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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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操纵程序1目的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卫、保持期限和处置进行操纵,以提供产品、过程符合要求及质量治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同时也为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以及维持和革新质量治理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质量治理体系运行中记录的操纵。

3职责3.1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负责对建立并维持记录的回口治理,并负责对各部门记录操纵执行的鞭策检查。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操纵的执行和治理。

3.3设计负责人人和主持人负责其担当的工程的记录操纵的执行和有关治理。

4受控记录范围4.1受控记录是标准各条款有记录要求和本所质量治理体系文件要求的记录。

4.2受控记录包括4.1范围的采纳文件、表格、报告、电子媒体等形式的记录。

4.3本所的记录格式一览表见附录A。

5记录编写要求5.1记录编写人应确保记录的真实性、正确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满足提供证据的要求。

5.2记录应编写并维持清晰,不得涂改,要易于识不和检索。

6记录的标识记录的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a〕所名;b〕反映记录特性、类不的标题;c〕记录格式的操纵编号〔有时〕;d〕必要的记录编号;e〕相关人员的签署及日期。

7记录的编号记录格式的操纵编号按?质量治理体系文件编制?〔QSC-01-2002〕执行。

7.2记录形成后的记录编号方法,由使用部门自行。

8记录的保持8.1凡属所回档范围的记录,应按?科技档案治理方法?〔QSC-04-2002〕、?文书档案治理方法?〔QSC-03-2002〕的,分不向总工办档案组和所办公室办理回档。

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卫、保持期限和处置等,均按其进行操纵。

8.2其它记录由各部门保持。

其中,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及工程设计产生的记录,按工程、时期、专业,采纳设计操纵文件袋予以保持。

文件袋按统一印制的格式予以标识、编目,便于检索。

贮存和保卫由各部门负责。

保持期为长期。

8.3设计分包方提供的记录,按以上相同原那么分不保持。

记录控制工作程序

记录控制工作程序

记录控制工作程序【2000字】记录控制工作程序一、前言控制工作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对各种工作活动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确保工作按照既定目标和计划有序进行的过程。

良好的控制工作程序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记录一个典型的控制工作程序。

二、背景介绍在某公司的研发部门,由于工作任务繁重、项目众多,需要开展日常的控制工作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该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控制工作程序。

三、具体步骤1. 目标设定在每个工作阶段的开始,负责人首先要明确和设定该阶段的工作目标。

目标要明确、具体、可操作,能够指导团队成员进行工作。

同时,目标还要与公司整体的发展目标相一致,确保顺利完成。

2. 工作规划根据目标设定,负责人需要对该阶段的工作进行规划。

规划包括工作的内容、时间安排、责任分配和资源调配等。

通过规划,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进度控制在工作进行中,负责人需要定期进行进度控制。

控制的对象可以是整个项目,也可以是具体的工作任务。

通过对进度的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4. 资源管理控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资源管理。

负责人需要合理分配和利用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财务资源等。

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可以高效地完成工作,减少浪费。

5. 质量控制在工作过程中,质量控制是一个关键环节。

负责人需要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控制措施,确保工作的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还要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质量风险。

6. 绩效评估在每个阶段结束后,负责人需要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的内容可以包括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等。

通过评估,可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以提高工作绩效。

7. 反馈和总结在每个阶段结束后,负责人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反馈和总结。

(02)记录控制程序文件.doc

(02)记录控制程序文件.doc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QSB-02-2002记录控制程序Procedure of Record Control 2002——批准 2002——实施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以提供产品、过程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同时也为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以及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记录的控制。

3 职责3.1 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负责对建立并保持记录的归口管理,并负责对各部门记录控制执行的督促检查。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控制的执行和管理。

3.3 设计负责人人和主持人负责其承担的项目的记录控制的执行和有关管理。

4 受控记录范围4.1 受控记录是标准各条款有记录要求和本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记录。

4.2 受控记录包括4.1范围的采用文件、表格、报告、电子媒体等形式的记录。

4.3 本所规定的记录格式一览表见附录A。

5 记录编写要求5.1 记录编写人应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满足提供证据的要求。

5.2记录应编写并保持清晰,不得涂改,要易于识别和检索。

6 记录的标识记录的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a)所名;b)反映记录特性、类别的标题;c)规定记录格式的控制编号(有规定时);d)必要的记录编号;e)相关人员的签署及日期。

7记录的编号7.1记录格式的控制编号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规定》(QSC-01 -2002)执行。

7.2 记录形成后的记录编号方法,由使用部门自行规定。

8 记录的保存8.1 凡属所归档范围的记录,应按《科技档案管理办法》(QSC-04 -2002)、《文书档案管理办法》(QSC-03 -2002)的规定,分别向总工办档案组和所办公室办理归档。

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等,均按其规定进行控制。

8.2 其它记录由各部门保存。

其中,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及工程设计产生的记录,按项目、阶段、专业,采用设计控制文件袋予以保存。

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予以控制。

2、范畴适用于为证明工程项目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职责3.1质管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记录。

3.2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记录。

3.3档案室负责保管超过一年的记录。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记录格式。

4、程序4.1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储存本部门的记录。

4.2记录的标识编号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实行。

4.3记录填写4.3.1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全、字迹清楚,不得随便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划去;各相干栏目负责人签名不答应空白。

4.3.2如因笔误或运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取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换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换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4记录的储存、保护4.4.1各部门的资料员必须把所有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透风、干燥的地方,所有的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楚。

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储存记录,对于储存一年以上的记录交档案室储存。

4.4.2质管部将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储存期、使用部门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聚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

各部门应将本部门使用的记录清单作为部门工作手册的附录,并汇总本部门的记录原始样本。

4.4.3质管部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形。

4.5记录发放、借阅和复制4.5.1各部门保管的记录应便于检索,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由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4.6记录的烧毁处理记录如超过储存期或其他特别情形需要烧毁时,由档案室主管填写《文件烧毁申请》交质管部审核,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授权人实行烧毁。

4.7记录格式4.7.1各部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部门经理审批,交质管部备案。

4.7.2各相干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记录格式设计更换,实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文件更换的规定。

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对质量记录进行控制,为证明产品满足质量要求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并建立可追溯性和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过程和质量体系运行所产生的记录,及来自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3.1 办公室是质量记录控制的归口部门,负责本程序的实施与监督。

3.2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所产生的质量记录的管理。

4 工作程序4.1 质量记录的格式及填写。

4.1.1各类质量记录的内容及格式,由文件编写部门设计,办公室审核,办公室统一印制,并由办公室在《受控文件清单》作登记,编制样表本。

4.1.2 质量记录格式的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1.3 质量记录应真实,字迹清晰、准确、完整、注明日期,由记录人签字或作其它鉴定后方能生效。

4.1.4 质量记录不能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作出标识。

4.2 标识和收集4.2.1 有规定格式的记录表格,在左上角编文件编号,编号方法如下:HR—××—××顺序号ISO9001:20标准条款号质量记录英文缩写发布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年月日4.2.2 质量记录产生后收集人在右上角编顺序号。

4.3 质量记录的编目和保管。

4.3.1 各部门资料员定期对所收集的质量记录进行编目,及时归档。

归档方法应便于存取或检索,资料员必须对质量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填写《质量记录清单》,并整订成册。

4.3.2 质量记录贮存保管设施应通风、防潮、防虫,以防质量记录的损坏、丢失和变质。

4.4 查阅和处理。

4.4.1 当合同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提供。

如需提供复印件带走,应由办公室长批准。

4.4.2 当内部需要查阅质量记录时,各部门资料员应提供查阅,如需借阅时,应填写《文件/资料借阅单》,办理审批手续。

4.4.3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一般为五年,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规定更长的保存期。

我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控制程序(doc 9页)

我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控制程序(doc 9页)

我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控制程序(doc 9页)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QSB-05-2002设计控制程序Procedure of Design Control家建筑标准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QSC-09-2002)履行职责。

查。

4.2 工程设计的设计策划,由设总根据合同要求,在各阶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始之前,按《设计项目计划编制管理规定》(QSC-15-2002-),编制《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表》,并通过与各工种设计人的协助编制《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合进度表》。

工程设计的主持人,由主管所长批准,各工种的设计人和校审人由室主任调配并批准,其名单列入《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表》,按《工程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QSC-08-2002)履行职责。

计划经室主任批准后发放实施。

4.3 随着设计的进展,需要变更策划的输出时,应由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主持人提出变更申请,并经原批准人批准。

如影响到合同或协议的履行,应按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处理。

5 设计输入标准设计和工程设计应确定与设计产品要求有关的设计输入,包括设计质量特性的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类似设计的信息等。

这些设计输入应经过评审,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做到完整、清楚、不相互矛盾,并保持记录。

5.1 标准设计的设计输入标准设计送审图的设计输入包括:a.建设部批准的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及年度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b.所与室签订的设计协议;c.设计负责人编制的设计工作大纲及专家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技术条件;d.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e.试制试验报告、鉴定书;f.试点工程总结;g.其它技术资料和信息。

标准设计报批的施工图的设计输入还包括: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计控制程序文件编号:QSB-05-2002批准人:修改码:b.必要时,补充试制试验报告、鉴定书。

5.2 工程设计的设计输入5.2.1 工程设计的外来设计输入包括:a.顾客提供的设计资料,即设计依据,包括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条件及设计用地范围(红线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

建筑体系文件---记录控制程序修改

建筑体系文件---记录控制程序修改

记录控制程序1 目的与范围本程序适用于QES管理体系所要求的全部过程记录的控制和管理,使记录得到妥善保存和预期的使用,以证明符合规定的要求和QES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职责2.1 档案室负责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质量记录的保存。

2.2 管理部门按部门的职能和文件规定,对开展的活动进行记录。

并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2.3 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和记录人员对记录的真实和完整负责。

3 控制程序3.1 质量记录的分类记录按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产品有关的记录,如:设计校审记录、设计评审纪要、互提资料单、设计更改通知单等;一类是管理部门管理活动产生的记录(包括来自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如:管理评审报告、合同评审记录表、文件发放记录表、供方评价记录表等。

记录的分类和保存期见附录A:记录分类及保存期规定。

3.2 记录的形式记录可以呈任何媒体形式。

以计算机文件形式保存的记录,必须拷贝副本。

3.3 记录的要求记录的记录人员应按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注明日期,并签字或盖章,需要时还应有会签或审批手续。

凡要求归档的记录,必须是原件且使用的笔和墨水应符合归档要求。

3.4 记录的管理3.4.1 与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产品有关的质量记录的管理3.4.1.1 项目QES记录由该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或其指定的记录管理人员及时收集,分类进行编号、登记和保存,执行《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项目记录的保存期执行附录A的规定。

3.4.1.2 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或其指定的管理人员应保存记录,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3.4.1.3 项目记录的管理人应在项目结束时,按不同的保存期限分别装订并填写记录归档清单,与项目其他归档材料一并送档案室归档。

3.4.2 管理部门管理活动的记录的管理3.4.2.1 管理部门QES活动产生的记录由附录A中规定的责任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记录管理人员及时收集,同一种记录应按其产生时间的先后,按顺序依次进行编号和登记。

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管和处理进行控制,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本公司的记录以及客户和供方提供的有关记录的控制。

3相关程序《文件控制程序》。

4职责4.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记录的完整性和保管作安排,应确保记录的修改须经原记录签署人员或指定的负责人员签名确认。

4.2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按照相应规定对记录进行标识、收集、归档、贮存、保管和处理。

5程序5.1记录的编制5.1.1为能证明部门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过程及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活动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所有部门应能提供反映其客观证据的记录,所提供的记录应至少包含GB/T19001-2016、GB/T24001-2016、ISO45001-2016标准的记录要求。

5.1.2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要求和本部门工作情况和需要编制记录的格式和类型。

5.1.3为便于查阅和审核,各部门编制的记录应格式化并尽可能表格化。

5.1.4应对格式化的记录进行识别,记录的识别应能体现记录格式的唯一性。

应对记录标注专门的识别号。

5.1.5所编制的记录应能清楚地指明产品或活动需要。

5.2记录的填写5.2.1各部门应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程序要求使用相应的记录。

5.2.2应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程序规定填写记录,所填写的记录应完整、正确、准确地填写记录中的有关栏目,并能实际反映质量、环境、安全过程或质量、环境、安全活动。

5.2.3填写时,应保持字迹清晰,应按公司规定使用相应的记录作记录。

若有涂改,原记录人员应在涂改处签名/签章。

5.2.4所有记录应有作记录人员的完整签名,以表明工作责任。

关键性的记录应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程序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5.2.5使用部门/人员应认真使用记录,应保持记录完整、清楚。

5.3记录的保存、保管和处理5.3.1记录应予以保存,除非客户或公司另有书面要求或规定。

5.3.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记录的保存和保管。

09记录控制程序

09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对记录实施控制,确保及时、准确提供检验工作质量和管理体系运行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满足追溯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测工作和管理体系运行满足目标要求,作为证据和追溯依据的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3.1质量负责人负责识别并建立《记录清单》,收集、整理、保管质量记录并及时归档。

3.2监督员负责对记录填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标准性进行监督检查。

3.3综合管理科对归档的记录进行标识、编目、贮存、保管、查阅和处理工作。

4 工作程序4.1记录控制的范围4.1.1技术记录是进行监测、检验活动的记录。

包括抽样记录、检验原始记录、观测记录、计算、换算及数据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样品流转记录、委托单、各种材料、仪器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货验证记录、检定、校准记录、标识记录、不合格评审和处置记录、信息反馈及监测(检验)报告和报告副本等。

4.1.2管理记录是管理体系活动中产生的记录。

包括内部审核、管理评审。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申诉和投诉记录、人员培训记录、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检验方法批准和确认记录、过程控制和确认记录等。

4.2记录的形式和填写与更正要求4.2.1记录一般采用表格的形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文字、卡片、报告、光盘、磁带、胶片或样件等。

电子版本的记录由质量负责人负责设置加密,以防止数据删除、丢失或擅自修改记录的情况发生,同时必须以纸制的形式保留原始记录。

4.2.2记录的填写应当及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事后补填、更改、涂抹。

记录人应填写记录的日期,签署时应签全名。

4.2.3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可用划双线的方式进行更正,使之能够看到被更正的内容,更正人应在其旁签名(或盖章)并标注更正日期。

4.3记录的编制与标识4.3.1管理记录应使用本中心统一设置的表格格式,其目录参见附件A《记录清单》。

技术记录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检验人员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批准,建立表格的目录清单并与表格的格式一起报质量负责人。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统计控制程序1目对统计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留期限和处理进行控制, 以提供产品、过程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证据, 同时也为产品可追溯性及制订纠正或预防方法以及保持和改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本程序适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统计控制。

3 职责3.1 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负责对建立并保持统计归口管理, 并负责对各部门统计控制实施督促检验。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统计控制实施和管理。

3.3 设计责任人人和主持人负责其负担项目统计控制实施和相关管理。

4 受控统计范围4.1 受控统计是标准各条款有统计要求和本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统计。

4.2 受控统计包含4.1范围采取文件、表格、汇报、电子媒体等形式统计。

4.3 本所要求统计格式一览表见附录A。

5 统计编写要求5.1 统计编写人应确保统计真实性、正确性、充足性和有效性, 满足提供证据要求。

5.2统计应编写并保持清楚, 不得涂改, 要易于识别和检索。

6 统计标识统计标识最少应包含以下各项:a)所名;b)反应统计特征、类别标题;c)要求统计格式控制编号(有要求时);d)必需统计编号;e)相关人员签署及日期。

7统计编号7.1统计格式控制编号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要求》(QSC-01 -)实施。

7.2 统计形成后统计编号方法, 由使用部门自行要求。

8 统计保留8.1 凡属所归档范围统计, 应按《科技档案管理措施》(QSC-04 -)、《文书档案管理措施》(QSC-03 -)要求, 分别向总工办档案组和所办公室办理归档。

对统计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留期限和处理等, 均按其要求进行控制。

8.2 其它统计由各部门保留。

其中,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及工程设计产生统计, 按项目、阶段、专业, 采取设计控制文件袋给予保留。

文件袋按统一印制格式给予标识、编目, 便于检索。

贮存和保护由各部门负责。

保留期为长久。

8.3设计分包方提供统计, 按以上相同标准分别保留。

我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控制程序

我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原则设计研究所QSB-05-设计控制程序Procedure of Design Control- - 批准- - 实行设计控制程序1 目旳对设计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不合格旳发生,保证达到顾客满意。

2 范畴本程序合用于本所承当旳国家建筑原则设计(简称原则设计)、工程征询与工程设计(统称工程设计)。

3 职责3.1 总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工办)负责设计控制旳归口管理。

3.2 原则设计旳设计负责人和工程设计旳设计主持人(设总),负责承当项目总体旳设计控制。

3.3 各级设计人员及校审人员,负责技术岗位责任制规定旳相应旳设计控制。

3.4 各设计室负责人负责本室范畴旳设计控制。

3.5 所领导、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负责设计控制有关文献旳批准。

4 设计筹划每项原则设计和工程设计,除设计前期工作、零星及修改设计任务、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且技术不复杂旳项目外,都应进行设计筹划,拟定设计阶段,质量目旳,评审、验证、确认活动,人员及职责权限等。

4.1 原则设计旳设计筹划,应由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建设部批准旳立项报告和年度原则设计工作筹划,以及所与室签订旳设计合同,编制设计工作大纲和技术条件,发放实行。

设计工作大纲应涉及:项目编制内容、质量目旳和规定、贯彻法规原则规定、编制人员分工和筹划进度。

筹划旳编制和人员旳拟定,按《设计项目筹划编制管理规定》(QSC-15-),编制《国标设计项目筹划表》。

设计负责人由主管所长批准,设计及校审人由室主任批准,并列入筹划表,按《国家建筑原则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QSC-09-)履行职责。

技术条件应经原则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函审或由其专家委员会审查。

4.2 工程设计旳设计筹划,由设总根据合同规定,在各阶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始之前,按《设计项目筹划编制管理规定》(QSC-15--),编制《工程设计项目筹划表》,并通过与各工种设计人旳协助编制《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配合进度表》。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中国建筑尺度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庇护、保留期限和措置进行控制,以提供产物、过程符合要求及质量打点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同时也为产物的可追溯性及制定纠正或预防办法以及保持和改进质量打点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质量打点体系运行中记录的控制。

3 职责3.1 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负责对成立并保持记录的归口打点,并负责对各部分记录控制执行的催促查抄。

各部分负责本部分记录控制的执行和打点。

3.3 设计负责人人和主持人负责其承担的工程的记录控制的执行和有关打点。

4 受控记录范围4.1 受控记录是尺度各条款有记录要求和本所质量打点体系文件要求的记录。

4.2 受控记录包罗4.1范围的采用文件、表格、陈述、电子媒体等形式的记录。

4.3 本所规定的记录格式一览表见附录A。

5 记录编写要求5.1 记录编写人应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实性和有效性,满足提供证据的要求。

5.2记录应编写并保持清晰,不得涂改,要易于识别和检索。

6 记录的标识记录的标识至少应包罗以下各项:a〕所名;b〕反映记录特性、类此外标题;c〕规定记录格式的控制编号〔有规按时〕;d〕必要的记录编号;e〕相关人员的签署及日期。

7记录的编号记录格式的控制编号按质量打点体系文件编制规定〔QSC-01 -2002〕执行。

7.2 记录形成后的记录编号方法,由使用部分自行规定。

8 记录的保留8.1 凡属所归档范围的记录,应按科技档案打点方法〔QSC-04 -2002〕、文书档案打点方法〔QSC-03 -2002〕的规定,别离向总工办档案组和所办公室打点归档。

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庇护、保留期限和措置等,均按其规定进行控制。

8.2 其它记录由各部分保留。

此中,国家建筑尺度设计及工程设计发生的记录,按工程、阶段、专业,采用设计控制文件袋予以保留。

文件袋按统一印制的格式予以标识、编目,便于检索。

贮存和庇护由各部分负责。

建筑工程企业记录控制程序

建筑工程企业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1.1.通过对记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为验证、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记录的管理。

3.职责3.1.知识产权办公室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程序的编制和修订。

3.2.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记录的管理,并按本程序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记录的控制。

4.相关文件4.1.XXXX-IPCX-01《文件控制程序》5.正文5.1.记录的格式5.1.1.页边距:上、下均为25.4mm;左右均为31.75mm。

5.1.2.字体:记录标题采用“三号,宋体”,正文采用“五号,宋体”;页眉采用“五号,宋体”。

5.1.3.记录统一采用word文档的格式。

5.2.记录的编号、编制与发放。

5.2.1.记录文件的编号方法如下:记录文件编号对应程序文件编号记录文件公司简称5.2.2.记录文件中的空白表单格式由归口部门按照规定格式编制,与程序文件一同审批后,与程序文件一起发放至各部门。

5.3.记录的借阅。

5.3.1.记录文件借阅须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借阅。

5.4.记录的填写。

5.4.1.按记录设置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缺项。

某些项目不需要填写时,必须用“N/A”明示。

5.4.2.填写记录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

填写时字迹要清晰、整齐、能准确识别,填写人员签字时必须签全名,同时必须注明签字日期。

5.5.记录的修改。

5.5.1.记录表格格式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5.5.2.记录修订或更改时,由原编制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原审批部门和人员负责审核、管理代表者批准后执行修改。

5.6.记录的保管与销毁。

5.6.1.1.知识产权管理记录的保管部门、保管方式、保存期限《记录文件清单》。

5.6.1.2.各部门将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地方,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

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

建筑设计过程控制程序文件

建筑设计过程控制程序文件

目录第一章绪论....................................................... 4-2 第二章工程项目设计流程............................................ 4-3 第三章设计确认................................................... 4-21 第四章沟通..................................................... 4-23 第五章设计分包................................................... 4-25 第六章记录...................................................... 4-27 第七章支持性文件................................................. 4-28 第九章归档...................................................... 4-60 附件:记录表格及模板文件........................................... 4-61第一章绪论1.1 前言总公司成立“建筑”以来,积极顺应国市场行情,同时又勇于开拓国外市场,近两年来,设计工作蒸蒸日上。

正确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对业主要求的反应速度,是立足于建筑设计市场的关键所在,从而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最好的质量,最低的成本满足顾客(业主)的需求,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工程设计工作程序复杂,市场环境变化多,本建筑设计过程控制程序,以总公司两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为指导,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设计质量为目的而编写的。

1.2 使用说明本建筑设计过程控制程序,以三个标准的指导原则为基础,以GB/T19001为纲,采用了过程方法规定设计工作的流程。

【设计院管理】记录控制程序

【设计院管理】记录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版本号:0 1目的对各项工程质量记录进行有效控制管理,以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并实现对产品形成过程具有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质量记录包括:2.1勘测、设计产品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记录、产品可追溯性的标识记录和顾客所提供的有关设计依据记录。

2.2 质量体系运行中产生的有关记录2.3 人力资源及人员培训记录3职责3.1勘测、设计所应做好有关产品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质量记录随勘察、设计文件交档案室归档。

3.2人事科和科技管理部负责人员技能、经历及质量技术培训记录,并整理由人事科保存。

3.3技术质量管理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质量体系运行中产生的质量记录。

3.4信息档案室负责计算机设备、设施资源管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5勘测所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勘察、测量及有关的检验、试验设备管理的质量记录。

3.6信息档案室负责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标识、贮存、保护、检索,明确保存期并提供借阅,根据技术归档保管年限进行处置。

4工作程序4.1 勘测、设计所应根据本院《设计文件编号的管理与规定》、《工程项目成品标识管理办法》编制和标识各项工程的设计文件,收集、整理产品形成过程中的设计依据、质量记录资料,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将这些资料交档案室归档。

4.2人事科应收集、整理员工的技能及经历和培训记录,并进行动态管理,记录由人事科保存,培训记录保存年限为五年。

4.3技术质量管理室应对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外部质量审核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保存年限为5年。

4.4信息档案室应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及计算机软件的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标识,并负责保存。

具体实施详《计算机设备、设施、软件管理规定》。

4.5勘测所应收集检验、试验设备的校准、维修记录,并予以保存。

具体按《工程勘察过程控制程序》实施。

4.6档案室对归案的质量记录进行标识、编目并实施动态管理,使之便于检索。

并妥善保管(防火、防虫、防盗、防潮等)和提供借阅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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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
录控制程序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以提供产品、过程符
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同时也为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以及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工办)负责对建立并保持记录的归口管理,并负责对各部门记录控制执行的督促检查。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控制的执行和管理。

3.3 设计负责人人和主持人负责其承担的项目的记录控制的执行和有关管理。

4 受控记录范围
4.1 受控记录是标准各条款有记录要求和本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记录。

4.2 受控记录包括4.1范围的采用文件、表格、报告、电子媒体等形式的记录。

4.3 本所规定的记录格式一览表见附录A。

5 记录编写要求
5.1 记录编写人应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满足提供证据的要求。

5.2记录应编写并保持清晰,不得涂改,要易于识别和检索。

6 记录的标识
记录的标识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
a)所名;
b)反映记录特性、类别的标题;
c)规定记录格式的控制编号(有规定时);
d)必要的记录编号;
e)相关人员的签署及日期。

7记录的编号
7.1记录格式的控制编号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规定》(QSC-
01 -2002)执行。

7.2 记录形成后的记录编号方法,由使用部门自行规定。

8 记录的保存
8.1 凡属所归档范围的记录,应按《科技档案管理办法》(QSC-04 -2002)、《文书档案管理办法》(QSC-03 -2002)的规定,分别向
总工办档案组和所办公室办理归档。

对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
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等,均按其规定进行控制。

8.2 其它记录由各部门保存。

其中,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及工程设计
产生的记录,按项目、阶段、专业,采用设计控制文件袋予以保
存。

文件袋按统一印制的格式予以标识、编目,便于检索。

贮存和
保护由各部门负责。

保存期为长期。

8.3设计分包方提供的记录,按以上相同原则分别保存。

9相关文件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规定》(QSC-01-2002)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QSC-03-2002)
《科技档案管理办法》(QSC-04-2002)
附录A
记录格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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