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京文演艺发[2014]14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文化局
【发布日期】2014.05.15
【实施日期】2014.06.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文演艺发〔2014〕142号)
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低价票补贴管理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文化局制定了《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
2014年5月15日
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市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扩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公益服务范围,让更多的观众有机会参与高雅文化鉴赏活动,规范和加强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惠民低价票补贴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在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内举行的营业性演出所售出的低价票给予定量补贴的文化惠民举措。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低价票是票面价格100元及以下价位的演出票。
第四条专项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低价票演出举办单位的补助及承接低价票演出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费。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