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排放浓度单位:mg/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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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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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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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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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1987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8–19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GB/T 7490—19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苏政复[2003]29号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化学工业 chemical industry
指以石化基础原材料为加工对象的延伸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及精细化工等行业。
3.2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centralized industri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
9
硫化物
化学肥料
合成氨工业
大型
mg/L
0.50
kg/t
0.005
中小型
mg/L
0.50
kg/t
0.025
其他排污单位,mg/L
1.0
其他排污单位mg/L
1.0
10
氨氮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mg/L
15
30
化学肥料
合成氨工业
大型
mg/L
40
kg/t
0.4
中小型
mg/L
60
kg/t
3.0
其它排污单位,mg/L
1
前言....................................... .... .... ............................. ....Ⅲ
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通常受到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的约束。
以下是一些关于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的一般性信息:
1.国家标准:大多数国家都有关于废水排放的国家标准,其中可
能包括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污染物类型的具体排放标准。
这些
标准通常由环保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制定和监管。
2.行业标准:针对特定的化工行业,可能存在相应的行业标准或
规范,以确保该行业废水排放符合环境和健康安全要求。
3.地方性法规:一些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环境状况和法规要求,
制定适用于该地区的废水排放标准。
4.排放许可证:在一些国家,企业需要申请排放许可证,以确保
其废水排放符合法规和标准。
这需要进行监测和报告,以确保
排放在允许的范围内。
5.水质标准:废水排放标准通常会涉及到水质标准,即对废水中
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制。
这可能包括化学氧需氧量(COD)、生
化需氧量(BOD)、总氮、总磷等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废水排放标准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各国可能有不同的法规体系,而且这些法规可能会随时间而更新和修改。
因此,对于特定地区和行业的准确信息,最好的做法是直接咨询当地的环保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
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
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石油化工行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排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我国对石油化工污水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就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首先,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旨在控制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规,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否则将面临处罚和责任追究。
因此,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加强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排放达标。
其次,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
一般来说,石油化工污水中的污染物包括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物质等。
针对不同的污染物,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企业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排放,确保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同时,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污水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水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此外,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还要求企业在污水处理工艺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常见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处理等,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污水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理工艺,并严格执行。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最后,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支持。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监管,定期对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并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污水治理技术和设备的支持力度,推动石油化工污水治理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
总之,石油化工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污水治理工作,减少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石油化工废水排放标准
石油化工废水排放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石油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
然而,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废水排放标准来规范行业生产。
本文将围绕石油化工废水排放标准展开论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废水的定义及分类石油化工废水是指石油化工生产和加工过程中排放的污水,其中包含了各种有机物、重金属、盐类等污染物。
根据不同的处理对象和特性,可以将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工业生产过程中,包含较高浓度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生活废水主要来自工业职工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含了有机物、总悬浮物等。
二、石油化工废水排放标准的制定针对石油化工废水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
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确定石油化工废水排放的限值和处理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执法。
废水排放标准应当围绕减少有害物质排放、提高废水处理效果等方面进行设定,同时要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接轨,以确保石油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石油化工废水排放限值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针对不同的有害物质,石油化工废水排放限值应进行详细的规定。
例如,对于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和总石油类等有机物,应制定合理的排放限值,以确保废水达到环境安全要求。
另外,对于重金属等对环境敏感的物质,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排放限值,并规定废水处理工艺要求。
四、石油化工废水处理技术为了达到石油化工废水排放标准,需要采用适当的废水处理技术。
常见的废水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和生物处理等。
物理处理主要包括沉淀、悬浮、过滤等方法,用于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和沉淀物;化学处理主要是通过加入化学药剂,使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发生沉淀、吸附或氧化还原反应,达到去除的目的;生物处理则依赖于微生物降解有机物的能力,通过生物反应器等设备,将废水中的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
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也日益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我国对化工行业废水排放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废水排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化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确保废水排放达标,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其次,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
各地环保部门会根据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质状况,制定相应的废水排放标准,并对化工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
化工企业需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测工作,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当地的标准要求。
此外,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还应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
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国际上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废水排放标准,化工企业如果想要开展国际贸易,就必须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确保废水排放不会对国际环境造成影响。
另外,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还应符合企业自身的环保要求。
作为社会责任的承担者,化工企业应该树立环保意识,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水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化工行业废水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化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监测要求,符合国际标准的要求,同时也要树立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希望化工行业能够不断加强环保意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建设绿色低碳的美好家园。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河南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 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2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94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9803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 T 分光光度法 GB/T 118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T 11890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5 水质 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2 水质 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T 11903 水质 色度的测定 GB/T 11906 水质 锰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T 11907 水质 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1 水质 铁、锰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化工废水排放标准
化工废水排放标准化工废水排放标准是指针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所制定的排放标准,其目的在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同时促进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
化工废水中含有各种有机物、重金属离子、悬浮物等,如果排放不当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化工废水排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化工废水排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对于化工废水排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各地区也会根据当地的环境特点和产业结构制定相应的标准。
化工企业在排放废水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不得超标排放,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其次,化工废水排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废水的成分和对环境的影响。
化工废水中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离子是主要的污染物,对水体和土壤会造成严重的污染。
因此,排放标准应当对这些污染物的含量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在排放后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
此外,化工废水排放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排放方式和排放量的控制。
化工企业在排放废水时应当选择合适的排放方式,比如采用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等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同时,还应当对排放量进行限制,避免过量排放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化工废水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它们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同时,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应当进行严厉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综上所述,化工废水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执行。
化工企业应当增强环保意识,加强废水处理工作,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化工废水排放标准的有效执行,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化工生产废水处理标准与排放限值与监测方法与环境保护措施
化工生产废水处理标准与排放限值与监测方法与环境保护措施引言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废水治理成为了一项必要的环保任务。
本文将从化工生产废水处理标准、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促进我国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化工生产废水处理标准化工行业废水处理标准是保证废水处理质量达到国家要求的基础。
根据不同的化工生产工艺、产物和污染物特性,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废水处理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1. 总氮排放限值:化工废水中氮含量较高,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不同化工生产工艺,制定了不同的总氮排放标准,旨在控制化工废水中氮污染物的排放。
2. 总磷排放限值:磷排放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化工行业废水中磷含量较高,必须制定合理的磷排放标准,以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3.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限值:VOCs是化工废水中的一类有机污染物,具有较高的挥发性和毒性。
针对不同产业和生产工艺,制定了不同的VOCs排放标准,以确保化工废水中VOCs的治理达标。
二、排放限值与治理措施为了控制化工废水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不同行业和工艺的化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进行废水处理。
以下是一些典型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和治理措施:1. 重金属排放限值与治理:重金属是化工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针对不同重金属的毒性和排放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排放限值。
化工企业应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如絮凝沉淀、离子交换、膜分离等,有效降低废水中重金属的浓度。
2. 有机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治理:有机污染物是化工废水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环境中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制定了相应的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化工企业采用生物降解、化学氧化等方法,有效去除有机污染物。
3. pH值和温度控制:废水中的pH值和温度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影响。
制定了pH值和温度的排放标准,要求化工企业采取适当的调节措施,确保废水的酸碱度和温度在一定范围内。
三、废水监测方法与技术为了保证化工企业废水排放的质量和符合国家标准,必须进行废水监测工作。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
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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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3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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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单位: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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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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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ph值标准
废水排放ph值标准废水排放的pH值标准是指废水中酸碱度的浓度,用于评估废水的酸碱性。
pH值是一个0到14的数值,表示溶液的酸碱程度,其中7表示中性,小于7表示酸性,大于7表示碱性。
废水排放的pH值标准主要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确保废水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同类型的废水排放pH值标准也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废水排放pH值标准:1. 工业废水排放pH值标准:- 钢铁行业:5.5-9.0- 石油化工行业:6.0-9.0- 电子行业:6.0-9.0- 纺织行业:6.0-9.0- 食品行业:5.0-9.0- 制药行业:6.0-9.02. 生活污水排放pH值标准:- 市区生活污水:6.0-9.0- 农村生活污水:6.0-9.03. 农业废水排放pH值标准:- 养殖业废水:6.0-9.0- 渔业废水:6.0-9.0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些常见行业和类型的废水排放pH值标准,实际情况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行业的要求有所不同。
在进行废水处理和排放时,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废水排放的pH值符合要求。
此外,废水排放除了要符合pH值标准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相关指标的要求,如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总磷、总氮等。
这些指标的要求也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防止废水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标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监测废水的pH值,并进行记录和分析。
2. 配置适当的废水处理设备,如中和装置、调节罐等,用于调节废水的酸碱度。
3. 使用合适的化学药剂进行废水处理,以达到要求的pH值。
4. 做好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废水处理的意识和技能。
总之,废水排放的pH值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
在进行废水处理和排放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废水排放的pH值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管理。
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在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污水。
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对化工行业的污水排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首先,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污水排放的水质、污染物排放浓度、
排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不同的化工生产工艺,污水排放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要求污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其次,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措施,确保排放的污水达标。
可以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方法对污水进行处理,将其中的污染物去除或降低到规定的标准以下,再进行排放。
此外,化工企业还应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水排放监控
系统,定期对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水排放超标的情况,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另外,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污水排放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污
水排放标准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整改,确保化工行业的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总的来说,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环
境具有重要意义。
化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加强污水处理和管理,做到污水排放达标,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大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排放标准得到有效执行,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DB37-3161-2018年-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01Z0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3161—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and odor pollutants for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of organic chem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s2018-04-23发布2018-10-23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岩、高锐、王晓明、李赛钰、李剑、杨新飞、史书兵、马晓东。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建有或规划建设有机化工生产企业的化工园区,其园区污水处理厂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其修改单HJ/T3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4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83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58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38环境空气酚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HJ64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9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法-质谱法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905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3.1有机化工企业organic chem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s指以石油、天然气、煤等为基础原料,生产各种有机原料及产品的工业。
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江苏省地方标准《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详情如下: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企业及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其他水污染物指标,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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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92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59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1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2 水质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03 水质钡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20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 621 水质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9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8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65 水质氨氮的测定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6 水质氨氮的测定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 水质总氮的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68 水质总氮的测定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 水质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1 水质总磷的测定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73 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76 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 686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694 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7 水质丙烯酰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700 水质65 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15 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 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06 水质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HJ 810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2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化工企业废水排放标准
化工企业废水排放标准
一、有害物质排放浓度限制
pH值:废水排放的pH值应在6.0-9.0之间。
有机物:废水中的有机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重金属:废水中的重金属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二、排放方式要求
化工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排放,并尽可能实现废水的循环利用。
废水排放应采用明沟、明渠或管道等方式,不得随意倾倒或渗漏。
废水排放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牌,标明排放标准和污染物种类等信息。
三、处理工艺要求
化工企业应采用合适的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预处理,以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处理工艺应根据废水的水质、水量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以确保处理效果稳定可靠。
处理工艺应具备去除有机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能
力,并能够达到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处理工艺应考虑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废水回收利用要求
化工企业应采取措施对废水进行回收利用,以减少废水排放量。
废水回收利用应遵循“循环利用、再利用”的原则,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废水回收利用的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冷却水回收、洗涤水回收、工艺水回收等。
废水回收利用应确保水质稳定可靠,不得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化工行业化工企业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化工企业排放标准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化工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化工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各国普遍制定了化工企业的排放标准,以规范化工行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三个方面探讨化工企业排放标准。
1. 废气排放标准1.1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是化工生产中废气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其排放将导致酸雨等环境问题。
化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限制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并采取相应的减排技术,如脱硝装置,以确保排放符合标准。
1.2 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二氧化硫也是化工废气中常见的污染物之一,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均有害。
化工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浓度标准,并配备脱硫装置,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1.3 悬浮颗粒物排放标准悬浮颗粒物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固体废物,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化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限制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并采取合适的过滤和处理措施,以减少颗粒物的排放。
2. 废水排放标准2.1 氨氮排放标准氨氮是化工废水中常见的污染物,其高浓度排放将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水生态系统的平衡。
化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标准限制氨氮的排放浓度,并配备合适的处理设施,以达到排放标准。
2.2 重金属排放标准重金属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常见的污染物,对水体产生严重的毒性和累积效应。
化工企业应当严格控制重金属的排放浓度,确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如沉淀、离子交换等,以减少重金属对水环境的危害。
2.3 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工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污染物,如苯、酚、甲醛等,对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化工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标准限制有机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并采取适当的生化处理、活性炭吸附等技术手段,以净化废水并达到排放标准。
3. 固体废物处理标准3.1 危险废物处理标准化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储存,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DB32939-2006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 B32/939—2006 2006-05-26发布2006-07-26实施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生态省建设纲要》,加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工业企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要求,规定了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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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1987水质总铬的测定GB/T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酸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75—1987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8—19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81—1987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7485—1987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7486—1987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7488–19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5GB/T7490—1987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1859—1989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光度法GB/T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GB/T11907—1989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1912—1989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204—1993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6488—1996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16489—1996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18871—200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HJ/T58—2000水质铍的测定铬菁R分光光度法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苏政复[2003]29号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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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Z20
备案号:19083-2006
DB32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Provincial discharge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
for chemical industry
目次
前言....................................... .... .... ............................. . (Ⅲ)
5
6标准实施监督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7)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生态省建设纲要》,加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工业企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要求,规定了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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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酸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
GB/T 7490—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1859—19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光度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 11907—1989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 11912—19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204—1993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8871—200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J/T 58—2000 水质铍的测定铬菁R分光光度法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苏政复[2003]29号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化学工业 chemical industry
指以石化基础原材料为加工对象的延伸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及精细化工等行业。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 centralized industrial sewage treatment plant
指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4 要求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一级标准。
4.1.2排入GB3838—2002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苏政复[2003]29号文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表1要求。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本标准表2要求。
表2第二类污染物(指标)最高允许排放值
表2(续)
表2(续)
4.2.2 化学工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规定。
其他规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4.3.2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18871—2002的规定。
4.3.3 本标准未包括的项目,有行业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5 监测
采样点
采样点应按4.2.1第一、二类污染物排放口规定设置,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
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采样频率
5.2.1 工业污水常规性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
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的,每4h采样一次。
其他污水采样:24h不少于两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按日均值计算。
5.2.2 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一次浓度计。
样品采集和保存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
5.3.2样品保存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统计
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分析方法
各项目分析方法见表3,分析方法应采用国家方法标准,若无国家方法标准可暂采用表3所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 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现有国家或地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或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按照从严要求的原则,按适用范围执行相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混合污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关于排放单位在同一个排污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工业污水,且每种工业污水中同一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混合排放时该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C 混合)。
∑∑===
n
i n
i QiYi
CiQiYi
C 1
1混合…………………………………………(A1)
式中:
C 混合——混合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 Ci ——不同工业污水某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 Qi ——不同工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m 3
/t (产品),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行业,其最高允许排水量由地方环保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
Yi ——分别为某种工业产品产量(t/d ,以月平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