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2020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办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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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2020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办法(2020)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2020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目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坚持从头抓起,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中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工作委员会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3日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2020年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切实发挥目标管理对开发区钵池街道办事处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科学评价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实绩,确保全办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奋力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按照“严考核、重实绩、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分组

依据职能差异,全办 16个考核对象共分为两个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机关部门类(7个):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及征地与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组:村(居)类(9个):机场社区、马庄社区、山阳社区、山前社区、深圳路社区、东湖社区、毛渡村、山头村、吕庄村。

二、考核对象

签订2020年工作目标的16个责任部门。

三、考核内容

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发展、职能履职、党的建设、共性工作等和各项加扣分指标,考核总分为各项得分之和。

四、计分方法

目标考核总分为120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安排,具体分为:重点指标采取月度考核监测,其他指标按季度、半年、年度进行考核。月度考核监测内容为招商引资、经济发展、

项目建设等重点指标。

各项考核目标内容由街道办各对应部门进行条线专项考核打分。(见附件)

五、考核加减分依据

(一)招商引资实行加分制

1、成功招引1个亿元以上项目,完成签约加2分;项目落地加5分;

2、成功招引重特大项目,由街道办党政联席会一事一议;

(二)在区目标考核中加减分的,按照街道办所加分值对相关责任部门相应加减分。

(三)加分项目有2个或2个以上部门共同完成的,由牵头部门确定相关部门所加分值予以加分。

(四)其他加扣分项

1、目标责任单位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的给予加分,加分标准分别为3、

2、1分,最高加3分。

2、对在工作督查中被通报批评的部门予以扣分,被省级以上(含省级)通报的部门,每人次扣2分;被市级以上(含市级)通报的部门,每人次扣1分;被区级、街道通报的,每人次扣0.5分。由纪工委牵头考核。

(五)党工委街道办主要领导根据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每人可对每组中某一单位加1分。

(六)若发生重大工作失误、或有“一票否决”情况,则定为三等奖。

六、奖惩确定

(一)奖项设置

1、考核按照各责任部门实际得分排名情况分别设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一、二、三等奖,各组奖项设置分别为:

第一组机关部门类,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

第二组村居类,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2名。

先进个人的评比比例,部门人员数的20%;目标管理一等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自然先进个人,不占用部门名额。受到街道(含街道)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人员当年不得参与评优。

2、对超额完成主要工作目标且对街道办在区跨越发展目标进位争先中起到重大贡献的目标责任部门,在年终街道办考核中的排名及奖项奖励中优先考虑。

3、对在财税、招商、外资到账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个人,符合条件人员推荐区党工委予以重用,其他人员(含在编、不在编)在经济上从区目标奖中拿出部分进行奖励。

4、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且考评总分低于75分的目标责任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写书面检查,并做出相应解释。

5、获奖部门,如有在编在岗人员因违纪、违规问题,年度内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以问责(含问责)以上处理的,则此类人员应低于本单位其他同级别人员的奖励标准;人员名单和考核奖励的定档标准由纪工委确定。

(二)奖励标准

年终,村(居)目标考核分值作为村(居)全体人员工资计算标准依据;奖金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2020年钵池街道办在开发区考评考核情况研究决定安排。

七、考核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目标管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结果经目标管理办公室履行相关程序汇总后,报党工委会议审定。目标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各项事务,日常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推进和业务指导。

(二)严格统筹规范。各考核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相关要求,不得在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外自行设置考核项目,不得随意改变考核规则,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被考核对象负担。

(三)确保考核质量。各考核牵头部门要科学制定指标计分办法,确保能有效监控和评估各项指标的运行情况。

(四)注重工作落实。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做好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根据“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要求按月、按季排定工作计划,优化推进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严明考核纪律。指标牵头单位因工作失职造成考核结果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追究指标牵头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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