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合集下载

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及其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及其启示

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及其启示【摘要】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实践。

本文在对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发展历程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其优缺点进行了详细分析。

本文指出,建立健全中国农村养老制度一方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另一方面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和农村发展实际,积极推进中国农村养老制度建设步伐。

【关键词】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启示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中国农村养老制度的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发展过程以及制度特征等问题展开研究,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产生的背景西方发达国家农村养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与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进程密切相关。

在工业化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从自由竞争开始走向垄断,各种社会矛盾也开始凸显。

特别是伴随着农业部门产值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不断下降、农业人口的绝对量不断增加,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已经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将养老保障由城市推向农村。

1、农业部门产值状况分析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建立农村养老制度时农业部门产值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例都比较低(详见表1)。

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农业产值所占比例的不断降低,给西方各国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许多严重问题。

第一,工业化拉大了城乡居民之间的经济差距。

相对于城镇职工而言,西方国家的农村居民的收入比较低下,生活贫困;第二,大量的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短缺,许多土地撂荒,并最终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第三,西方国家以青少年为导向的社会文化和社会传统使得老年人的福利问题被忽视。

特别是大批的农村年轻人进入城市后,农村中的留守老人多是依靠自己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养老。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XX年12月14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Louise Fox 女士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做了题为“养老金制度创新:世界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如下:1994年,世界银行出版了《避免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

书中指出,有四个因素造成了当时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的窘境。

一是世界各国人口老龄化加速,这主要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高出生率造成的。

二是随着世界经济的整体发展,人类老年所需的养老金也逐渐增加。

三是越来越多的人较早离开了工作岗位。

四是某些国家为了避免高通货膨胀,采取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

这些因素都使得实施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养老保险债务缺口。

世界银行建议这些国家从现收现付制度逐渐转变为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个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支柱构成:一是传统的现收现付体系,养老金的支付根据劳动者某几个年份的工资而定。

二是基金制的个人账户,这是需要政府强制执行的,也就是劳动者每个月需要把他工资的一部分存入个人的账户,养老金的支付取决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资金的总量和预期的生存时间。

三是个人的储蓄。

当时,许多国家确实都在采取这一混合的多支柱的体系。

而且出于刺激劳动者积极性的考虑,都在向朝贡献确定(defined contribution)的养老制度方向改革,也就是退休后养老金的支付依赖于工作生涯中投资于养老保险的资金总量和预期的生存时间。

为什么这些国家不从一个福利确定的(defined benefit)的现收现付制度直接转变为贡献确定的养老制度?主要是转型成本太高,如果完全变为一个纯粹的贡献确定的养老制度,当前这一代不得不要把工资的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由于政府养老保险债务总量已经很大,退休工人的养老金只有由当代人支付,这就会极大地打击劳动者的积极性。

所以大都是有两种并行的体系,新的劳动者被要求加入新的养老体系,而当前的劳动者可以在旧体系和新体系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中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比较及启示

中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比较及启示

现代经济信息128中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比较及启示李 晨 天津商业大学摘要:本文以日本农村四种主要社会养老保险为例,从历史、改革、现状等不同层次对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体系进行了立体分析。

同时在划分新旧两个时期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通过分析日本在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新农保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128-01一、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介绍1.日本四种养老保险介绍二战后,因农村劳动力缺失、老龄化问题加剧,家庭内部代际抚养体系瓦解,1959年颁布的《国民年金法》,首次将农民这一主体纳入到养老保障的体系中。

此后,日本政府出台了《农业劳动者基金法》,专门针对农民,且不具强制性。

为了满足农民对养老的更高需求,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开始实施。

除此之外,日本还存在由农业协同组合举办的人身共济保险。

2.两次重要改革1985年,日本政府修改国民年金法,变成国民基础养老金。

国家负担三分之一,个人缴费,基金运营收入。

日本政府2002年对“农业劳动者年金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保险的覆盖面;保险费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缴费确定型,允许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由选择。

3.日本农村养老保障现状日本是日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日本2013年得统计显示,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5%,而且这一比例将在2060年达到40%。

而到那时年轻人(0到19岁)的比例仅为13%。

老年人口与年轻人口的差距越来越大,意味着每个年轻人抚养老人的负担的越来越大。

近年,日本养老社会保障支出在逐年增长且占比超过社保总支出的三分之一。

二、中国养老体系的介绍1.老农保在建国初期,中国与日本一样也是以家庭为核心的养老模式。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等变革的发生,农村养老模式也由农村社区型模式转变为社会化养老保险模式转变。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与思路借鉴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与思路借鉴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与思路借鉴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注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和福利。

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们可以从这些国家的经验中借鉴和学习,为我国的社保制度提供改进和完善的思路。

一、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1. 医疗保障制度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较为完善,其核心目标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民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例如,美国的医保体系已被许多国家借鉴,其中“奥巴马医保”计划已成为推进美国公共医疗保障改革的重要举措。

此外,加拿大、英国、法国等国家也都建立了全民医保制度,覆盖面广,受到民众的广泛好评。

2. 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以社保为主,但也有私人养老保险,例如美国的企业年金、个人养老账户等。

此外,许多国家对老年人还提供了免费医疗、住房、交通等福利。

3. 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解决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发达国家,失业保险通常由政府提供,其保障程度和财政投入都相对较高。

例如,瑞典是目前全球失业保险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4. 残疾人保障制度发达国家对残疾人保障的意识较为强烈,通常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和倡导组织来推动残疾人保障事业。

例如,美国的美国残疾人法案、欧盟的残疾人权利公约等,都为残疾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路借鉴1. 强化政府的财政投入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财政投入。

因此,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应当加强政府的财政投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

2. 加强社保与国家经济的协调配合社会保障制度与国家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两者应当相互协调和配合。

发达国家的社保制度建设,在考虑社保福利内容和标准时,经常要结合国家的经济情况和民众的实际需求。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文章阐述了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由保障生存权向发展权转变,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多功能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

探讨对中国农村养老制度的启示:由保障生存权向保障发展权转变;建设全方位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和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农村福利组织。

标签: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保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日本,农业生产建立在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世代靠土地为生,且人多地少,与我国农村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

[1]随着日本城镇化迅速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

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日本当年经济发展困境。

通过探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经验,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一、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20世纪30年代,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时期。

因侵略战争的需要、向殖民地大量移民、自然灾害严重等,[2]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迫使日本政府关注农村问题。

1938年颁布《国民健康保险法》,正式实施农村居民公共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确保国民健康保险全面实施。

“二战”后是逐步形成时期,日本依照美国占领军司令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救济和福利的计划》,制定了以全体国民为保护对象的社会辅助政策,先后颁布了《生活保护法》、《国民养老金法》等法令。

1961年日本进入全民医疗保险时代。

1970年后陆续制定《农民养老基金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战略》等法令,把老人的医疗保健独立出来,即使在农村也可安度晚年。

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凸显,围绕《黄金计划》实施相关举措。

2000年4月正式施行《护理保健法》,克服了过去老年公共护理制度的缺陷。

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

p国外农业经济p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戴玲当今世界不少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建立了涵盖农民的各种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德国的一整套做法别具一格。

目前,我国农民养老保险事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德国的某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容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诞生于德国。

1889年,德国通过了5老年及残废保险法6,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建立。

最初,其对象仅限于生活困难的伤残老工人。

战后,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把范围扩大到了自立的农民。

德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基本上是按职业工种而设立的,它由两类大系统和六个子系统构成,具体如下图所示。

可见,农民养老保险在德国是作为一个专门的部分相对独立的,这与其他发达国家(如英国、瑞典、美国等)迥然不同。

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57年7月颁布的5农民老年救济法6建立起来的,该法从同年10月1日起生效。

原则上,所有农民都有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经费由参加保险者交纳和联邦政府补贴,即农民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两个部分: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的补助金。

农民要得到养老金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年龄条件,规定男女分别年满65岁和60岁;第二、捐款条件,按规定必须交满180个月(即15年)保险费者方有资格享受标准养老金待遇;第三、附加条件,要求农民除按规定缴费外还必须在50岁以后就开始通过继承、出售或长期租让等方式转移他的农业企业,脱离农业劳动成为农业退休者。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鼓励农业由中青年人经营。

(一)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性质上属于义务性的法定有捐年金制度,在管理上属于统一立法和监督的分散管理模式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实施法律规范和宏观调控,微观运作由各州专司其职的农民养老保险机构具体负责,实行自治管理。

实际操作中,农民的年金和捐款均采用统一标准,不同收入挂钩,且保险费和养老金额都比较低。

尽管如此,但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在指导思想上同工人和职员的养老保险是一致的,都奉行/援助自助者0的原则和/对等的原则0,较好地处理了平等与效率之间的关系。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文章结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比较分析了日本、法国、德国、美国、新加坡、瑞典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分析综合化的模式选择角度出发,按照循序渐进的覆盖方式,在制度的建立与国家公共财政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和家庭所应有的养老保障辅助功能。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财政中图分类号:f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2-0039-02一、引言纵观世界上各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农村社会保险的发展滞后于城镇的现象普遍存在。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工业延展到农业,从城市延展到乡村,从家庭养老发展到社会养老,一般都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在农村,也都是先覆盖农业工人,尔后才扩展到农业主。

这种先城市后农村、先农业工人后农业主的“先后”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模式,是与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人口结构与分布等制度环境密切相关的。

从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来看,日本、法国、德国、美国、新加坡、瑞典这些国家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普遍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基本实现了工业化发展的第一个飞跃,即结束了靠农业为工业提供剩余的阶段,进入了工业化发展靠自身积累且反哺农业的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高。

如日本是1971年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年日本的人均gdp为3802美元。

其他一些国家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的人均gdp值也普遍都在2000美元以上。

第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降低,农业gdp的比重较低,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

总的来看,国外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覆盖面的广泛性;第二,参与保险的强制性;第三,制度上的立法性;第四,受益程度的约束性,这些特征溶为一体。

各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与其社会背景有关,而且与各国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文化传统等等都有关系。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有那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doc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有那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doc

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有那些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3、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进程[5]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服务意识。

而当前全国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人员队伍的素质状况不容乐观,总体文化知识水平偏低,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也亟待提高。

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切实保护参保人员利益,关键在于建立一支思想觉悟高、专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鉴于社会保障工作的业务要求,可以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的形式初步筛选工作人员,并设定相应的职称等级考试,确立员工的定期业务考核制度。

从长远考虑,应该在大专院校增设社会保障专业,为社会保障事业培养后续人才。

5、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分流闲散人员大量增加,在相当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紧张局面是比较严重的。

当前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预算,二是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我们在继续稳定这两条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的同时,必须开辟新的资金筹集渠道,如发行社会保障彩票、开征高消费税、发行社会保障债券、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等方式来弥补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足。

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基金保值增值机制,在确保当期支付和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收益性与流动性,用适当的资金进行安全投资,并配合切实有效的监管制度,要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收支和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使社会保障基金不但可以“养家糊口”,而且可以“发家致富”。

6、增加社会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为了防止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误解,应建立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的公示制度,并建立完善的业务咨询体系。

对于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的状况,一些重要的政策、情况通报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互联网等媒体,让参保人员充分行使社会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与启示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与启示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与启示一、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养老保险是一项旨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质量的社会保障制度。

在国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企业年金、社会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等组成。

而在国外,各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各异,但普遍都以国家为主导,由政府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分为两个系统,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是由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则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缴纳。

然而,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受到缴费人口不足和基金不足等问题的扰动。

其次,中国的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由雇主提供的额外养老保险,主要由企业缴纳,员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虽然企业年金在中国逐渐普及,但仍然存在“企业养老、政府自保”的问题,企业年金福利也只覆盖了少数人群。

再者,中国的个人商业保险。

个人商业保险是由个人自行购买的养老保险,颇受中高收入人士的欢迎。

但因商品种类繁多,保险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市场发育不完全。

与此相比,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相对成熟的体系。

英国的养老金是以国家为主导,公共和私人养老保险相结合。

国家养老保险对所有全职工和雇主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护。

为了进一步完善保险体系,英国重视个人私人养老保险,并设置了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金。

另一方面,加拿大的养老金计划则完全由政府主导,由政府为所有在加拿大工作和支付税款的人提供养老金福利,包括加拿大养老金(CPP)和老年安全保障(OAS)。

这两个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为人们提供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启示从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看,我们可以得出几个启示:首先是政府的作用。

为了保证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发达国家,政府主导着养老保险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在发展中国家,政府也应该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监督,鼓励企业参与和个人投入。

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名在职职工供养 1 名退休人员 , 预计到 23 年将发 00 展为 2名在职职工供养 1 名退休人员。在职职工与 退休人员比例不断下降 , 使美 国的养老保险基金面 临巨大威胁 , 国的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美
基 金项 目: 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0 0 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6 A 3 0 1 。 76 3 0 ; 0 J 60 1 ) 作者简 介 : 邱芬 (9 5 ) 女 , 18 一 , 在读 硕士研究生 , 主要从事医疗保障问题研究。
口逐渐 实 现零增 长并 开 始 负 增 长 , 口老 龄化 将 进 人

二、 美等 西方 发达 国家在 老龄化 背景 英 下 进 行 的养 老 保 险 制 度 改革
( ) 国 一 美
美 国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后 出现 了一 个 生 育 高
峰 , 14 即 9 6年 到 16 9 4年 的婴 儿 潮 时期 , 这 l 在 9年 间 , 国共 出生 人 口 7 9 美 5 0万 ,0 0年美 国的人 口普 20 查 数据 显 示 , 婴 儿 潮 一 代 ” 占美 国 总 人 口的 近 “ 约 3 % 。据 联合 国的统 计 ,0 0年 , 国 6 以上 人 0 21 美 5岁 口占总人 口的 比例 即老 年 系数 为 1. % , 2 8 随着 “ 婴
第2 1卷第 1期
Vo . 1, . 1 2 No 1
四 J I I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学 报
Jura fSc u nEc n mi n g me tIsi t o n lo ih a o o cMa a e n n tue t
21 0 0年 3月
Ma . 0 0 r2 1
中 图分 类 号 :9 37 G 1. 文献标志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8 7 5 2 1 ) 1 0 3 0 10 —9 o (0 0 0 — 0 2— 4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经验及借鉴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经验及借鉴
社 会 保 障
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 本经验 及借鉴
桂 丽
( 南师 范大学经 济与 管理 学院 , 南 昆 明 6 09 ) 云 云 5 0 3 摘 要 : 达 国 家 经 过 几 十 年 的 实 践 , 农 村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已 十 分 完 善 。 本 文 论 述 了 国 外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在 资 金 筹 发 其 集 、 理 、 放 方 式 等 方 面 的基 本 经验 , 得 我 们 学 习和 借 鉴 。 管 发 值 关 键 词 :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 国 外 ;借 鉴 农


二 、 外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的 基 本 经 验 国
在 上 述 三 类 保 险 中 , 会 保 险 型 养 老 制 度 属 于 当前 世 界 社 上 农 村 养 老 的 主 流 模 式 , 很 多 发 达 国 家 盛 行 , 型 代 表 是 在 典 德 国、 国、 国等 , 法 美 其保 险资 金 的筹集 、 管理 、 发放 方式 各 有 特 点 , 得 我 国借 鉴 。 值 1德 国 的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 德 国是 世 界 是 最 早 建 立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 国 家 , 界 上 第 世 部关 于养 老 保 障 的 法 律诞 生 于 德 国 。15 9 1年 德 国 颁 布 《 民养 老保 障 法 》 开始 着 手 建 立 单 独 的农 村 养 老 保 险 制 农 , 度 。1 5 9 7年颁 布《 民老 年 救 济 法 》 规 定所 有 农 民都 必 须 农 , 参 加 养 老 保 险 。 1 9 颁 布 的 《 业 社 会 改 革 法 》 农 民 老 9 5年 农 将 年 保 障 正 式 纳 入 社 会 保 险 领 域 , 不 再 是 社 会 救 济 领 域 。 而 根 据 德 国 法 律 规 定 , 民养 老 保 险 的 法 定 投 保 人 为 农 场 主 、 农 配 偶 及 共 同 劳 作 的 家 属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主 要 来 自于 投 保 人 缴纳 的保 险 费和 国家 的补 助 金 。养 老金 的 领取 年 龄 男 性 为 6 5岁 , 性 为 6 女 O岁 , 以农 场 主 移 交农 业 企 业 为 条件 。 只有 即 5年 保 待遇 。 2 法 国 的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 11 90年 , 国建 立 了养 老保 险 制度 。1 5 法 9 2年 , 单 独 为 又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具有明确的运作模式和特点。

通过对该制度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一些启示,包括加强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实现更加普惠和可持续的保障。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可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覆盖率和保障水平。

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我们能实现全民养老保障的目标,让每一个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和尊严。

【关键词】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作模式、特点、启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普惠可持续、借鉴经验、全民养老保障。

1. 引言1.1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介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日本政府为解决农村地区养老保障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供给日本农村居民一定的养老金和其他相关福利待遇,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应对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和农村人口外流等问题,确保农村地区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

该制度的运作由日本政府主导,并得到了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参与。

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费,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养老金、医疗保障和其他相关福利待遇,从而有效地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可以为我国如何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提供有益启示。

2. 正文2.1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作模式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强制性参保,所有农村居民都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金的筹集主要通过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农村地方政府的资金,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来源。

养老金待遇根据参保年限、缴费金额和个人工资水平来确定,符合原则的公平公正原则。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养老金,保障养老金的安全和使用。

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作模式较为完善,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养老权益。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启示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启示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启示(一)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特点德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着明确的投保人群和规章制度。

在德国,农民必须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将视为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并且,德国以家庭为单位购买,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来核定保费。

1957年,西德政府颁布了《农民老年救济法》,作为相关方面的法律规范。

农民的养老保险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体系。

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是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德国政府规定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条件有三个:一是年龄要求,男性年满65 岁,女性满60岁。

二是必须具有德国国籍,且缴满15年保费。

三,必须是脱产者,如果是非脱产者被查出后,将受到重罚。

德国政府每年支付的相关费用高达到两千亿欧元,这已占到德国公共支出的21%,GDP的18%。

以后一年里,德国政府将“里斯特改革”法案广泛执行。

美国关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晚于欧洲。

美国的农业机械化程度高,乡村的城镇化程度高,已经没有纯意义上的农民,因此,美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更多的是在保护从事农业以及相关辅助行业人员的养老权益。

美国享受政府养老保险金的年龄是65岁,比中国晚五年,这是因为美国的机械化程度较高,在农业生产中不需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美国的企业也要承担一部分的养老责任,主要是针对本企业内的员工,如果该员工由于种种原因早于65岁退休,那么该员工的养老金就要由他所在的企业全额负担。

从中可以看出,美国的养老保险实现了多方参与的效果,每一个公民和每一个企业与联邦政府共同承担公民的养老费用。

上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各不相同,但也有其共同特点:其一,法律是保障。

上述的每个国家都将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相关的立法,从而使该制度不是孤立地存在,拥有了强大的法律后盾。

其二,受益人群广泛。

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受益人群都占到了全国总人口的90%,尤其是德国,所有农民都成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中的-员,这在《农民老年救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其三,社会意识强。

国外三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解析与启示

国外三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解析与启示

国外三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解析与启示作者:方中书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18年第6期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相对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来说都比较迟缓,总体上也没有城镇养老保险制度那么发达。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农村的养老和贫困问题日趋严重。

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模式,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对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综观世界各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实践,可以发现在制度渊源及理论基础上,都与本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一脉相承。

此外,在财务机制、筹资模式和待遇给付等方面也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但在不同的国家之间,由于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状况、文化思想传统的不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存在着较大差异。

与国际上社会保障模式划分相类似,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有以德国、美国、日本为代表的“社会保险型”养老模式,以瑞典、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国家福利型”养老模式,以及以新加坡、智利为代表的“储蓄积累型”养老模式。

社会保险型农村养老模式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社会保险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也是国际上的主流模式,被许多国家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推广到农村地区。

该模式将养老金与个人收入、缴费年限关联起来,强调了个人的责任,国家和个人分担养老保险金一定比例。

当农民达到法定年龄并满足一定的缴费期限后,可按规定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在2009 年发布的指导意见,我国目前实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也属于这一模式。

德国虽然是最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但德国的养老保险保障对象也经历了一个逐渐覆盖的过程。

起初的制度只覆盖到独立经营的雇佣者,后来才扩展到独立经营的农民,并逐渐将农、林业企业主及其配偶和劳作家属作为法定投保人。

而大型农业企业中的雇员不包含在农村养老保险之内,应投保普通的工人或职员法定养老保险。

德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现收现付模式,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联邦政府的补贴,小部分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

探讨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探讨发达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启示

的都是非法进行 的。这 当中除了办理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与欺诈者联 合起来的情况 , 还 有很 多 原 因 是 冈 为 业 务 缺 少标 准化 的流 程 导 致 的 。 然
而 从 客 观 的 角 度上 来 看 存 在 着 欺 诈 的 行 为 。 针对类似情况 , 英 国 政府 层 经过数次改革 , 但 效果 并 不 明显 。 三、 欧 美 发 达 国 家对 社 会 保 障制 度 的 分 析 和 改 革
题 。本 文主要参考欧 美发达 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 , 从 我国的基本 国情
出发 进 而 分 析 了我 国社 会 保 险 制 度 的 改革 工 作 。
关键字: 欧 美发 达 国 家 社 会 保 险 制度 改 革 启 示
3、 社会保 障的开支超过了收入的水平 。 造成经济的压力
欧 洲 各 发达 国家 对 社 会 福 利 制 度 越 来 越 依 赖 .这 些 依 赖 导 致 了政 府 的 开 支 急 剧增 加 。 因此 , 社 会 保 障 的 开 支 远 远 超 过 经 济 增 长 的速 度 , 因此 出 现 两 者 之 间 的不 平 衡 , 引 起 了社 会 保 障经 济缺 乏 的后 果 。
因为劳动力市场的结构发生 了转 变导致产生 了新 的保 障需 求。就
业 领 域 也 由农 业 、 工 业 逐 渐 向服 务 也 转 向 , 而 这些 领 域 主 要 是妇 女 劳 动 力 的参 与很 高 。 另 一方 面 , 这 些 转 向 而 创 造 的 就业 岗位 大 部 分 都 不 是 全 日制 的 工作 , 因此 工 作 的 时 间 具 有 弹性 。 差 异 。 以 上 这 些 都 是 改 变 传 统 社 会保 障 制度 的 主要 原 因。

资分类 , 由政府担保 , 自我发展以及 自我平衡。政府与社会保障基金保

浅谈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比较完备的立法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德国首相俾斯麦时期。

1889年颁布的《伤残和老年保险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养老保险法律。

根据1957年7月颁布的《农民老年救济法》德国建立起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德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为维护德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通过分析德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历史革沿,旨在推动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对我国今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家庭养老、养老基金目录一、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4)二、德国农民养老制度的特点 (6)三、对我国农民养老保险的启示 (8)参考文献 (11)浅谈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德国是个工业大国,农业份额只占国民经济总额的1%左右,全国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力比重大约为7.8%。

德国政府从上世纪50年代加大了对农业的保护与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业生产。

建立完善的农民养老保险体制是其中的优惠政策之一。

一、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概况德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基本上是按职业工种而设立的,它由雇员养老保险和独立经营者养老保险两类大系统组成,分别分为工人、职员和矿工保险系统以及手工业者、农民和自由职业者保险系统。

这与其他发达国家(如英国、瑞典、美国等)不同,农民养老保险在德国是作为一个专门的部分相对独立的。

德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57年7月颁布的《农民老年救济法》建立起来的,投保范围是指农场主夫妇及一起专职从事农场劳动的亲属,如果只是与农场主是雇佣关系的工作人员是不能投保农民养老保险的。

原则上,所有农民都有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经费由参加保险者交纳和联邦政府补贴,即农民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两个部分: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的补助金。

这里面多数的养老基金由投保人承担,而政府只有在养老基金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才给予援助。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之一。

法国作为欧洲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典范,其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本文将就法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具体特点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进行探讨。

一、法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发展法国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经历了多次改革和完善。

最初,法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是由雇主和工人共同承担的职业养老保险,但由于覆盖面狭窄,无法满足全体公民的需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法国政府逐渐引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和附加养老保险等不同层次和形式的保障机制,实现了全民养老保险的目标。

二、法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特点1. 多层次保障机制:法国养老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职业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构成,形成了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了几乎所有居民,职业附加养老保险针对特定行业的特殊需求,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则鼓励个人自主储蓄。

2. 公平实施原则:法国养老保险制度注重公平性,在养老金的计算、调整和发放等方面体现了公平原则。

例如,养老金的计算基于个人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旨在保证每个参保者都能享受公平的待遇。

3. 政府负责与民间共同参与:法国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政府负责与民间共同参与的原则。

政府通过立法和规定来保障公民的养老权益,同时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养老保险,形成了社会共治的机制。

三、法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1. 多层次保障机制:中国可以借鉴法国的多层次保障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职业附加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2. 公平实施原则:在养老金的计算和调整方面,中国可以借鉴法国的公平原则,建立科学公正的制度,确保每个参保者都能享受到合理的待遇。

3. 政府与民间共同参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需要政府主导与社会共治相结合。

政府应加强监管和政策导向,同时鼓励个人和企业参与养老保险,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合力。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无疑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

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晚年生活保障,还对农民的收入增长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了一份稳定的养老预期。

在过去,农民往往依靠子女赡养或者个人储蓄来应对老年生活。

然而,这种方式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

子女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个人储蓄也可能难以满足长期的养老需求。

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现,使得农民在年老时能够获得一定的养老金,这就为他们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这种稳定的预期会促使农民更加敢于消费,进而刺激农村经济的发展。

当农民不再过度担忧老年生活的经济问题时,他们会更愿意购买生活用品、改善居住条件、投资农业生产等,从而带动农村市场的繁荣,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增收机会。

其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子女的经济负担。

在传统观念中,子女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子女面临的经济压力也越来越大。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自给自足,减轻了子女的经济压力。

子女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投资创业、教育培训等,从而提高家庭的整体收入水平。

同时,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也有助于改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再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在没有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农民往往因为担心年老后的生活问题而不敢轻易离开农村外出打工。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更加自由地选择就业机会。

外出打工的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同时将学到的技术和经验带回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此外,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还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推动农民收入的增长。

然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比如,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t经大。

#学:报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启示DevelopedCountryCountrysideSociety0ld—ageInsuranceSystemandItsEnlightenment宫晓霞GONGXiao——xia(山东经济学院济南250014)[摘要]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文章概括介绍了德国、法国和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以此为借鉴,结合我国的实际,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创新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途径。

Abstract:Manycountries,especiallydevelopedcountrieshaveestablishedmaturecountrysidesocietyold—ageinsurancesystem,accumulatedrichexperience,whichareimportantreferencestoourcountry.Thearticlesummariesexperiencesofcountrysidesocietyold—ageinsuranceinGerman,FrenchandJapa—nese,proposesapproachestoimproveourcountrycountrysidesocietyold—ageinsurancesystemmainlyfromthreeaspectsbyinvestigatingthestatusofourcountryandtheexperienceofdevelopedcountries.[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达国家多层次政府责任Keywords:Countrysidesocietyold—ageinsurancesystemDevelopedcountryMulti—levelGovern—mentresponsibilityr・丰l图分类号]F840.67r文献标识码]Ar文章编号]1000—1549(2006)06—0006—0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我国从1986年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0年的时间,但因种种原因,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与城镇相比,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低,覆盖面窄,缺乏制度化,基本处于以家庭养老为主的阶段。

而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覆盖全体农村人口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何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我国的实际,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主要收集了德、法、日三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情况,通过分析、总结其经验,以期获得一些启示。

一、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德、法、日三国同属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而且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国的农业人口很少,目前农业劳动力约占总劳动力的2%一4%左右。

三国高度重视并较早地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和农村人口、许多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它对于维护农民的利益、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实现农村经济现代化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虽然三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及运筹资金的方式各有特色,其共同点可概括如下:(一)覆盖面广,且城乡有别。

农业人口几乎都被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之内。

例如,德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定投保人为农业企业主(指所有的农业和林业企业主)、农民的配偶(指有同等经营企业权的丈夫或妻子)、农民共同劳动的家庭成员或者他们的配偶(指在农业企业中共同劳动的三代以内的血亲,两代以内的姻亲以及一个农场主或其配偶的养子或养女);法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为农民6收稿日期:2006—3—7作者简介:宫晓霞(1965一),女,山东鱼台入,现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财政税收理论和政策研究。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自己拥有土地的农场主或农业经营者)及其家属、农业工薪人员(包括农业工人及其他为农业服务的相关行业的职员);日本广大的农民都是国民年金的投保对象。

另外,城乡之间保持着两种类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随着身份的转变,投保人可以在农村社会保险和普通保险之间自由转换。

例如,德国由农场主身份转为工商企业中的雇员,原先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中的缴费年限可以折算人普通养老保险,当然,在一种体制中若要获得给付的候领资格,必须达到相应的最低投保年限。

这种转换对于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具有非常现实的实践意义。

(二)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为了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足,提高农民老年后的收入水平,各国都为农民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例如,德国为了减轻财政负担通过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农场主购买商业保险,这样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就由社会保险、终老财产(老年农民将庄园移交给继承人以后,保留下来供自己使用的住房等财产)和自我保障“三根支柱”组成。

日本的农民除了参加公共性的国民年金外,还可以参加准公共性的农民养老基金、国民养老基金和缴费确定型养老金,并享受国家的优惠待遇。

法国农业工薪人员的养老保险目前分为基础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自愿储蓄制度三个层次,前两项是强制性的,后一项是自愿的,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

(三)建立专门机构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管理。

例如,德国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由联邦和各州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该机构是自治的法人组织;日本经办农民年金的经办机构是农业协作组织;法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农村社会互助会(MSA)负责经办,该会是一个承担公共服务使命的民营组织,受政府委托对农业经营者和农业劳动者的社会风险进行管理(包括养老、医疗和各种家庭补助等)。

经办机构不仅要在确定保险费标准、确定待遇条件、待遇标准、发放年金及其他补贴方面行使管理职能,而且还为受保险人提供指导、咨询。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政府农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国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都遵循了一个共同的原则,即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与政府在各个时期的农业政策密切关联,并实现了两者之间的良性循环。

通过对农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农民收入。

反过来农民收入增加了,又可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例如,德国农村养老金的给付是以农场主移交农业企业为先决条件的,从而可促使农场主及时地将农场转交给年轻一代,这对于促进农业的技术化、知识化和效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日本为了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除了一次性的支付给离农补偿金外,还在国民年金给付中增加了权益转让金,在鼓励农民留在土地上时,权益转让金即被取消;法国通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促使年老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转给年轻一代,以提高农业的现代化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另外,三国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农民拥有土地,自我经营生产,供销或者由政府统包(德国、法国),或者由农协统包经营(日本),农民收入和缴费能力有保障。

如,德国的老年农民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一份基本养老金,还可以外包、出租或出卖土地,以补贴老年生活;日本的农民转让土地产权和使用权(10年以上)可以得到一次性补偿和年金补偿。

(五)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承担主要责任德、法、日三国的经验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政府的主持或主导下进行的,,特别是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立初期,正是由于政府的参与和主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才得以顺利实施。

政府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主要承担从立法、组织实施、资金投入到监督管理全过程的职责。

德、法、El三国基本是立法先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乃至每一次调整和改革都先制定法律,然后再组织实施,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例如,德国为了使老年农民在终老财产之外还有一些收入,1957年10月1日先制定了《农民老年援助法》,1995年根据《农业社会改革法》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大幅度的改革;日本为了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1959年颁发了《国民养老金法》,为了提高农民年老后的生活水平,1970年制订了《农民养老金法》,从1971年1月开始实施,该法颁布十年之内经历了6次修改。

同时三国又都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

正是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才使得这些国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较为规范,很少出现逃费、挤占、挪用等情况。

另外,7三国政府又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很大的财力支持。

如,德国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占70%;法国农村养老保险金一直是法国政府整个农村社会保险预算的大头,超过60%;日本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份额在43%以上,且有逐年增大的趋势。

总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也成为发达国家实行以工补农,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城乡差别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

二、发达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要和政府的农业政策相结合,要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民的情况和发达国家是不同的,但有一点值得我们借鉴的是,我国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也要和政府的农村政策密切相连,通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业土地集约化、农村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条件。

1.应针对农民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农业是既有自然风险又有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比较利益低下,部分农民早已不愿耕种土地。

另外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享受不到社会保险,而其承包的土地可作为其失业和养老的最基本的保障,致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即使无暇顾及土地也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使用权,一方面使进城农民不能专心从事非农产业,阻碍了城市化进程。

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农业土地的集中和规模经营,导致大片耕地的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严重降低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农业耕地向农业大户集中,寻求大规模经济和大型机械化操作。

另外有关专家也指出: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是减少农业人口,中国农民收入过低的原因就在于种地的农民太多。

因此为了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进程,现阶段,应根据农民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在城市已经生活多年,有稳定的职业、固定收入和住所,只是他们的户口不在城市的农民应视同城镇居民,将他们的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其养老费的缴纳办法和城镇职工相同;对于流动性比较大,无稳定职业、无固定收入和住所的农民可设计出一种过渡性的方案,实行“以个人账户为主、缴费门槛较低、缴费形式灵活”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个人账户可随跨地区流动而转移,也可以在城乡之间进行转换,既可折算进入城保,又可进入农保;对于纯粹的农民和以务农为主、务工为辅的季节性农民,应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