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
附件1: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2)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4)第一节专家库的组建 (4)第二节专家的资格管理 (5)第三节专家的使用管理 (6)第四节专家的考核 (7)第五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9)第四章附则 (1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公司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类评标活动所需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包括专家库的组建、专家资格认定、入库、使用、考核、退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电力系统及相关专业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以独立身份为公司现有业务和业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的专业人员。
1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专家库是指公司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本管理办法组建的、由各类专家组成的人才数据库。
第五条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协调使用、资源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具备专家资格条件的,均鼓励申请入选公司评标专家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公司物资部负责对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进行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办法;(二)负责组织制订评标专家准入标准;(三)接受评标专家入库申请,并组织专家资格评审;(四)负责储备专家资源;(五)负责组建并管理专家库和专家遴选系统;(六)负责评标专家的档案和聘书的管理;(七)负责总部各部门各类采购项目评标专家的使用管理;(八)负责评标专家的考核管理;(九)积极开展评标专家的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专家的招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水平。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经济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经济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经济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经济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多出人才,多出成果,提高电力经济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特点,制定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
第二条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经济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水平和相应能力,其职务聘任和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电力经济专业划分为计划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力营销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六个分支专业。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凡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一)具有经济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经济师: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证书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证书五年以上。
第七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关于专业技术资格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规定》。
第八条工作业绩要求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在评审期内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为良好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九条培训经历要求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在评审期内每年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累计达到72学时,并取得有效相关证明,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第四章评审条件第十条专业理论水平要求(一)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经济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主要包括:经济学、财政与金融、统计与会计、管理学、市场营销、经济法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目次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专家库的组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专家的资格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专家的使用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专家的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规范公司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电力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电力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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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教授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细则》,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级不资格证书者,讲明其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畴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五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力通信与信息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操纵及其外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爱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包括电气设备治理、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建设和运行、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操纵、电气测量、电能质量治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爱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五)电力通信与信息专业包括电力系统通信、电力系统信息、运算机通信技术、调度自动化及其它与电力通信与信息工程有关的专业。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学历和资历条件(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且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奉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奉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专门津贴专家)。
高级技师考评办法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师考评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5号)、《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和《电力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技师是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职业(工种)中设置的技能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名称设置见附件1。
第三条高级技师鉴定考评遵循标准统一、自主报名、专业考评、综合评审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设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
(一)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组建。
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主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委员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公司、各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制定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2、指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工作;3、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高级技师鉴定考评工作,并对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认定;4、协调解决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指导中心代章。
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电力行业高级技师资格考核评审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高级技师申报材料接收、初审、汇总、分类工作;3、负责评审专家数据库的更新和管理。
(三)各专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电力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属性划分。
南网职称新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Q/CSG21504-2010目次1总则 (2)1.1目的 (2)1.2范围 (2)1.3原则 (2)2规范性引文 (2)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2)4.1 公司人才评价委员会职责 (2)4.2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3)4.3 公司人才评价中心职责 (3)4.4 分、子公司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3)5.1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3)5.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5)5.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8)5.4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9)5.5 确认条件 (9)5.6 跨专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者的必备条件 (10)5.7培训与考核要求 (11)5.8组织报名程序 (11)5.9聘用管理 (11)5.10资格取消 (12)5.11费用 (12)5.12其他 (12)6附则 (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业绩,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证、考试、审批等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范围1.2.1专业范围:工程、经济、会计、政工、法律。
2.1.2人员范围:公司系统全体员工。
1.3原则1.3.1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1.3.2坚持能力为本、业绩优先的原则。
1.3.3坚持统一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
1.3.4坚持评聘分开、动态管理的原则。
2规范性引文2.1《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企政职[2001]53号)2.2《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法规[2008]95号)3术语和定义专业技术资格:本文中的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规定,对公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等级认证资格。
电力公司职称评定
电力公司职称评定电力公司职称评定首先小编介绍一下关于职称论文评定这件事情,职称评定需要发表论文,最好在国家有标识的刊物同样也有不需要发表论文就能通过的,当然这是特例,学历,工作年限,工作是否由职称相关,但是电力类的职称都是需要发表论文的,在国家级刊物上成功发表更好,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咨询我们的。
小编推荐要想参加各级电力职称评审自身需要具备的条件:一、电力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1.高级电力工程师职称评审:(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中级电力工程师职称评审:(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助理电力工程师职称评审:发表职称论文联系期刊之家就职11年的资深论文帮办编辑老师微信766085044工作中与各大医学、教育、社科、工程、农业期刊杂志社进行学术交流过程中建立了稳定的编辑朋友圈,系多家医学杂志社的特约编辑,常年为医学期刊杂志供稿,负责天天论文网医学论文·分检·编校·推送·指导等工作!欢迎加好友咨询!(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公司制定年度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由分、子公司制定计划并组织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由地市级单位制定计划,报分子公司审批后组织评定.
5.1。4公示
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通过人员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为15天。
5.1.5发文
5.2.1.1.1.2.1获国家或省(部)级颁发的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2.1。1.1.2.2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2。1。1.2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原单位不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人员,其从事本专业技术作年限的基本要求为:取得博士学位后8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12年及以上,或本科毕业后15年及以上.
5。2.1.4.3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5.2.1.4.4专业刊物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5。2.1.5专业绩效条件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5。2。1.5.1国家级本专业研究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证书为准,下同)。
5.2。1.5.2省(部)级本专业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2。1.5.7主持解决公司系统电网运行中的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或主持分子公司级及以上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或主持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新技术,有效地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取得突出成效者。
5.2.1。5。8主持、编写分子公司级及以上重点电网建设项目或同等项目的研究、试验技术报告或系统调试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取得突出成效者。
5。2。2。1.4。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及以上,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10年及以上,并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年及以上。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一、评审细则说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是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行业标准制定的具体评审细则,旨在对电力工程系列专业人员的技术资格进行评审和认定,确保其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达到要求。
评审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电力工程系列专业人员的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流程1.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业绩等。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2.资格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3.资格面试符合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将参加资格面试,由评审委员会组织。
面试内容涵盖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4.综合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业绩、面试表现等各项指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申请人有权查阅并提出异议。
6.结果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和相关规定,最终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电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要求。
三、评审标准1.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2.职称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职称,职称级别与所申请的资格级别相匹配。
3.工作经历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与所申请资格对应的工作经历,具体要求如下:-申请电力工程一级资格,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申请电力工程二级资格,需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申请电力工程三级资格,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
4.业绩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电力工程项目经验,并能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5.面试要求资格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面试内容对申请人进行评定。
技能专家实绩评价标准
专业负责
24-26分/项
主要参加
21-23分/项
102
南网公司级
主持
20分/项
专业负责
18-19分/项
主要参加
16-17分/项
103
分子公司级
主持
15分/项
专业负责
13-14分/项
主要参加
11-12分/项
501
国家级
3分/小时
502
南网公司级
2分/小时
503
分子公司级
1分/小时
504
地市单位级
0.5分/小时
505
高级技师考评员
6分/次
506
技师考评员
3分/次
104
地市单位级
主持
9-10分/项
专业负责
7-8分/项
主要参加
5-6分/项
2
在事故处理或突发事件的处置中,作为主要角色处理(处置)方法合理得当,操作及时准确,使事故或事件持续时间降至最短、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了事故或事件对地市级及以上单位带来的损失与不良影响;或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现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或安全风险点、危险源,预防了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事件对地市级及以上单位带来的损失与不良影响。
主持
15分/项
专业负责
13-14分/项
主要参加
11-12分/项
304
地市单位级
主持
9-10分/项
专业负责
7-8分/项
主要参加
5-6分/项
4
电力公司技经专责岗位职责与资格条件
电力公司技经专责岗位职责与资格条件(一)主要职责负责公司电网、电源工程项目建设阶段造价分析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概(预)算、方案等造价、输电加价等方面的工作,对项目进行经济评价、审核等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项下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和工程咨询等主要项目的招标、合同条件、商务谈判等管理工作;负责对项目合同计量支付、结算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等。
(二)岗位要求熟悉电力基本建设程序、政策、法规电力工程经济的有关规定,能结合实际拟定公司电力工程概(预、结)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技经管理等工程经济工作的管理办法、措施和方案;能熟练运用政策和有关规定编制、审查概(预、结)算,并能正确分析、协调处理工程经济管理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能组织招标工程和发包工程的商务工作。
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理论功底。
(三)资格条件(1)具有全日制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须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3)国内学历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通过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学历,须提供雅思或托福成绩证明材料,且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4)大学本科学历的,须5年及以上从事电力、电网技术经济工作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 须2年及以上从事电力、电网技术经济工作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
具有涉外电力、电网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法律事务专责(一)主要职责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负责公司涉外业务相关协议中英文本的法律审核;负责公司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公司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参与合同谈判,依据法理指导、协调解决合同争议等。
负责开展公司业务合作对象国的法规政策分析、研究工作;参与公司重大政策法律研究。
(-)岗位要求熟悉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法规;熟悉法律事务管理和合同管理;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法理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英文口头、书面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和综合判断能力。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绩效水平,鼓励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加快“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根据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特点,特制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作为电力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政工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细则》,经评审合格获得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层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细则》适用于公司系统专、兼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人员。
电力政工专业划分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检和监察工作、群众工作、保卫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等5个分支专业。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凡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具备优良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第六条凡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如国家或公司统一组织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则必须参加并通过统一考试。
第七条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政工师2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2、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13年以上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
5、破格条件:对少数不具备上述学历或资历条件,但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破格评定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
破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的经验,在本行业或在省(区)中央企业系统乃至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2)对所在企业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起了主要作用;(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教授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教授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绩效水平,鼓励电力工程专业人员刻苦钻业务,多出成果,加快“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特制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工程教授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作为电力工程教授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教授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分别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细则》,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细则》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指:在公司系统各单位,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通信、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五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力通信与信息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
电力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作为电力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工程各类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五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
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1. 背景介绍中国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为了适应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评定电力人才的职称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是对电力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的一种认可和评价体系。
通过评定职称,不仅有助于提升电力行业人才整体素质,更能够推动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2. 评定标准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业务能力评定人员在所从事的岗位上展示出的业务能力是评定职称的基本要求之一。
包括对电力行业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电力工程设计能力、电力设备维护能力等等。
2.2 创新能力电力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评定人员需要展现出在电力领域内的创新能力,例如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工作、智能电网的应用等等。
2.3 组织协作能力评定人员除了具备自身岗位上的能力外,还需要展现出良好的组织协作能力。
例如在工程项目中的团队合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等等。
2.4 学术成果评定人员所取得的学术成果也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申请的专利数量等等。
3. 评定流程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申报材料准备申报人员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学术成果等等。
3.2 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根据评定标准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分和审核。
3.3 答辩申报人员通过初步评审后,需要进行答辩环节。
在答辩中,申报人员需要就自己的专业能力进行展示和说明。
3.4 最后评定经过专家评审和答辩环节后,最终由评定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最后评定,确定职称的级别。
4. 职称级别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分为几个级别,包括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工程师等。
不同级别的职称对应不同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5. 职称评定的意义中国电力人才职称评定对电力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电力行业人才素质提升,不断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形成激励机制,鼓励人员积极进取,提高个人职业能力。
国网职称评分细则
国网职称评分细则一、前言国网职称评分细则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国网公司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二、评分细则专业背景与学历评估申请人的专业背景是否与所申请职称相符。
考虑申请人的学历层次和学历背景。
对于非本专业或学历不完整的申请人,可能会扣分。
工作经历与能力评估申请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
考察申请人在工作中所担任的职务和所完成的任务。
考虑申请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的能力。
业绩与贡献主要评估申请人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对公司或社会的贡献。
考虑项目规模、完成质量、经济效益等方面。
科研成果与创新评估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鼓励创新思维和新技术应用,对具有创新性的成果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水平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来评估申请人的技术水平。
考虑申请人处理专业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继续教育情况评估申请人是否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如培训、进修等。
对于在继续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人,给予加分。
综合素质评价评估申请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虑申请人在团队中的表现以及领导对申请人的评价。
附加分项目对于在特定领域或特殊情况下有突出表现的申请人,可给予附加分。
附加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国际标准制定、获得国家级奖项等。
三、评分标准各项评分细则均设定有具体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根据不同职称等级和领域特点制定,具体请参考各职称评定细则。
四、附则本细则由国网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结语国网职称评分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希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积极参与职称评定工作,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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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经济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绩效水平,鼓励经济专业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多出成果,加快“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特点,特制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作为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指导标准。
第二条电力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高级经济师。
第三条按照本《评审细则》,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水平和相应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评审细则》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电力经济专业划分为计划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力营销管理、物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六个分支专业。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凡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若国家或公司统一组织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则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考试。
第七条学历和资历条件
(一)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为公务员,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基本要求为:取得硕士学位后7年以上、本科毕业后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15年以上,可直接申报评定高级经济师资格。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可直接认定为高级经济师资格。
第八条外语条件
须具备在2小时内比较准确地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并具备相应合格证书。
第九条计算机条件
须能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管理、分析工作,并具备相应合格证书。
第四章评审条件
第十条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一)全面、系统地掌握与经济有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主要包括:经济学、财政与金融、统计与会计、管理学、市场营销、经济法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根据所从事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的不同和工作实际,对所列的基础理论知识可以有所侧重。
(二)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现行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三)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并对从事的专业方向(或工作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四)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管理状况、市场信息和发展趋势。
比较熟悉主要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及其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五)熟悉电力生产的基础知识。
第十一条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1、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主持过大中型电力企业或项目的经济管理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成果突出;
2、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的能力;
3、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员承担制订管理标准、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
理论与专题报告;
4、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经济管理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中取得较好成果。
5、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重要文件、重大成果的审查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6、能够组织、指导中级经济专业人员的学习和工作。
(二)从事各分支专业的人员,应同时具备如下相应专业的三项条件:
1、计划管理
(1)熟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及发电、供电、基建计划的编制方法和管理程序,熟悉电力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
(2)了解电力生产过程,熟悉概预算管理规定,了解电力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过程,能独立编写较重大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或制定较重大项目的计划编制方案。
(3)负责或独立编写过两篇及以上较重大的本专业及相关内容的经营管理分析报告;或负责或作为骨干人员,制定过两个及以上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显著的经营管理效果。
2、企业管理
(1)熟练掌握企业现代化管理、标准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班组建设管理的理论、手段和方法,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理论。
(2)能独立编写重大的专题调查报告和工作汇报,制订全局性的企业管理规划、计划及上级规定的实施细则。
(3)担任企业管理专业负责人或作为主要成员或担任多种经营项目负
责人,主持重大企管课题;或主持全局性的现代化管理课题,显著提高了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3、人力资源管理
(1)熟练掌握人力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
(2)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人力资源管理重要课题攻关项目或组织过有较大影响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政策研究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能解决较复杂的人力资源管理难题,并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效益。
4、电力营销管理
(1)熟练掌握电力营销各环节的政策、规定、办法和措施以及制订的依据。
(2)熟悉电力市场,能对电量、电价、电费、经济指标进行综合的经济活动分析,准确地把握电价形成机制。
能提出有价值的电价政策或调整方案。
(3)准确地预测电力产品销售前、销售中和销售后的成效和形式,提出改进电力销售服务的方式。
5、物资管理
(1)熟练掌握和运用物资流通理论和方法,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
其中燃料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电厂化学、环保理论知识。
(2)熟练掌握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物资供应管理方法和程序,能够独
立制订大中型电力企业或电力建设项目物资供应方案。
(3)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主持过难度较高的物资开发、管理、课题研究,成果得到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6、工程造价管理
(1)熟练掌握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测定和使用方法。
(2)担任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过两项及以上大中型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作为主持人主持二项及以上本专业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审定工作;参加过国家级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编制工作。
(3)能分析和解决定额、指标、费用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且对工程造价管理提出过建设性意见。
第十二条业绩与成果条件
(一)任现职期间,须做出如下业绩之一:
1、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大的创新性。
2、完成二项及以上难度较大经济管理项目(包括制定管理标准、规范办法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科技、管理方面的国家或省(部)级奖励,或二项及以上科技、管理方面的网(省)公司级奖励,或同等级别的经济技术成果奖。
4、提出的经营管理或经济技术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专业技术发展或提高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任现职期间,撰写如下论文、著作之一:
(1)出版1部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方面的专著或译著。
(第一作者或主要编著者)。
(2)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2篇(第一作者,需提供证书。
下同),或以上论文各1篇。
(3)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0000字(需提供证明材料)。
(4)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1篇(第一作者),且主持制定公司或分、子公司正式颁布实施的经济技术或管理等方面规程、技术规范、导则等(须提供证明材料)。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评审细则》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需同时具备。
第十四条获奖项目的“获得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第十五条本《评审细则》中贯有“……以上”和“……以下”的,均包含“本级”或“本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