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日常管理制度 - 副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监测及污染物排放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为全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相关概念】

环境监测,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环境监测是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

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规定的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分公司范围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及污染物排放管理相关部门

第四条【职责与分工】

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主体车间及相关部室是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排放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全环保部的监督、管理。

3.试验班是环保数据的测量、提供部门,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条【规定内容】

1.安环部要做好对各车间、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测分析会,掌握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和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按规定编制报表和报告。

3.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

5.各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

6.接受监督监测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化检验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建档工作,并接受环境监测室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8.生产技术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车间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环境监测技改项目的施工等工作有可能影响环境监测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要及时通知安环部。

10.对于发生环境监测事故,由安环部组织事故有关车间、生产技术部、试验班等部门召开分析会。

11.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经安环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第六条【工作流程】

1、安环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环保现场管理工作,定时检查环保装置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规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除尘车间、仪表车间进行处理,杜绝污染物超标排放;

2、各车间应对本部门排放的污染物负责,车间人员应定时对所辖环保装置进行巡回检查,掌握装置运行情况;锅炉车间负责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监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除尘车间或仪表车间),由相关车间解决并出具事故说明并及时反馈安环部;试验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频率取样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反馈安环部,安环部负责督促除尘车间及仪表车间查明原因,消除污染,并将情况记录在案;

3、各排污车间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或超标排放必须事先通知安环部不得随意排放,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格按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X月X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第九条本办法包含以下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