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寸石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省市选聘到我县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管理工作,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建立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基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乡镇、村党组织对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应依据本《办法》,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任职第三条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如其任职村缺少团组织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村团组织书记职务。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手续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一年,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且所任职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五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1、协助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10、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工作;11、列席乡镇党委组织召开的村支部书记会议,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为乡镇、村两级当好参谋助手;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要自觉加强学习,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半年要对工作进行一次小结,每年要形成一篇切合乡情村情的调研报告,并及时将书面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
第四章日常管理和培养第七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工作以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管理为主,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主要做好大学生村官的宏观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乡镇党委要根据大学生村官和所任职村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年度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养,促进大学生村官积累农村工作经验。
第九条乡镇党委要经常对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大学生村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生村官管理,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有定力、有能力、有活力、有动力的服务群众型、创业富民型、社会管理型的“四有三型”大学生村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赣组字〔2012〕5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坚持制度为上、严格为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不断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央和省、市统一选聘到我县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管理服务第四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同时,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或村团组织、妇联组织负责人等职务。
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即可改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从任职第二年开始,考核优秀、符合任职条件的,可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
第七条大学生村官原则上统一安排在所在乡镇机关食宿,鼓励在具备条件的中心村食宿。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八项制度:1、结对帮带制度。
每名县级领导干部或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负责联系帮带,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指导大学生村官提高能力素质,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交流汇报制度。
县、乡要经常性开展大学生村官经验交流活动,县委组织部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官工作例会;乡镇党委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大学生村官工作汇报。
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1. 前言大学生村官是国家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农村振兴和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力量。
为了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有利于有效监督、评估和优化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并保证工作质量。
2. 管理办法2.1 档案建立和采集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的建立应在大学生村官招募录用后尽快展开,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建立档案,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档案采集工作。
大学生村官在就职后近一个月内,应向县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报送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履历、学历证书、聘用合同、津贴补助、社保卡等相关材料,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2.2 档案管理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的管理应规范、科学、高效,并要具有可操作性。
档案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组织人员负责档案日常管理和保管,对档案进行防火防潮、防震防盗等安全保护措施。
2.3 档案使用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公开透明、运用科学、服务实际的原则,将档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评价重要依据,推动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规划。
同时,档案还应作为择优选拔和考核大学生村官的主要依据,为大学生村官的职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提供服务工作,及时打印档案信息,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2.4 档案互通共享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应该与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互通共享,实现档案的数据化、纸质档的电子化、实现档案的全程追踪和管理。
同时,规范互通共享应制定严格的安全审查机制和技术保障措施,保证档案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3. 效能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完善大学生村官评估和管理机制,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效益和质量,发挥大学生村官的积极作用,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具有如下效益:3.1 保障大学生村官的权益和利益规范大学生村官成长档案管理办法,有利于维护大学生村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使其合法得到薪酬、津贴、社保等福利待遇。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
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生村官选聘、教育、培养、管理、考核和使用工作,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留得动”,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由市(州)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 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第二章选拔聘任第五条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每年初根据中央组织部下达的选聘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年度选聘数量,力争到2015年全省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配备大学生村官.第六条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第七条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一般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签订选聘合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安排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途径。
深化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工作,对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市委、市《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7〕32号)文件精神,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开考选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任职前,由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市委组织部为监管,合同期为 3 年,期满后可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录用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向镇党委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法律、法规。
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所工作的行政村,个人志愿与组织就近调配相的办法,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安排在本村或附近村工作。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社区)联村(社区)干部,农村或社区工作,又要到镇各线、各办公室兼职锻炼,能力。
第五条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公务员可政策规定加分;镇事业干部公开招聘时,可规定加分,也可安排指标在上述人员中单独定向招考。
第六条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第七条被机关或事业录用的,由录用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
南陵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2008]24号)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加强组织、服务农民、促进和谐、历炼人生"的目标要求来开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及以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第二章选聘任职第四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
任满1个聘期后,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
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第五条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根据村里实际,兼任远程教育管理员、妇联组织负责人等其他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第六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前,由县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村官的任职,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统一提出意见,镇党委下发任职文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备案.党员大学生村官预备期满转正后,应及时调整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当选村“两委”成员后,应及时调整为当选后村“两委”职务.第三章服务管理第七条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镇党委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县选聘办)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第九条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十三项制度:1、年度工作目标制度。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篇: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管理和考核,有效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大学生村官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健康发展的目标,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受聘到我乡担任村干部的大学生。
第二章培养管理第三条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管理由乡党委直接管理,所在村党组织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第四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乡党委根据受聘大学生村干部的职责分工不同,每年年初与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进行对照考核。
第五条建立定期述职制度。
受聘大学生村干部与村级班子成员同步述职测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乡党委建立受聘大学生村干部档案,内容包括:(一)个人基本情况(二)聘用合同(三)思想工作汇报(四)年度工作总结(五)年度评议考核情况及奖惩情况等。
第七条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培训机制,乡党委根据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大学生村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规、经济管理知识、农业实用技术和工作方法、领导艺术的培训。
乡党委采取半年一轮训办法,抽调大学生村干部到乡机关办公室不同岗位进行实践培训锻炼。
其他任何单位未经乡党委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调和抽调。
第八条建立“一带一”学带机制。
选派乡机关业务骨干与大学生村干部开展“一带一”学带,加强相互之间经常性的沟通,了解其工作情况,对其进行政策指导、信息引导、项目帮扶和方法帮教,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政策法制观念和组织领导能力,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第九条建立党组织书记帮带大学生村干部机制。
党组织书记作为帮带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传帮带”举措,开展工作带在身边,重要活动引导参与,安排任务有的放矢,参加村“两委”会议和村干部工作例会,给他们多压担子,让他们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积累经验,锻炼才干。
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三十里铺镇大学生村官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央和省州(市)县委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选聘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打造一支能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带领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素质青年农村干部队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公开选聘到我镇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手续按有关法律和省州(市)县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首次聘用期限为 3 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未经镇党委、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无故离职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官。
确定大学生村官所工作的行政村,采取个人志愿与组织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落实生活、经济待遇。
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办理养老、医疗等相关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条提高政治待遇。
对于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续聘优先,发展党员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表彰推荐优先。
第六条放大优惠政策。
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建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园,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对于创办、领办经济实体的大学生村官,提供资金、土地、用工等方面扶持。
第二章工作职能第七条大学生村官实行“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干部,做好农村工作,又要到镇政府各线、各办兼职锻炼,增强能力。
第八条大学生村官在工作期间,必须牢记一个宗旨,切实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困”;坚持两个原则,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农村”和“求真务实,取信于民”;明确三个标准,切实做到“勤于学习与思考,善于开拓与创新,乐于吃苦与奉献”;达到四个要求,切实做到“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
1、做好村党建工作。
协助党组织推进“五有”规范化建设;协助做好党组织定期换届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服务中心—红色驿站、阳光驿站、党群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掌握操作要领,与远程教育专职管理员充分做好远程教育站点的“管、学、用”;党员大学生村官还要协助党组织健全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
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在我国的农村发展中,大学生村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大学生村官是指通过考试选拔,由高校毕业生进入农村充实基层工作队伍,为农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大学生村官,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其工作效率并促进村庄的发展。
一、招聘选拔制度为了选拔优秀的大学生村官,我国建立了一套招聘选拔制度。
首先,招聘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向全国高校毕业生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
其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以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最后,通过综合成绩,择优录用,确保选拔出最适合担任大学生村官的人才。
二、培训体系建设为了使大学生村官更好地适应农村工作环境,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培训体系。
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旨在提升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培训形式多样,包括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和远程教育等方式。
通过培训,大学生村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农村实际,并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岗位责任明确作为大学生村官,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岗位责任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等方面,使大学生村官在工作中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且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绩效考核机制为了促进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绩效,我国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
绩效考核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个方面。
定期考核是指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奖惩,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
不定期考核是指在某些重大事件或特殊情况下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的考核,以评估他们的应对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激励机制建设为了激励大学生村官发挥自己的潜力和创造力,我国建立了完善的激励机制。
激励方式多样,包括奖励、提升、晋升等。
通过激励,大学生村官能够更加积极地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并为农村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如何管理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
如何管理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如何管理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需要;是培养具有坚决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后备干部的需要;是转变就业观念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需要怎样的大学生“村官〞1、农村需要“下得去〞的村官。
作为一名已经在农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应该站在农村的角度来看问题,考虑的应该是农村的事务,打交道的是全体农民,这种角色的转换要求他们必须放下身份、用活知识、加强实践,要广泛地接触农民,了解农民的生活情况和生存状态,倾听老百姓的呼声,知道老百姓最想知道什么,最需要解决什么和最盼望得到什么。
只有那种“下得去〞的精神,大学生“村官〞们才能找准自己的定位,才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那些事情怎么干和怎么把它干好,做出真正有益于农民群众的事情来。
2、农村需要“待得住〞的村官。
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后会面临着一系列的的困难:一是办公条件落后,不可能提高像城市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二是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大局部村官到村任职后,衣食住行不方便;三是农村工作繁杂琐碎,经常会被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缠住而无法脱身。
这些艰苦的条件不仅是对刚从大学校门出来的大学生“村官〞的意志力的挑战,同时也是对他们人生追求的一大考验。
如何实现自己的理想,沉着的面对这些困难并能很快的克服它们,全身心的投入到农村各项工作中,就必须要待得住、要扎得下根。
这样在农村能够干出自己一番事业,对农村农民有所奉献才不是一句空话。
3、农村需要“干得好〞的村官。
国家鼓励大学生到村任职,就是为了让大学生能够运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发挥自身优势带着农民群众用知识、用科学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过上富裕的日子。
因此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把干好自己的工作作为恪守本职的根本要求,在工作中要经常虚心向那些有基层经验的老干部学习,向那些有农业技能的农民师傅请教,逐步提升自己的基层工作能力。
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XX年x月x日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邮件推荐给朋友各市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团委:现将《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XX年x月x日四川省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根据省委、省*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坚持以D理论和“S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四川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第二条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第三条全省建立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市及县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落实专门机构负责对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第二章选聘第四条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由各级*组织部门牵头,各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第五条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组织考察、择优聘用办法进行第六条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按照编制计划、宣传报名、组织选聘、签订合同、培训上岗程序实施第七条报考大学生村干部,应当具备规定的报考条件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第八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须与县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本人申请留任的,经选聘方同意并考核合格,可续聘第三章培训第九条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把大学生村干部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定期组织培训第十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第十一条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各市、县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其余村大学生干部进行普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第十二条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培训第十三条县人事部门将大学生村干部接受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并将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四章使用第十四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按照规定程序担任村文书第十五条因工作需要,乡镇*、*受县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在征得大学生村干部同意后,可以按规定程序在村范围内调整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岗位,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大学生村干部可按规定程序进入村组织班子第十七条对连续3年被县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第十八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干部经所在乡镇*、*同意,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第五章待遇第十九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元、本科生每月补助元、专科生每月补助元;任职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第二十条聘用期间,县人事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按照所在地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为大学生村干部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关系第二十一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干部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的待遇,以及因公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及有关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有关费用按规定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或县级财政承担第二十二条从XX年起,县、乡镇两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需补充人员时,一般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定向考录;县、乡镇两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应注重从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内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应有一定的比例专门面向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第二十三条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另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第二十四条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同等优惠政策第二十五条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第二十六条选聘到村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用期计算工龄第二十七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干部享受国家法定的节日休假和其他法定休假第五章部门职责第二十八条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干部的生活补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县级财政在年初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省财政将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所需经费纳入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第二十九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所在地或任职的乡镇,人事档案由县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的村第三十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办公、住宿等问题由乡镇负责解决第三十一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干部如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由县人事部门组织申报第三十二条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对到村任职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并注重在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中发展党员第六章管理第三十三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必须按与县人事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事项履行职责第三十四条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人事部门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后,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3个月未到岗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擅自出国的,或者出国后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逾期不归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国家或者所在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县人事部门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县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干部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大学生村干部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县人事部门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处以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县人事部门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合同的;大学生村干部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考入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大学生村干部依法服兵役的第三十六条大学生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人事部门不得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工作的;在本工作岗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现有医疗条件下经权威机构鉴定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大学生村干部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乡镇*、*受县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目标责任管理;乡镇*、*每年与大学生村干部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第三十八条大学生村干部要建立工作日志,记录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大学生村干部每季度至少要向*、*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县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第三十九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干部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县人事部门和大学生村干部如违反合同规定,应按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或支付违约金第四十条未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自动离职或因违约未承担违约责任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全省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干部、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招考,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领导干部招考第四十一条聘用期间,主要因大学生村干部原因给单位、集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造成损害,大学生村干部承担民事责任第七章考核第四十二条乡镇*、*受县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采取个人述职、*测评、定量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第四十三条年度请假30天及以上,或年度在村出勤率达不到95%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年度在村出勤率达不到85%,或连续旷工10天和全年累计旷工20天及以上的,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第四十四条县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评选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本县参与评选大学生村干部总数的15%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活动第四十五条对大学生村干部聘用期满后的考核,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综合大学生村干部聘用期工作情况确定考评等次第四十六条考核和评优结果记入大学生村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奖励、培训、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参加四川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合格,与县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申请留在村工作的,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批准,纳入本办法规定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管理第四十八条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解释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村官大学生的管理办法
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办法我村为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创造成材环境,大学生村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工作职责。
为大学生村干部任命工作职务,明确岗位职责,调动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立足本职,抓住本地特色,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
根据《**镇到农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大学生村干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我村党支部的安排。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
组织大学生村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思想认识;不定期到村居(社区)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基层一线的实际情况;保证大学生村干部按时参加“两委”联席会、支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以会代训,进行工作交流,让大学生村干部汇报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动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指导和解决。
四是建立考核机制。
大学生村干部实行“日报到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根据请假时间长短,逐级上报批准;要求大学生村干部详实纪录每天在各自岗位上的主要工作、主要收获、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日志;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个人汇报与集体评议相结合,每年底向所在村(居)民代表大会述职,接受村(居)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对每个大学生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实行全面真实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主要依据。
五是坚持工作汇报制度。
要求大学生村干部不定期走访群众,了解本村居(社区)的实际工作情况,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立台账,并及时将走访情况向组织汇报;要求大学生村干部向乡镇(街道)党委上报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乡镇(街道)党委对大学生村干部表现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以便全面了解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情况。
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
鲁岗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鲁岗乡为切实管理好、引导好、培养好、使用好大学生村干部,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帮助他们更快适应基层新岗位、新环境,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引导锻炼成才。
现制定鲁岗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一)请销假制度1、工作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制度。
2、请假两天以内,由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批准,乡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报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备案。
3、请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书记、乡长批准,报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备案。
4、请假结束应及时销假。
(二)考勤制度1、大学生村干部必须每天上午8:30到乡政府签到。
2、每月请假三天以内的不扣考勤基金,超过三天的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30元(官假除外)。
3、大学生村干部出勤情况和年终考核成绩挂钩。
(三)例会制度1、为及时全面掌握各乡镇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决定建立例会制度。
2、每月15日、26日召开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例会,检查大学生村干部日志,听取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3、每月例会时,大学生村干部交工作心得一篇。
(四)工作制度1、大学生村干部要自觉接受乡党委和村两委的领导和管理。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3、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务实作风,与群众打成一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谦虚谨慎,清正廉洁,自带行李,单独起灶,做到不吃请、不收礼、不忧民、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5、每半年撰写一份切合乡情、村情的调查报告,年底分别向村两委、村民代表及乡党委述职一次,依法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
(五)工作日志制度1、工作日志是掌握大学生村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大学生村干部应自觉认真、详实地记好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工作、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及工作经验总结等。
3、乡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每月检查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日志不少于二次。
淅川县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淅川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根据豫办[2012]3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淅发[2008]20号《中共淅川县委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淅组[2008]56号《关于印发淅川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要充分认识中央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大力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育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为推进我县渠首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地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第三条各乡镇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在岗履职检查,强化实绩考核,严格工作奖惩,从严管理大学生村干部,切实加强大学生村干部队伍建设。
第四条对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五条县委把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评选“五个好”乡镇和“五个好”村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乡镇明确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大学生村干部所任职村的党支部书记作为具体责任人,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安全等工作负责。
第六条强化工作责任制度。
乡镇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大学生村干部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年终对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乡镇每月要对大学生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年底前对大学生村干部工作进行年度自查。
如何管理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
如何管理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繁荣发展,各地普遍设立了大学生村官制度。
这些村官不仅是农村基层管理人员,也是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同时也是大学生锻炼和实践的重要途径。
然而,管理和培养这些大学生村干部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如何管理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展开讨论。
一、管理大学生村干部1. 立规明确,强化组织领导:为了保证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顺利开展,并有效监督和管理他们的工作,需要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例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等。
这些规定要明确大学生村干部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加强领导和组织,提高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辅导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大学生村干部需要进行工作指导,同时也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
不同村规模和村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励制度,让大学生村干部紧盯目标,全力以赴。
对于那些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失误的村干部,应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这样既可以保证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品质,也可以促使村干部们更加认真负责。
3. 鼓励服务,充分发挥优势:大学生村干部由于去过学校,可能有所见所闻,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教育,具有特殊的优势。
针对这一优势,可以鼓励和支持他们及时了解一些新技术及农业信息,帮助农户实现现代化生产,提高经济收益。
二、培养大学生村干部1. 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实践能力:大学生村干部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善于思考的头脑和实践困难的勇气。
由于浅化的农村管理工作是比较全面和复杂的,因此在培训村干部时,学校要使学员明确农村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提高协调沟通、组织规划、财务管理、法律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2. 加强培养环节,细化目标管理:对于大学生村干部的培养,不同地方、不同时间,应制定不同的计划。
尤其在考虑以后管理、管理部署时,应将大学生村干部的具体工作和发展计划视为同等重要。
需在培养村干部过程中,为他们量身定制不同的培训方案,同时也应该从实际出发,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方案,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提高每个学员的自信和归属感。
山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健全和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中组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明确目标规划。
稳步推进选聘工作,实现大学生村官队伍动态平衡。
到2015年,全省保持一半左右的行政村(社区)配备大学生村官。
坚持以用为先,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
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有2名以上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
今后3至5年,每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300名左右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 市、区) 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对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乡科级干部进行跟踪培养,2013年起,从中择优选拔一批乡科级正职干部,重点选拔一批乡镇正职和县级团委、妇联正职;到2016年,结合县(市、区)党委政府换届择优选拔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
2、提高选聘质量。
严格选聘标准,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注重从重点院校以及基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
从2013年起,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除“211”院校和基层急需的涉农专业可以放宽至学生干部外,其他必须是中共党员。
创新选聘方法,探索采取学校推荐、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以及面向重点院校定向选聘等方式,增强选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选聘质量。
从2013年起,每年拿出5-10%左右的选聘名额,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从“985”院校定向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村官。
3、规范岗位管理。
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办法
武陵源区大学生村官管理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称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正确评价其任职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完善竞争择优机制,根据《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19〕21号)和张武发〔201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尊重民意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优胜与劣汰并举,强化管理和严格考核,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建立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工作实绩。
(一)优秀大学生“村官”的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
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12.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工作思路清晰,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所在乡镇前列,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工作业绩好。
能够发挥专长,立足村里实际干事创业,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成绩突出。
4.团结意识强。
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大局观念强,善于同班子成员协调配合,作用发挥好。
5.工作作风好。
组织纪律观念强,在村工作时间长,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6.群众观念强。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群众反映好。
(二)合格大学生“村官”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
能够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村官计划是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有效途径。
为了深化大学生村官计划,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激励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建功立业,根据《中共鹤壁市委、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拔第一条选拔大学生村官,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德才兼备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条大学生村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愿望;(三)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艰苦朴素,乐于奉献;(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六)年龄原则上在30岁以下。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选拔工作在县(区)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拔大学生村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原单位党组织推荐、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考察、征求村党组织意见,乡(镇)党委任命的程序进行。
(二)面向社会选拔的大学生村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除尘滤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征求村党组织意见,乡(镇)党委任命,县(区)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选拔大学生村官应坚持五个优先,即:中共党员优先,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先,学历层次高的优先,有一定工作经历、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先,有致富项目的优先。
第五条采取个人提出志愿与组织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大学生村官所工作的行政村。
志愿到本村工作的一般应安排到本村工作。
鼓励大学生村官到贫困村异地任职。
第二章任职及待遇第六条大学生村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县(区)委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考核,能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能够胜任现职的予以淘汰。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干部)管理、使用和培养,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明确岗位职责1、明确担任职务。
大学生村干部的任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提出意见,乡镇下发任职文件。
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乡镇党委委任为村党支部书记或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在换届选举中,大学生村干部在本村工作满一年,本人书面申请要求在本村参加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登记为选民,参加换届选举。
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备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兼任村团组织、妇联组织、民兵组织负责人或计生专干、治保主任等职务。
2、确定工作职责。
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村干部主要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贫困地区贫困村的脱贫任务和社区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有关工作。
担任“两委”成员职务的,按照所担任具体职务确定工作职责。
乡镇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结合实际和大学生村干部专业特长,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分工。
3、实行岗位承诺。
推行“双承诺双考评”制度,年初大学生村干部围绕履行岗位职责要向乡村党组织、任职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年终由乡村党组织、所在村党员群众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实绩考评和群众满意度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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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章培养管理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聘用合同
(三)思想工作汇报
(四)年度
(五)年度评议考核情况及奖惩情况等。
1、政治观念强。
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实践“ __”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2、工作能力强。
工作思路清晰,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中心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乡领先地位,为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
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做出突出成绩;
4、团结意识强。
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1、无正当理由超过半个月不参与村里工作的;
2、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的;
3、有参与农村家族宗派纠纷等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行为的;
4、年终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30%以上;
5、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个人品行、言行不端,群众反映较大或有其他与身份不符行为的;
7、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8、违 __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9、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被考核人在村党员或村民 __上述职,总结履行职位责任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批评,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村党组织根据评议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三)乡党委根据受聘大学生平时考核纪录和个人总结,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考核等次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确定;
(四)乡党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装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党委负责解释。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