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问题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行业也要关注消费者心理

晚上打开电视,央视新闻频道正播放白岩松的新闻1+1节目,评述的是“北京同仁医院女医生被自己曾救治过的患者用菜刀砍伤”一事,节目当中同时也提到上周发生在深圳和广州的“新生儿便秘治疗,深圳10万元PK广州8毛钱”的故事,把这两件事情摆在一起来评述,这档节目所要表达阐述的观点显而易见,就是给那一群热血沸腾,热衷于联手声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和医院医疗管理质量的媒体、正义卫士们泼一泼凉水,使大家能理智地思考一番,以中国目前的舆论监督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市场交易过程中,真正的弱势群体究竟是谁?

最近,三艾堂国医馆也遇到一桩事情,中秋之前就让我挂心,直到昨天下午,也就是看到白岩松的节目之前,我才偶遇当事人S女士。我很高兴有机会当面向她表达对我们的服务不当以及失误的歉意,同时她的意见也让我警醒。当然,我所表达的态度和歉意,是否就能让S女士释然,这也还要看她的心态。我没有把握,仅凭我的道歉和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就一定可以换来宽容和原谅。

事情是这样:S女士在团购网上团了一次“艾灸养生”体验,并在预约日如期前来享有她的权益,不想,体验过程中三艾堂的执行护士一时疏忽,把S女士的腹部给烫了一下;S女士天生肌肤娇嫩敏感,不多时,被烫之处起了一个小泡,约指甲盖大小;执行护士非常紧张,连忙向S女士道歉并随即请来自己的主管领导医务主任、主治医生和护士长一起前来,为S女士查看并进行医学处理,以免引起更严重的问题。主治医生检查以后,认为艾灸被烫伤属于正常现象,所以安慰S女士不必太紧张,伤口也无大碍。不想,主治医生的话却引起了S女士的极大愤怒,继而,就引发了一场反复沟通协调五次,至今仍悬而未决的“医疗纠纷”

事件!这是为什么呢?是经济赔偿吗?

的确与赔偿有关系。因为就在S女士被烫、主治医生检查伤口无恙后并说出那番话之后,值班护士长为平息事件,平复S女士对医生给出答案的愤怒,个人自作主张并自掏腰包,向S女士赔偿人民币1000元,S女士当场也签收了。可是,事毕之后,为什么还三番五次地找到三艾堂国医馆,继续要寻求“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呢?究竟是对1000元的赔偿金额不满意,还是另有隐情?

这个问题是值得好好总结,好好研究和学习的。三艾堂国医馆是业内率先提出中医医疗分级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而分级服务的内在含义是什么?就是让不同的消费群体,消费受众都能拥有与之匹配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流程,力求让不同消费层次的人都能够获得相对满意的医疗服务。如今,S女士的“医疗纠纷”事件,恰好是对我们团队服务流程的一次审视和检阅。

实事求是的说,“艾灸”却是一种对经络反射点的灼烧刺激,尤其是瘢痕灸,就是直接在皮肤上灼烧颗粒状艾绒,以局部化脓(无菌脓)来释放毒素、治疗疾病的办法,因此,站在中医角度来说,灸疗过程中的局部烫伤,医学上确实无碍。主治医生这么说,说的也是实话。但问题是这段合情合理的医学解释,却完全回避了我们把客人烫伤的过错,这是非常严重的。我理解,这才是引起S女士愤慨的主要原因。因为医务工作者是一个严谨而又理性的群体,往往容易忽略一个医学专业上看似不重要,其实非常重要的问题——客人的感受!

就S女士而言,她在团购网团了三艾堂的“艾灸养生项目”(医疗产品是不允许进入团购网站进行推广的,因此进入网络推广的均为非医疗项目),到三艾堂的目的就是体验和认识,以推广价格来体验养生服务,同时认识三艾堂力求营造的高品质医疗服务。S女士不是专业人士,也不是奔着治疗疾病而来,她根本

不知道瘢痕灸是什么,艾灸又是怎么回事,又怎么能在艾灸被烫伤后,再接受三艾堂的主治医生所提出的那些观点呢?即便那些观点原本正确,由于时机和沟通基础的不具备,于是就成了三艾堂国医馆唬弄客户、逃避责任的托辞。

沟通的分歧由此产生。作为商家,尤其号称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商家,三艾堂国医馆无论在养生项目执行,还是完善服务的方面,都理应为过程中的差错或不完美服务向S女士致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尽可能地让S女士感到满意。这也是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下商家对消费者最基本的义务,因为消费者的权利就是“满意”。然而,存在于医疗行业中的普遍现象,是医职人员在服务上缺乏市场意识,思维中只有“病灶”这技术活,缺乏让病患“满意”的认识和理解,所以,很难与病患形成“同盟”的默契。恰好,病患又缺乏对“技术活”的认识理解,于是在治疗中遇到挫折或产生后果时,双方连一个沟通基础都没有!这就是白岩松在节目中屡次提到的“医患矛盾近年不断加剧”的核心原因。

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下,消费者在任何行业中都是以买方这一“强势群体”的身份而存在,享有很高的话语权,被高度关注和尊重。唯有医疗行业,消费者既要掏腰包,又没有话语权,在治疗过程中还不被关注,自然成了“弱势群体”。这是一种消费心理的引导作用下的相对“弱势群体”。一般来说,医生都会关注病人的病情,服务好一些的医生会关照到病人的心理健康,但大多医务人员会忘记病人其实是消费者,他们对病人的“消费心理”的需求是漠视的。因此,医患之间的矛盾说到根本,是一个沟通问题,是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很容易解决的问题,还不至于上升到社会矛盾或社会问题的高度。

再说到那位S女士,为何在获得人民币1000元的赔偿以后,还要反复来找三艾堂国医馆讨要说法呢?如果按照“医疗事故”来讨论,她的烫伤最高也只是

轻微程度,后果是医疗检查和烫伤膏两项,医疗费用约人民币20元;事故程度应该够不上误工、营养,但可以加上精神损失赔偿,这各项加起来按照1000元的赔偿计算,达到500倍。这个比例在“医疗事故”计赔中是什么概念?

那是所有负责医疗纠纷的医政人员和律师要下岗的数字。很显然,这个数字并不合理。即使这样,消费者仍然不“满意”。因为她们在意的不是或不仅仅是这个数字和倍数,还有“谁”在关注她,“谁”在赔偿她的损失!

我们都在等候S女士再次登门造访三艾堂,提出她所预期的“解决方案”。而透过这个方案,我们也可以分析一下,医疗机构的“消费者心理”究竟是什么?在这种心理的作用和引导下,王宝洺先生因诉求未得到满足,就采取极端行为;他当然会获得法律的制裁,但青年专家徐云教授受到的伤害却是无法弥补!我们假想一下,如果这件事情就是医疗事故,并给予了王先生合理的赔偿额,谁又能保证这样的事情不发生呢?而这样的教训带给我们什么样的警示?

我认为,医患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基础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S女士“悬而未决”的需求,在于她认为她获得的赔偿是基于护士长对烫伤的歉疚,而并非医院管理方或医生;而后者才是引起她愤怒的原因。相对被烫到,让她更生气的是医生理性的“冷漠”和管理方的“淡漠”。至少,S女士觉得我们的医职人员很淡漠,因为大家的关注点完全不同。我们医职人员关注的是“被烫到的后果”,而S女士一直在计较的,都是作为消费者的心理感受,尽管她花钱并不多。

拭目以待吧。很多时候,光时钱解决不了问题。尤其身处医疗行业,精湛缜密的医疗技术必须的,但光有技术也是不够的!百密一疏,谁能保证不出纰漏?唯“日三省其身”,让各方各面都尽善尽美,这才能做好医疗管理和服务。

嫌烦吧?谁让咱们入这行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