线监测规章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配备符合规定的污水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污水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应当实时传输至监测中心或相关部门,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和维护技能。
第十六条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应当加密传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七条对于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污水在线监测数据管理第十八条污水在线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上报监测中心或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保留备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安装技术要求,监测站房建设的技术要求,以及仪器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技术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安装于水污染源的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运行和监测站房的建设。
本标准引用了一些文件中的条款,包括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电磁流量计以及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包括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各种仪器和仪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以及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是一种用于测量污水流量的仪器。
本文介绍了几种用于测量污水流量和水质的仪器设备。
其中,超声波流量计采用超声波发射波和反射波的时间差测量水位,然后用ISO流量标准计算法换算成流量。
电磁流量计则利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制成,用于测量导电液体体积流量。
水质自动采样器可以根据时间、流量或外部触发命令采集单独或混合样品。
数据采集传输仪则可以采集各种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并完成数据存储和与上位机数据通讯传输功能。
此外,本文还介绍了一些技术指标,例如工作电压和频率、通信协议、相关认证要求以及基本功能要求等。
污染源废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ppt 51页)
注:本站无烷基汞监测资质
废水监测技术
注:行业标准/规范对水排放量及单位产品污染 物排放量有要求 单位产品(糖)基准排水量
------ 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蒸发
汽
二效 蒸发
汽凝水回锅炉 部分回用
压榨渗透水或其他
三效 蒸发
热水箱
冷凝
器
末效 蒸发
外排
冷却水 循环池
第三章 废水处理方法的分类
按照原理和作用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 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 物理处理法:通过物理作用,分离、回收污水 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的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 油珠的处理方法) 化学处理法:通过化学反应和传质作用来分离、 去除污水中呈溶解、胶体状态的污染物或将其 转化成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
pH值、COD、BOD5、氨氮、 2009年5 SS、总氮、总磷、单位产品 月1日起
(糖)基准排水量
执行
废水监测技术
城镇污水处理厂
监测分类
监测项目
重点污染源
行业标准污 染物基本控 制项目
COD、BOD5 、 SS 、石油类、动植物油、 LAS、总氮、氨氮、总磷、色度、 pH值、 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 流量
物理化学法:利用物理和化学作用去除污水 中污染物的方法;
生物处理法:通过微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水 中呈溶液、胶体以及细微悬浮状态的有机性 污染物转化为稳定、无害物质。
第四章 废水监测技术
一 样品采集 1、监测点位 ⑴ 废水监测点位的设置要求 必须全面掌握与污染源废水排放有关的工艺流
废水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
第三节
废水样品的保存
(1)储存水样的容器 要求容器材料化学稳定性好, 要求容器材料化学稳定性好,保证水样的各成份在储存期 间不发生变化, 间不发生变化,常常用聚乙烯塑料容器储存测定金属和其它无 机物的水样,硬质玻璃(即硼硅玻璃) 机物的水样,硬质玻璃(即硼硅玻璃)容器用作测定有机物分析 项目的储水器。储存水样要用细口容器,且必须配塞。 项目的储水器。储存水样要用细口容器,且必须配塞。 要求: 要求: 容器材料不能溶入水样中,即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 一、容器材料不能溶入水样中,即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 容器壁不能吸收或吸附水中某些待测组分。 二、容器壁不能吸收或吸附水中某些待测组分。 容器不应与水样某些待测组分发生反应。 三、容器不应与水样某些待测组分发生反应。
第一节 废水定义与种类
一、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指居民在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水, 生活污水:指居民在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水, 主要是生活废料和人的排泄物,其中包括厨房洗涤、 主要是生活废料和人的排泄物,其中包括厨房洗涤、 沐浴、洗衣等废水以及冲洗厕所的污水。 沐浴、洗衣等废水以及冲洗厕所的污水。 生活污水的特征:水质比较稳定,但浑浊、 生活污水的特征:水质比较稳定,但浑浊、色 深且有恶臭,呈微碱性,一般不含有毒物质, 深且有恶臭,呈微碱性,一般不含有毒物质,常含 有大量细菌、病毒等。 有大量细菌、病毒等。
第二节
废水样品的采集
①瞬时废水样 从水体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地点而言)采集的样品; 从水体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地点而言)采集的样品; 一般情况下,说采集样品只能代表采样当时和采样点的水质。 一般情况下,说采集样品只能代表采样当时和采样点的水质。 ②混合水样 同一采样点上以流量 时间、体积或是以流量为基础, 上以流量、 在同一采样点上以流量、时间、体积或是以流量为基础,按 照已知比例(间歇的或是连续的)混合在一起的样品。 照已知比例(间歇的或是连续的)混合在一起的样品。 ③综合水样 为了某种目的,把从不同采样点 不同采样点同时采得的瞬间水样混合 为了某种目的,把从不同采样点同时采得的瞬间水样混合 起来所得到的样品,获得平均浓度的主要方式。 起来所得到的样品,获得平均浓度的主要方式。 周期性水样(平均水样、平均比例水样)、连续水样。。 )、连续水样 周期性水样(平均水样、平均比例水样)、连续水样。。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发表时间:2003-6-12 17:56:33 中国环境标准网浏览1194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Monitoring ofTotal Amount of Pollutants in Waste Water2002—12-25发布2003—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HJ/T 92—2002I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定义 (1)4 监测方案的制订 (2)5 采样点位 (3)5.1 点位的设置原则 (3)5.2 点位设置 (3)5.3 采样点位的管理 (3)6 监测采样 (3)6.1 采样时间与频次的确定原则 (3)6.2 采样时间与频次的要求 (4)6.3 采样方法 (4)7 流量测量 (5)8 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 (6)9 质量保证 (10)10 总量核定 (13)HJ/T 92—2002II前言为配合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指导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工作,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方案的制订、采样点位的设置、监测采样方法、监测频次、水流量测量、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和总量核定等的要求。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2003年01日01日起实施。
HJ/T 92—2002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测,还适用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市政污水排放口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在本规范中被引用即构成本规范的条文,与本规范同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数据有效性判别方法和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排水中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pH 值、温度和流量等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判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HBC 6-2001 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J/T 70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HJ/T 355-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数据有效性指从在线监测系统中所获得的数据经审核符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上能与标准方法可比。
3.2自动分析仪指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等自动分析仪器。
4 数据质量要求4.1 与标准方法可比除流量外,运行维护人员每月应对每个站点所有自动分析仪至少进行1 次自动监测方法与实验室标准方法的比对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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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基本要求
4.1.1一般要求
4.1.1.1仪器应有制造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仪器应取得我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4.1.1.2仪器必须经有关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认可。
4.1.2环境条件
仪器设备在以下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0℃~45℃;
b.相对湿度:≤90%;
c.大气压:86~106 kPa;
d.电压:AC220V±10%,频率50Hz±1%Hz;
e.废水水温:0℃~95℃;
f.废水介质:pH0~14。
4.1.3安全要求
4.1.3.1仪器电源引入线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4.1.3.2仪器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人身触电。仪器还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防止仪器意外烧毁。
4.1.4校准
仪器能用手动和/或自动方法进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校准,并具有远程校准功能。
4.1.5净化
仪器具有防止废水取样头及其输送管路、电化学分析探头被废水污染的净化系统;净化系统能克服废水腐蚀性、悬浮物的沉积堵塞作用,保持光度法的光学比色皿/镜头清洁,分析不会因比色皿/镜头不洁带来重大误差。
GB 6587.1~8-86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HJ/T 12-1996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
HJ/T 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3 固定污染源废水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组成和描述
固定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由排放参数(流速、流量、水温等)子系统、各废水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六价铬、石油类、总磷、浊度和总有机碳等)检测子系统、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子系统组成,即自动分析仪能依靠有关的采样、样品处理及分析、信号转换器、显示记录、数据处理、信号传输等单元,通过采样方式和非采样方式,测定污染源各类污染物浓度,同时测定废水温度、流速或流量、采样分析体积等参数;计算污染物排放变化率、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管理部门。
4.1.1.10仪器外壳或外罩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防尘、防雨。
4.1.1.11试样、试剂导入管部分应采用优质的硬质PVC或PPR管材,具有很强的防腐能力,对水质没有影响。有完整密闭的采样系统,采样系统必须采用双泵双管路设计,可实现自动反冲,清洗功能,防止泥沙沉积及藻类生成。
4.1.1.12计量器具应为防腐蚀的材料构造,并能准确计量。反应器应为防腐蚀的材料构造,易于清洗。
4.1.6数据采集、处理、通讯
仪器应具有记录、存储、显示、数据处理、数据输出、打印、故障报警、安全管理和数据、图文传输功能。数据采集/控制仪器必须能动态显示仪器现场工作状态、报警信息、图表以及实时动态显示污染物排放数据和相关参数。仪器应设置RS232、RS422、RS485或其它总线方式中任一种通讯接口,提供网络接入功能,向监控中心实时传输现场原始数据和图表,经中心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后接入相应共享数据库,并随时接受数据查询。定时发送时钟命令并校准时钟。
4.1.1.3结构合理,机箱外壳表面及装饰无裂纹、变形、划痕、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坚固、零部件坚固无松动。按键、开关门锁等配合适度,控制灵活可靠。
4.1.1.4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可平稳工作,无安全危险。
4.1.1.5各部件不易产生机械、电路故障、构造无安全危险。
HJ/T101-2003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3-2003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8-2003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104-2003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GB/T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4.1.1.6具有不因水的浸湿,结露等而影响自动分析仪运行的性能。
4.1.1.7加热器等发热结合部分,具有不因加热而发生变形及机能改变的性能。
4.1.1.8便于维护、检查作业,无安全危险。
4.1.1.9显示无污点、损伤。显示部分的字符笔画高度均匀、清晰,无暗角、黑斑、彩虹、气泡、暗显示、隐划、不显示、闪烁等现象,能用显示屏提示进行全程序操作,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端正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广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主要技术指标、安装、检测项目、检测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验收等。
本技术规范由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负责解释。
1范围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检测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废水流量、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六价铬、石油类、总磷、浊度、总有机碳(TOC)等的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OC 33页)
附件一
广东省污染源排放废水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前言
为了顺利推进广东省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进程,实施我省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监测,进一步加强我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为环境管理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特制定本规范。
1.2其它项目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技术规定中引用成为本规定的条文:
HJ/T 15-1996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BC6-2001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仪器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要求
GB/T 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4.1.6.1数据的采集和控制
由仪器数据的采集和控制功能协调整个系统的时序,记录测定数据和仪器运行状态,根据状态数据诊断仪器运行状态并在测定数据后面给出状态标记(“P”示电源故障、“F”示排放源停运、“C”示校准、“M”示维护、“O”示超排放标准、“Md”示缺失数据、“T”示超测定上限、“D”示仪器故障……),当仪器运行不正常时发出告警信息。当1h检测数据滑动平均值(每15min滑动一次)超过排放标准时,仪器发出超标告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