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办学章程(修订本)举办者:王宏翠、吴兴鹏制订日期:2013年1月16日审批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安徽兴鹏科技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中职专业人才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王宏翠、吴兴鹏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

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学校(中心、部)。

第七条本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处西南角路号。

邮政编码:23 0041 ;电话:0551- 64285887 。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品德高尚、专业精良、技能娴熟、体魄健强”的高素质人才。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中等职业教育。

(二)、办学层次:普通中专。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范围:全省。

(五)、招生对象:应、历届初、高毕业生。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 36 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 5000 人。

(三)、年度班级数: 100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 50 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安徽中安会计事务所验资,并于 2006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编号为码151号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王宏翠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正文)举办者:制订日期:审批机关: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1——2— 合肥某中学章程(*年*月*日合肥**中学董事会会议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法律地位,规范学 校办学行为,保护举办者(出资人)、学校、 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第三条 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 建设者为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合格人材。

第五条学校的审批机关即业务主管单第六条学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

第七条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第九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制订学校章程;(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 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财务状况;(四)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4—资情况如下:第十一条学校的业务范围即办学内容(五)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由 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 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董事会由举办者(出资人) 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1/3 以 上的董事必须具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个别董事离职, 由董事会会议确认;增补个别董事,由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在职人数少于 1 /2 时,即宣布解散,并组建新一届董事会。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聘任、解聘校长和由校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副校长及学校财务负责人;(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合肥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合肥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办学章程(修订本)举办者:王宏翠、吴兴鹏制订日期:2013年1月16日审批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安徽兴鹏科技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中职专业人才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王宏翠、吴兴鹏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

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安徽兴鹏科技学校学校(中心、部)。

第七条本校地址:合肥市新站开发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处西南角路号。

邮政编码:230041 ;电话:0551-******** 。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品德高尚、专业精良、技能娴熟、体魄健强”的高素质人才。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中等职业教育。

(二)、办学层次:普通中专。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办学范围:全省。

..(五)、招生对象:应、历届初、高毕业生。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36 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5000 人。

(三)、年度班级数:100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50 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安徽中安会计事务所验资,并于2006 年3 月31 日出具了编号为码151号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一)、办学投入部分(币种为人民币)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王宏翠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民办学校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举办,以提供一定社会公益教育服务为宗旨,依法独立办学、自主管理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第三条民办学校必须遵守国家的教育政策、法律和法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民办学校必须向社会公开招生、提供教育服务,并依法设立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定期接受评估。

第五条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撤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手续。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章程是学校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学校自主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性质和办学范围第七条学校的名称为XXX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本校)。

第八条本校的性质为非营利性学校。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范围为XXXXXXXXX。

第三章学校的办学目标和任务第十条本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一条本校的办学任务是遵循教育公益性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学校的管理机构第十二条本校设立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创办者、相关部门负责人、知名专家和社会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审议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监督学校日常运作等。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本校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职工权益维护。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由本校学生选举产生,负责反映学生意见和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

第五章学校的组织管理第十八条本校设立教务处、教学处、德育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培训、开展教材选用等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教学处负责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评估、教学等教学支持工作。

第二十一条德育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等德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处负责学生招生、管理、管理、奖助学金评定等学生服务工作。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本学校的名称为XXX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学校为一所依法设立、注册并获得民办学校资格的全日制学校。

学校依照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办学,遵循教育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本学校秉承“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管理原则本学校以科学管理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人本管理为核心,注重以德育为先导,以优质教育为目标,促进学校全体师生共同成长。

第二章学校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领导机构本学校设立校董事会、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工处等组织机构,行使相应职权。

1. 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股东代表和相关教育专家组成。

校董事会行使决策、监督、评价等职能,对学校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决策进行决策并做出评价。

2. 校长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发展负责。

3. 副校长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分管学校的教务、学工等相关事务。

4. 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师招聘与管理、教学质量评估等。

5. 学工处学工处负责学生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等工作,在校务中的学生发展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本学校遵循公开、平等、竞聘原则,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和专业素质的教职工担任教师和管理岗位。

第七条学校学生本学校招收合适年龄段的公民子女和具备入学条件的外籍华人子女。

学生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章教学与管理第八条课程设置本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第九条教学质量管理本学校重视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学生学习情况评估等工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学校行政管理本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的行政管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学校章程遵循“依法办学、独立办学、合理经营、公开办学”的原则,保障学校的独立性和办学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章程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学校章程。

第二章学校性质第五条学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经营所得必须用于学校的办学活动和发展建设。

第六条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育为先,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校长由学校法人或其委托单位聘任。

第九条学校实行民主管理,设立教师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师生意见,促进学校民主管理。

第十条学校设立各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课程方案,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章学校财务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学校进行财务收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财务透明。

第十六条学校依法纳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学校法人或其委托单位的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学校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法人或其委托单位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希望对各位文档创作者有所帮助。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名称]第三条学校性质: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第四条学校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详细地址]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第七条学校办学形式:[办学形式,如:全日制、业余、函授、广播电视等]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规模,如:在校生人数、班级数等]第二章办学内容第九条学校专业设置:[学校专业设置,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第十条学校课程设置:[学校课程设置,如:国家规定课程、学校特色课程等]第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措施:[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措施,如: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设施设备、教学管理制度等]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校董会:[校董会职责、组成、任期等]第十四条校长:[校长职责、任职条件、任期等]第十五条学校设立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第四章教师与学生第十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十八条学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第五章办学经费第二十条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包括:出资者投入、学费收入、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办学经费合理使用。

第六章学校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二条学校变更名称、地址、性质、办学层次等,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校终止办学,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1)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1)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名称与属性本学校名称为X民办学校(简称本校),是一所民办教育机构,师资力量优秀,致力于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1.2 办学宗旨本校的办学宗旨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优质高效,严谨务实,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出品质高、知识丰富、具备良好人文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1.3 学校性质本校是一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登记注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监管。

1.4 办学地质本校位于X地,占地面积约X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二、教育目标2.1 总目标本校的总体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优良的品质和独立自主、批判思考的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知识和创新实践能力,发展均衡、全面发展各个方面的能力。

2.2 重点培养方向本校重点培养学生的方面能力:•高尚的品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文理知识广度和深度;•艺术欣赏与创造能力;•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劳动技能和实践能力;•社交交往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教学管理3.1 教学计划为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全面发展,本校将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各学科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以及评估方式等,确保教育目标的完成。

3.2 师资队伍本校非常注重师资力量的建设,坚持选聘教师要有优秀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并定期进行教师培训和鉴定,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3 学生管理本校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每位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关注学生的学业、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3.4 家校合作本校与学生家庭保持紧密联系,建立起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携手共同培养学生。

四、质量保障4.1 教育质量评估机制本校将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学校的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努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2023范文免修改)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办学自主、公平、公开、合法的原则,明确了本民办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原则、教育目标等基本内容。

第二条本民办学校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以提供高质量教育为宗旨,培养学为具有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活动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配置资源,形成学校、学生、家庭的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实现教育的公平和有效。

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四条本民办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包括几个方面:1. 培养学生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公民;2.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创新思维能力;3. 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具备体育锻炼的习惯和良好的卫生习惯;4. 培养学生具备美的眼光和审美能力,培养文化艺术素养。

第五条本民办学校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本民办学校要具备地域特色和专业特长,通过设置各类特色课程,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培养,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本民办学校的组织架构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等。

第八条董事会是本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由校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负责监督学校运行,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决策。

第九条校长是本民办学校的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条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学质量的监控等。

第十一条后勤保障处负责学校的后勤工作,包括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学生食宿安排、校园安全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生入学、学生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学校章程(正本)举办者:制订日期:审批机关: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监制合肥市教育局.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第一条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第二条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本校以培养为办学目的,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等。

第五条教育局。

本校依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二章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第六条)、部。

学校(中心第七条区(县)本校地址:合肥市街道(乡、镇)居委会(村)23;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0551办学内容第三章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

学类、办(一)型:(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学范围:(四)、办。

(五)、招生对象: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月。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人。

(二)、年度在校生数:(三)、年度班级数:个班。

人。

(四)、班级学额:每班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四章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第十一条日出具了年月事务所验资,并于编号为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办学投入部分(币种为人民币)(一)备注占总资产出资形式出资人名称出资数额的面分比单位:万元)((二)、国家资助部分(币种为人民币)备注出资形式出资人名称出资数额占总资产的面分比)(单位:万元(三)、社会捐赠部分(币种为人民币)占总资出资数出资人名出资形备注的面分比单位:万元()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第十三条项所列途径。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合肥市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示范文本学校章程(正本)举办者:制订日期:审批机关:备案日期:章程编号:公示日期:合肥市教育局监制学校章程(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

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学校(中心、部)。

第七条本校地址:合肥市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村)路号。

邮政编码:23 ;电话:0551 。

第三章办学内容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一)、办学类型:。

(二)、办学层次:。

(三)、办学形式:。

(四)、办学范围:。

(五)、招生对象:。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人。

(三)、年度班级数: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事务所验资,并于年月日出具了编号为的验资报告。

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三)、社会捐赠部分(币种为人民币)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项所列途径。

(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二)、社会捐助;(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四)、银行货款;(五)、。

年略有提高。

(一)月工资平均标准为人民币元,最低月工资为人民币元,最高月工资为人民币元。

(二)职工福利标准月平均为人民币元。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民办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民办学校的根本制度,是学校办学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本学校是一所依法设立、自主办学、自负盈亏的民办非营利性学校,以实施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和相关社会服务。

第四条本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址和标识第六条学校名称:XXX民办学校第七条学校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第八条学校标识:采用XXX图案,寓意XXX。

第三章办学宗旨和目标第九条办学宗旨: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条办学目标:1. 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社会声誉和影响力的民办学校;2. 形成特色鲜明的教育教学体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3.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4. 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学校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负责学校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教育教学委员会,负责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审计和监督。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学校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第六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培养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会)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适用于民办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住所学校名称为XXX,学校住所地为:XX。

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在×××XXX申请登记注册,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学校为自愿举办,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办学宗旨XXX(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应当符合《教育法》等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第五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全日制在校生保持在人以内。

第六条办学内容及形式:学前教育;普通全日制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文化教育培训(与办学许可证内容一致)第七条外部关系(一)依法依规自主办学、自主管理,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

(二)接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框架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履行社会责任,以优质的教育服务社会,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传承和发展先进文化,寻求社会支持、接受社会监视。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注销机关注销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学校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XX 100万元100%货币注册资金出资时间在2018年06月30日之前出资到完毕。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民办学校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学校。

本学校为民办学校,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以服务社会、培养人才为宗旨,办学方针是“以学生为中心,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学校的办学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办学原则,保障学生的平等权利。

第六条本学校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七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行使学校的管理权。

第八条本学校依法享有自主招生权,招生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本学校设立学校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学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和财务预算;(二)选举和决定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三)审议和决定学校章程的修改;(四)其他应由学校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董事到会方可召开,并作出有效决议。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组成。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日常工作;(二)研究和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二)监督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工作;(三)其他应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民办办学章程模板

民办办学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明确学校性质、宗旨、管理体制、教育教学活动等,保障学校、教师、学生及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全称]第三条学校性质:[学校性质,如:民办非营利性学校、民办营利性学校等]第四条学校宗旨:[学校宗旨,如: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第五条学校地址:[学校具体地址]第六条学校设立者:[设立者名称,如: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等]第二章办学内容第七条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第八条专业设置:[学校开设的专业或课程]第九条招生对象:[招生对象范围,如:本地区、全国等]第十条办学规模:[学校招生人数、班级设置等]第十一条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如: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育评价等]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二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成员构成,如:出资者代表、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等]第十四条校长职责:[校长职责,如: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学校内部事务等]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以下机构:[学校下设的职能部门,如:教务处、财务处、人事处等]第四章教师管理第十六条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学校为教师提供培训、进修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财务机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培养优秀的人才,依法合规办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是一所独立的、非赢利性的民办学校,依法注册并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本学校的宗旨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爱国心、责任心、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四条本学校的管理机构是学校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本学校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招生,并且保证贫困学生的招生比例。

第六条本学校设立勋章、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以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勇于创新。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权第七条学校理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任命和解聘学校的主要领导和教师,审核学校的发展计划和财务报表,监督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理事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组成,校长担任理事长。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条学校设立专业教研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部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的职责由学校章程具体规定。

第三章入学与考试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自愿报名制,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本学校接受教育。

第十二条学生的入学考试由学校自主设计,并根据考试情况和学生档案综合评价确定是否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学费减免和奖学金。

第四章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第十四条学校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体系,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教学评估,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注重个性发展,为学生提供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六条学校坚持德育与智育相结合,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注重教育技术的应用,提供先进的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

第五章学校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财务收支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做好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定期向理事会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接受财务审计。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1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1范本)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的目的和依据本章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民办学校的运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并适用于我校及其整个教育系统。

第二条法律地位和性质我校为一所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权益和义务,其财务独立、法人独立。

我校的办学性质为非营利性质,以提供优质教育为宗旨。

第三条办学宗旨我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

我校注重品德教育,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和国家建设。

第四条办学任务我校的办学任务是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的要求,组织实施学科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符合社会要求和未来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第五条办学原则我校的办学原则是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和规范性。

全体教职员工要秉持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坚持为学生的发展负责,并遵守教育教学的专业道德和职业要求。

第六条课程设置和管理我校的课程设置满足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根据学生年级和不同学科需求进行安排,力求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

课程管理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确保课程的实施和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校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学校领导层我校设立校长、副校长和各部门主任,形成科学、稳定的学校领导层,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学校领导层由理事会推荐候选人,经过教职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理事会我校成立理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学校校董、教职员工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学校发展规划、财务管理、重大决策等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理事会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条学校教育教学机构我校设立教务处、教研室等教育教学机构,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改革。

教育教学机构的设置和功能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十条学生管理我校建立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入学、学籍管理、奖惩和评价等方面的规定。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校定名为[学校名称],地址位于[详细地址]。

第二条(性质与宗旨)本校是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办学层次与形式)本校的办学层次为[如:小学、初中、高中等],办学形式为[如:全日制、寄宿制等]。

第四条(管理体制)本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障学校的自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举办者与权利义务第五条(举办者)本校的举办者为[列举举办者名称或个人姓名],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举办者权利)举办者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决策,享有对学校财产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举办者义务)举办者有义务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和资金支持,并监督学校依法办学。

第三章学校组织与管理第八条(董事会/理事会)学校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监督学校的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九条(校长)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聘任,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议。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学生与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权利与义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学籍管理)学校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真实、完整。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教学计划)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设置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六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学校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学校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七章终止与清算第十七条(学校终止)学校因故终止时,应依法进行清算,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能娴熟、体魄健强”的高素质人才

第九条 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
证为准):
(一)、办学类型: 中等职业教育 。
(二)、办学层次: 普通中专

(三)、办学形式: 全日制

(四)、办学范围: 全省

2
(五)、招生对象: 应、历届初、高毕业生

第十条 本校计划办学规模:
第二章 学校的名称与地址
第六条 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 安徽兴鹏科技学校 学校(中心、
部)。
第七条 本校地址:合肥市 新站开发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新蚌埠路与东方大道交口处西南角 路
号 。 邮 政 编 码 : 23
0041
;电话:0551- 64285887

第三 章 办学内容
第八条 本校办学宗旨:把每一位学生培养成为“品德高尚、专业精良、技
第二条 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 本校以培养 中职专业人才 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 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 本校举办者是 王宏翠、 吴兴鹏 等。
第五条 本校的审批机关为 合肥市 教育局。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 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资报告。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
(一)、办学投入部分(币种为人民币)
出资人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形式 占总资产
备注
(单位:万元)
的面分比
王宏翠、吴兴
315
固定资产
100%

(二)、国家资助部分(币种为人民币)
出资人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形式
(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 的面分比
备注
(三)、社会捐赠部分(币种为人民币)
安徽兴鹏科技学校 办学章程
(修 订 本)
举 办 者:王宏翠、 吴兴鹏 制订日期:2013 年 1 月 16 日 审批机关: 合肥市教育局 备案日期: 章程编号: 公示日期:
合肥市教育局 监 制
1
安徽兴鹏科技学校章程
(编号: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 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二)、检查董(理)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董(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议。在董(事提议的情况下也均应召开会议,董(理)
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员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
出资金占学校总资产的比例取得出资回报。学校依法代扣有关税金。
(二)本校履行捐资办学,不要求取得回报。
(三)本校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
(四)本校出资人暂不要求合理回报。需要取得合理回报时必须经全体董
(理)事召开会议,2/3 组成人员同意给予合理回报,并依法修订本章程,报审
批机关核准,并由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按照章程修正案规定取得合理回报。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 36 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 5000 人。
(三)、年度班级数: 100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 50 人。
第四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 安徽中安会计
事务所验资,并于 2006 年 3 月 31 日出具了编号为码 151 号 的验
出资人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形式
(单位:万元)
占总资产 的面分比
备注
第十二条 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 王 宏翠 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 (一)、(三)、(四)项所列途 径。
(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二)、社会捐助; (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 (四)、银行货款;
(一)本校出资人依法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
法纳税,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各类基金及费用从年度净收益中提取结束,
由董(理)事会根据当年学校财务状况并由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决定年度净
收益中给予出资人的回报比例,并依法将该决定及相关内容公告社会,报审批机
关备案。以上行为达到法定时效,并没有异议,本校出资人则按照兴办学校时所
全体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
代为出席表决,委托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五条 董(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和按照出席会议
董(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会议表决。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组成人员的 1/2 时方可召开董(理)事
会议,会议决定必须超过 1/2 到会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但学校董(理)事会讨论
3
(五)、 第十四条 开支范围与项目 应付工资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障费 业务费 公务费 助学费 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 基建费
。 本校经费支出的主要项目和比例如下:
比例 简要说明 30% 学校教职工工资占核准收费的 30% 5% 培训、奖励、过节费等 10% 为教职工办理社保及其它保险 10% 招生宣传费、招生就业差旅费 5% 办公费等 5% 扶贫助学 5% 教学设施、水电、建筑维修等 10% 购置教学实训设备、实训材料等 20% 兴建校舍
第二十八条 本校首任法定代表人由 王宏翠 担任,依法履行法定代表 人的职权。学校今后新任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主管机关核准。法定代表人离任前 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校聘请 王宏翠 担任首任校长,任期三年,报经审批机关
5
核准后上岗。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依法履行校长职责;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员签字,在会议通过后 15 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
案。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 2013 年 1 月共同制定,已经首届董
(理)事会全休董(理)事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学校董(理)事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送审批机关备案,审批机关于
名是学校职工),董(理)事会由 教代会
依法 选举 产生,
每届任期三年,报审批机关备案。董(理)事会在职人数少于二分之一时,即宣
布解散,并按照程序组建新一届机构。首届董(理)事会分别是 王宏翠、吴
兴鹏、吴逵、吴世海、吴俊
等同志。
第二十一条 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4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本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均按照财务制度具实制定财务报告,
并请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同时学校按照财务公示制度公示学校主要财务收
支数据,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章 管理机制
第十九条
本校设立董(理)事会作为学校的决策机构,建立董(理)
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条
学校董(理)事会由 5 名董(理)事会组成(其中 5
行职权时,由董(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首届董(理)事
会董(理)事长、副董(理)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理)事会由 王宏
翠 担任,副董(理)事长由
吴兴鹏 担任。今后各届董(理)
事长、副董(理)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七)、

(八)、

第七章 合理回报问题
第三十条
本校出资人按照下列第 (一) 项办法处理合理回报问题。



日向社会公示本章程,并于


日 时结束公示。本章程自结束公示后正式生效。
举办者签字(章): 学校董(理)事会成员签字:
7
第八章 学校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各类变更事项依法办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举办者的学 校,其中有举办者要求变更举办者,该举办者必须先取得其他举办者同意,再获 得学校董(理)事会同意,并优先将举办权变更给已有的举办者。
第三十二条 本校 如董事会解散、按会议决定 自行终止办学,并依 法办理终止程序,停止办学,解散学校。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

(八)、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学校董(理)事会会设董(理)事长一名,主持董(理)事会日
常工作。设副董(理)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开展工作,董(理)事长不能履
第十五条
本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标准如下,并逐年略有提高。
(一)月工资平均标准为人民币 2600 元,最低月工资为人民币 1200
元,最高月工资为人民币 5000 元。
(二)职工福利标准月平均为人民币 100 元。
(三)职工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其它待遇标准:
第十六条
本校所有经费支出项目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所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 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