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法规培训 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1
.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 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 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 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 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 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 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 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 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5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消毒管理办法( 2002 . 3 . 28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2002 . 3 . 28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 2002 . 7 . 31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 2002 . 7 . 31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 2002 . 12 . 13 )
护士管理办法( 1993 . 3 . 26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4 . 8 . 29 ) 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 1994 . 10 . 8 )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 1995 . 4 . 27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995 . 6 . 2 )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997 . 6 . 5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 2002 . 7 . 31 )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
( 1998 . 9 . 21 )
6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 2003 . 5 . 12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2003 . 10 . 15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 告管理办法( 2003 . 11 . 7 )
9
.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 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 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 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 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 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 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 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 当有患者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 2003 . 4 . 7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2003 . 5 . 9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 . 6 . 16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03 . 8 . 5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04

11

12 4

.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 ( 1992 . 10 . 31 )
10
.
医疗事故的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 残疾生活补助费: 残疾用具费: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费: 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 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 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 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8 成患者死亡、重度 .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 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1989 . 1 . 13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 1989 . 10 . 2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3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2001 . 6 . 13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 . 4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2002 . 8 . 4 )
2
.
第二部分 : 行政法规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7 . 11 . 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 1987 . 12 . 3 )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 1988 . 1 . 14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1988 .12 .27 )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88 . 12 . 27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 2004 . 3 . 4 )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 2004 . 5 . 2 )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 2005 . 2 . 28 )
7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 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 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 故。
医疗法律法规培训
1
.
与医疗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 10 . 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7 . 12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 . 6 . 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 . 2 . 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 . 10 . 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 . 12 . 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 . 8 . 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 .4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07. 10.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 12. 26)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 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 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