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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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眼镜管理制度

计量眼镜管理制度

计量眼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单位和个人的计量眼镜使用和管理,保证计量眼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维护广大群众的视力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和个人在使用计量眼镜和管理计量眼镜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计量眼镜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计量管理规定执行,遵循计量技术要求,提高计量眼镜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计量眼镜管理应注重标准化管理,不得随意更换计量眼镜、调整检定参数和修理计量眼镜。

第五条鼓励引进先进的计量眼镜技术和设备,提高计量眼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计量眼镜的使用管理第六条计量眼镜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工作任务进行合理的选择和使用。

不得私自更换或调整计量眼镜的参数。

第七条计量眼镜的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查看计量眼镜的检定日期及有效期,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第八条计量眼镜的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保持计量眼镜清洁,防止灰尘、水珠等影响测量准确性。

第九条计量眼镜的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计量眼镜的标定和校正,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条计量眼镜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误差超过规定范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计量眼镜的使用人员应认真记录使用情况和测量结果,并按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章计量眼镜的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计量眼镜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台账,对计量眼镜进行严格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检定和标定。

第十三条计量眼镜管理部门应对计量眼镜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提高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计量眼镜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符合资质要求的检定、维修人员,保证计量眼镜检定和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计量眼镜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检定和维修记录,便于跟踪和统计计量眼镜的使用情况和技术参数。

第十六条计量眼镜出现故障或需要更换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和更换。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计量眼镜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计量眼镜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1. 前言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在眼镜行业中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管理制度。

它旨在规范眼镜制配过程中的计量活动,保障眼镜制配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本制度将从管理制度的建立、制配流程的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介绍。

2. 管理制度的建立为确保眼镜制配的计量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制定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各项计量活动的责任范围、操作程序和质量标准。

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眼镜制配流程,提高制配质量,降低风险。

3. 制配流程的规范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应明确制配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客户咨询、验光检查、镜框镜片选择、数据录入、加工制配、验收交付等。

每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要求。

验光检查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验光师进行,数据录入应经过严格审核,加工制配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验收交付应进行详细记录和确认。

4. 质量控制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眼镜制配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采购的质量把控、制配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成品质量验收等环节。

特别是对于配镜度数的准确性和镜片的光学性能等方面应进行专业的检测和评定。

还需要建立相关的质量记录和档案,以备质量追溯和质量分析。

5. 绩效评估为了持续改进眼镜制配质量,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应设立绩效评估机制。

对于各个制配环节和操作人员的绩效应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激励其提高眼镜制配的质量。

对整个眼镜制配流程和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也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6. 纪律和安全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中还应包括纪律和安全规定。

员工应严格遵守眼镜制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操作纪律,确保制配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眼镜制配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

7. 结语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眼镜行业中的重要管理制度,它是保障眼镜制配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基础,对于提升眼镜行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眼镜制配过程中的计量管理,确保生产出的眼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视觉体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眼镜制配的部门、车间、人员及计量器具的管理。

三、职责1.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生产部: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眼镜制配工作,合理使用和管理计量器具,并保持其清洁和维护。

3.技术部:负责对眼镜制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提供技术支持。

4.采购部:负责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确保其质量合格。

四、管理要求1.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及入库:采购部应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合格的计量器具,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验收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外观、性能检测等。

2.计量器具的分类、标识及档案:质量管理部应对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分类、标识,并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标识应清晰、明显,易于识别。

3.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质量管理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修或报废。

4.计量器具的使用、保养及维修:生产部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持其清洁、完好。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维修或更换。

5.质量记录的管理:质量管理部应将计量器具的相关质量记录妥善保存,包括采购验收记录、检定报告、维修记录等,以备查阅。

五、处罚规定1.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眼镜制配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未经过培训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或测量结果不准确的人员,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对于故意损坏计量器具或擅自调整其参数造成测量结果失真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导致计量器具损坏或测量结果不准确的人员或部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眼镜计量管理,保证眼镜计量准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眼镜制配、检验、销售等活动的计量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设立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计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负责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保证眼镜制配、检验、销售等活动的计量准确。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根据眼镜制配、检验、销售等活动的需要,配备相适应的计量器具。

第六条计量器具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眼镜计量器具配备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校准,保证其计量准确。

第八条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第十条计量器具出现故障或者失准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者校准。

第三章计量检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眼镜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检验人员,负责眼镜的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眼镜检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条件和设施,保证眼镜检验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眼镜检验的规定,对眼镜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眼镜检验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保存,检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第四章计量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计量监督制度,对计量工作进行监督,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计量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计量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计量工作档案,记录计量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奖励第二十条公司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知识征答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知识征答

1.计 量 业 务 2.报 修 3.禁 止使 用 4.拆 装 5.计 量 检 定
P.88
河 北 贾 鸿 宇 杨 浩娜 山东 李 德 亮 崔 兴 杨 婧 河 南 周 晓 琳 徐涛
湖 北 王碧 波 李
量 检 测 设 备 ,保 证 出具 的 眼镜 产 品计 量 数 据 准 确 可 靠 。
5.计 量检 定机构和计 量检定人员 进行计量检 定时,应当按 照计 量检定规程 在
内完成检 定 ,出
具 检 定 证 书 。
1.请 勿抄 题 ,只要 写清题 号和 答 案 即可,并 附上 答题 者姓 名 、地 址 、邮 编及 电话 。 2.请将答案及联 系方式直接 写在信封 背面或明信片上寄回本刊编辑部 ,或发到责任 编辑的电子邮箱,本-N 4,'!-在公布正确 答案的同时 公布竞答正确者名单,并在名 单中抽取部 分幸运 者寄发奖品。
2.眼镜 制 配者 不 得 使 用
、超 过 检 定 周 期 或 者 经 检 定 不 合格 的计 量 器具 。
3.不 得 使 用 非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不 得 使 用 国 务 院 规 定 废 除 的 非法 定 计 量 单 位 的
和 国务 院禁 止 使
用 的 其 他计 量 器具 。
4.眼 镜 镜 片、角膜 接 触 镜 和 成 品 眼 镜 生 产 者应 当 配 备与 生 产 相 适 应 的 顶 焦 度 、透 过 率 和
知 识 征 答 l\…)、、h tl譬{、(:on1(、s1
栏 目责编 /施京康 micheijj@ 163.corn
1.眼 镜 制 配 是 指 单 位 或 者 个人 从 事 眼 镜 镜 片、角膜 接 触 镜 、成 品 眼镜 的 生 产、销 售 以 及 配 镜 验 光、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一个帮助确保眼镜制配工作质量和准确性的管理系统。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计量仪器的选购和使用:制定选择计量仪器的标准,确保所选仪器能够满足眼镜制配的计量需求;规定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确保使用者能够正确操作仪器。

2. 计量仪器的校准和检验:制定仪器校准和检验的周期和方法,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规定校准和检验记录的保存方式,以便后续参考和查验。

3. 制配工艺的控制:规定眼镜制配的工艺流程和标准,确保每个工序都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制定工艺记录的填写要求,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制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定制配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计量知识的考核内容;建立制配人员档案,记录他们的培训和考核情况,以便随时追溯和评估。

5. 质量控制和不合格品处理: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包括事前控制、在制控制和事后控制;制定不合格品处理的流程和标准,确保不合格品得到及时处理和追溯。

通过实施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眼镜制配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制配工作的效率和可靠性,从而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引言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眼镜制配工作的准确性和标准化,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通过建立和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眼镜制配的质量和效率,保证眼镜制配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

重要性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证眼镜制配工作的准确性和标准化非常重要。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原因:1. 提高制配准确性眼镜制配工作是一项需要高度准确性的工作,涉及到眼镜度数、瞳孔距离等多个关键参数。

通过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制配过程中的准确性,减少误差的发生,提高制配的精度。

2. 保证制配标准化眼镜制配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保证制配结果的质量和可靠性。

计量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制配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保证制配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3.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制配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操作和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制定合理的工作指导和培训计划,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掌握制配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确保可追溯性计量管理制度要求对制配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日后的追溯和分析。

这样可以帮助发现问题的根源和改进制配流程,提高制配的可追溯性和可持续性。

内容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制配流程规范制配流程规范是计量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它要求明确制配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操作要求。

制配流程规范应包括以下内容:•患者信息收集: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眼部检查结果等。

•验光和配镜:包括验光师的操作要求和配镜师的操作要求。

•镜片加工和组装:包括镜片加工的流程和要求,以及镜片和镜架的组装要求。

•配镜结果检验:包括对配镜结果的检验和验收标准。

•配镜结果记录:要求对配镜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

2. 质量控制要求质量控制是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对制配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控制和检验。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范本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范本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眼镜计量管理,确保眼镜计量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眼镜产品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眼镜计量管理制度,确保眼镜计量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计量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计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眼镜计量的管理工作。

计量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计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完善眼镜计量管理制度;2. 监督和检查眼镜计量工作的实施情况;3. 处理眼镜计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定期对眼镜计量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的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眼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计量工作;2. 质量部门负责眼镜产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工作;3. 技术部门负责眼镜计量设备的维护和校准工作;4. 采购部门负责眼镜计量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

第三章计量设备管理第七条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眼镜计量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眼镜计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校准和检定记录应完整保存。

第九条眼镜计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计量操作资格证书。

第四章计量过程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眼镜计量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计量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眼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包括尺寸、形状、重量、屈光度等项目的检测。

第十二条眼镜产品的质量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内部质量标准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计量记录与报告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眼镜计量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眼镜计量过程的相关数据和结果。

第十四条计量记录应包括计量设备的使用记录、校准和检定记录、产品质量检测记录等。

第十五条计量报告应包括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计量设备校准和检定报告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改进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眼镜计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原创实用版1篇】目录(篇1)1.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概述2.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3.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4.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正文(篇1)【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概述】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一种针对眼镜制配行业的计量管理规范,旨在确保眼镜制配过程中的计量数据准确、可靠,提高眼镜产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在眼镜制配计量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为眼镜制配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眼镜制配计量器具的管理:眼镜制配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并对这些器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检定,确保其精度和准确性。

2.眼镜制配计量数据的管理:眼镜制配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计量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3.眼镜制配计量人员的管理:眼镜制配企业应培训计量人员,使其具备眼镜制配计量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对眼镜制配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行业组织则负责推动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普及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对于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确保眼镜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眼镜制配过程中的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从而提高眼镜产品的质量。

2.保护消费者权益: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有助于消费者了解眼镜产品的真实信息,避免因虚假宣传和质量问题导致的权益受损。

3.提升行业整体水平:通过实施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可以推动眼镜制配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总之,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对于眼镜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知识征答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知识征答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知识征答
作者:暂无
来源:《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8年第7期
1.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__________、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2.眼镜制配者不得使用__________、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3.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__________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4.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应当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__________等计量检测设备,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5.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进行计量检定时,应当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在__________内完成检定,出具检定证书。


1.请勿抄题,只要写清题号和答案即可,并附上答题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2.请将答案及联系方式直接写在信封背面或明信片上寄回本刊编辑部,或发到责任编辑的电子邮箱,本刊将在公布正确答案的同时,公布竞答正确者名单,并在名单中抽取部分幸运者寄发奖品。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办法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办法

第54号令《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三年十月十五日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眼镜制配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和相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本办法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单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遵守职业人员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三)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进口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五)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0.10.23•【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施行日期】2020.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计量正文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眼镜制配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和相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本办法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相关数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三)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四)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doc 5页)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doc 5页)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doc 5页)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眼镜制配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和相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本办法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单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遵守职业人员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三)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进口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进行计量检定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定,出具检定证书。

(二)不得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三)不得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件的人员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四)不得擅自调整检定周期。

(五)不得伪造数据。

(六)不得超过标准收费。

第九条眼镜制配者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新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新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眼镜制配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和相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 本办法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本办法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单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遵守职业人员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三)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进口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五)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七)申请计量器具检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和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第五条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除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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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眼镜行业计量管理工作,确保眼镜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眼镜生产、销售、验光配镜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眼镜计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制原则: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计量标准。

2. 科学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计量管理水平。

3. 诚信原则: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确保眼镜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眼镜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眼镜计量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眼镜计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眼镜计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眼镜计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眼镜计量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眼镜计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 组织眼镜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保养。

3. 负责眼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报废工作。

4. 组织眼镜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质认定。

5. 监督检查眼镜行业计量管理工作,确保计量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七条眼镜计量器具包括眼镜加工设备、验光配镜设备和眼镜检测设备等。

第八条眼镜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购眼镜计量器具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2. 验收眼镜计量器具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眼镜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4. 眼镜计量器具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精度。

第九条眼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报废应符合以下要求:1. 眼镜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定、校准。

2. 检定、校准后的眼镜计量器具应贴上检定、校准标识,并注明检定、校准日期。

3. 检定、校准不合格的眼镜计量器具应及时报废,并更换合格设备。

第四章计量人员管理第十条眼镜计量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验光配镜计量管理制度及流程

验光配镜计量管理制度及流程

验光配镜计量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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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实用版2篇)目录(篇1)1.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2.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4.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正文(篇1)一、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指对眼镜制配过程中的计量活动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体系。

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对于保证眼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提升眼镜行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眼镜制配计量器具的管理:包括眼镜制配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检定、维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2.眼镜制配计量人员的管理:包括眼镜制配计量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等环节的管理。

3.眼镜制配计量数据的管理:包括眼镜制配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报告等环节的管理。

三、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需要政府部门、眼镜行业协会以及眼镜制配企业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制定完善的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眼镜制配企业的监督检查;眼镜行业协会应推动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普及与实施,提供相关的培训与咨询服务;眼镜制配企业应自觉遵守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提升眼镜制配计量管理水平。

四、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作用与意义1.保证眼镜产品质量: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眼镜制配过程中的计量数据准确可靠,从而提高眼镜产品质量。

2.维护消费者利益: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有助于消费者了解眼镜的真实性能,避免因眼镜质量问题导致的视力损害等健康问题。

目录(篇2)1.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概述2.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3.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管4.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正文(篇2)【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的概述】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眼镜制配行业的计量管理规范和制度。

在我国,眼镜制配计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眼镜制配企业的计量器具管理、计量数据管理和计量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眼镜计量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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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眼镜产品的质量,规范眼镜店的计量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眼镜店所有涉及计量工作的环节,包括眼镜的测量、加工、检验及销售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确保眼镜产品的尺寸精度,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二章计量管理职责第四条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并对计量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为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修订眼镜店的计量管理制度。

2. 组织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和周期检定。

3. 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计量工作执行情况。

4. 负责计量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眼镜的加工和装配,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规定使用计量器具进行眼镜尺寸的测量。

2. 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尺寸精度。

3. 及时发现并报告计量器具的异常情况。

第七条销售部门负责眼镜的销售,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规定对眼镜进行尺寸复检。

2. 向顾客提供准确的尺寸信息。

3. 及时反馈顾客对尺寸的投诉。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八条计量器具的分类:1. 根据精度要求和使用频率,将计量器具分为A、B、C三类。

2. A类器具用于关键尺寸的测量,要求高精度。

3. B类器具用于一般尺寸的测量,要求中等精度。

4. C类器具用于日常检查,要求精度相对较低。

第九条计量器具的采购:1. 采购计量器具时,应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采购的计量器具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

第十条计量器具的检定:1. A类和B类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周期检定,C类器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定。

2. 检定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章计量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眼镜测量:1. 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眼镜尺寸的测量。

2. 测量结果应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眼镜加工:1. 根据测量结果,使用合适的加工设备进行眼镜加工。

2. 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尺寸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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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编辑锁定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 号《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二○○三年十月十五日中文名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外文名Glasses is made with metrologic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编号令第54 号施行时间2003年12月1日起目录1. 1 细则2. ▪第一条3. ▪第二条4. ▪第三条1. ▪第四条2. ▪第五条3. ▪第六条4. ▪第七条5. ▪第八条1. ▪第九条2. ▪第十条3. 2 简介细则编辑第一条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眼镜制配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和相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本办法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单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遵守职业人员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三)配备的计量器具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进口的计量器具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五)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七)申请计量器具检定,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和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第五条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除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顶焦度、透过率和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

(二)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六条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者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除遵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建立完善的进出货物计量检测验收制度。

(二)配备与销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验光、瞳距、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计量检测设备。

(三)从事角膜接触镜配戴的经营者还应当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眼科计量检测设备。

(四)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七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眼镜制配者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二)对眼镜制配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相关计量活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三)引导眼镜制配者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和对有条件的眼镜制配者开展省级“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

(四)受理计量投诉,调解计量纠纷,组织仲裁检定。

第八条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进行计量检定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定,出具检定证书。

(二)不得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三)不得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件的人员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四)不得擅自调整检定周期。

(五)不得伪造数据。

(六)不得超过标准收费。

第九条眼镜制配者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责令改正;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2000 元以下罚款;使用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定期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六)项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改正;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以及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有关规定,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工商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眼镜制配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提供眼镜制配账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十三条从事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从事眼镜制配计量器具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有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本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指:(一)眼镜制配者是指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是本办法所称生产者、销售者以及经营者的统称。

(二)生产者是指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销售者是指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经营者是指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简介编辑2003年12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对眼镜制配者提出了六大要求,违规者将最高被处罚3万元。

省局已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将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整治工作,此项工作将持续到今年上半年。

《办法》对眼镜制配者提出了六大计量要求,即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须配备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计量器具应当具有许可证标志、编号、产品合格证,进口的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造册,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并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办法》分别对于违反规定的眼镜制配者和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生产者以及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销售和从事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经营者分别作出了具体罚则。

比如,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提供眼镜制配帐目,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处以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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