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中国法律思想史讲义(全)
中国法律思想史讲义徐海涛授课计划导论第一章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神权法思想的产生、发展与演变第二节维护宗法等级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第二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的法律思想第一节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管仲、子产、邓析)第二节儒家的法律思想(孔子、孟子、荀子)第三节墨家的法律思想(墨子)第四节道家的法律思想(《老子》、《庄子》)第五节法家的法律思想(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管子》、韩非)第三章秦汉以后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和酝酿一、秦王朝的迅速灭亡与法家思想的破产二、从黄老到以儒为主的儒法合流、礼法统一第二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形成过程、内容和基本特点)第三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局部深化(基本理论、刑事制度、婚姻家庭方面)自学辩论:“春秋决狱”利大于弊VS“春秋决狱”弊大于利第四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理学的兴起、一代理学宗师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第五节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了解早期启蒙思想家的共同特点、重点讲述以黄宗羲为主的启蒙思想第四章中国近代的法律思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龚自珍、魏源)第二节太平天国领导人的法律思想(洪秀全、洪仁玕)第三节洋务派与早期改良派的法律思想(王韬、薛福成、郑观应)第四节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第五节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孙中山、章太炎)第六节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及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学习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张国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3月第1版参考教材:1.《中国法律思想史》武树臣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2.《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第1版阅读书目与网络资源:1.《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范忠信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第1版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情理法与中国人》范忠信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武树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5.《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6.《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7.法律思想网 /8.法史网 /9.中国法律文化网 /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default1.asp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10、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课堂http://202.207.96.9/open/fzs/ZJFD/b1.htm第三部分讲稿正文导论一、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中国自古以来各种法律观点、学说和理论的内容、本质、作用、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演变和相互斗争、相互吸收、相互影响的过程与规律,以及它们与当时的立法、司法活动的关系。
法律思想史问答题答疑
法律思想史问答题答疑1、试述儒家法律思想的特点。
建立统一的贵族政体,维护宗法等级秩序,是儒家政治法律思想的基本点。
他们提出了一整套旨在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的法律观点。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l “为国以礼”的礼治论(1)将礼说成根本的国家制度,确立和维护统一的贵族政体和君臣等级秩序的制度。
礼作为国家根本制度成为法律的核心和渊源,其地位形同于现代的宪法?(2)强调“齐之以礼”,把礼的实行范围扩大到民间。
这是对于西周“礼不下庶人”原则的重大突破?(3)以“举贤才”补充周礼的“亲亲”原则,变传统的“任人唯亲”为“亲亲”前提下的“尊贤使能”,从而否定了传统的“世卿世禄”制度?(4)将礼视为“五伦”原则的条文化、制度化,即处理君与臣、父与子、夫与妇、兄与弟、朋友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用礼来确定“亲疏”,区分“同异”,辨别“是非”。
儒家赋予“五伦”以国家强制性即具有法律的意义。
a以“五伦”为中心,强调“正名分?b以家族为本位,强调“孝”、“忠”c以等差为基础,强调“别贵贱”l “为政以德”的德治论(1)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2)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
a德刑并用,以刑辅德b注重教化,以德去刑c恤刑慎杀,先教后刑l “为政在人”的人治论(1)孔子和孟子从统治方法角度来论证,政治是个人道德的扩大,因此强调执政者在治国中的决定作用。
(2)荀况着重对人和法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强调人起着决定法的作用。
(3)“人治”是“德治”和“礼治”的派生,以“德治”和“礼治”为其主要内容。
a圣贤决定礼法b“身正”则“令行”c法先王,顺人情2、为什么荀况法律思想具有儒法合流的特点。
先秦儒家从荀况开始由主要代表封建贵族转向为新兴地主服务。
荀况适应战国末期的新形势,对孔子的思想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而与孟子确存在着明显的对立。
试论中国古代法制在法律体系及立法技巧、法律内容、司法制度值得今天借鉴的经验教训
试论中国古代法制在法律体系及立法技巧、法律内容、司法制度值得今天借鉴的经验教训摘要: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的特征,在世界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征,了解其内容,理解其实质,进行比较借鉴,正是为了继承中华法系成文法传统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元素,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关键字:古代法制现代法律法律体系立法技巧法律内容司法制度借鉴正文: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的特征,在世界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建设当代中国的法治社会,离不开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也离不开借鉴我国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经验,要充分吸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因素,这不仅是因为传统法律文化已内化为民族精神和民族心理的一部分,而且无论在思想层面,还是在制度层面,传统法律文化都有值得我们汲取的法治资源,需要我们认真地挖掘、辨析和总结。
一、法律体系方面对现代法律的参考价值法顺人心,法随时变,是法律发展的一种规律。
社会发展无止境,法律发展和完善也没有止境。
古今中外的法制史告诉我们,法律体系形成的时间一般不太长,有可量化的年头,而法律体系完善的时间往往很长。
以我国的明朝为例,明太祖于洪武四年(1371年)修成《大明集礼》,洪武三十年(1397年)颁行《大明律》,同时颁布的还有《大诰》三编。
之后又陆续颁发并修订各类《集要》、《录》、《律》、《诰》等法律文书典律,且定下“祖制”:“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
”故明代法律体系的完善只能在律诰之外寻求其他形式,这就是不断地修例。
后明朝各代不断完善修改法律法规,最终形成“以例辅律、律例并行”的法律体系。
可见,明代法律体系在洪武三十年基本形成,耗时不过三十年,然而完善的过程却历时近两百年,贯穿明朝全过程。
①完善法律体系的时期是攻坚克难型立法时期;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与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相一致、相始终的;法律体系的完善过程是一个不断修改现行法律的过程。
2018年自考新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编先秦法律思想概述第一章西周法律思想第一节“以德配天”说“以德配天”说:即认为“天”或“上帝”是天下各族共有之神,并不始终眷顾一个部族,使其常为下届的统治者。
“天命”属谁在于该部族(其代表是首领)是否有“德”。
若一部族无“德”,统治不佳,失却上帝欢心,上帝就会撤销他们的代表资格,而另行挑选有“德”的另一部族来担任。
西周提出这种“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意味着神权法思想的动摇和人文思想的发展。
第二节“明德慎罚”说“明德”就是要求周王和贵族注重培养自己的德行,只有良好的德行才能够配享天命,得到天的惠佑,保住社稷:“慎罚”是指适用刑罚的时,应慎重其行,避免滥杀以致失德。
“慎罚”具体表现在:(1)对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2)反对诛族连坐,主张罪止一身。
强调“父子兄弟,罪不相及”(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第三节大宗法制下的礼治思想“嫡长子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目的是保证继承者的唯一性,杜绝其他潜在继承者的争心,以保证政权交接之稳定。
个别人的贤与不肖,本就难以判断。
即便能够准确判断,那它和建立在继承人唯一性基础上的秩序稳定相比,其重要性也大大不如。
“周礼”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
“亲亲”指的是一个人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尤其是自己的以父系为中心的尊亲属;子弟必须孝顺父兄。
“尊尊”就是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尤其要服从周天子;其目的是严格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消弭犯上作乱于无形。
西周“礼治”在立法和司法领域集中表现为:“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即是说“贵族之礼”不适用于庶人,而庶人也不适用于贵族之礼,否则就是僭越。
“刑”的处罚对象主要是大夫一下的庶人和奴隶。
第二章儒家法律思想第一节儒家学说概述管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治国论,形成了“令顺民心”的法治观→子产“铸刑书”于鼎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为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邓析反对传统礼治,制竹刑。
中国法律思想史在线考试答案1
《中国法律思想史》网上模拟作业练习(1)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夏商、西周的法律思想主要是奴隶主贵族的神权法实现和以宗法为核心礼治思想。
(√)2、“祀”与“戎”是奴隶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
( ×)3、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朝、盛行于商朝、动摇于西周。
(√)4、宗法制和等级制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严格的君臣、上下、父子、兄弟、亲疏、尊卑、贵贱的礼制。
(√)5、“明德慎罚”的思想是纣王提出的。
( ×)6、我国古代先民的法律观念主要从“刑”、“法”、“律”、“礼”四个字上得到反映。
(√)7、儒家是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
(√)8、”民贵君轻论”是孔子提出的。
( ×)9、礼法关系是研究、把握儒家法律思想的前提和基点。
(√)10、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思想是儒家法律思想。
(√)11、韩非是先秦法家特别是晋法家法律思想的集大成者。
(√)12、秦始皇是以儒家的法律思想为指导,以武力统一六国的。
(×)13、“缘法而治”即“依法治国”是先秦法家学派的思想核心。
(√)14、“刑不至君子”是贾谊的主张。
(√)15、“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的建议。
(√)16、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框架是以新儒学法律思想为基础的。
(√)17、春秋时期的革新家中,子产代表了奴隶主贵族转化而来的新封建贵族。
(√)18、荀况把法家的“法治”思想纳入儒家的思想体系,明确提出了既隆礼又重法的思想主张。
(√)19、法家中法、术、势的集大成者是慎到( ×)20、《唐律疏议》阐述德刑关系的言论是刑、礼、道迭相为用。
( ×)21、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
( ×)22、主张“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家是荀况。
( ×)23、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继承制。
(√)24、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一论断的是管仲。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自考
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的思想1、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即天命、天罚思想。
2、XXX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同时“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的思想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特权的行为规范。
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
2、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
制后发展成世卿世禄制。
3、西周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5、礼治的基本特征:XXX倡导礼治。
礼和刑都是仆从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合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6、XXX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
XXX: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
慎罚:区别对待,罪止一身。
主要内容:1、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人;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1、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最具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
2、XXX: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3、XXX的法制改良思想: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的运用。
即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对XXX进行了四方面的改造:1、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依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已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
中国法律思想史模拟考试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春秋时期,突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批判“刑不可知”,并提倡任用贤能的人是()。
a鲍叔牙b管仲c子产d邓析2、最早将“法律”二字连用的是()。
a道家b墨家c儒家d法家3、中国历史上最早将礼与法结合起来,以“法治”充实“礼治”的思想家是()。
a孔子b孟子c荀子d老子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罚的第一人是? ()。
a商鞅b王安石c洪仁轩d康有为5、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伦”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论。
a罢黜百家,独尊儒术b“亲亲”、“尊尊”c三纲五常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6、首创“九卿议刑”制度,要求慎狱恤刑的是()。
a秦始皇b刘邦c李世民d杨坚7、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a“存天理,灭人欲”b“大德而小刑”c“以严为本,而以宽济”d“以公理而灭私情”8、龚自珍提出()观点,作为“更法改图”的根据。
a历史发展b三不足c事无不变d趋时更新9、《大清律例》集中体现了纲常名教,而例数《大清律例》十大“仁政“的是()。
a张之洞b李鸿章c曾国藩d左宗棠10、清末礼法之争的导火线是修订()。
a《大清律例》b《暂行新刑律》c《大清新刑律草案》d《大清现行刑律》二、多项选择(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孔子“仁”论的实质内容是()。
a 以“爱人”为中心b 以孝悌为根本c 以“克己”、“忠恕”为手段d 以恢复和完善礼治为目的2、56、法家认为法具有以下性质()。
a 强制性和制裁力b 客观性和公平性c 等级性d 合情性和适时性3、荀况认为礼法起源的前提是()。
a 天人合一b 阶级分划c 明分使群d 化性起伪4、慎到重势思想表现在()。
a 君主立法,“民一于法”b“权重位尊”才能“令行禁止”c“大君任法而弗躬”d“权重位尊”的君主“不得背法而专制”5、儒家和法家的法令思想区别在()。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四讲 正统法律思想
五、隋唐——完备 《唐律疏议》 六、宋代——新的发展阶段 理学的兴起 七、明清——开始走下坡路 启蒙思想家民主思想 八、鸦片战争之后——衰落
二、理论起源
儒家的重礼思想:从孔孟之礼到荀子之礼 荀子的主张: 1、排斥“为国以礼” 。反对“任人唯 亲”、“世卿世禄”的贵族政体,主张 “赏贤使能”。 2、坚持“为法以礼”。“礼者,法之大分 而类之纲纪也。”明确以宗法等级观念指 导立法和司法,维护宗法家族制度。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律思 想的发展史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不 但长期支配着封建社会的立法、司法活动 ,而且对后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法 律发展也有很大影响。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论奠基者是汉中期 的大儒董仲舒。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形成是与汉代中期的社 会变化紧密联系的: 1、经济的复苏 2、政权的强盛 3、文化的一统 礼教复兴 儒学成为正统的原因:历史、文化、个人
统一的秦王朝仍以法治理论为指导,崇尚 法家,实行重刑。 秦始皇泰山刻石言:治道运行,诸产得宜, 皆有法式 秦朝的立法以繁密严苛著称。 “秦时劓鼻盈累、断足盈车,举河以西, 不足受天下之徒”。 秦始皇还法外施刑,滥杀无辜。
秦法的得失 开创了“法令由一统”的新局面。 法网繁密 刑罚严酷(司马迁对秦始皇的评价) 违背了法家的进化历史观:“法与时转则治,治 与世宜则有功”。 贾谊的名文《过秦论》中指出:“秦王怀贪鄙之 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 ,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 以暴虐为天下始。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 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秦离战国而王天下, 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无 异也。”
1、独尊儒术。听取董仲舒的建议,“罢黜 百家,独尊儒术”,开创中国传统主流文 化之正统。 2、盐铁官营。盐铁官营自汉代延续至今, 今天盐铁茶主要仍由政府及国企控制。
《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考核答案(2019秋)》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最早出现于(B)A.西周B.夏C.东周D.商2.先秦提出“明分使群”的国家与法律起源论的思想家是(A)A.荀子B.孟子C.管子D.孔子3.先秦诸家流派中,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是(B)A.农家B.墨家C.兵家D.法家4.最早提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先秦思想家是(C)A.秦始皇B.李斯C.韩非D.商鞅5.被秦始皇利用的“五德终始”说出自(D)A.儒家B.道家C.法家D.阴阳家6.“皇天无新,惟德是辅”所反映的法律思是(C )A.天命无常B.致天之罚C.以德配天D.天下大同7.西周宗法等级制的核心是(C)A.嫡长继承制B.世卿世禄制C.分封制D.君权神授制8.春秋时期,(B )提出“宽猛相济”的主张。
A.管仲B.子产C.邓析9.商鞅认为必须确立法令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到(B )A.“治不听君,民不从官”B.“皆有法式”C.“一同天下之义”D.“不务德而务法”10.我国最早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产生于下列哪位思想家(C)A.周公B.周文王C.老子D.孔子二、多项选择题1.道家提倡实行愚民政策,消除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主张( ABC )。
A.“绝仁弃义” B.“绝圣弃智” C.“绝巧弃利”D.“立公弃私” E.“弃礼废道”2.秦朝“法治”思想的内容有( BCD )。
A.礼B.法C.术D.势E.义3.西周宗法等级制度包括(BCD )A.礼制B.分封制C.世卿世禄制D.嫡长继承制三、名词解释题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平民。
2.“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3.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
中国法律思想史——四川大学法律本科自考校考题库+答案
复习资料《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代码00264)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总分:20分)1、夏、商、西周时期主要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和( )• A.德治思想• B.礼治思想• C.法治思想• D.自然法思想标准答案:B2、春秋时期私自编定“竹刑”的是( )• A.孔子• B.子产• C.邓析• D.管仲标准答案:C3、孔子所说的“为政在人”,强调的是( )• A.贤人治国• B.民人治国• C.专家治国• D.法律治国标准答案:A4、先秦时期,第一个提出系统的“性善论”的是( )• A.孔子• B.管子• C.孟子• D.子产标准答案:C5、“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出自( )• A.《墨子•兼爱中》• B.《荀子•富国》• C.《孟子•尽心上》• D.《商君书•定分》标准答案:A6、“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一说的提出者是( )• A.庄子• B.老子• C.孟子• D.荀子标准答案:B7、商鞅认为必须确立法令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到( )• A.“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B.“皆有法式”• C.“一同天下之义”• D.“不务德而务法”标准答案:A8、主张肉刑可废不可复的思想家是( )• A.仲长统• B.刘颂• C.白居易• D.朱熹标准答案:C9、以儒家“道统”的继承人自居的唐代思想家是( )• A.魏征• B.韩愈• C.柳宗元• D.白居易标准答案:B10、“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一著名谏议的提出者是( )• A.魏征• B.房玄龄• C.长孙无忌• D.刘文静标准答案:A11、犯罪存留养亲制度首创于()• A.北魏• B.辽• C.唐• D.金标准答案:C12、柳宗元认为刑、礼的关系应是()• A.其用则合,其本则异• B.其本则合,其用则异• C.完全不同• D.完全相同标准答案:B13、最早提出“存天理,灭人欲”这一思想命题的历史时代是()• A.南宋• B.北宋• C.元• D.明标准答案:B14、唐代创立九卿议刑制度的是()• A.唐高祖• B.唐高宗• C.唐太宗• D.唐玄宗标准答案:A15、明末清初,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思想命题的思想家是()• A.顾炎武• B.王夫之• C.黄宗羲• D.梁启超标准答案:A16、明代提出“信赏罚,一号令”法律思想的历史人物是()• A.完颜雍• B.朱棣• C.朱元璋• D.张居正标准答案:D17、在丘濬看来,刑罚的根本价值在于()• A.惟齐非齐• B.哀矜忽喜• C.明刑弼教• D.杀无赦标准答案:C18、洪秀全认为造成当时各种社会弊端的根源在于()• A.清朝统治者以“妖法”桎梏人民• B.当时欧洲列强对中国的侵略• C.“一出于私”的社会经济制度• D.封建制度固有的矛盾标准答案:C19、认为设置法律在于“纳民于轨物之中”的清末思想家是()• A.左宗棠• B.张之洞• C.曾国藩• D.曾国荃标准答案:B20、曾国藩认为“修、齐、治、平”的结合点是()• A.大一统• B.严刑重法• C.天下一家• D.一秉于礼标准答案:D21、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主要指导思想是( )• A.法家思想• B.儒家思想• C.玄学思想• D.道家思想标准答案:B22、王弼与嵇康法哲学观的主要区别在于( )• A.是否主张“依法治国”• B.是否主张反对礼教• C.是否认为“名教出于自然”• D.是否持玄学的法哲学观标准答案:C23、从理论上提出区分律与经、律学与经学的必要性,并作出初步论证的晋代思想家是( )• A.杜预• B.张斐• C.鲍敬言• D.刘颂标准答案:A24、将封建纲常伦理概括为“三纲”的思想家为( )• A.孔子• B.孟子• C.董仲舒• D.朱熹标准答案:C25、在《淮南子》的作者看来,人君治理天下最好的办法莫过于( )• A.施仁政• B.重刑罚• C.教化• D.无为标准答案:D26、统治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思想领域数百年的正统哲学为( )• A.董仲舒新儒学• B.韩愈道统学说• C.佛教学说• D.程朱理学标准答案:D27、北宋中期提出限制君权,“君臣共理天下”的思想家是( )• A.王安石• B.范仲淹• C.富弼• D.张方平标准答案:B28、北宋中期倡导依法办事,凡“有司议罪,惟当守法”的思想家是( )• A.欧阳修• B.苏轼• C.王安石• D.司马光标准答案:C29、金朝重视吏治,提倡“慎守令之选,严廉察之责”的统治者为( )• A.阿骨打• B.金章宗• C.完颜雍• D.忽必烈标准答案:C30、耶律楚材为促进元朝政事统一,起草的法律是( )• A.青册文书• B.大札撒• C.《便宜一十八事》• D.《陈时务十策》标准答案:C31、明朝倡导“以公理灭私情”理论学说的是( )• A.丘濬• B.海瑞• C.张居正• D.刘伯温标准答案:A32、明清之际论述法律问题最多的,涉及面最广的思想家是( )• A.黄宗羲• B.王夫之• C.顾炎武• D.唐甄标准答案:B33、提出“专以法律为治”的思想家是( )• A.孙中山• B.章太炎• C.梁启超• D.沈家本标准答案:B34、谭嗣同《仁学》中所谓“仁”的第一或最主要的标准是( )• A.自由• B.平等• C.博爱• D.民主标准答案:B35、“三权之体皆莞于君主”的提出者是( )• A.黄宗羲• B.康有为• C.梁启超• D.谭嗣同标准答案:C36、阐述“太平之世不立刑”这一思想的著作是( )• A.《论语》• B.《礼记》• C.《大同书》• D.《春秋董氏学》标准答案:C37、近代洋务派法律思想的代表者是( )• A.曾国藩• B.李鸿章• C.张之洞• D.左宗棠标准答案:C38、曾国藩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 A.一秉于礼• B.更法改图• C.革故鼎新• D.趋时更新标准答案:A39、洪仁王千制定的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施政纲领是( )• A.《天朝田亩制度》• B.《海国图志》• C.《建国方略》• D.《资政新篇》标准答案:D40、中国近代“开风气之先”的思想家是( )• A.黄宗羲• B.王夫之• C.龚自珍• D.魏源标准答案:C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总分:10分)1、荀况注重对法的理论探讨,他提出的重要的法学概念有( )• A.法条• B.法义• C.法数• D.类• E.式标准答案:B, C, D2、秦王朝的法律思想主要表现为( )• A.事统上法,法令由一统• B.文武并用,德刑相济• C.礼法结合,阳德阴刑• D.严刑峻法,深督轻罪• E.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标准答案:A, D, E3、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的主要代表是( )• A.李贽• B.黄宗羲• C.顾炎武• D.王夫之• E.唐甄标准答案:B, C, D, E4、康有为倡导的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制的具体方案是( )• A.采西法以补中法之不足• B.冲决一切封建网罗• C.设议院开国会• D.制定宪法• E.实行三权分立标准答案:C, D, E5、孙中山“五权宪法”学说中的“五权”包括( )• A.立法权• B.司法权• C.考试权• D.纠察权• E.教育权标准答案:A, B, C6、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主张“无为而治”的思想家有()• A.老子• B.鲍敬言• C.庄子• D.王弼• E.贾谊标准答案:A, C, D7、在先秦思想家中,极力主张以礼治国的有()• A.周公• B.管仲• C.孔子• D.孟子• E.荀子标准答案:A, C, D, E8、王夫之指出,秦汉以后,在“法治”的推行方面存在三大弊端,分别是()• A.无法• B.郡县不行• C.任法和任人背离• D.执法宽严不当• E.井田被废标准答案:C, D9、近代中国洋务派的代表人物有()• A.曾国藩• B.谭嗣同• C.章太炎• D.张之洞• E.沈家本标准答案:A, D10、孙中山先生新民权主义的新内容集中体现为()• A.取消列强在华特权• B.主张“直接民权”• C.恢复关税自主权• D.实行耕者有其田• E.强调“主权在民”标准答案:B, E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总分:15分)1、以德配天参考答案: (1)西周时期周公提出的一种思想;(1分)(2)周公继续夏商以来的“天命”说法,但提出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天命可以转移,并且只转移给有德之人;(1分)(3)这一思想的意义在于,从单纯地强调天意,转而重视民心的向背,是对神权法思想的新发展。
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整理版
1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㈠神权法思想:是我国古代奴隶主阶级以宗教迷信为特征,用来束缚、统治人民的一种思想武器。
它以“天命”“天罚”观念为主要内容。
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极盛于商,动摇于西周。
㈡⑴夏朝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首创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
力图神化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权力,并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
⑵殷商时代,天命、天罚思想有很大发展,突出表现在:①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上帝是商王的祖先;②商王豢养了一批神职人员;③占卜的形式固定,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④商王以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的面貌出现,代天行罚。
⑶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
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
基于殷商灭亡的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
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承受天命。
⑷周公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有重大意义:①它解释了周灭商的原因和周的统治权的来源;②它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
2 宗法: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周礼: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相传在周公的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这就是所谓周礼。
嫡长继承制:就是嫡长子继承王位的制度。
商朝末年开始确立,这种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并长期沿用。
3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⑴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
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逾越。
⑵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①这是周公时期礼治的基本特征。
礼和刑都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手段,有所侧重。
②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思想有别于法律和法制。
法律和法制只有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才能创制,而法律思想则不限于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也可以具有,只是它不占统治地位。
因此,中国法律思想史既包括中国历代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也包括历代不占统治地位的被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
法律思想也不等于法理学或法律哲学。
中国法律思想从其开始产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曾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这 3种社会中由于部分质变所形成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
它的发展约可分为 4个时期:夏商西周时期中国奴隶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当时作为统治者的奴隶主贵族,在意识形态领域中,主要是利用“受命于天”的神权法思想和以“亲亲”、“尊尊”为指导原则的宗法思想来进行统治。
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
在这个时期中,最为突出的代表人物是西周初期的政治家周公。
他吸取商末统治者残酷压榨人民因而被推翻的教训,比较重视民心的向背,要求西周贵族以殷为鉴,主张“明德慎罚”,德刑并用,反对“罪人以族”,要求在判罪量刑时必须区别过失(“眚”)和故意(“非眚”)、偶犯(“非终”)和累犯(“惟终”),以缩小打击面。
这在当时整个世界的刑法史上,是难能可贵的。
他又修正了殷商的神权法思想,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由纯重神权走向兼重人事,为法律思想初步摆脱神权的羁绊提供了有利条件。
他还“制礼作乐”,以“亲亲”、“尊尊”原则为指导,健全了西周的礼制,为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变革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学术思想最活跃的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这时的法律思想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深入到法理学的领域,不少思想家对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与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合理因素的新见解,大大丰富了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古代法学。
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答及论述1
《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答及论述题1、简述管仲的立法思想管仲主张“令顺民心”,“与民分货”,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民众好财争利的习性,这是管仲在立法方面,尤其是在经济立法方面的主张。
管仲的立法主张有两个特点:—是强调物质经济利益的地位;二是重商。
(1)管仲认为,立法必须顺应民心。
以民心为向背,而赢得民心的关键在于使法律符合百姓的利欲,适应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要求。
(2)管仲重视商业。
力图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促进并控制经济的发展。
管仲的立法思想具有重商主义的特征。
(3)管仲在农业方面也有自己极有特色的思想。
2简述秦王朝“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专制统治,推行“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用严刑峻法来统治人民。
其法治思想包括以下几方面:①“事统上法”的指导思想,加强法律的统一。
②“事皆决于法”的法制思想;③严刑峻法,“深督轻罪”的施刑方针;④“以法为教”的文化专制思想。
秦王朝“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对秦统治者实现统一,建立和巩固中央集权封建国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采用单纯的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秦王朝的速亡。
3简述魏源的“变古愈尽,便民愈甚”思想魏源认为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都是不断变化的,指出历史进化是客观的必然趋势,提出了“变古愈尽,便民愈甚”的变法思想。
他指出“天下无数百年不敝之法,亦无穷极不变之法”。
他列举历代赋税、兵役制度不断变革的事实,说明法令随着“势”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历史发展自身的法则。
他还认为后代的法令、制度比古代进步,反对那种“执古”、“泥古”而不知随“势”变法的人,怒斥他们是“读周礼之书,用以误天下”的庸儒。
但魏源认为现有法令制度问题不大,关键是讲求行法之人,除去“法外之弊”,所以其变法思想仅为点点滴滴的改良,根本没有触及封建统治制度,也没有以新法代旧法,仿行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法律制度的要求。
4试述《唐律疏议》中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体现《唐律疏议》是以唐朝早期法律为基础而制定的集大成的律文及释文。
中国法制史论述题
六、论述题1.试述法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⑴法的起源与变法论。
法家关于法的起源说与变法论,是他们主张社会改革和变法的理论根据。
⑵“以法治国”论。
法家认为法是由官府制定、颁布的,并具有强制力,而刑法是加于违法犯罪的人。
他们对法的性质和特征作了较全面的论述:⑶法的纲要——赏与刑。
法家认为赏与刑是法的纲要,治国必须赏刑并用,力求做到“信赏必罚、重刑少赏”。
其实质在于重刑。
⑷“势治”论。
法家认为要推行法治,必须以君主的权势为前提,以国家政权为后盾。
慎到强调人君要牢牢掌握权势,但不能脱离臣民。
商鞅主张建立中央集权制,人君只有大权独揽,才能树立自己的威势。
韩非进一步发展了“势治”思想,主张将法和势结合起来。
他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君主实行绝对专制。
⑸“术治”论。
法家的术,指君主掌握政权和驾驭臣下的方法和手段。
韩非特别强调把法和术结合起来。
⑹文化专制论。
法家极力反对儒书儒术。
商鞅把儒家作为打击的重点,韩非主张毁弃一切文化典籍,取缔所有文化派别,定法家学说于一尊。
总之,法家的思想理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适应了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取得政权的需要,在当时是一种先进的理论。
2.试述子产“铸刑书”的重大意义。
首先,它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
新刑书的公布,使“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体现了春秋后期新兴地主阶级、商人和劳动人民保护私有财产、人身权利和执法公平的要求,使定罪量刑有一个公开、统一的标准。
因此,公布成文法思想的提出,标志着罪刑擅断思想的动摇和法治思想的出现。
子产的贡献,是在思想上使过去的礼、刑相分走向礼、刑统一,把公布成文法说成礼治的体现。
其次,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的重要作用。
子产铸刑书的目的之一,也是为了制服那些骄奢不法的强宗大族,贵族们犯了法也要按照刑书的规定,与平民同样对待。
虽然从实质上看,子产的刑法只不过是用封建等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等级,但刑法的公布,从形式上确认了“刑上大夫”,这就为后来法家“一断于法”的理论创造了前提。
中国法律思想史
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
2、明德慎罚:西周统治者汲取殷商灭亡的教训而提出的思想。
“明德”就是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政。
“慎罚”主张谨慎用刑,反对滥杀无辜。
3、神权法:这是夏、商、西周三个历史时期的法律指导思想,它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夏、商时期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天命”、“天罚”,到了西周就演变成“以德配天”的君权神受说。
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5、为政以德:这是儒家德治论的主张,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罚”,但也进行了改造。
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义,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认为“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
“为政以德”表现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
6、父子相隐:这是孔子最早提出来的,是“为亲者讳”的周礼原则在判断是否与犯罪问题上的反映。
孔子认为,父子之间应该互相隐瞒犯罪,而不应该互相告发。
这一主张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体表现,也是后来封建法律允许亲属相隐的张本。
7、化性起伪:这是荀况提出的礼、法起源的一个前提。
因为人性的放纵会造成不可收拾的恶果,所以必须对它进行改造,即“化性起伪”。
“伪”,指后天的人为作用。
圣人极其礼、法就是为了改造人类的恶性而产生的。
8、兼相爱,交相利:这是墨家法律观的核心,墨家以“兼爱”和“交利”为标准衡量各国的法律制度,评价各家的思想学说,特别要将它贯彻到立法司法之中。
“兼相爱”是针对“别相恶”而言,指不分亲疏、贵贱、贫富,一视同仁地爱所有的人。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精华
夏代神权法思想体现在天命天罚商代神权法出现了帝,认为商王的的祖先就是帝,受其之命来人间统治,出现了卜巫祝周公则用上天来取代帝,提出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天命是有的,但惟命不于常以德配天说意味着神权思想的动摇。
周王以亲亲尊尊为原则实行礼治,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主张区别对待,罪止一身,主要内容有:1,对具体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管仲的改良旧礼和以法统政的思想:1,改良旧礼: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对周礼进行四个方面的改造:1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子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建立齐国的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用礼来教育民众,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中贵族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的言行准则,用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以刑罚纠正偏颇。
2,作内政而寄军令,主张以法理政、以法治民、以法统军,建立行政管辖制度和军事编制制度,提出四民分居定业和三国五鄙制度。
3,令顺民心,与民分货。
提出仓賔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女叔齐明确区分出礼与仪,子产的立法救世思想:1,对礼治的继承的改造。
子产强调礼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把礼视为自然的总秩序和总规律,人们应顺应自然,就必须遵守礼,将礼自然化社会化。
2,改革内政,创立新制。
在以礼治国的思想指导下,提出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对个体农户和居民按伍的方式编制起来严加管理,以丘为单位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军赋,有利于新封建的确立和壮大,取代奴隶制,协调新旧贵族的利益3,铸刑书,公布成文法。
其铸刑书的意义:1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交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2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限制贵州特权的重要作用。
4,宽猛并用的刑法思想。
邓析的“不是礼义”思想:子产是代表着奴隶贵族转化而来的封建贵族的利益和观点,邓析则代表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主张彻底否定周礼,实行法治革新,对先王之礼的否定和批判,辨析法律概念,私自制定竹刑儒家法律思想主要内容:1,仁学与仁政说2,为国以礼的礼治论3,德主刑辅论4,论法与刑5,为民制产,轻徭薄赋6,为政在人的人治论孔子以仁为核心的法律思想:1,仁者,爱人。
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摘要: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的儒学,基本上不同于先秦的儒学。
它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经典和宗教神学结合起来,把地上君权和天上神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人事和自然现象结合起来,把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社会思想的先秦儒者的一家之言,通过政权的力量,使之成为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真理。
关键词:礼治与法治德主刑辅论心定罪法自君出深远影响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并不是随着封建社会的产生而应运而生,相比较两者,可以看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比封建社会的建立更曲折。
但是它的产生使封建社会的发展进入一个正常的轨道。
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维系千年的正统法律思想,之所以历尽千年不衰,是因为它在维护我国封建阶级利益及社会秩序上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封建社会加强政治,文化的重要手段,被后代各朝奉为瑰宝并被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鲁国思想家孔子最早创立儒家,为后世的正统法律思想奠定了基础。
然而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制瓦解、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
此时战乱连绵,王权旁落,宗法制日益衰落,礼崩乐坏,儒家思想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而没有成为新型地主阶级的首选。
秦始皇统一中国,标志着新兴的地主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在立法过程中便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法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排斥儒家思想。
实行文化专制的秦始皇甚至焚书坑儒,大肆的限制儒家思想的发展。
汉初统治者为了回复日益凋敝的经济,而实行黄老思想。
经过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到汉武帝时期,汉代封建专制主义的地主阶级政权得以巩固。
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
其中的“儒术”经过他的改造,在立法中实行德刑结合: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
中国法律思想史选择、填空
《中国法律思想史》填空题、选择题单选1.我国古代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
2.商代,商王专设了“卜”、“巫”、“祝”,其主要任务是(占卜)。
3.我国夏商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思想)。
4.神权法得到巨大发展是在(殷商)。
5.周公为了使西周的统治合法化,提出了(“以德配天”)学说。
6.周公制礼,采用了与前朝不同的统治方式,礼治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
7.西周的王位继承是(嫡长子继承制)。
8.主张用贤能,并创立“三选”制度的是(管仲)。
9.春秋时期,(子产)提出为政“宽猛”的主张。
10.在老子看来,最理想的治国方案是(无为而治)。
11.(商鞅)提出“不法古”、“不修今”的变法理论。
12.韩非的变法观点是(法与时转则治)。
13.提出“深督轻罪”思想的是(李斯)。
14.(董仲舒)提出“大德而小刑”的主张。
15.《淮南子》以(道家)思想为主,同时又融合儒、法、阴阳各家的思想。
16.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法哲学思想的是(嵇康)。
17.张斐认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礼)。
18.为尽量避免冤狱,明确规定地方无杀人权,首创“九卿评议制”的皇帝是(唐太宗李世民)。
19.确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典是(《唐律疏议》)。
20.柳宗元认为决定国家和法律产生的是(势)。
21.朱熹“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思想体现在刑罚上为(主张恢复肉刑)。
22.王安石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为变法机构。
23.明朝有位著名“心学”大师,反对程颐、程颢的“知先行后”的理论,奉行“知行合一”的理论,特别重视礼仪教化的重要性,反对专靠“刑名器数”,他的名字是(王守仁)24.(王夫之)提出“立法必须循天下之公”。
25.王夫之的变法观点是“(趋时更新)”。
26.明初统治者法律思想的特点是(重刑)27.“立法以便民为本”是(丘濬)提出的主张。
28.提出“三不足”变法论的是(王安石)29.元朝耶律楚材主张治国用(儒术)30.魏源的变法主张是“(变古愈尽,便民愈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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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试述我国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摘要: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的儒学,基本上不同于先秦的儒学。
它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经典和宗教神学结合起来,把地上君权和天上神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人事和自然现象结合起来,把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社会思想的先秦儒者的一家之言, 通过政权的力量, 使之成为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真理。
关键词:礼治与法治德主刑辅论心定罪法自君出深远影响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并不是随着封建社会的产生而应运而生,相比较两者,可以看出封
建正统法律思想比封建社会的建立更曲折。
但是它的产生使封建社会的发展进入一个正常的轨道。
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维系千年的正统法律思想,之所以历尽千年不衰,是因为它在维护我国封建阶级利益及社会秩序上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是封建社会加强政治,文化的重要手段,被后代各朝奉为瑰宝并被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鲁国思想家孔子最早创立儒家,为后世的正统法律思想奠定了基础。
然而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制瓦解、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
此时战乱
连绵,王权旁落,宗法制日益衰落,礼崩乐坏,儒家思想因为自身的局限性而没有成为新型地主阶级的首选。
秦始皇统一中国,标志着新兴的地主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他们在立法过程中便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法家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排斥儒家思想。
实行文化专制的秦始皇甚至焚书坑儒,大肆的限制儒家思想的发展。
汉初统治者为了回复日益凋敝的经济,而实行黄老思想。
经过汉初社会政治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到汉武帝时期,汉代封建专制主义的地主阶级政权得以巩固。
董仲舒提
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
其中的“儒术”经过他的改造,在立法中实行德刑结合: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以刑罚。
这一思想得到了汉武帝的认同,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宣扬“君权神授”。
所以汉武帝时期也是我国封建法律思想的正式形成的时期。
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的儒学,基本上不同于先秦的儒学。
它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经典和宗教神学结合起来,把地上君权和天上神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人事和自然现象结合起来,把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社会思想的先秦儒者的一家之言, 通过政权的力量, 使之成为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永恒真理”。
它以这种儒学为主,汲取其他各家、特别是法家学说中有利于当时统治的内容作为补充,使之成为适应性很强的精神武器和统治工具。
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法律传统,礼在封建社会受到重视,是由于儒学受到重视,认为" 致王道"之本是“为政先礼”。
礼和法的关系,即“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董仲舒要求“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使“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关键就在于礼和法的结合。
法统即法律传统,是指导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及思维)的价值基础。
它决定着法律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和发展方向。
礼治”指源于远古时代的宗法家族的行为规范和伦理观念。
“法治”则是春秋战国新兴地主阶级的君主专制的官僚政体。
西汉以后,儒学被奉为官方正宗学术,这是一纸有形的宣言;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政体的继续存在,则是无形的宣言。
宗法家族社会细胞的生存与发展,是“礼治”的坚实基础;而集权官僚政体的巩固与壮大,则继续呼唤着“法治”。
而儒家思想的法典化和法家法律的儒家化,则使两者结合起来。
主张德主刑辅,先教后刑? 。
先秦儒家在强调“礼治”的同时,还强调“德政”。
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 居其所,而众星拱之”。
“德政”就是道德教化。
董仲舒把这种思想纳入他的神学目的论范畴,借阴阳清煖之说来阐释德主刑辅的关系,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 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天是“任德不任刑”的。
从这时起,德主刑辅原则一直占着支配的地位。
可以说,儒家的主张由于难于操作而显得过于理想化;法家的主张由于缺乏实践经验而显得过于简单化。
秦汉以后,封建统治者吸取了秦朝暴虐亡国的教训,转而注重德政。
而支配一个泱泱大国,又非运用法律刑罚手段不可。
不搞德政,人民会起来造反;不搞刑罚,地方分裂势力就会发难。
这种“以德统刑”,“先教后刑”的状态,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末期,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实行应经合义,论心定罪,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结果,使儒家经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礼和律的相互渗透, 德和刑的相互为用,又使律和经发生了紧密的联系,以至律学作为一门专门学问,和经学并称,受到了官方的同等重视。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社会上造成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结果,使儒家经学跟着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礼和律的相互渗透,德和刑的相互为用,又使律和经发生了紧密的联系,以至律学作为一门专门学问,和经学并称,受到了官方的同等重视。
当时要图仕进的一般儒生固然必须研习文法,就是许多经师大儒,也都穷经而兼治律。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儒家经义是指导一切的最高准则。
这样,便造成了中国法律发展史上两汉时期律学空前兴盛的情况。
就经学和律学的具体关系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据经解律。
汉代经学的发展,促进了注释之风的盛行。
已经成为各代的惯例。
宣扬则天顺时,法自君出,起源于夏、商、西周时期的神权政治理论,到了封建社会,由董仲舒结合阴阳五行学说,发展而为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的官方思想。
它公开鼓吹天子是上天之子,人间
的君主是上天的代表。
君主“受命于天”,承天意以从事,法律上对犯罪的惩罚,是君主顺天行诛、“天讨有罪”的结果,从而进一步肯定了法自君出的观念。
他可以任意“钦定”法律,也可以任意破坏法律;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而臣下则“专以人主意指为狱”。
因此,中国封建法律对于任何侵犯皇权和统治阶级利益的言行,都视为违反“天常”或“天理”的大逆不道的罪行而规定最严厉的处罚。
这种“则天顺时”的思想,还被用来解释天时与刑德之间的关系,并据以规定法律具体执行中必须遵循的若干准则。
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的拓宽与发展,在后世的不断努力下而完善,成为一种系统的思想体系,不仅在封建社会,而且在当今社会中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内容和特征是在漫长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形成的。
它们大都是从先秦时代的思想材料中加以提炼而成的。
这些思想材料有的本来是对立的,但在封建社会的政治法律实践中逐渐融而为一、并行不悖。
这些都代表着其他法系所无而中华法系所独有的内容和特征。
因此,它们不仅仅属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范围,而应属于整个中华法系。
以“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原心定罪”的主体的封建社会正统法律思想是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封建社会的这一正统
法律思想虽然经历了各种非正统和反正统法律思想的冲击并随着清末封建社会制度的解体而寿终正寝,但是它影响了汉武帝以后的整个封建时代的法律实践, 对我国封建社会的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重要的指导和支配作用。
不经如此,封建正统法律中许多的法律思想对现今社会仍然有着很大的作用,在我国现实社会
情况下,还有许许多多的社会矛盾需要我们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是我国的法制建设才刚刚起步,仍有
许多不足,为了重新发展中华法系,完善社会主义立法,我们仍需汲取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有益的部分,指导我国进行立法,以便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建设,提供充足的法律支持,为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封建正统法律经历了大半个封建社会的发展演绎,由最初于汉朝中期形成,三国两晋南北朝的
发展,隋唐时以《唐律疏议》为标志的完备,一点点的健全。
宋朝时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有将它推向一个新的高潮,明清时随着封建社会整体的衰落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影响而开始进入下坡,并逐渐走向
末路。
虽然这一思想早已离我们远去,但是它对我们的影响却没有消失,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不知不觉的受它影响着。
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去重视它,不应把它当做历史只写在历史课本上,还应努力的学习它的精华,让它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