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特别规则

绍兴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特别规则
绍兴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特别规则

绍兴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特别规则

(2013年12月18日第四届绍兴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金融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称《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绍兴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特别规则(以下称本特别规则)。

第二条绍兴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委)受理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争议:

(一)存款和贷款争议;

(二)担保争议;

(三)票据、信用证、银行卡等支付结算争议;

(四)理财争议;

(五)融资租赁争议;

(六)期货、外汇、黄金交易等争议;

(七)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争议;

(八)信托投资争议;

(九)金融衍生品交易争议;

(十)保理和代付争议;

(十一)保险争议;

(十二)民间借贷争议;

(十三)典当争议。

第三条绍兴金融仲裁院系本委专门办理金融仲裁案件的专业机构,根据本委授权处理当事人之间的金融争议。

第四条本委及其分支机构、专业机构办理金融争议案件,适用本特别规则。本特别规则与本委《仲裁规则》不一致的,适用本特别规则;本特别规则未涉及的,适用本委《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绍兴金融仲裁院或者本委分支机构仲裁的,视为同意提交本委或者分支机构仲裁。

当事人约定适用本特别规则进行仲裁的,视为同意提交本委仲裁。

第六条当事人对于双方之间争议是否属于金融争议,或者案件是否适用本特别规则提出异议的,由本委决定。

第七条本委设立《金融仲裁员名册》,与本委《仲裁员名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本委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本委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在申请仲裁前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本委应当及时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答辩通知书等材料可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送达。

第十条本委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在五日内分别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并附随本委仲裁规则、本特别规则、仲裁员名册、金融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材料。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从本委《仲裁员名册》或者《金融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

没有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或者约定选定不一致的,由本委主任指定。

第十二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身份证明材料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被申请人如提出反请求的,应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逾期提交的,仲裁庭组成前由本委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组成后由仲裁庭决定是否受理。

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仲裁、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均应当按照本委仲裁收费标准预交仲裁费。

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预交仲裁费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反请求申请。

金融仲裁案件收费减免,本委授权秘书处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含)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保险争议案件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含),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但由此减少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本委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日内书面申请延长。是否批准,由仲裁庭决定。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条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正式开庭之前安排预审会谈、交换证据,确定没有争议的事实。

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过程中已经认可的证据,在开庭审理时经说明可不再质证而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十七条仲裁应当通过开庭进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证据材料作出裁决。

第十八条本委应当将首次开庭时间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开庭。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二日内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首次开庭审理后再次开庭日期的通知,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九条申请人、反请求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反请求申请。

被申请人、反请求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第二十条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案件,应当在组庭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裁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案件,应当在组庭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裁决;涉外以及涉港、澳、台的案件,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裁决。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本委主任批准。

上述期间不包括仲裁程序中止期间、举证期限延长期间、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审价鉴定期间、当事人管辖异议审理期间以及双方当事人要求仲裁庭给予庭外和解期间等。

第二十一条仲裁庭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规定,参照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国际惯例、行业规则、交易习惯等作出裁决。适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国际惯例、行业规则、交易习惯的,不得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并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十二条仲裁不公开进行。

仲裁庭、双方当事人、其他仲裁参与人对办理案件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当事人商业信誉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仲裁庭可以在裁决中确定当事人中过错方补偿守约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数额。

第二十四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调解或裁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在调解书、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调解书、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应当立即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法律文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六条有关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等,可以当面送达,也可以以邮寄、电子邮件、电报、传真方式或者本委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送达。必要时通过公告、留置的方式送达。

经合理查询不能找到受送达人的住所地、营业地或者其他通讯地的,以邮寄或者能提供投递记录的其他方式,投递给受送达人最后一个为人所知的住所地、营业地或者其他通讯地的,视为已经送达。以邮电件签收或者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

当事人对送达地点出具书面地址确认书,发生无法送达法律后果的,由作出确认的当事人承担。以邮寄签收、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

有关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等第一次送达受送达人成功,在之后仲裁程序中用同一种送达方式、在同一地址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发生无法送达法律后果的,由受送达人承担。以邮寄退回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七条本特别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特别规则公布施行前本委受理而未审结的案件,适用受理时本委的《仲裁规则》。双方约定适用本特别规则的,从其约定。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582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582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6条对诉讼中止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第5项的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应当中止诉讼。结合本题,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纠纷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因此,法院应当中止诉讼。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项的规定,在选项A中,杨某是由于突遇车祸这一意外事件的发生而没能到庭,其未能到庭是基于正当理由,法院可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中止诉讼。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在选项B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的,应当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在对选项A和选项C进行解答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诉讼中止是诉讼活动的暂时停止,恢复的时间无法确定,而延期审理只是审理时间的推迟,其他诉讼活动并不因此而停止。下次开庭时间一般能够确定且推延开庭审理的时间通常比较短;第二,延期审理应当用决定作出,而不是裁定作出。《民事诉讼意见》第189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不必将案件发还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由此可见,二审中当事人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法院可以直接将合并或者分立后的法人列为当事人。但《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未对一审中当事人发生合并时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依据民事诉讼基本原理,无论在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中,法人发生合并和分立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分立后新成立的法人共同作为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参加诉讼,而不需要终结诉讼。因此,在选项C的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发生合并的,法院只需将合并后的法人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而不应裁定终结诉讼。选项C是错误的。 第2题: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兰屯公司与九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九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被要求予以回避,仲裁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潍坊仲裁委员会致全市基层仲裁联络员的一封信

致全市仲裁联络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仲裁联络员: 您好! 潍坊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成立的我市唯一有权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进行仲裁的机构。潍坊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工作事务。同时,依法从法律、科技、经贸等行业聘请了226名具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的仲裁员,担负受理的仲裁案件审理工作。多年来,潍坊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简便快捷、成本低廉、方式灵活、专家公断、一裁终局和为当事人保密的独特优势,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仲裁作为国际惯用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方式,越来越被民众所熟知,被企业所选择,被社会所肯定。潍坊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促进企业合作,加

快经济运转,降低解决纠纷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指导思想,公正及时处理了大量经济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20多亿元。潍坊仲裁委员会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仲裁工作重点联系单位”,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先进仲裁委”。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潍坊仲裁委员会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仲裁工作要在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作目标,继续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指导方针,牢牢抓住为市场经济服务这一主线,进一步宣传和推介仲裁法律制度,积极为社会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为此,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与潍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镇街社区建立仲裁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潍仲办字[2011]5号),将仲裁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向镇街社区延伸,建立基层仲裁联络员制度,选聘了包括您在内218名仲裁联络员,借助您身在基层,面向公众的直接作用,积极宣传仲裁法律、传递仲裁信息、调处经济纠纷,及时化解基层社会经济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回顾过去,潍坊仲裁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展望未来,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W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南通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涉外案件的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 第三条下列争议和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不能仲裁: (一)劳动争议; (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四)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章仲裁协议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即视为同意按照

本规则进行仲裁。 第五条仲裁协议包括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的意思表示。 第六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委员会作出书面决定后,当事人不得再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第八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当事人未依照前款规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法案例

仲裁法案例题 1、按照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无论是否有仲裁协议,一方均可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应当按照仲裁庭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报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单位无权撤销。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作出此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 请自上而下地找出上面表述中存在的法律错误,并逐一简要说明理由。 答:(1)继承纠纷不能仲裁。 (2)当事人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才能仲裁,无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 (3)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 (4)仲裁庭形不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不是报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6)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撤销裁决。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 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配厂据此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丁于是指定了某甲、某乙、某丙三名仲裁员。修配厂认为某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某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公开审理。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庭。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裁决作出后,修配厂以仲裁员某甲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以上情况介绍,指出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庭、仲裁员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或正确的做法。 答:(1)仲裁协议同时约定了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这种仲裁协议属于约定不明确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补充协议,则该协议无效。 (2)该仲裁协议不明确,仲裁委员会本应待该协议明确或当事人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后,方可受理。而本案中,仲裁委员会直接受理了修配厂的申请,这是违反仲裁法规定的。(3)本案中双方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违反了仲裁法的规定。理由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只能共同委托指定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三名仲裁员的情形只发生在双方当事人超过仲裁规则规定的时间而没有约定仲裁员的情况下。 (4)仲裁员某甲的回避问题,由首席仲裁员某丙决定是错误的,应当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决定。 (5)仲裁庭根据修配厂的要求,曾经决定公开审理是错误的,因为仲裁原则上不应当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并且不涉及国家秘密。 (6)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仲裁法规定可以进行缺席裁判。2分(7)仲裁庭不将技术鉴定结论在开庭时出示是错误的,这实际上剥夺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的权利。

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习题

经济纠纷的解决机制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新科医学研究所与华容投资公司签订一份联合开发磁疗设备的合同,后因华容投资公司出资不到位,导致该磁疗设备的研究工作停顿,使新科医学研究所的先期投入无法产生预期的效益。新科医学研究所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仲裁委员会对该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后,下列正确的是( ) A.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C.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D.该裁决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2.甲乙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履行中因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双方达成协议请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甲认为仲裁裁决显失公平,且了解到某仲裁员在仲裁时曾接受乙的贿赂。甲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B.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0 日内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3.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对下列()组所全部人员申请回避 A.仲裁员、书记员、证人、鉴定人 B.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C.证人、审判员、书记员、勘验人 D.调解员、仲裁员、鉴定人、勘验人 4.刘甲委托律师王乙代理其进行民事诉讼,刘甲提交给人民法院的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王乙的代理权是“全权代理”,依此授权书,王乙代理刘甲的诉讼中,有权代理刘甲进行()诉讼活动 A.放弃诉讼请求 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C.提供证据 D.提起上诉 5.对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下列()管辖。 A.河北省人民政府 B.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C.邢台市人民政府 D.邢台市人大常委会 6.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完整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一、当事人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

以缺席裁决。当事人开庭迟到三十分钟以上的,视为拒不到庭。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劳动者对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八、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九、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仲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部分)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形下,仲裁协议无效?(2003年试卷三第64题) A.约定的仲裁事项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有关人身关系的纠纷 B.约定的仲裁事项是不动产纠纷,在民事诉讼法上属于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C.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D.仲裁条款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地处北京市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答案:AD 2、下列哪些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2005年试卷三第74题) A.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仲裁条款。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原合同或补充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起诉” C.甲、乙两公司在双方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对法官均不满意,双方商量先撤诉后仲裁。甲公司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此后甲乙两公司签定了仲裁协议,约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D.丙、丁两公司签定的合同中规定了内容齐全的仲裁条款,但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答案:AB 3、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一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达成和解协议,向仲裁委员会

此纠纷?(2007年试卷三第36题) A.甲公司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C.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A 4、A县与B、C、D、E四县相邻,营业地在A县的环宇公司与营业地在B县的泰隆公司在C县签定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提货地点为环宇公司在C县的仓库;提货方式为购方泰隆公司自提;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D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该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在此情况下,环宇公司依法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1999年试卷二第61题) A.向D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 C.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 D.向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答案:BC 5、甲、乙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此,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向谁申请认定?(2005年试卷三第79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4年12月修改)条款释义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2年12月修改) 条款释义1 第一条北京仲裁委员会 (一)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称“本会”)系在中国北京登记注册的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 (二)本会同时使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名称,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为仲裁机构的,由本会进行仲裁。 (三)本会主任(以下称“主任”)履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或秘书长受主任的委托履行主任的职责。 (四)本会办公室(以下称“办公室”)负责本会的日常事务。办公室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案件秘书,负责案件的程序管理和服务工作。 【释义】本条规定了北仲的机构性质、使用的新名称、主任的职责、办公室与秘书的工作内容等机构基本情况。 第一款主要规定了北仲的机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北京在行政区划上属于直辖市,按照规定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北仲的设立经过北京市司法局登记。第一款后半句是对北仲受理案件范围的说明,由于受理案件范围涉及到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因此必须符合《仲裁法》的规定。依据现行《仲裁法》,本条内容主要突出两点,第一是平等主体,第二是财产权益纠纷。需要强调的是,仲裁受理案件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侵权引起的财产权益纠纷同样可以仲裁。这一点在仲裁实践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具体案例的裁定或批复中均能够体现。 第二款是《新规则》增加的条款,第一次明确了北仲同时使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这一名称,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为仲裁机构的,由北仲进行仲裁。北仲自1995年9月28日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在国内享有良好声誉、在国际上亦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仲裁机构。但北仲的名称容易使人误解为一个地方性的仲裁机构,为避免这种误解,也为更好体现机构的国际性,北仲决定同时使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这一名称。需要明确的是,“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仅是北仲的另一个名称,而不是一个新的机构。 第三款规定了北仲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的相关职责。北仲第一至第五届主任是著名民法学家江平教授。第六届即现任主任是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北仲副主任则由学识精深且德高望重的专家和学者担任。秘书长是北仲办公室的负责人,同 1注:《新规则》释义目的在于为规则使用者理解适用规则提供参考,不是《新规则》组成部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1993年10月18日劳部发[1993]27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机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查明事实,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及时裁决。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仲裁庭在仲裁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地方各级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条例》确定。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 第三章仲裁参加人 第九条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它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职工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诉;死亡职工可由其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诉;法定代理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代理人。

2019年××××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范例 ××××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年×月×日××仲裁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则。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依法向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申请仲裁。 本会不受理因下列纠纷和争议提出的仲裁申请: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动争议; (四)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三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本会不予受理。 第四条仲裁案件的受理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本会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本会仲裁案件,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并将纠纷提交本会仲裁,均视为同意按照本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以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本会的意思表示。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第八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本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本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未在首次开庭前提出的,视为同意接受本会仲裁。 申请和受理 第十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本会的受理范围。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本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十二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十三条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也可以当即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本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认为仲裁申请书不符合本暂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第十四条本会受理仲裁申请后,5日内将本暂行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暂行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15日内向本会提交答辩书。本会收到答辩书后,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五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仲裁法》司考真题汇集

《仲裁法》历年真题汇集 39.南沙公司与北极公司因购销合同发生争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南沙公司向仲裁庭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之后,北极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 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 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 41.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一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乙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生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答案: D 解析:《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33. 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 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 答案:B 解析:《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仲裁法》第3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故C项说法错误。民政部门并没有对此类案件的裁决权,D项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34. 某仲裁委员会仲裁某一合同争议案件时,根据甲、乙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首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经济损失1万元,仲裁庭根据调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根据上述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B.裁决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C.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 D.甲方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A项说法正确,B、C两项说法错误。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从以上规定可知甲方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申请撤销并不属于申请撤销裁决的法定情形,故D项说法错误。

仲裁员就职演讲稿

仲裁员就职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及仲裁员: 大家好 XX仲裁委员会自设立至今凭借其出色的工作在全国仲裁机构中有了很大的影响也为解决民商事纠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天我很荣幸的成为了其中的一员与各位共享荣耀同赴辉煌站在这个讲台上作为一名仲裁员代表我也借今天这个机会谈一谈自己的想法以期抛砖引玉与各位共勉 (仲裁制度发展至今仍具有其旺盛的生命力) 各位知道民商事仲裁制度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传入中国的时间却并不长从这几年XX仲裁委的不断上升的案件受理情况以及市场经济建设、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等因素的影响下我们坚信我国的民商事仲裁制度在今后仍是有很大发展空间的 有了XX仲裁委这几年的发展基础为我们仲裁员今后在XX仲裁委这个大舞台展现身手提供了现实的条件我也坚信在这么一个和睦温馨并积极寻求向上的团队中我们能够分享各自的专长共同进步并且分享彼此的欢乐与荣誉 (仲裁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维护仲裁委的形象) 仲裁法对于仲裁员的要求是仲裁员应当是公道、正派具有专业技能的审案专家也就是说仲裁员不仅仅是一位专家更是一位道德过硬作风正派的能肩负责任的社会人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世界上对于仲

裁的裁决在司法最后只就程序性问题和职业道德及纪律方面审查中看出来 仲裁员作为专业人士应当杜绝那种充当选定一方当事人代表的现象更不能通过参加仲裁为自己牟取利益我们应当说专家所具有专业水平的话、做专家应当做的事当事人来到仲裁委仲裁案件就表明了其对仲裁委的信任没有了这种信任我们就失去了发展的平台可以说仲裁无小事我们的公正、依法、及时是我们对仲裁员这一荣誉的责任更是我们仲裁委和仲裁员的竞争力的体现有一点要提醒各位但更应该提醒自我因为我本人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对此更有感触我觉得作为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要及时转换角色不能像做律师那样代表一方的利益来办理案件经验是可以慢慢积累的但是道德的缺失是绝不容许的 (注意仲裁制度特性) 肖扬说过“审判活动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仲裁亦然但仲裁制度有自己的个性裁决不公、久拖不决都会影响其作为民商事纠纷解决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般地在没有与现行法律禁止性规定相抵触的情形下合法有效的合同就如同是当事人双方为自己所设定的法律在此基础上应该积极的追求效率与公正的最好平 本人多年工作时间中参加审理过一些案件而其中新、老仲裁员在恪守职业道德、发挥专业特长方面给了我不少的启迪尤其是仲裁委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正直无私、高效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给了我及其深刻的映像这也为我积极寻求加入这一共同体给予了积极的影响希望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号) (相关资料: 法律9篇行政法规5篇部门规章35篇司法解释3篇其他规范性文件5篇地方法规285篇裁判文书2370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93篇条文释义1篇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调解 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3篇条文释义)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5篇裁判文书222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7篇) 第三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52篇条文释义) 第四条【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格式要求)

洛阳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标题黑体一号加粗) (以下正文仿宋_GB2312 小三) (××××)洛仲字第×××号 申请人:××××。(自然人写明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号码;法人写明全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其名称应以裁决时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文件上登记的名称或字号为准;个体工商户,在姓名栏中写明业主的姓名,以及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有字号的,在姓名栏最后注明“系(字号)业主”。)住所:××××××××。(如当事人变更住所但尚未进行变更登记的,原则上以裁决时其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登记注册资料记载的住所为准。但当事人各方对实际变更而尚未变更登记的住所均加以确认时,可按该确认住所为准。当事人的地址有两个以上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便于履行或执行裁决)选择其一(必要时也可列两个以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应在委托代理人之前写明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并写明该法定代理人性别、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等,以及与当事人间的身份关系。)(委托代理人如系非律师,则写明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暂住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分行列载。如代理人中有当事人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以内部人员列前、外部人员列后为宜。内部人员需注明其在当事人内部的工作部门和职务,外部人员需列明其工作单位和职务(身份)) 被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 洛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补充仲裁协议》)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于××××年××月××日受理了上述合同项下的××××合同纠纷仲裁案。 根据《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的规定(或根据双方的约定),本案适用普通(或简易)程序。 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及其附件,××××年××月××日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其附件。 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选定×××为仲裁员,选定×××为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选定×××为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由于双方选定的首席仲裁员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首席仲裁员为×××,与×××、×××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或申请人选定×××为独任仲裁员,被申请人申请人选定×××为独任仲裁员,由于双方选定的独任仲裁员不一致,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指定仲裁员×××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担任本案仲裁秘书。 (××××年××月××日申请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法选择题(学生用)

一、单项选择(在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何时起施行(C ) A.1995年7月1日 B.1995年8月1日 C.1995年9月1日 2、以下哪项不属于仲裁的特征(C) A.自愿性 B.专业性 C.公开性 3、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解决的是(C ) A.继承纠纷 B.离婚纠纷 C.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4、适用本会简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应当自案件受理之日起(B )内作出仲裁裁决。需要延长的,经本会主任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5、铁路、公路、水路货物运输和联合货物运输中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下列哪个仲裁机构管辖(A) A. 仲裁协议选定的 B.合同履行地 C.运输始发地 6、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下列哪项所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B ) A.被申请人所在地 B. 仲裁机构所在地 C. 申请人所在地 7、案件受理后,被申请人应当何时向本会提交答辩状(B )(杭仲仲裁规则) A.首次开庭时 B.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C.首次开庭后五日内 8、下列哪种情形会影响仲裁程序进行(C )A.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答辩 B.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 C.仲裁请求的变更 9、以下哪项不符合关于仲裁员任职条件的规定(C )

A.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B.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C.任审判员满8年的且仍在任职当中 10、仲裁审理方式为(B ) A.公开开庭审理 B.不公开开庭审理 C.不开庭审理 11、仲裁委员会不可以聘请下列哪些人员担任仲裁员(C ) A.在某法学研究所从事法学研究多年的张研究员 B.在某大学经济系从事对外贸易专业教学的法律专家陈教授 C.在某高级人民法院从事了17年经济审判工作的蔡庭长 12、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仲裁员法定回避情形(C ) A.某仲裁员私自会见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B.某仲裁员是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配偶 C.某仲裁员曾做过对方当事人的法律顾问,现在某一高校任教 13、下列有关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表述正确的是(A ) A. 有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B.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C.必须在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6 14、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会受理通知书之日起(A )内提交证据材料,最迟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交。 A.15日 B.10日 C.7日 15、仲裁裁决生效后,法律规定特定情形下仲裁庭应当对裁决书进行补正,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这些特定情形之一(C )

仲裁委员会的规章制度

仲裁委员会的规章制度 一、仲裁委员会成立目的: 仲裁委员会的成立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处理我系排球赛过程中各班级之间或者各队队员与裁判员之间的冲突问题,为了让比赛能够顺利进行,特成立的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委员会的设置: 指导老师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都是由班级所推选的班干中产生,其中一名副主席由体育部委员担任),委员十四名。 。 三、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1、复审并处理比赛期间执行比赛规则、比赛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保证比赛规则和比赛规程的正确执行。 3、若对比赛有异议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申诉以及当场执行裁判的书面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论。 4、仲裁委员会出席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半数以上,作出的决定方为有效。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讨论的结果上报体育部。再由体育部上报老师,最后得出结果。 5、在比赛中违犯比赛规则、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由仲裁委员会和体育部协调并对所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 6、按规定,仲裁委员会应由体育部的指导老师和体育部的一名成员以及各班班干中的一名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人选由班级推选确定并公布。 7、在篮球比赛中有异议的,应按篮球规则规定执行。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处理,但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按规则、规程规定应由执行裁判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有关事宜。 四、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方法: 1.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打架行为的停赛1—3场,经劝阻无效的取消比赛资格,如果该对打架人数在3个或3个以上的取消全队比赛资格。 2.在比赛过程中有队员罢赛的情况,该队员将停赛1—3场,情节严重的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如果全队出现罢赛情况则取消该对参赛资格,一系列比赛的比分全部取消。 3、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辱骂裁判或对方队员,以及各班啦啦队出现不文明的行为,先由仲裁委员会提出警告,若还不改正的将给予该队员或该对停赛1—3场的处罚。

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有哪些

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有哪些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 驳回诉讼请求诉讼诉讼费诉讼保全诉讼时效抗辩诉讼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劳动争议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一直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处理劳动纠纷的重要机构,其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有哪些?很多人都不清楚。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我国1994年劳动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本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体现了劳动关系的三方原则。所谓劳动关系三方原则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行政部门为代表)、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通过一定的协作机制共同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的原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企业、劳动者三方利益格局日益明晰。我国也通过立法逐步建立起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而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在人员组成方面也对国家、企业、劳动者三方利益进行平衡。因此从劳动法到本法,都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组成。 (一)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主管的劳动行政部门需要把握劳资关系的全局,协调各方面利益。因此本法明确其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一方代表,体现了政府在劳资纠纷处理中的主导作用。 (二)工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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