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型胶原(IVC)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产品技术要求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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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型胶原(IVC)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IV型胶原(IVC)的含量。
1.1 产品规格
2.1外观
试剂盒组分齐全、完整;溶液无混浊,无沉淀或絮状物;微孔板包装袋无破损、漏气现象。
2.2 准确性
平均回收率应在90~110%范围内。
2.3 剂量反应曲线的线性
在(50~800ng/mL)浓度范围内,剂量反应曲线的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0。
2.4 空白检测限
应不大于10.0ng/mL。
2.5精密度
2.5.1分析内精密度
测定QC血清,变异系数(CV)应小于15.0%。
2.5.2分析间精密度
测定QC血清,变异系数(CV)应小于20.0%。
2.6批间差
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分别测量同一质控血清,变异系数(CV)应小于20.0%。
2.7 质控血清测定值
应在允许的范围内。
2.8 特异性
2.8.1与人透明质酸(HA)的交叉反应
检测浓度为800 ng/mL的HA,测定值应小于6 ng/mL。
2.8.2与人Ⅲ型前胶原N端肽(PⅢNP)的交叉反应
检测浓度为120 ng/mL的PⅢNP,测定值应小于9 ng/mL。
2.8.3与人层粘连蛋白(LN)的交叉反应
检测浓度为800 ng/mL的LN,测定值应小于6 ng/mL 。
2.9 稳定性
ⅣC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在ⅣC试剂盒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分别检测2.1、2.2、2.3、2.4、2.5.1、2.7项,结果应符合各项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