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最新2024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以下仅供参考,请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最近几年,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在考试科目中算是比较稳定的,综合难度也是适中。
今年是最近三年未进行调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之一,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中各科目的整体难度,预计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难度与往年持平。
一建《法律法规》考试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法律体系、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建筑法等多个方面。
其中,建筑法是每年必考的内容之一,包括施工许可、发包与承包、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等多个方面。
在考试题型方面,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单项选择题占60分,多项选择题占40分。
总的来说,一建《法律法规》的考试难度适中,但需要考生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全面的掌握和理解。
以上就是我对一建《法律法规》考试的一些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2024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中,法律法规是一个重要的科目,需要考生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以下是一些考前必背的知识点,供考生参考:1、建设法规体系建设法规体系是指由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组成的一个整体。
其中,建设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建设工程许可制度建设工程许可制度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这些许可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内容、使用功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要求。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这些制度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责任。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律法规》考点总结一、明确考试主题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份举行,考试科目包括《一建法律法规》等。
本次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考点分析1、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安全生产法》等,考生需熟知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2、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考生需了解招投标的程序和要点,熟悉相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3、施工合同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法律法规包括《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考生需要掌握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签订程序,了解劳动法在施工合同中的应用。
4、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责任,熟悉消防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5、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考生需要了解质量管理的流程和要点,熟悉相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三、复习建议1、强化基础知识考生需要熟练掌握基础知识,了解各个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以便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
2、注重应用能力考生需要注重培养实际应用能力,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综合复习考生需要将各个知识点进行综合复习,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以便在考试中应对复杂的实际问题。
四、结论一级建造师考试对于从事建设行业的考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考生需要认真复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应用能力。
同时,考生还需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综合素养,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复习过程中,考生可以结合历年真题进行练习,加深对考试内容和命题思路的理解。
此外,还可以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视野,提升应试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其中,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在过失;须相对人为善意。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新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
最新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总结最新一级建造师考试是中国的一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目的是评价考生在中级建造师基础上是否具备承担大型工程建设总承包或管理的能力。
在考试过程中,法律法规是必需掌握的知识点之一、下面,将对最新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建筑法律法规知识概述1.建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职责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规定4.法律责任与工程索赔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6.施工过程管理法律法规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8.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法律法规二、建筑法律原则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平等保护原则2.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3.契约自由原则4.承包者丧失了对承包工程的所有权5.施工期质量责任、保修期质量责任6.医疗费用问题三、建筑招标投标法规定1.招标投标法律地位2.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3.招标投标活动的范围和对象4.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机构和规则5.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环节和要求6.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措施四、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规定1.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处理五、法律责任与工程索赔1.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2.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3.保险责任和索赔案例分析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要素3.定价合同和计日工合同4.施工单位受理合同的项目5.施工合同的中止和解除6.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机制和程序七、施工过程管理法律法规1.施工组织设计和深层基坑支护2.基坑开挖和地下工程施工3.建筑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4.施工监理和施工现场质量验收八、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预防工作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九、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法律法规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程序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环保设施管理3.建筑固体废物处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4.节能环保技术与工程实施根据以上知识点进行学习和备考,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并熟悉其具体的规定和处理措施,有助于考生在考试中获得较好的成绩。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归纳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归纳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建筑工程活动的管理原则、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程序和要求。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相关责任单位的义务等。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行了规定,包括质量标准、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监督等内容。
4.《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原则和要求,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办法等。
5.《建设工程合同条例》:该条例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6.《城乡规划法》:该法规定了我国城乡规划的管理原则和基本要求,包括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监督等内容。
7.《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要求,包括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等方面。
8.《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建筑工程规划编制、调整、审批和管理的相关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9.《建筑节能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建筑节能的相关要求,包括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节能设备使用等方面。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范》:该规范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的流程、标准和程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11.《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发布、实施和应用的管理要求,保障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
12.《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申报、评审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合法经营和质量安全。
以上是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的归纳,掌握这些法规对建造师来说非常重要,能够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建造师要时刻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动和更新,确保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与时俱进。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1.建筑法律法规体系: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部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考生需要明确建筑法的主要立法依据和法律体系。
2.建筑法的目的和原则:建筑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愿原则、效用原则、先行赔付原则等。
3.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过程需要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生态环保、美观大方等原则。
建筑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功能需求、空间效果、结构布局、施工工艺等。
4.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前需要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安全施工措施的采取等。
5.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劳动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
6.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在选用过程中需要注意材料的性能、质量、施工工艺等因素,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7.建筑工程验收:建筑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验收的程序、验收的标准、验收的内容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建筑工程的保修期: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保修期。
保修期的具体要求和期限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需要负责维修和维护建筑工程。
9.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包括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等。
10.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招标投标的过程需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嘿,朋友们!咱今天就来好好唠唠一级建造师《法规》这部分的知识点。
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里面可大有讲究。
像法人制度,那法人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立的,得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我就碰到过这么一档子事儿,有个小老板,愣头愣脑地想成立个建筑公司,啥都没准备好,连个像样的办公地点都没有,就嚷嚷着要当法人,这能成吗?结果当然是碰了一鼻子灰。
再说说代理制度,这代理啊,得有权限。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还以被代理人名义行事的,那可不行。
就好比你让朋友帮你买个东西,结果他自作主张买了个贵好几倍的,你能乐意?物权这部分也很重要。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一个都不能含糊。
比如说土地承包经营权,那可是农民伯伯的重要权益。
我去农村的时候,就看到有的农民因为不懂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了还不知道怎么维权,多让人心疼啊。
然后是债权制度,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各有各的门道。
就拿不当得利来说,别人多给你钱了,这可不是天上掉馅饼,你得还回去,不然就违法啦。
知识产权这块也不能落下。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的都是创造者的心血。
我就知道有个设计师,自己精心设计的作品被人抄袭了,多亏有法规保护,最后讨回了公道。
再说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总承包、共同承包、专业承包,这里面的规定可得弄清楚。
不然一个工程下来,责任划分不清楚,那可就乱套了。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也很关键。
良好的信用能让企业顺风顺水,不良信用则可能让企业举步维艰。
有个建筑公司因为拖欠工人工资上了黑名单,后来再接工程都没人愿意合作,这就是教训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更是重中之重。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有效期、变更与延期,都有严格的规定。
还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出了事谁负责,得明明白白。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也不能马虎。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都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年限。
有个小区,刚交房没几年就到处漏水、墙体开裂,业主们叫苦连天,就是因为当初质量没把关好。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工
程施工的管理制度,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保护
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解除等进行了规定。
三、施工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组织、职责和程序,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
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施工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施工方案审核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施工方案的审核
程序和要求,保障了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的建设要求,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仅是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总结,建议您在备考过程中详细研读相关
法律法规,以确保备考顺利。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
一建一级建造师法规核心考点笔记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一)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1、依法承揽工程任务,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采用假冒签名,伪造企业文件和相关材料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处单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5、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在建设工程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令其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7、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其改正,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8、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或者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其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建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建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建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总结如下:
1. 建筑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 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等。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
4.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
5. 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用工管理规定》等。
6. 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7. 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以上是一建建造师考试常见的法规知识点,考生需要掌握相关法规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了解法规的最新修改和适用情况,以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新题型和新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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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3)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 (3)第二节代理制度 (4)第三节物权制度 (5)第四节债权制度 (6)第四节知识产权 (7)第五节工程担保 (8)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10)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1)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1)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13)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15)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15)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 (17)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法律制度 (18)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18)第二节劳动合同 (21)第三节买卖合同 (24)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6)第一节环境保护 (26)第二节节能规定 (26)第三节文物保护 (27)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9)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和培训制度 (29)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30)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 (31)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32)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35)第八章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 (39)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和解决途径 (39)第二节仲裁制度 (43)第三节行政许可 (45)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1、法的形式2、法的冲突纵向:地方法规| 阳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横向:备案: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应在公布后30日内备案(1) 行政法规一一全国人大备案(2) 省、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一一全国人大、国务院备案市、自治州制定的地方法规一一经省人大批准由省人大报一一全国人大、国务院备案(3) 部门规章一一国务院备案(4) 省政府规章一一省人大、国务院备案4、设区的市可以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及规章的事项:①城乡建设与管理、②环境保护、③历史文化保护5、法人具备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③有自己的名称、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法人资格的取得包括:①登记取得②成立取得第二节代理制度【代理的基本概念】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代理的分类委托代理:因授权而产生(建设工程中的一切代理方式均属于委托代理,招标代理、诉讼代理、采购代理)法定代理:为未成年、精神病而设置的指定代理:为未成年、精神病而设置的2、委托代理可以口头授权,也可以书面授权设立。
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代理的终止:4、转代理;代理人对自己所托的次代理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除非(1 )被代理人事前/事后统一(2)情况紧急,为保护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要点:被代理人有选择权5、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被代理人有选择权6、表见代理:要【无权、有效】,被代理人管理有失误,第三人善意不知情。
第三节物权制度1、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2、不动产物权: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4、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物权的效力2、无因管理:损己利人(见义勇为)第四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工业产权商标权1、3、知识产权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3、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4、专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制造、使用、销售的专有权。
6、专利权申请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第一步:首先应按照权利人的 实际损失确定 第二部: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 非法获利确定第三部:非法获利难以确定的,按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 确定。
第四部:以上均不能确定的,法院酌情判决(著作及商标权50万以下,专利权100万以下)还应加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五节工程担保2、保证方式及责任4、 主合同转让、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1) 被担保的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2) 被担保的债务人发生变化,必须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3) 债权转让导致债权人变更,无须保证人同意,继续在原保证范围内对新债权人承担责任 5、 担保人和担保物的资格(1) 保证人应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但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置业只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2) 担保物应具有可处分性(可以买卖 =可以担保,不能买卖=不能担保)6、 抵押权质押:欠A 扣B[保证方式】Tft 保证(要打官司) 保证人连带保证(不打官司)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欠A 扣A7、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8、定金合同应该书面约定,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
9、有留置权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侵权责任:双方之间无合同关系3、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财产险;自愿投保)工伤保险(强制要求) 例题:保险人对()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的施工单位支付。
A.建筑工程一切险B.安装工程一切险 C 第三者责任险 D.意外伤害险【答案】 D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①抢险救灾、②临时建筑③农民自建低层住宅④军用房屋建筑、⑥小型工程(面积v 300 itf或投资小于30万)3、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建设单位申请糠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P53](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蛭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lb镇规划IX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没工程规划许可证;(S)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临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羟眺定施工企业*M)宵满足施E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巳按规定申查合松[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T(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IK理的工程(5类)己理t(A)建设轮佥己径落实,GD法律、行政法规技定的其他条件,[消防法规定】两类(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特殊)11.顾诚工许可证前需事先通过公安消防机物消防没汁审查,【资金落实的标准,P56】[]期超过[年M T程存向竹3箜「工期不到1年兰工程合同价弘4、开工报告的审批条件:资金、市场、图纸、现场(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是否满足“三通一平”等《建筑法》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找故中11■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有中止施工之日在】个月内.向蛔机关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雄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夏椅H时*通当向筮证机关报告;中止旎工摘1年的T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爰证机美核验俺工许可证*4、许可证违法责任(1) 无证(未取得或规避取证的):建设单位处罚合同额的1%— 2%,施工单位3万以下罚款(2) 欺骗、贿赂取得许可证的:1万一3万罚款5、土地的出让与划拨【划拨土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一申请土地一一规划审查一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领证后拿地)【出让土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一规划审查一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拿地后领证)5、必须进行监理的范围(1)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 领国外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 国家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其他工程5、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6、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设【12】个类别,【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7、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
8、施工劳务资质不设类别和等级9、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10、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程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11、被撤回切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被撤回后【3个月】内,想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HE霏、转包、违法介包的处罚】挂靠,责令改正,没收理法所得,并姓罚款(合同价嚣m 2年2次的.可以责令停业整仙:2年3次的.降低资质等徵;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转包、违法分包' 责令改正’没收建法所得,并处罚款(合同价0.部"%工2年2次的,可以责令停业整例:2年3次的,降低资质等跟:情节严重的.吊iff蠹质证书•挂京、转包、迷洼分包,造成「程损失的,毋建设申位负连带诱任.具备资质条件的(违法分包、转包):0.5%— 1%,不具备资质条件(挂靠、超越资质、非法取得资质):2%-4%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不予注册(不符合执业条件);注销注册(丧失执业条件);撤销注册(非法取得注册)2、不予注册的情形(->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_:)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怖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姓罚,刑事处罚尚未扶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JH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谕K册之「I止不满5年的W(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囚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提示,但刑罚必须已执行完毕);(匕)被吊销注册SE书,百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滞芝华的:(A)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仇资顼日发生过柬大质量和安全邪故的二(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删单位要求的「(十〉年静超过砧周宕的:(卜一)法律、法规规定不「注册的其他情形『3、注销注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效)申请人丧失执业条件:(1)聘用单位破产(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的(4)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5)注册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4、撤销注册:非法取得、非法发放的5、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6、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以下情形除外:(1) 承包合同依法解除的(2) 发包方同意更换的(3)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7、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