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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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内容(7学时)》

一、政策背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的要求,经商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15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体现了增值税消费地征税原则,是国际上征收增值税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该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促进了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国际接轨,必将有力促进我国入境旅游的发展,推动我国特色商品的出口。为探索建立离境退税制度,我国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海南开展了离境退税政策试点。4年来试点的实践证明,在海南实施的离境退税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已经成熟,具备了在全国范围推广的条件。此次财政部印发的《公告》,就是在海南试点政策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后出台的。主要内容包括:离境退税政策的定义、境外旅客申请退税的条件、退税率、应退税额计算公式、离境退税流程、退税币种、退税方式、退税代理机构、退税商店、离境退税备案制度、退税款分担机制等。下一步,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还将分别就退税管理办法、海关监管办法等印发具体的操作文件。与海南试点政策相比,此次将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的离境退税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扩大了离境口岸范围,在航空口岸的基础上,新增了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二是扩大了退税物品范围,将海南试点时的正面列举方式调整为以负面清单方式,退税物品范围由21类物品扩大到除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税免税物品外的所有物品。三是降低了起退点,由800元下调至500元。《公告》的印发,标志着我国离境退税政策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自公布之日起,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受理符合条件地区的备案,并将及时发布纳入离境退税政策范围的地区名单和实施时间。境外旅客在政策实施地区购买物品,可按规定申请增值税退税,退税率为11%。

二、离境退税政策的基本内容(一)离境退税政策的概念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离境口岸,是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 2011年起,中国在海南开始试点离境退税政策。2014年8月,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研究完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5年4月21日上午,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北京海外交流协会与15个国家的20家海外中餐行业协会代表正式签署《北京优质旅游资源推介战略合作协议》,北京今年年内将实施海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离境退税”政策在许多国家很早就开始实行,虽然这些国家采用的退税模式不尽相同,但“退税”均在吸引游客以及刺激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一政策来看,“退税”可以降低游客的购物成本。游客购买的产品一般数量、金额并不大,其刺激出口的作用相对较小,但能带来综合性的经济效益,从而刺激旅游业的发展,这也是在世界上被证明了的有效的刺激政策。

(二)离境退税政策的内容

1. 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是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2.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如何退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时该如何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以2015年第41号公告的形式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退税办理流程,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提供了操作指南。

政策要点

(1)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按11%的税率退还增值税。

(2)境外旅客,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超过183天,即不能退税。

(3)离境口岸,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正式对外开放并设有退税代理机构的口岸,

包括航空口岸、水运口岸和陆地口岸。如果在A省某机场离境,但A省没有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即不能退税,该机场肯定也不会设有退税代理机构。

(4)退税商店,经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备案,有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如果不在退税商店购买,即不能退税。

(5)退税物品,即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6)申请退税条件,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3. 退税流程:

第一步:购买退税物品。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旅客购货时,应按要求填写退税单据,并注意姓名、购货金额、护照号码、退税金额等内容。第二步:海关验核确认。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旅客申请退税时应主动向海关提交退税申请单、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退税物品。第三步:代理机构退税。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需要注意的是,退税代理机构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4. 退税物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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