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现象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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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摘要】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产险公司在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在产险公司迅猛发展的今天,其财务违规也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大多数产险公司都存在着虚增管理费用、伪造应收保费、违规进行理赔等问题。

这样会导致产险公司增加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也会影响财产保险市场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给社会和人民的经济带来损失。

【关键字】产险公司,问题,原因分析和建议一、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的表现形式首先表现为财务违规问题处处存在。

在市场不规范的前提下,主要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第一,虚增业务及管理费。

部分产险公司通过列支会议费、招待费、办公经费等方式,支付业务拓展费用或手续费,导致财务报表不实。

第二,虚构中介业务。

与外部中介机构联合,将直销业务变更为代理业务,通过中介机构虚开中介业务发票,套取手续费。

第三、虚构业务、虚假赔案。

通过虚假批单退保或编制假赔案的方式套取保险资金。

其次表现为会计信息虚假不实。

前述现象主要由于市场环境不规范、恶性业务竞争造成。

各产险公司为了业务规模,不计成本拼价格、拼手续费,主观上虽非财务人员故意为之,但企业所有经济事项,最终都会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由于前述的财务违规问题的存在,会造成产险公司保费收入、资产负债金额和成本费用支出都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还会利用会计核算方式的选择进行会计信息操纵。

比如,利用准备金评估的专业性,通过调整准备金评估参数或改变评估方法,达到操作会计利润的金额目的。

还有一些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或内控监督和评价流于形式,导致企业内部操作手续不健全,账外资产大量存在,使会计信息严重不实。

二、产险公司财务违规问题原因探析笔者认为,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一、产险公司的经营考核机制不健全和存在片面性。

多数产险公司过于注重考核分支机构保费规模,并根据保费指标的完成情况计算下级公司可用费用额度,忽视对利润指标的考核。

关于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险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关于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险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关于印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险公司应采取的对策1. 通知发布背景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高速发展,保险公司展业模式不断推陈出新,中介机构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而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弱、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编制虚假的报表等乱象,监管也是在密切关注的。

通过数据统计,以2020年5月为例,银保监会发出142张保险业务罚单,其中与保险中介相关业务共计62张,占比约44%,处罚金额高达904.9万元,占比约41.5%;在与保险中介业务相关的罚单中,8家保险公司收到罚单19张,共计罚款586万元;保险中介机构收到罚单42张,共计罚款318.9万;处罚事项集中于“给予投保人/中介机构合同约定外利益”、“虚列中介渠道/业务”和“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分析可见,我们了解到监管对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处罚力度日益趋严,并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整治,提高内部风险管理及合规要求,应当重点关注“给予中介机构合同约定外利益“、”虚列中介渠道业务套取费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乱象。

同时,由于受疫情影响,保险公司同比经营业绩下降,而中介机构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可能由于业绩压力产生一些不合规的操作行为,现阶段保险中介市场存在比以往更大的被处罚隐患。

中介业务相关42%其他58%2020年5月监管处罚金额统计中介业务相关44%其他56%2020年5月监管罚单数量统计20092009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2009.0920112011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2011.0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召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2011.0620142014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务必做好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摸清底数工作的紧急通知》2014.0720152015年《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2015.0920202020年《关于印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052019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2019《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9201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0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0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理的通知》2010.122010年监管动态时间轴:自2009年起,原保监会陆续下达《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等指引文件,但保险公司公司通过中介业务虚列费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行为方面受到的监管处罚依然居高不下。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理 论 上 看 .保 险 经 纪 人是 站 在 投 保 人 的
各项 制度 建设不太完 善 ,规童制度执行
不 严 .个 别 中开 机构 存在 着 违 法 违 规 经 营 现 象 .给 社 会 带 来 了 消投 影 响 ,破 坏 了 中 介机 构 在 社 会 中 的 形象 。
保险经纪机构 和保险公估机构等管理规 定 .但 与之 配 套 的 相 关 管 理 规 定 实施 细 则 、保险中舟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操作 实务 、佣 金和寄询费标准 、税收等法律
保 险 经 纪 公 司 年 用 自身拥 有 的殴 东业 务 Ⅱ
员过 多,集约式经营的观念不强 ,对成
本 核 算 不 细 ,认 为通 过 保险 代 理 人 保 险 经 纪 人 间 接 展 业 , 不 如 公 司 直 接 展
业 ,免得 多了一个讨价还价的对象 ,最 后还要支付过高的手续费和佣金 ,似乎 直接 的展业成本较低。但从保险检查的 结果看 ,个别公司的个别险种高额退费
乏 监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给 保 险 市 场 带 来 了不 良影 响 。 鉴 于 保 险 中 介 市 场 在 发 展 中 存 在
好 、更 快 地 得 到 发 展 。而 目 前 我 国 中 介 经营主 体 还是 非常 有限 ,缺乏 有效 的 竞 争 ,因 而 其 市 场 作 用 还 没 有 充 分 地 发 挥 出来 。只 有市 场主 体 充 实 了 ,
< 吉赫 金 融唧 究)2O O 2弃 苇 5期

维普资讯
秩 序带来不 良影响。
四 、保 险 中 介 市 场 人 才 匮 乏 。 保 险 公 怙 人 和 经 纪 人 在 我 国 已 消 失 了 几 十 年 ,所 以 无 论 在理 论 还 是 实 务 方 面 ,

保险中介市场行业分析

保险中介市场行业分析

保险中介市场行业分析A、2013年1季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情况一、机构情况截至2013年1季度末,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20家,同比减少33家。

其中,保险中介集团公司5家,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08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652家,保险经纪机构433家,保险公估机构322家。

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169.38亿元,同比增长49.15%;总资产239.96亿元,同比增长38.51%。

二、经营情况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77.78亿元。

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业务收入48.29亿元,同比增长23.54%。

(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67.60亿元。

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22.84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44.76亿元。

图1: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的保费收入构成情况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业务(佣金)收入29.49亿元,同比增长22.77%。

其中,财产险佣金收入20.69亿元;人身险佣金收入8.80亿元。

(二)保险经纪机构经营情况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10.18亿元。

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92.67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78亿元;再保险业务类保费收入3.73亿元。

图2: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实现的保费收入构成情况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经纪机构业务收入15.07亿元,同比增长24.75%。

其中,财产险佣金收入11.12亿元;人身险佣金收入1.69亿元;再保险业务类佣金收入0.31亿元;咨询费收入1.95亿元。

(三)保险公估机构经营情况2013年1季度,全国保险公估机构业务收入3.73亿元,同比增长24.75%。

其中,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3.59亿元;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263.69万元;其他收入1084.70万元。

B、2014年上半年北京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一、保险专业中介市场情况1(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体情况截至2014年6月末,在京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393家,同比增加11家。

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作者:王西雅王苗苗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01期摘要:保险中介一直是推动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保险中介的健康发展对保险市场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

以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为研究主体,分析了安徽省保险中介的发展现状,归纳总结了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存在着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不成熟;保险中介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较多;保险中介市场人才匮乏;中介机构粗放式增员,独特核心能力短缺等问题,提出建立健全保险中介制度,推动市场专业化发展;建立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体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培养保险专业人才;立足技术服务,创造核心价值等建议。

关键词: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结构;互联网化保险中介是保险产业内部分工的产物,是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中介为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次研究安徽省保险中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利于保险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虽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随着行业的不断进步,众多优秀人才的不懈努力,安徽省保险中介行业必将拥有美好的明天。

一、安徽省保险中介发展现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徽省总共有保险专业机构66家,有2家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37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6家保险经纪公司、11家保险公估公司。

其中39家专业代理公司中有34家公司位于合肥,11家保险公估公司有7家公司位于合肥,保险经纪机构一共6家,有4家位于合肥,一家位于芜湖,主要集中在合肥等经济水平较高地区,其他地区极少甚至没有保险中介分支机构。

安徽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在2017年7月中旬成立,主要是为了行业团结共进、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各方关系、加强保险行业的在社会上的普及度。

二、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1.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不成熟首先保险中介市场并未形成完整的体制机制和监管系统,安徽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于2017年7月成立,成立时间较晚,协会内部权责不明确,笔者在查找相关资料时发现关于安徽省保险中介市场的统计数据依旧滞留在2016年,并未及时的进行数据更新。

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曹祥涛来源:《中国民商》2023年第12期摘要:在我国保险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我国的保险中介在我国的发展非常迅速。

保险中介的存在对于保险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保险成本,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促进保险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加快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保险行业以及相关各方,都要加快建立和健全监管制度与规则,注重加强行业的正面指导,不断地优化保险中介市场,不断提高保险中介的专业水平,建立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的新型合作关系。

关键词:保险中介;保险市场;发展策略保险中介具有非常强大的功能,对于保险产品的买家来说,他们能够为买家提供对于保险消费的理解,让买家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需求,并且详细地向他们讲解不同产品的优缺点,以及索赔和赔付等,以便他们能够选择合适的产品。

其次,对一家保险公司来说,将自己的核心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可以让自己的企业更加专业化,将自己的发展重点从市场的管理和产品的营销,转移到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的开发上,并增加了自己的资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整体运营能力。

总的来说,利用保险中介,可以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间形成一个双向平衡,使得二者的交易更加顺利,实现双赢。

一、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意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近些年,保险中介机构也随之快速发展,尤其是在保险销售方面,越来越多的保险代理人也加入了保险中介行业,成为了中国保险业中的重要力量。

中介市场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过程,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年代以前,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比较缓慢,主要是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机构或个人的经纪人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咨询、代办投保手续等服务。

第二阶段,1980年代到199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中介机构开始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保险中介市场开始发展。

第三阶段,1990年代中后期到21世纪初,这一阶段是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

保险行业整改报告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提升服务水平

保险行业整改报告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提升服务水平

保险行业整改报告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提升服务水平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中介市场也随之壮大。

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并提升服务水平,保险行业整改显得尤为迫切。

本报告旨在深入分析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一、保险中介市场的现状分析1. 市场规模扩大,发展迅猛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增加,服务范围不断扩展。

各类中介机构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提供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投保人。

同时,保险中介市场也为保险公司拓展客户群体提供了渠道,推动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2. 存在问题亟需整改尽管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迅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存在资质不全、经营不规范等问题,给市场秩序带来一定的混乱。

其次,保险中介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突出,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面临信息获取不全或不准确的问题。

此外,部分保险中介机构缺乏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无法满足投保人多样化的需求。

二、保险行业整改的必要性1. 提升消费者保险意识加强保险行业整改,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保险意识。

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度和理解能力,帮助其更好地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的保障效果,进而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2.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整改保险行业有助于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和监督。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注册和准入条件管理,建立考核评级制度,强化对市场行为的监测和惩戒机制,推动中介机构规范运作,提升市场透明度和行业信誉度。

三、保险行业整改的措施和建议1. 完善中介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建立起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对资质齐全、经营规范的中介机构进行准入审查,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优化市场环境。

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现象及对策分析

保险中介机构违规经营现象及对策分析

目前 , 国保 险 中介 市 场 仍 长 、 经理 、 我 总 法定 代表人 等直接 负 保 险 中介机 构 提 供 的财 务 数据 、
处于发 展 的起 步 阶段 , 很不 成熟 , 责人达 2 7名 。 与保 险业发展 和经济 社会需 要还 问题 , 一 定程 度 上 制约 了保 险 在 有很 大差 距 , 还存 在 不少 突 出 的 为 的主要表现
当事人 委托办理 有关保 险业务 的 性有 待提 高 , 险 中介 市 场 秩序 提交 的任职 资格 审核请示 补正材 保 保 险公估 等机构 。保 险 中介是 连 亟待进一 步规范 。
接 保险公 司和广 大投保 人 的桥 梁
口。但 在 中国保 险业快 速发 展的
料中, 毕业 证 书及 毕 业学 院证 明 立 分支机 构或变 更高管 。如江 苏
主要 与保 费收 入挂钩 , 售后 服 务 台账 。 保 险代理 业务 。如广 西某保 险代 付 、
理 有限 责任 公 司 , 向从 事 保 险 务与其 收 入 关 系 不 大 , 观 上 使 仅 客 4 .保 险 中介 机 构 合 规 意 识 个 人代理 业 务 的 9 7人 发 放 了执 其重 眼前 利 益 、 长远 发 展 。有 薄弱 。中介机 构 内部 还没 有建立 轻
益, 代替 被保 险人领取 赔款 , 自 场秩 序混 乱 , 违 规 经 营 提 供 了 求保 费规 模 的迅 速增 长 , 的保 擅 为 有
修 改保 险单证 。
可能 和动机 。现行 营销佣 金 提取 险公 司甚 至利用兼 业代理 机构 违
通 5 .无证经 营 或委 托无 证 、 非 机制 在一定 程度上 也可 能引 发 中 规走账 , 过 支 付 手续 费 等 形式 不 法 从事保 险经纪业 务 的个人 开展 介机构 的短期 行为 。佣金 递减 支 违 规退 费 , 建 立 专 门 的 代 理业

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doc

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doc

关于201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保监中介〔2011〕1788号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为贯彻2011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和保险中介市场秩序,2011年,中国保监会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36个保监局共派出43个检查组、检查人员317人次、检查20家保险公司共103个省级及以下保险基层机构,着力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违法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检查表明,尽管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依法合规意识有所增强,管理措施不断改善,市场秩序有了一定好转,但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十分普遍,在各地区、各类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

103个保险机构共非法套取资金8065.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集中表现为通过假业务、假人员、假费用等方式非法套取资金。

具体包括:(一)虚挂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业务103个机构中,有24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虚挂专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等方式虚增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1866.63万元,占全部非法套取资金的23%。

其中5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该违法方式非法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手续费/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高新支公司甚至高达95%。

(二)虚挂兼业代理机构业务103个机构中,有12个基层保险公司通过虚挂汽修、汽贸等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方式,非法套取资金526.29万元。

其中3个基层保险公司以该违法手段套取的资金,在其同期手续费/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超过10%,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海南琼海支公司高达92%。

(三)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虚挂营销员业务一些保险机构为达到非法套取资金目的,大量虚增营销员数量或者大量虚增营销员业务,少数保险公司营销员业务变相成为非法套取资金的主要手段。

保险公司违规现象分析解析

保险公司违规现象分析解析

常见违规现象 十.委托无证人员或机构代理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 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 书。”
案例:保监罚[2010]34号,华夏人寿存在聘任不具有从业资
常见违规现象 七.虚构赔案
手段:指保险公司通过虚构理赔案件的手段来套取资金。 案例:粤保监罚[2010]33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会支公司被查于2007年至2009年5月存在制作能繁母猪保险 虚假赔案、向畜牧部门支付账外费用的情况,该公司被处罚款 10万元,负责人受到警告,被处罚款1万元。
常见违规现象 十二.误导性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
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
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案例:保监罚[2010]33号,2010年4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网站页面存在以下误导性内容:“选择20万基本保额 的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选择按月存款,月存560元, 存10年,孙小姐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存款10年,额外附 赠10年保障,保障期间长达20年。”被处罚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
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苏太平警告的行政处罚。
常见违规现象 三.银保账外激励
手段:即保险公司在经营银行保险业务过程中以其他名义支付 给合作银行业务发展激励费用或帐外手续费。 案例:苏保监罚〔2009〕65号,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中心支公司于2009年以汽油费、路桥费、餐饮费等发票 报销套现143.73万元用于支付银行保险业务激励费用;2009年 7月又以汽油费、招待费等发票报销19.59万元用于购买电脑、

严厉打击跨区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跨区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跨区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深入整顿产险中介市场秩序——王甲军局长在整顿规范产险中介市场秩序专题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4月2日)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前期产险中介市场的检查情况,重申今年产险中介市场的监管重点和要求,深入推进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一步强化“抓监管、促发展”的意识,推动市场秩序继续好转,为全面完成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保险监管年”的工作目标打好基础。

刚才,中介处、产险处通报了前期市场整顿情况,布置了今年的市场监管重点。

下面,我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产险中介市场面临的形势(一)当前产险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尤其是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以后,产险中介市场持续活跃,保费规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产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也不断提高。

今年前两个月,全辖实现产险保费5.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5%,预计利润1315万元,去年同期为负1717万元。

市场秩序也总体保持健康规范的势头,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恶性价格竞争现象仍然存在。

部分公司仍存在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随意提高手续费支付比例等违规行为,特别是交强险、车险以及短期意外险、大型商业风险等险种,手续费超标现象依然非常严重。

二是违法违规跨区域经营行为屡禁不止。

部分异地保险公司通过非法中介以及个别专业保险中介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等渠道,利用欺骗诱导和低价倾销等手段,在我市大量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致使本地保费大量外流,侵害了被保险人的知情权,酿成大量服务问题和理赔纠纷,严重扰乱了青岛保险市场秩序。

三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内控管理仍很薄弱。

部分保险公司仍与黑中介发生业务,个别中介机构大量介绍车险异地投保。

部分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不完善,业务管理粗放,对内管不好自己的业务人员,对外承担不起应有的管理责任。

如有的公司居然任由其业务人员将车险投保到外地,有的公司明知业务员虚报费用而不闻不问。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出现,可能会导致保险市场的混乱,影响消费者的利益,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因此,各级保险监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打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并且加强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

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便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

本文旨在对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进行深入探讨。

一、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定义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代理机构利用其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的特权地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挪用了保险资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种类及其情形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存在以下多种违法行为:1. 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销售手段或者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违背自己的职业道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信誉受损的情况。

2. 超范围经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业务,或是超出其业务经营范围从事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3. 违规抽佣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为了获取更多佣金,向销售渠道和代理人提供非法的回扣、返点等激励措施,业务膨胀,形成充分竞争,但无法遏制消费者保险购买的成本。

4. 违规经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未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或是侵犯保险行业的专业领域,或是擅自转变委托范围,从事非保险中介业务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 超越业务委托范围保险代理公司接到业务委托时,未经投保人或主管部门的书面授权,不得将保险业务委托给其他机构代理,违法转委托将造成消费者保险权益受损的情况。

6. 其他违规行为在保险中介业务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些违规行为,比如非法转移保险业务、虚报保险费用、挪用保险资金以及不合理涨价等。

三、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针对以上不同种类和情形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保险监管部门应该采取一些处罚措施:1. 提高处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保险监管部门应该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进行重罚,同时也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强化对于市场秩序的维护及管理。

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保险机构经营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二)在市场开拓思路上,业务领域狭窄,产品创新力度小,销售渠道管理不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然而,保险公司的业务领域没有跟上形势的变化,大企业、大项目仍然是各公司竞相争夺的焦点,存在巨大市场潜力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和地域广阔的农村保险市场几乎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从各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看,部
(四)在服务水平上,技术含量较低,仍然存在过分依赖关系和人情的现象。基层公司在展业过程中,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关系网”拉业务,或者是通过大量招聘营销员的“人海战术”开拓市场,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误导消费,坑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业务人员忽视消费者心理状态而采取死缠滥打的推销方式。基层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和“关系业务”的过度膨胀,使国民对保险的作用产生误解,有的甚至产生反感情绪和厌恶心理,不利于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保险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基层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有的为了稳固与大客户的关系不讲原则地进行人情赔付或通融赔付,有的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进行人情赔付和搞假赔款,而对一些非关系客户另眼相待,服务态度和质量差,违背保险经营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
(三)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基层保险公司要提高对加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内控管理自觉性,树立起管理是企业发展生命的观念。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高效率的管理机制,加强电子化建设,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具体讲,业务上要重点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核保管理和单证控制管理;理赔上要重点加强查勘定损管理和报价核赔管理;财务上要重点加强收付费系统管理;人员上要重点加强职业行为管理和考核机制管理。上级公司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管理工作的监控和指导,确保统一法人制度的顺利执行和政令的畅通,同时建立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加强对基层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约束。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培育有利于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3篇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3篇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3篇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1根据《XX》的工作要求,XX(以下简称“XX”)进行了认真部署、积极推动,现将XX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以下简称“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总体组织、部署情况(一)制度建设XX对乱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下发了《XX》,并结合XX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对此次专项乱象整治工作的落实进行阶段划分,明确各阶段的排查工作要求。

(二)组织架构根据此次排查工作要求,XX建立了相应组织架构,成立了以XX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XX部负责统筹,XX风控合规岗、部门合规联系人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1.XX部负责总体牵头组织此项工作,拟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自查方法与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工作,汇总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向XX报告。

后续XX如下发工作通知,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XX部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细化XX工作方案,与XX做好对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查、核实,做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

3.XX部等部门根据主要责任部门的需要,做好数据提取等配合工作。

(三)自查区间2019年度到2020年5月期间中介渠道和业务,包括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四)自查要点根据XX工作要求,此次排查要点主要包括:1.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乱象整治要点(1)是否在账外暗中直接或者间接给与中介渠道业务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3)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

如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构保险合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编造虚假中介渠道业务、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虚假列支中介渠道业务费用或者编制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

关于上报人保财险**市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银保监分局:按照**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中介渠道业务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自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银保监分局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自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一)成立市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本次自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潘建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杨凯(副总经理)、李全阳(副总经理)、赵春阳(副总经理),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自查整治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李全阳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市公司各产品线、各渠道部门、理赔中心、信息技术部、财务会计部、办公室/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

公司组织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学习银保监各级监管部门下发的中介业务乱象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和《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自查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公司对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认识,对监管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

(二)组织召开市公司保险中介乱象整治工作协调会,明确部门分工开展自查整治。

为明确本次自查整治工作要点及责任部门,我公司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会上市公司总经理潘建华、副总经理李全阳分别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分工如下:1.经纪代理渠道责任部门:销售管理部责任人:施宗阳一是全面检查经纪代理合作协议,逐一核查合作协议的合规性、有效性及签订的规范性、完备性等,核实从业人员数量及高管任职资格情况。

二是全面检查2018年度至2019年一季度合作经纪代理业务的合规性,重点检查中介业务来源的真实性,核查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核查是否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核查是否超权限代理业务,核查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是否计提手续费,核查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核查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等。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对象不完全1.投保人质量参差不齐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相当部分的投保人是用别人的钱来投保,风险和权利主要由别人来承担和享受,他们没有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愿望投保的主要目的是在投保行为中为自己谋利。

其中很大一部分投保人是企业,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这些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不是看该保险公司是否经营比较稳健、信誉较好、服务质量高或者价格低,而是把保险公司给他的回扣作为一个衡量标准。

2.部分保险人产权依然不明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府垄断的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我国保险公司产权的状况已经得到改善。

合资保险公司和民营保险公司的兴起,使保险公司产权更加商业化和市场化。

部分保险公司上市,标志着保险企业产权市场自由交易的趋势。

但在保险市场中,政府的市场参与程度仍较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产权边界模糊。

这种情况造成在其经营上不但要追求微观盈利的目标,还要满足政府的偏好。

同时由于产权不清晰引起的约束机制的缺乏,导致保险企业不顾企业长期发展,追求企业短期指标。

(二)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1.保险价格机制有待完善目前,国内非寿险市场已经实行费率市场化,保险公司有了更多自主权。

除法定保险产品和涉及多方利益的保险产品(如投连险等)需要保监会特别审批外,很多保险产品只需要向保监会报备即可。

这也就意味着,在差异化竞争环境下,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自主定价,进而自主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出适合的险种,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放开对费率的统一管制。

费率还未能完全真正反应市场供求关系。

首先,它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灵活性,使保险公司不能根据风险单位的划分来对不同风险单位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和不同程度的风险保障,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采取违规经营方式来变相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

其次,保险公司很难对最终效益负责,微观主体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费率管制使保险公司不重视自己产品的价格、承保质量,因为经营亏损是政府定价的结果。

关于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于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马平柱蒋静高大明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21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近年来在总体业绩规模和分支机构数量都得到了飞速的提升。

保险行业已然成为我国金融业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在我国保险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独立第三方保险中介市场也借机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相比其他途径或渠道,保险中介渠道保费收入占比持续扩大。

保险中介有助于降低保险公司交易成本、提高保险产品及服务交易率,并能促进平衡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而与此同时其自身存在的运营模式和相配套的保险中介交易制度发育不完善。

潜伏在保险中介市场突飞猛进的表面之下,实际上埋伏着保险市场成交效率低下、经营成本居高不下等种种危险。

关键词:保险中介;经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目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呈粗放式发展,人们期待的特殊独立第三方功能及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展现。

保险中介在保险产业链当中的优势也一定程度上被粗放式的经营模式限制了,更有甚者,出现了种种阻碍保险中介行业进一步发展的不利现象一、保险中介概述《保险中介概论》是这样阐释其定义,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收取佣金或手续费的机构或个人;一个健全的保险市场主体一般有三个重要组成:一是保险经营机构,即输出保险产品的市场供体;二是保险投保群体,即需求保险产品的市场受体;三是为保险供受双方提供产品服务的个人或中介机构,即保险中介主体。

保险中介主体也即保险中介人; 保险中介人是介于保险人之间或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促使双方达成保险合同或者协助履行保险合同的人。

保险中介人通过向保险单的买卖双方提供服务,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联系起来,并建立起保险合同关系。

二、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 起步晚、成长快1927年中开始正式出现了保险公估公司,标志着保险中介行业在中国拉开帷幕。

保险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保险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保险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保险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一、保险市场现状(一)保险市场发展概况1.保费规模增长较快。

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7035.8亿,前后只用了27年时间,保费规模增长了1590倍,进入世界前第9位。

其中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发展到2007年的1997.7亿元,增长了434倍;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1982年的0.016亿元发展到2007年为5038.1亿元,增长了314881倍,整的来说,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快于财产保险。

2、保险总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截至2007年底,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共计29003.92亿元,比年初增加9272.60亿元,同比增长46.99%,是1980年的58007.84倍。

从各保险公司资产来看,其中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洋、中国平安集团是我国当前保险市场排名前四位的保险企业,它们的总资产规模占比分别为40.27%、5.07%、10.67%、18.13%,四家保险公司的总资产占全国保险总资产的74.14%,说明我国保险公司资产优势差距太大,会影响新保险公司的快速成长,阻碍中国保险业的市场化、多元化、全方位发展的步伐。

3、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仍然较低。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国家(地区保险行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

保险深度是指一国家(地区全部保费收入与该国(地区的GDP总额的比率,是衡量一国(地区保险市场发展程度和潜力的重要指标。

1980年,我国的保险深度为0.1%,保险行业的全部保费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很低,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到2007年底,我国的保险深度达到2.85%,是1980年的28.5倍,不过与同期世界平均水平8%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国家(地区的全部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一国家(地区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1980年,我国保险密度为的0.48元,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到2007年底,我国保险密度达到523.49元,是1980年的1091倍,但远低于同期世界平均水平(相当于1/3),仍然属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地区)行列。

保险中介自查整改报告

保险中介自查整改报告

保险中介自查整改报告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保险中介机构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保险行业的纽带和桥梁,保险中介机构需要更加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公司开展了一次自查整改行动,以期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我们的自查整改报告。

二、自查内容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要求,我们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了详细自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合规管理方面:检查公司是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检查公司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制度规范、流程规范等。

2.销售管理方面:检查公司的销售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格和培训,是否存在抱团销售、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检查销售人员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是否合理。

3.争议解决方面:检查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投诉渠道和争议解决机制,是否能够及时、公正地处理客户投诉和争议。

4.信息安全管理方面:检查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检查公司是否建立信息保密和数据备份机制。

5.服务质量管理方面:检查公司的客户服务流程和标准,是否存在服务不规范、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通过客户调研,了解客户对公司服务的满意度。

三、自查结果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合规管理方面:公司部分岗位人员对关键监管规定理解不深入,存在对监管政策和法规的依赖性;公司部分流程规范有待进一步优化。

2.销售管理方面:公司存在少数销售员的宣传口径不准确、过度夸大产品优点的问题;销售人员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争议解决方面:公司的客户投诉渠道不够明确,客户投诉的处理不够及时和公正,导致一些投诉案件花费了较长时间才得以解决。

4.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公司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不完善,网络安全漏洞较多;公司需要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加强数据备份工作。

5.服务质量管理方面:部分客户反映公司的服务流程不够顺畅,服务态度有待改善;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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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保险中 介机构 违规行 实承担起对自身兼业代理机构的
扰乱市场秩序。个别保险中介机 为的主要原因
管控职责。保险公司依法经营意
构假冒保险公司名义, 招募业务
1. 保 险中介市场秩 序不规 识不强、内控制度不严, 为中介违
人员时进行虚假宣传, 采用涉嫌 范。经纪公司和公估公司发展相 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对兼业
同时, 也有的保险 公司委托不具 务, 而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保险中
备兼业代理资格的银行分支机构 强调行使索要报酬的 权利, 却没 介违规成本低, 从而敢于铤而走
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与中介机构 有尽法律要求的相应义务。
险。保险监管力量的不足也使得
的财务和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
场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 责任, 不得唆使、诱导、纵容保险 利益。对保险中介机构的代理手
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差, 发展初期 中介机 构从 事保险 违法违 规行 续费 ( 佣金) 必 须以转 账方 式支
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规现 为。
付。
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 1) 健 全管理制度。制定完
( 2) 加强保险代理手续费( 佣
( 一) 保险中介机构违规受 罚的总体情况
2010 年前 10 个月, 全 国共 有 70 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受到 监管系统的公开处罚, 其中包括 专业保险代理公司 64 家, 专业保 险经纪公司 5 家, 专业保险公估 公司 1 家。31 名专 业保险 中介 机构的高管直接被罚, 其中董事 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负 责人达 27 名。
修改保险单证。
可能和动机。现行营销佣金提取 险公司甚至利用兼业代理机构违
5. 无证经营或委托无证、非 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引发中 规走账, 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
法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个人开展 介机构的短期行为。佣金递减支 违规退费, 不建立专门的代理业
保险代理业务。如广西某保险代 付、主要与保费收入挂钩, 售后服 务台账。
销、展业宣传、双方的权利义务及 执行发放、领用、核 销登记制度, 存在虚假批单退费、虚假赔案、贴
违约责任等重点内容; 委托代理 并定期与保险中介机构核销保险 补营业费用、虚挂应收保费、坐扣
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 单证, 不得授权保险中介机构印 保费等方式支付手续费( 佣金) 的
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时, 保险 制保险单证。
3. 经 营数据 不真实。有的 保险中介机构提供的财务数据、 监管报表不真实, 通过虚构中介 业务、虚构销售人员等手段套取 资金, 虚列业务管理费、私刻投保 单位印章。部分保险中介机构未 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也未缴存营 业保证金。
42
上海保险 2011 年第 3 期
代理中介
4. 非法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加, 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市场体系 督, 及时制 止、纠正 违法 违规 行 代理人。不得对直接承保业务提 初步建立, 服务经 济社会的能力 为, 并对保险代理机构在展业过 取手续费、佣金或者类似费用, 不
有所增强, 在促进保险产品销售、 程中的虚假陈述、销售误导等损 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支付保险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完善保险市 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依法承担 代理手续费、佣金或者其他非法
营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也严重 险公司要监督通过保险中介机构 取得对方开具的∀ 保险中介服务
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 影响保 办理的业务, 使其完整地进入本 统一发票#。杜绝假发票入账, 不
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核心业务处理 系统, 不得 得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
1. 规范 代理协 议管理。保 纵容或默许保险中介机构账外经 非法套取资金。手续费( 佣金) 必
代理中介
保险中介机构 违规经营现象及对策分析
毛 ! 路 ! 陈建民
保险市场中介既包括活动于保 险人与投保人之间, 充当保 险供需双方的媒介, 把保险人和 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 关系的保险代理和保险经 纪人, 也包括独立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 外, 以第三者身份 处理保险合同 当事人委托办理有关保险业务的 保险公估等机构。保险中介是连 接保险公司和广大投保人的桥梁 和纽带, 是保险业 服务社会的窗 口。但在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 同时, 保险中介机 构的违规现象 也屡见不鲜。对其进行全面细致 的分析, 并探究相应的对策, 十分 必要。
传销的手段开展业务, 甚至涉嫌 对滞后, 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发展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非法集资。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给 不够。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很不 兼业代理申报把关不严, 也导致
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 均衡, 鱼龙混杂、恶性竞争导致市 兼业代理机构质量不高。为了谋
益, 代替被保险人领取赔款, 擅自 场秩序混乱, 为违规经营提供了 求保费规模的迅速增长, 有的保
公司等各类公司。
质的审查与监督, 尤其是没有切 构、公估机构进入门槛较低, 也在
SH A N GH A I I N S URA N CE ! M ar ch 2011
43
代理中介
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保险中介市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 管理等必须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的
场的监管难度。
行销售人员, 不再允许保险公司 相关规定。
5. 保险中介机构 违规经营
许可证 的情况下开展保险兼业 烈竞争使保险代理人实际掌握了 成本低。此前, 我国针对保险中
代理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 保险代理关系的主动权。保险代 介机构监管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不
某支行被取缔非法保险兼业代理 理人关注的重点不是在代理合同 够完善, 监管不足、执行力和处罚
业务, 并 被罚 款人 民 币 5 万 元。 授权范 围内 代表保 险人开 展业 力度不够, 处罚手段往往限于通
理有限责任公司, 仅向从事保险 务与其收入关系不大, 客观上使
4. 保险中介机构 合规意识
个人代理业务的 97 人发放了执 其重眼前利益、轻长 远发展。有 薄弱。中介机构内部还没有建立
业证书, 尚有 309 人未发放执业 的兼业代理机构甚至放弃主营业 完善 的法人 治理结 构和 内控制
证书。
务, 把代理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度, 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缺
一、保险中介违规经营现象 简析
目前, 我国保险中介 市场仍 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 很不成熟, 与保险业发展和经济社会需要还 有很大差距, 还存 在不少突出的 问题, 在一定程度 上制约了保险 中介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从外 部看, 保险中介的 社会认知度不
高, 保险公司专业化、社会化经营 意识比较差。从自身看, 保险中 介与经济社会和保险业发展需要 还很不适应。保险中介专业标准 尚未确立, 专业人才缺乏, 整体服 务水平低; 保险中介监管的方式 和手段还比较落后, 监管的有效 性有待提高, 保险中介市场秩序 亟待进一步规范。
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业 营。
须全额在∀ 手续费支出#科目中据
务, 必须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 3) 加 强单证管理。对保险 实列支。
明确授权范围、代理险种、手续费 中介机构发放的保单、保费发票、
( 3) 把握关键环节, 加强基础
比例、保 险费 解 付时 限、单证 核 保费暂收收据等重要单证应严格 工作。保险公司要高度关注是否
( 一) 保险公司要落实管控责 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的各项规章 金) 账务管理。严禁以直接冲减
任。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 制度, 提高保险中介业务管理的 保费或现金、现金支票方式支付
是当前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 专业化水平。
代理手续费( 佣金) 。对保险中介
源头, 不仅成为一 些保险公司经
( 2) 加 强信息系统管 理。保 机构支付代理手续费( 佣金) 必须
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体是保险代理人和保 险人, 客体 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 服务质量
7. 兼业 代理机构未经 许可 是主体在履行权利与义务时的代 有待提 高。 展业 宣 传行 为 不规
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一些兼 理行为, 内容是法律关系当事人 范, 单证和发票管理不严, 出单等
业代理机构参与制造假赔案牟取 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无序竞争 重点环节管控不力, 为违规经营
行为。建 立 保险 中 介业 务 登记
公司也不得与未取得许可证的保
( 4) 加强资金管理。一方面, 簿, 详细记录保险中介业务保费
险中介机构签订保险代理 协议。 要定期 与保 险中介 机构结 算保 收入、手续费( 佣金) 金额等情况。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 费, 严禁与所委托的保险代理机 不得 以保险 中介机 构未 回销单
非法利益。如 2010 年 8 月份广 的环境下, 作为保险代理关系主 行为提供了孳生的温床。基础管
东雷州市某邮政储蓄所、湛江市 体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之间的 理工作薄弱, 经营数据真实性不
邮政局某支局等 7 家邮政分支机 关系发生了错位。出于扩大市场 高, 也使得问题不容易及时发现。
构在未取得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份额的需要, 保险公司之间的激
( 二) 保险中介机构要规范经
面追求 短期收 益而引 发销售 误
3. 加强手续费( 佣金) 管理。 营行为。保险代理公司要努力成
导, 在商业银行网 点直接向客户 手续费( 佣金) 的支付对象、支付 为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重要网
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 应是持有 方式、列支渠道、发票 管理、档案 络平台, 保险经纪公司要努力成
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 构串通, 截留、侵吞保费。另一方 证、未解付或拖欠、侵占、挪用保 风险管理的通知 明确规定, 针对 面, 严禁与所委托的保险中介机 费等为由, 拒绝履行保险合同规
当前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 构串通, 侵占、挪用、骗取保险赔 定的赔付义务。
流动性大等问题, 为防止由于片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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