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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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4547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技术
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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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通信建行设工程共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设备安装工程,一部分是通信线路工程。通信线路工程包括通信管道工程和通信光电缆工程。
通信线路工程的特点是:绝大部分工作是露天作业,点多、面广、线长,墙上、地下、遍布村头庄尾、穿越大街小巷。由此可见,通信线路工程所遇到的环境极其复杂,它要穿越纵横交错的铁路网,还要跨越高山、森林、沙漠;同时还要穿越纵横交错的、中国独有的地下管线网。以上这些环境条件都给通信线路工程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同时也给施工作业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面对复杂的施工环境和施工作
业中的危险因素,就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技术规定,一丝不苟地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通信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一章通信线路工程安全生产技术
第一节通信线路工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在勘察、测量施工时,应对路由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阱等,应在施工前详细交底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在路由复测中传递标杆时,不得抛掷。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和船只等行驶,须将标旗等平放或收起。
3.在雪地施工时应戴有色防护镜,以免雪光刺伤眼睛。
4.在河流、深沟、陡坡地段布放吊线、光(电)缆、排流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因线缆张力兜拉坠落。
二、光电缆沟、坑开挖:
坑、沟开挖安全操作规程:
坑、沟开挖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挖沟坑作业前,首先应通知设备管理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还应请设计单位共同探查、核实,划定
防护范围。其次,对通信、信号电缆径路使用电缆测试仪进行探测,进一步确认地下线缆情况,用白灰等划出电缆径路后,组织人员开挖。
2.开挖基坑,每坑不得少于2人,1人作业,1人监护。列车通过时坑内人员应提前上坑避让。基坑
深度超过2米时,应用提篮提取弃土。
3.在土质非坚硬地段,严禁使用尖镐刨挖,特殊坚硬地质段使用尖镐时,应轻刨轻挖。情况不明,不准开挖。严禁施工人员野蛮施工。
4.开挖坑、沟地段必须设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由于施工人员不慎挖破、挖伤、挖断电缆后,应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置,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5.挖沟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3-5米的距离,不得相对进行挖沟作业。
6.当挖沟、坑影响行人妨碍交通或站内作业时,应设立明显标志,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措施,如需过夜时,应加设灯光防护,但不得与行车信号混淆。
7.严禁在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坑,在铁
路沿线或穿越铁路挖沟、坑时,摆放的料具和挖出的土石严禁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并应及时采取防止塌落的措施。
8.挖坑的弃土应距坑边0.6m以外。堆土高度不应高于1.5m。坑边不得堆放重物或工具。
9.挖水沟、坑及流沙沟、坑深度超过0.8米时,应采用防护板等加固措施。
10.防护板的安装或撤除应有人监护,严禁将防护板一次全部撤除,强流沙地带不宜撤防护板。
11.在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应防止架空线路的杆塔倾斜、悬倒。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其临时加固。
12.在遇有大雨、暴雨天气时,不得开挖坑、沟。已开挖的坑、沟应根据具体情况或有关规定及时回填。
三、通信光、电缆线路施工安全规程
1.人工敷设光、电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开挖作业参照坑、沟开挖安全操作规程。
(2)起重架起架较高或在斜坡上架起重架时,应设起重架临时拉线;
(3)千斤顶底座应放在坚固、平坦的地面上,顶升时,光、电缆盘盘轮离开地面不得大于100mm;
(4)盘轴应水平,光、电缆盘应保持在两起重架的中央;
(5)光、电缆盘的滚动方向应和盘上指示相符;
(6)应从盘的上部出缆,且光、电缆盘应有制动措施。
2.人工抬放光、电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人负重应适度并应有统一指挥;
(2)施工人员应用同侧肩抬运,拐弯时人应站在
光、电缆外侧,下坡、跨沟渠和拐弯处应设防护人员;
(3)穿越管道、过障碍处应有专人操作防护。
3.抬运光、电缆过桥梁、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抬运时,严禁将光、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抬运光、电缆过铁路线时,应在统一指挥下平行跨越。
4.在有封闭点的机械化施工区段,利用轨道车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统一指挥信号,指挥人员与司机应密切配合。
(2)施工用车辆应良好,平板车上的作业架应牢固,高、宽度应符合要求,工作台板应有足够强度。
(3)轨道车起动前,施工人员应撤离工作台面。施工负责人应确认施工人员已撤离到安全地带后,方可通知开车。
(4)光、电缆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敷设时,轨道车应保持匀速,缆盘的转动速度应与轨道车车速相适应。
(5)光、电缆敷设完毕后,空缆盘应在轨道车上绑扎牢固且不得侵限,轨道车迅速撤离现场。
5.使用机械牵引架设光、电缆时,牵引力应小于光、电缆允许拉力,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电缆的加强构件上,牵引速度不应大于15m/min,并应保持匀速,不得突然启动或停止。
6.气吹法敷设光缆时,光缆盘应保证与吹缆机吹缆方向在一直线上,出缆应顺畅,并保持与吹缆速度一致。空压机操作人员在开启阀门时,应逐渐由小到大,并与气阀保持一定距离。
7.光、电缆在拐弯或上下处应绑扎做加强处理。
8.在铁路线路附近进行光、电缆接续时,应将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