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社会组织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组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等。
第三条本组织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报告及时、准确。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部,负责组织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三)负责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四)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五)负责税务申报和缴纳。
(六)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社会捐赠。
(三)会员会费。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资金支出:(一)办公费用。
(二)人员工资及福利。
(三)项目支出。
(四)其他合法支出。
第八条资金管理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合理控制支出。
(二)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四)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管理:(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置等事项,应经财务部审核,报组织领导批准。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等费用,应纳入预算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二)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三)银行存款应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社会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保障本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投入产出比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组织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三)组织资金筹集和投放;(四)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五)组织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六)参与制定年度财务预算;(七)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一)本组织可通过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员缴纳会费、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二)筹集资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非法集资。
第七条资金管理:(一)资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设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二)资金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节约的原则;(三)资金支出必须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四)资金收入和支出要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八条财务核算:(一)本组织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二)财务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动情况。
第九条财务报告:(一)本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本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应报送相关部门和会员。
第五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十条内部审计:(一)本组织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二)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的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确保社会组织的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社会组织应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职责包括:(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二)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四)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社会组织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遵守财务纪律,保守财务秘密。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社会组织应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包括:(一)由各部门提出本部门的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和审核。
(三)社会组织领导班子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和批准。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社会组织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地组织收入。
第十三条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或私分。
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应定期对收入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收入的稳定增长。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社会组织的支出包括业务活动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筹资费用支出等。
社会组织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所开展的所有项目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项目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达成预期目标。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社会组织应设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项目预算的编制、执行和控制;2. 负责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3. 负责项目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4. 负责项目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项目预算,并报社会组织管理层或理事会审批。
第六条项目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七条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项目收入主要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服务收入等,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入账。
第九条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安全、完整和合法。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条项目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专款专用、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项目支出包括人员费用、物资采购、服务费用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第六章财务报表和审计第十三条项目财务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社会组织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包括各类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三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社会组织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严谨细致原则:严谨细致地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高效。
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公信力。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
第五条社会组织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社会组织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
3. 负责组织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
4. 负责组织税收申报、缴纳和财务审计等工作。
5. 负责组织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社会组织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社会组织财务核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
3.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4. 收入核算: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业务收入等。
5. 支出核算:包括管理费用、业务活动费用、筹资费用等。
第九条社会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社会组织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
第三条本组织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活动;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成果;3. 效率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监督检查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合规;4. 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5. 参与组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6. 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六条本组织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会员会费;4. 举办活动收入;5. 其他合法途径。
第七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 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账管理,专款专用;2. 严格审批,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 定期检查,防止资金流失;4. 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安全。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九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会计凭证真实、完整、合法;2. 会计账目清晰、准确、及时;3. 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本组织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制度
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制度社会组织财务监管制度一、财务报告制度1.社会组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2.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地反映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隐瞒、虚报或者漏报。
3.社会组织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报告,接受监督和审计。
二、财务审计制度1.社会组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3.社会组织应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三、资金管理制度1.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社会组织的资金使用应当符合其业务范围和宗旨,不得用于非法或违规活动。
3.社会组织应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四、投资监管制度1.社会组织可以进行投资活动,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2.社会组织的投资活动应当以保障资金安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并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3.社会组织的投资决策应当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并接受监督和审计。
五、财务人员监管制度1.社会组织应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2.财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社会组织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责任感。
六、违规处理制度1.对于社会组织存在的违规行为,如隐瞒收入、私自挪用资金等,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和惩戒。
2.对于社会组织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如虚报冒领财政资金、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主管部门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利益。
七、信息披露制度1.社会组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其财务状况、业务活动、资金使用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民间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1.民间社会组织应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2.财务人员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2)财务人员的职责明确和权限划分;
(3)财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
3.民间社会组织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规培训,确保财务人员能够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
(2)资产的登记、核算和盘点;
(3)资产使用效率的评估和改进;
(4)资产的安全防范措施。
3.民间社会组织应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及时处理盘盈、盘亏情况,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七、负债管理
1.民间社会组织应合理控制负债规模,防止过度负债。
2.负债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负债的审批和借入程序;
(2)负债的偿还计划和资金安排;
十六、外部合作与资助管理
1.民间社会组织在开展外部合作和接受资助时,应遵循透明、公正、诚信的原则。
2.外部合作与资助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作方和资助来源的审查和评估;
(2)合作协议的签订和执行;
(3)资助资金的接收、使用和报告;
(4)合作成果的分享和权益保护。
3.民间社会组织应确保外部合作与资助活动的合规性,防止利益冲突,保护组织声誉。
(1)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外部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接受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3)及时对外公布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
社会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社会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保障社会组织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会、民间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等。
第三条社会组织在财务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组织财务纪律和规范。
第四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经济活动,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五条社会组织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六条社会组织的财务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私分。
第七条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合规意识。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八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审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确保财务活动按规定进行。
第九条社会组织的会计制度应当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确保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条社会组织应当每年进行财务审计,由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应当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和使用,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
第十二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测报告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三章财务内控制度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应当制定健全财务内控制度,明确各部门财务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监督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批流程和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警和控制。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应当定期对财务内控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效果。
第四章财务公开制度第十七条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报告、财务预测报告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十九条社会组织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维护财务纪律和规范。
社会团体财务规章制度
社会团体财务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本社会团体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和正常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社会团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团体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二、财务管理体制本社会团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负责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决算,合理安排资金,确保社会团体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2、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三、经费来源本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1、会员会费。
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
2、捐赠。
包括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
3、政府资助。
依法申请并获得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5、利息收入。
6、其他合法收入。
四、经费使用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节约的原则,重点用于以下方面:1、开展业务活动。
包括举办会议、培训、调研、交流等活动的费用。
2、为会员提供服务。
如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支持、法律援助等服务的费用。
3、办公费用。
包括办公用品、设备购置、房租水电等费用。
4、人员费用。
如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5、其他必要的支出。
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如下:1、日常性支出由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秘书长审批。
2、重大支出项目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由会长审批。
五、财务预算每年年初,财务部门应根据社会团体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预算编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预算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2. 财务公开透明原则: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资金流向必须向成员和社会公开透明。
3. 审计监督原则: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必须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4. 合理效益原则:财务管理必须以提高社会组织整体效益为目标,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运作社会组织的财务工作。
2. 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经验丰富、熟悉相关法规的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正常运作。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统筹:社会组织应当建立统一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并合理利用。
2. 财务预算:社会组织应当定期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财务预算并合理分配。
3. 资金监督: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督制度,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会计核算1. 会计政策: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
2. 会计记录: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对各项收支进行清晰记录,确保会计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六、财务报告1. 财务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报告制度,对财务状况、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定期报告,确保财务状况的公开透明。
2. 财务审计:社会组织应当接受财务审计,对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财务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符合性。
2. 外部监督:社会组织应当接受外部监督和审计,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
社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所有社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
第三条社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
2. 安全可靠: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
3. 效率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4.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社区社会组织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备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社区社会组织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
第七条财务核算应做到:1. 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
2. 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务处理准确。
3. 会计报表编制及时、真实、完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社区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资金管理应做到:1. 资金收支实行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2. 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不得私设账户。
3. 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支平衡。
4.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预算管理第十条社区社会组织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社区财务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安排,量入为出。
2. 统筹兼顾,重点保障。
3. 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第十二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原程序重新报批。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社区社会组织应自觉接受社区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条社区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社区社会组织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社区社会组织应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社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社会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财务活动;2.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最大效益;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机构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2. 负责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4. 负责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和报告;5. 负责财务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6. 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是社会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本机构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制度。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编制部门预算;2. 财务管理部门汇总编制全机构预算;3. 机构领导审批预算;4. 公布预算,接受监督。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本机构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用于既定用途;2. 保值增值原则:积极寻找投资渠道,实现资金保值增值;3. 安全合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资金筹集渠道包括:1. 社会捐赠;2. 政府资助;3. 业务收入;4. 其他合法途径。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管理:1. 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使用资金;2. 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安全;3. 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五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十二条本机构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社会组织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项目点等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信息时效性;(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五)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本社会组织设立财务部,负责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其他财务人员若干。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财务政策和法规;(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
第三章财务制度第七条资金管理(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收支;(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资金安全;(四)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条费用报销(一)制定费用报销标准,明确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三)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财务总监→理事长(或理事会);(四)报销时限:自报销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报销。
第九条收入管理(一)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合法、合规;(二)严格执行收入结算制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到账;(三)收入款项必须存入指定账户,不得私设小金库;(四)定期进行收入核算,确保收入账实相符。
第十条财务报表(一)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制度,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二)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财务报表经审核后,报送理事长(或理事会)审批。
社会组织财务制度模板
社会组织财务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
第三条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应当贯彻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五条社会组织应当设立财务部门或者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或者财务人员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三)管理组织的资金、财产和收支事务;(四)监督和管理组织的内部控制;(五)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社会组织应当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财务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筹措预算。
第九条财务预算应当经过组织决策机构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预算调整。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一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十二条财务收支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捐赠资金。
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第十六条社会组织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向社会公开披露。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应当及时披露财务报告、重大捐赠和重大投资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社会组织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四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各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挤占。
3. 经济合理原则: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五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会计科目设置合理,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2. 会计凭证齐全,真实、合法。
3. 会计账簿设置规范,记录完整、清晰。
4. 会计报表编制及时、准确。
第七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
第四章财务审批与监督第八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财务审批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财务预算,报理事会或董事会审批。
2.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
3. 财务支出需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确保合规。
4. 财务支出需有合法票据支持。
第九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有效。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社会工作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控制现金收支。
2. 银行账户管理规范,确保账户安全。
3. 资金使用应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不得挪用、挤占。
4. 资金结算及时,确保资金流转顺畅。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
深圳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一、总则社会团体是一种组织形式。
在深圳市,社会团体有着丰富多样的形式和功能,包括慈善组织、行业协会、非营利机构等等。
为了加强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规范使用,制定本《深圳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
二、财务制度1. 会计制度社会团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
财务部门负责撰写并执行该制度,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预算管理社会团体应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进行审议通过。
预算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与执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对偏离预算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调整。
3. 资金管理社会团体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拨付、存储、使用等相关规定。
财务部门应做好资金的保管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资金的动态和使用情况。
三、财务报告1. 内部报告社会团体应每季度编制一份内部财务报告,反映当期财务状况及与预算的差异情况,并送交董事会或全体成员会议审议。
2. 外部报告社会团体每年应编制一份年度财务报告。
该报告要真实、完整地反映团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年度财务报告必须有团体领导签字,并经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计与监督1. 内部审计社会团体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经济活动进行定期检查,以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2. 外部审计除了年度财务报告外,社会团体还应每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由专业机构对团体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审计报告。
3. 监督机构深圳市设立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对社会团体进行监督与管理。
该部门将定期对社会团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对存在问题的团体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五、处罚与奖励1. 处罚对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社会团体,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资金拨付等,并将其严重违法情况予以公开通报。
2. 奖励对于财务管理规定良好、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团体,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给予奖励,具体奖项和奖励标准将另行制定发布。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社会组织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4.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
三、财务管理组织1.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3.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四、财务核算1. 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2.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3.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
4. 财务报表应真实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财务审批1. 财务审批分为一般审批和特殊审批。
2. 一般审批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特殊审批由组织负责人审批。
4. 财务审批程序:(1)报销单据填写完整,审批人签字。
(2)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
六、财务监督1. 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2. 审计部门应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3. 财务监督内容包括:(1)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2)资金使用效益。
(3)财务报表编制质量。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财务制度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公正、独立的原则。
第四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部门,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六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忠实履行职责。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保密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九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定期进行资金预算,监控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第十一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杜绝财务作假行为。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记录账目,及时更新财务数据,确保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及时上报财务数据,确保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财务情况的了解。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缴纳税款,并及时完成相关报表的填报和申报。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七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财务预算的安排,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第十八条资金使用应当符合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宗旨和目标,避免超支和滥用。
第十九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审批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二十条资金使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的要求,确保资金的用途合法合规。
第二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资金使用手续,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二条资金使用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归档系统,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追溯性。
社会组织专项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专项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社会组织专项财务管理制度,保障社会组织的财务安全、合规运营,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会组织。
3. 财务核算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核算。
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权益等应当提供充分、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同时,须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进行专项核算。
4. 财务审核社会组织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经过财务审核。
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分工明确具体审核责任人。
具体审核流程如下:1.审核前准备:审批授权、凭证清点、相关文件收集等。
2.审核事项的审核:审核凭证、单据、报表、费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3.审核意见的记录和签字: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下传达,提出书面审核、处理意见并备案。
5. 财务预算社会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预算制度,按照各项收支经营计划或业务项目的需求,预测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编制和审核。
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实际的规模、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管控。
6. 财务审计为强化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测,社会组织应当根据需要开展财务审计。
具体要求如下:1.社会组织应当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后,及时组织内部财务审计。
2.社会组织应当按规定公司、公司法、财会政策要求开展年度外部审计。
3.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经过合法授权的独立审计机构可以轮岗审计。
7. 财务信息报送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部门的规定,按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财务信息。
各项报表、税种和期限的要求等均应当严格执行。
8. 财产保管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财产保管制度,做好固定资产、货币和证券等财产的安全管理。
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具有明确财产保管职责的保管部门,并配备专职保管人员。
2.实行科学的保管制度,确保管理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3.对货币、证券等通常由专人保管,门禁、防盗措施要具体、有效。
9. 紧急处理在发生财务异常或紧急情况时,应当按照紧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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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X X X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账,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性账簿。
三、各种账簿必须按照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等登记入账,做到核算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账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调整。
四、财务人员做到会计、出纳分设。
会计负责编制本会年度财务预算,进行年终决算、财务分析、核算工作;出纳办理各项财务支出、登记日记账、报销等出纳工作。
五、支票使用要用专门的支票登记簿。
六、发票要及时交给财务人员,保证及时记账。
七、每日核查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八、及时记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九、会计档案按年度归档分类,整理立卷,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十、购买大项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要先向本会会长写申请,批准后再购买。
发票有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十一、购买大宗的办公用品,要先经驻会领导批准,购买后要有秘书长及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十二、本会工作人员因公需报销的费用等,金额在3000以下(含3000)元要先经秘书长签字批准后报销;3000元以上由会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本会秘书长需报销的费用要由会长签字批准后报销。
本会工作人员报销单据不可由财务人员代找本会领导签字。
十三、本会大型活动:先由具体工作人员拟定预算方案,交由会长批准后,与各协作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备查。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