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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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减免后单位缴费标准

202007减免后单位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20年7月起使用)特别提示:1.根据川医保规〔2019〕4号文和成医保发〔2019〕30号文规定,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根据成医保办发〔2019〕42 号文规定,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8%。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2020年7月起使用)特别提示:1.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根据成人社办发〔2020〕12号文规定,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0%计算。

用人单位职工2020年1-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已经按2018年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核定缴费的,待2019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公布后进行差额结算。

3.2020年1-5月暂时使用2018年全口径省平工资6471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待2019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19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月至5月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尊敬的读者,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是指梅州市历年来用于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表格。

该表格包含了社会保险各类险种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信息,对于了解梅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的相关信息:
| 年份 | 缴费基数 | 缴费比例 |
| ---- | ---- | ---- |
| 2016 | 16800 | 20% |
| 2017 | 18900 | 20% |
| 2018 | 21100 | 20% |
| 2019 | 23500 | 20% |
| 2020 | 26100 | 20% |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计算涉及到多个因素,如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等,因此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的具体数值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也可能会发生变化。

总结起来,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对于了解梅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同时也可以为相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拓展:
1.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年老、疾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而出台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

在梅州市,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

2.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凭借养老保险金来维持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患病时,凭借医疗保险金来支付医疗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山西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山西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山西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养老保险
山西省2022年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5540元,在职人员每月交费比例为个人8%、单位2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772元,缴纳比例为20%。

二、医疗保险
山西省2022年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为3485.33元,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每月交费442.52元。

三、失业保险
山西省2022年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为1740.69元,缴纳比例为个人0.5%、单位0.5%。

四、工伤保险
山西省2022年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为5540元,部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不同,缴纳比例也不同,个人不缴费。

五、生育保险
山西省2022年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为5540元,缴纳比例为个人0%,单位1%。

六、公积金
山西省公积金缴纳基数范围为1638-6699元,缴纳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5%-12%。

七、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部分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福利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的缴纳标准因企业而异。

八、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具体的缴纳标准因企业而异。

九、其他社会保险
山西省还有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具体的缴纳标准因地区而异。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是指梅州市各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汇总表。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指用于计算个人社会保险缴费金额的基数,也是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

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记录了每年梅州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情况。

一般而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每年都会发布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企业和个人根据这个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最低金额,一般用于低收入人群。

最高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的最高金额,一般用于高收入人群。

在梅州市,这些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通过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可以了解到每年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变化情况。

这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来合理安排企业的财务预算,同时也可以了解到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水平。

个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来了解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从而合理规划个人的财务支出。

总之,梅州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表是一份重要的参考文件,用于记录和了解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变化情况。

它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合理规划财务支出和了解社会保险缴费水平。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潮府[2002]36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潮府[2002]36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潮府〔200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月三十日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保障被保险人的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业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员工(不包括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同胞)、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缴费单位个人),均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原执行《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方案》(潮府办[1997]10号)和《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通知》(潮府[1994]31号)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

中央、省属单位除参加省行业统筹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实行按综合费率20%征缴,其中养老保险17%(含个人8%);失业保险2%(含个人1%);工伤保险1%。

综合费率每年视收支情况作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费仍按原规定征缴。

第四条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办法。

社会保险费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综合平衡使用。

第五条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征收。

云南省社保缴费标准

云南省社保缴费标准

云南省社保缴费标准云南省社保缴费标准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保缴费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云南省各项社保的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养老保险条例》,云南省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10%。

具体缴费标准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云南省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同样,具体缴费标准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云南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为简单,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缴费,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四、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云南省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1%。

同样,具体缴费标准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跨省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对于参加云南省跨省异地就医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缴费标准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4%。

具体缴费标准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的来说,云南省各项社保的缴费标准都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确定,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相应的缴费比例,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云人社发〔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驻滇和省直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要求,以及省统计局和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将2022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参数通知如下:一、关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为79464元/年(6622元/月)。

二、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22元的300%核定;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按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622元的60%核定。

三、关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2022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767元/月,计算当期实际缴费指数使用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622元/月。

四、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嘱待遇计发基数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抚恤待遇计发基数为2021年度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05元(3409元/月)。

五、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数养老金标准202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为3158元/月。

六、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2021年度全省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为7767元/月。

2023深圳最低社保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多少钱

2023深圳最低社保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多少钱

2023深圳最低社保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多少钱深圳最低社保缴费标准及缴费金额多少钱缴费基数养老、生育、工伤保险都是规定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即缴费基数不得超过2200元。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13%,个人8%生育保险:公司0.45%工伤保险:公司共有按八档基准费率,以公司实际安排为准(八档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不过1月至2020年12月,在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阶段性下调30%具体事例养老:220013%+220XX%=462元生育:22000.45%=9.9元工伤(以最低档为计算标准):22000.14%70%=2.156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档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6387.6元,二、三档则为深圳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这个是固定限额,没有最高最低)缴费比例一档医疗保险:非企业单位:6%+0.2%,企业单位5%+0.2%,个人2%二档医疗保险:公司0.5%+0.1%,个人0.2%三挡医疗保险:公司0.4%+0.05%,个人0.1%具体例子一档:5008.86.2%+5008.82%=410.7元(非企业单位),5008.85.2%+5008.82%=360.6元(企业单位)二档:83480.6%+83480.2%=66.78元三挡:83480.45%+83480.1%=45.91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失业保险没有最高或最低的限额,是固定额度,只与每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关缴费比例公司0.7%,个人0.3%深圳户籍一档社保深圳社保一二三档缴费标准都是有固定的比例标准,如果是深圳户籍,那么五险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承担16%和8%养老保险,6%和2%医疗保险,0.7%和0.3%失业保险。

单位还要承担0.45%生育保险,0.4%残保金,0.17%工伤保险。

2023 年昆明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3 年昆明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3 年昆明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日益完善,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昆明市在推进社会保险改革和完善制度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昆明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 2023 年起进行了调整。

以下是对 2023 年昆明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详细介绍: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 2023 年起,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而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基数,并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将更好地满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求,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另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将在 2023 年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后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将更好地适应医疗保障的需求,提高保障水平,保障职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三、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昆明市还将对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这一举措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并提高失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帮助失业职工渡过难关,重新就业。

四、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昆明市还将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缴费标准将更好地满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保障需求,确保他们能够在生育过程中得到医疗、护理等支持,减轻生育压力,保障母婴健康。

2019 年昆明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将更好地适应职工的实际需求,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一举措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将为昆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相信在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定会不断完善,为职工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率及缴费对象

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率及缴费对象

社保费业务知识培训材料之一: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对象、缴费标准、费率及各类型单位参保项目一、参加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梅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梅市府办[2006]57号)第三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及其雇员(不包括外籍人员、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灵活就业人员都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费各险种的缴费标准规定1、养老保险a、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上下限的确定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六条规定:缴费个人按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总额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梅市府[2006]48号)有关规定:个人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从2007年1月1日起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下限。

2007年社会保险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下限,以此类推每个社会保险年度提高10%,计划用5年时间过渡,在2011年7月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下限。

依据上述规定,我市2007年社会保险年度(2007年7月—2008年6月)个人工资、薪金缴费的上限为6546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2元×300%),个人工资、薪金缴费的下限为921元(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16元×60%)。

缴费单位个人缴费工资达不到缴费下限的,计算机征收系统会自动按设定的下限计算征收社保费。

梅州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doc

梅州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doc

2019年梅州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梅州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2019年梅州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2018-2019年梅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

低于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按40%(266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2000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

低于2017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359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79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除以领取月数确定。

低于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141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79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梅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6.3%,个人缴2%。

二、梅州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补缴条件单位有实际用工未及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

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

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日益完善,对于城市居民来说,社保缴纳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昆明市的居民,了解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昆明市社保缴纳的范围。

昆明市的社保缴纳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些保险项目涵盖了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突发意外情况的应对,是保障居民权益的重要方式。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的具体内容。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单位和个人各占一半。

医疗保险的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和个人各占一半。

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单位和个人各占一半。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由单位全额承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昆明市对于社保缴纳标准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居民在缴纳社保时应及时了解最新的规定。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的调整方式。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调整,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这种变化会在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内进行,居民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社保缴纳方式。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权益,提高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通过社保缴纳,居民可以在老年、生病、失业等突发情况下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减轻个人和家庭的负担,增强社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总之,了解和遵守昆明市社保缴纳标准是每个城市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通过认真缴纳社保,才能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也希望昆明市的社保制度能够不断完善,让更多的居民受益。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缴费标准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缴费标准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缴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社会保障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民生政策,社会统筹保险一直备受人们关注。

针对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缴费标准的内容,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让大家对社会保障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

一、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的基本情况1.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包括哪些险种?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2. 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的缴费对象是谁?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的缴费对象包括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

3. 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的收费标准如何确定?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的收费标准主要由政府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来确定,具体标准会随着时政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二、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情况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2023年陕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将按照职工的工资基数来确定缴费比例,一般而言,职工的个人缴费比例为8%。

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相关文件,2023年陕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年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3. 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2023年陕西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由县级财政补贴60元,个人缴费60元。

4.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单位依法缴纳。

三、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的缴费政策解读1. 对于企业单位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企业单位需要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确保员工的相关权益。

2. 对于个人参保者个人参保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自身权益,养老后的生活保障。

3. 对于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保障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四、 2023年陕西社会统筹保险对社会的意义和影响1. 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统筹保险的实施,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减少劳动争议,有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023职工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何

2023职工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何

2023职工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何2023职工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何(市级的社保基数标准请以当地人社发布为准):01 上海上海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183元/月。

按此计算,2023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549元/月,下限调整为7310元/月。

02 广东7月3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其中,广州市、深圳市、省直(第一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5284;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第二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546;汕头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第三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第四类)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缴费基数下限为4190。

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03 福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3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1060元,下限4212元,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

闽医保【2023】64号04 四川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46元/月,上限为21228元/月。

成都根据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暂从2023年8月1日起,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若四川省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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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单位: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报告时间:
2023-02-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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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2243
0.5

11.22

11.22
生育保险
2243
0.5

11.22

11.22
失业保险
1210
0.8
0.2
9.68
2.42
12.1
合计

23.1
10.2
542.63
244.92
787.55
注:1、社会保险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转移。
2、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2408元×20%=481.6元,请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镇地税部门申报办理。
五华县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
(2016年3月~2016年6月)
险种
缴费工资下限(元)
缴费费率(%)
按缴费基数下限合计缴费金额(元)
单位
个人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职工养老保险
2408
15
8
361.2
192.64
553.84
职工医疗保险
2243
6.3
2
141.31
44.86
186.17
补充险



8
5
13
3、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每月缴费3738元×8.3%=310.254元。
4、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每月缴费3738元×6.3%=235.494元。
五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五华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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