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保荐和承销协议书
绿鞋条款承销协议书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__甲方(主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作为主承销商,同意承销乙方发行的新股,并负责本次股票发行的市场推广、定价和销售工作。
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承销计划发行新股,并同意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发行规模,具体调整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为确保本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一、绿鞋条款1. 甲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可根据市场情况,经乙方同意,行使绿鞋期权,调整本次股票发行规模。
2. 绿鞋期权的行使期限为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
3. 绿鞋期权的行使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定价。
4. 甲方行使绿鞋期权后,新增发行的新股数量不得超过本次股票发行规模的15%。
二、发行规模1. 本次股票发行规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经乙方同意,调整本次股票发行规模。
三、发行价格1.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股。
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经乙方同意,调整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四、发行时间1. 本次股票发行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甲方应确保在发行时间内完成本次股票发行。
五、费用承担1. 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2. 甲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双方不得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信息给任何第三方。
非公开发行股票法律意见书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致: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三峡水利”)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通过出席发行现场、审验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认及配售缴款、验资过程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见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发行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资料一同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本所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按照《承销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文件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三峡水利(600116)非公开发行实施法律意见书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第 2 页共 8 页被任何人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债券承销协议书
债券承销协议书甲方(发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发行债券,乙方愿意作为承销商参与甲方债券的发行工作。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债券承销协议书。
第一条债券发行1.1 甲方拟发行债券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债券期限为_______年,债券利率为_______%。
1.2 债券的发行方式为_______(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第二条承销方式2.1 乙方作为承销商,负责组织和实施债券的发行工作。
2.2 承销方式为_______(全额承销/余额包销/代销等)。
第三条承销费用3.1 乙方按照承销总额的_______%收取承销费用。
3.2 承销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第四条发行期限4.1 本债券的发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应确保债券发行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提供必要的发行文件和资料。
5.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承销费用。
5.3 甲方应保证债券的按期兑付。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债券的发行工作。
6.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发行文件和资料,并保守商业秘密。
6.3 乙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承销费用。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8篇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8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公开发行债券,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承担本次债券的承销业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本协议中“承销商”指乙方,即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承担本次债券承销业务的机构。
2. 本协议中“发行人”指甲方,即拟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
3. 本协议中的“债券”指甲方公开发行的债券。
二、承销业务1. 承销方式:乙方同意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承销甲方本次发行的债券。
2. 承销额度:乙方承销本次债券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元。
具体发行金额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的发行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和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4. 发行期限: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_____个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确保本次债券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乙方的承销费用。
(3)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安排路演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完成本次债券的承销业务。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3)乙方应在发行期内尽力推广本次债券,确保债券的顺利发行。
(4)乙方应妥善保管与本次债券承销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承担保密义务。
四、承销费用及支付方式1. 承销费用:本次债券的承销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具体金额根据发行规模和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确定。
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乙方的承销费用:(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承销费用总额的_____%作为预付款。
(2)在债券发行完成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承销费用。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通过出席发行现场、审验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认及配售缴款、验资过程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见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发行人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资料一同上报中国证监会。
本所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以下前提:1.公司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副本和复印件)是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2.公司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文件若为复印件或副本的,复印件或副本都与原件或正本一致。
保荐承销协议书
保荐承销协议书日期:[日期]甲方:[公司名称]乙方:[承销商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拟发行[股票/债券/其他证券],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发行证券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签约时间及地点本协议于[签约日期]在[签约地点]签署,并于[日期]生效。
二、发行规模及方式1.甲方计划发行[股票/债券/其他证券]总额为[发行总额],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需求和监管机构的批准确定。
2.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定向发行/其他方式],具体发行方案将在发行前经过相关批准机构的审批。
三、保荐承销报酬1.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和承销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保荐费、承销费及其他费用。
2.具体报酬标准详见附件《保荐承销报酬明细表》。
四、发行工作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合法合规地进行证券发行,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向乙方提供与发行相关的必要信息和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配合乙方开展发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发行工作的合法合规;–审核、核实甲方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组织发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承销、销售等;–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
五、信息披露和承诺1.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发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计划、募集资金用途、风险因素等。
2.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乙方在履行保荐责任时,应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及时披露、真实可靠,并保证其所承担的任何文件、广告、宣传材料与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一致。
六、交易结算和承诺1.乙方应协助甲方与相关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结算,并保证交易结算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5篇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5篇篇1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承销协议书甲方(承销商):_____________乙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发行股票进行承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发行股票总数为__________股,承销价格为每股_________元,发行方式为发行前置,对甲方承销的股票实行独家包销。
第二条承销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乙方股票正式上市之日终止,但如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甲方收取的承销报酬为乙方发行总额的____%,其中固定报酬为____万元,实际结果以发行总额为准。
第四条本次股票发行需履行的审批手续,乙方应提交证监会领取《证监会行政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向证监会报送有关文件;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保证股票的及时发行。
第五条若乙方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协助进行本次承销事宜,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为保障投资者权益,甲方应当对股票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七条本次承销涉及的股票发行程序及相关事宜,乙方应当全面配合甲方完成,确保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若本次承销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完成,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但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一致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于协议签署后生效。
甲方(承销商):_____________乙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
篇2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为了明确各方在本次承销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承销协议书。
为使本次承销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各方同意遵守以下约定:一、承销人:(甲方)住所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二、发行人: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三、被承销公司: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四、承销事项:1.承销标的:被承销公司发行的(债券/股票/证券)项目。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5篇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5篇篇1承销协议书甲方:(承销商名称)乙方:(发行人名称)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承销能力和资金实力的金融机构,乙方是一家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为了促进双方的合作和互利双赢,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签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发行的证券,由甲方承销,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承销范围1. 乙方拟发行的证券种类、数量、发行价格等相关内容详见《发行计划书》。
2. 本协议项下的承销范围涵盖了乙方发行的全部证券。
第三条承销方式1.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严格履行承销义务,按照约定价格和约定数量购入乙方发行的证券。
2. 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承销策略,但应当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四条承销费用1. 甲方为承销乙方证券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数额详见《费用分摊明细表》。
2.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当开具发票并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保密涉及本协议的商业机密和资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因违反保密条款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负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1. 协议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2. 如果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相免除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具体条款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篇2承销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署方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署方名称)鉴于:1. 甲方是_______________(甲方主体资格说明),乙方是_______________(乙方主体资格说明),双方均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2. 为________________(承销项目的背景说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承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承销项目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承销机构,负责对________________(承销项目名称)进行承销。
有关债券发行承销协议7篇
有关债券发行承销协议7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发行人全称)乙方:(承销商全称)鉴于甲方拟发行债券,特委托乙方担任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债券发行基本情况(一)债券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二)债券期限:债券期限为______年。
(三)债券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______%,具体利率及调整方式详见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三、承销方式及费用(一)承销方式:乙方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
(二)承销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承销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确保本次债券发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供完整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2. 甲方应按时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约定费用。
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债券发行的宣传推介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勤勉尽责,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承销工作。
2. 乙方应在承销期内积极推介本次债券,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发行信息。
3. 乙方应对甲方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4. 乙方应对认购款项进行及时清算,确保资金安全。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一)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如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保密条款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履行过程及其他相关事项均为保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泄露。
七、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6篇
承销协议书参考范本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发行人全称)乙方:(承销商全称)鉴于甲方欲发行某种证券(以下简称“本次证券发行”),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承担本次证券发行的承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和解释1. “承销”: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负责组织和安排本次证券发行,并在约定期限内尽力向投资者推销甲方发行的证券。
2. “证券”:指甲方在本次发行中发行的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
二、承销方式本次证券发行采用以下承销方式:包销承销。
即乙方作为承销商承诺购买甲方发行的全部证券,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销售。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承销,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销期限本次证券发行的承销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XX个月。
承销期届满,未售出的证券由乙方按照约定处理。
四、发行价格与承销费用1. 发行价格:本次证券发行的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财务状况共同确定。
2. 承销费用:乙方按照本次证券发行总额的XX%收取承销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发行总额计算。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承销本次证券发行;(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义务:(1)甲方应确保本次证券发行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承销费用。
3. 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组织承销本次证券发行;(2)乙方有权收取承销费用。
4. 乙方义务:(1)乙方应尽力组织和安排本次证券发行的承销工作;(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告承销进度;(3)乙方应确保承销工作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承销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协议模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协议模版1. 前言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承销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承销商与发行人签署,是发行人向承销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时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次公司债非公开发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 定义1.发行人:指本次公司债的发行人。
2.承销商:指本次公司债的承销商。
3.债券持有人:指购买本次公司债的投资者。
4.公司债:指发行人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3. 发行范围发行人在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向承销商发行公司债。
4. 债券的发行和流通1.发行方式发行人将债券发行给承销商,承销商将债券转让给投资者。
2.申购方式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承销商自行购买债券,具体购买方式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商定并告知债券持有人。
3.债券的期限债券期限以发行人和承销商商定的为准,期限内债券持有人不能要求提前赎回。
4.债券的流通债券持有人可在期限内自由流通,但需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
5. 承销商的责任1.承销义务承销商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和发行人指令,积极参与公司债发行的各个环节,全力推动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2.承销保证承销商保证向发行人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意见和保荐意见。
承销商需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申报材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承诺承销商承诺确保信息披露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因信息披露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发行人的责任1.发行义务发行人需按照协议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承销商,全力推动公司债的非公开发行工作。
发行人需为债券持有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2.发行承诺发行人承诺确保信息披露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因信息披露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3.资产负债情况发行人需在协议签署之前向承销商提供最近完整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相关信息,确保发行人财务情况真实可靠。
承销商非公开发行承销协议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保荐人)签订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承销协议甲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法定代表人:x鉴于: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万股;2、乙方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承销和保荐业务资格;3、甲方就其上述股票发行事宜,委托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保荐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1.1 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发行:指甲方本次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元:指人民币元发行文件:指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发行文件上市:指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法律:指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强制性规范1.2 释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1)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的文件;(2)凡提及条、款和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3)本协议的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其范围有任何限定;(4)书面形式包括任何可以辨别、非暂时方式再现文字的形式;(5)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日”或“天”应为自然日。
第二条证券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2.1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债券发行承销协议6篇
债券发行承销协议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销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计划发行债券,并聘请乙方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目的甲方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发行债券,特委托乙方作为承销商组织本次债券的发行。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本次债券的承销工作。
本次债券发行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即乙方负责本次债券的发行及包销工作,未能成功发行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购买。
三、发行金额及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债券期限为______年。
具体发行金额及期限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四、利率及支付方式本次债券的利率为______%,具体利率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利息支付方式为每年支付一次,到期还本。
五、发行时间、地点及方式本次债券发行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发行地点为______,发行方式为公开招标或定向发行。
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承销本次债券的承销费用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
七、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确保本次债券发行的合法合规性,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承销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3.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和手续。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组织本次债券的发行及承销工作;2. 乙方应确保本次债券发行的合法合规性;3. 乙方应按约定收取承销费用;4.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和手续。
八、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证券保荐协议三篇
证券保荐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发行人”):乙方(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鉴于发行人拟进行股票发行,并聘请保荐机构担任其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确保双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行人委托保荐机构证券发行保荐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1.1 发行人聘请乙方作为其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乙方同意接受聘请。
1.2 乙方应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发行人股票发行的保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发行人进行股票发行的前期筹备工作;(2)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发行方案、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核;(3)编制和提交发行申请文件、路演材料等;(4)协助发行人与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沟通,组织路演等活动;(5)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向发行人相关风险提示和指导意见;(6)协调发行人与监管机构的关系,确保发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 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荐费用;(2)与股票发行相关的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3)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和审核工作;(4)按照乙方的建议,调整发行方案和发行价格;(5)在股票发行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发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2.2 保荐机构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为发行人专业的保荐服务;(2)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发行方案、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核,确保发行人具备发行条件;(3)客观、公正地评价发行人的发行价值,为发行人合理的发行价格建议;(4)及时向发行人风险提示和指导意见,协助发行人应对突发事件;(5)协调发行人与监管机构的关系,确保发行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保荐费用3.1 双方同意,乙方为发行人保荐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2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应及时支付保荐费用。
承销或保荐协议书模板
承销或保荐协议书模板甲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销商/保荐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发行股票/债券(以下简称“证券”),并委托乙方作为承销商/保荐人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1.1 “证券”指甲方发行的股票/债券。
1.1.2 “承销”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购买并销售甲方发行的证券的行为。
1.1.3 “保荐”指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甲方发行的证券进行推荐,并协助甲方完成发行程序的行为。
1.1.4 “发行价格”指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证券的发行价格。
1.1.5 “承销费用”指乙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承销义务而应收取的费用。
1.1.6 “保荐费用”指乙方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保荐义务而应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承销/保荐服务2.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证券发行的承销商/保荐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证券发行的承销/保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2.2.1 协助甲方准备发行文件和相关材料。
2.2.2 协助甲方与监管机构沟通,确保发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2.3 协助甲方进行市场推广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2.2.4 根据甲方的授权,代表甲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协商。
2.2.5 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购买并销售甲方发行的证券。
第三条发行价格和承销/保荐费用3.1 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证券的发行价格。
3.2 乙方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按照证券发行总额的____%计算,具体金额在发行成功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非公开发行保荐和承销协议书
公司与证券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书二ОО九年三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及承销协议书甲方:股份注册地址: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乙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市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适当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欲非公开发行境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3、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行业规以及本协议条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各项义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和承销1、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为准。
2、承销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采取代销的方式。
3、承销及保荐期间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不超过90天。
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股票发行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股票发行阶段自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甲方的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持续督导阶段自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为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仍应当继续完成。
4、乙方保荐代表人的构成乙方指派两名保荐代表人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指定一名人员为项目协办人。
甲方股票发行前,乙方若需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时,应通知甲方,并在五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
在甲方证券发行完毕后,乙方不得更换其指定的上述保荐代表人,但乙方指定的上述保荐代表人因调离乙方或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中去除的情形除外。
保荐协议范本
保荐协议甲方(发行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保荐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甲方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有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并申请其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具备担任保荐机构的资格;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担任其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和释义1.1 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2 释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1.2.1 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的文件;1.2.2 凡提及条款和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1.2.3 本协议的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其范围有任何限定;1.2.4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日”或“天”应为自然日。
第二条先决条件2.1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本次发行上市保荐机构的条件是:乙方具备保荐机构资格、主承销商资格。
2.2 乙方完成甲方此次委托的条件是:2.2.1 甲方所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中介机构已就甲方本次发行上市分别出具了有关报告,该等报告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并为乙方所认可;2.2.2 根据甲方提供资料拟订的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经有关各方认可;2.2.3 甲方已经及时向乙方提供了与本次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有关的所有资料与信息,并确保这些资料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2.4 乙方已取得足够的资料证明甲方已完成及获得本次发行上市所需的步骤、批准、许可。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一、协议背景1.1发行人:[公司名称]1.2承销商:[承销商名称]1.3受让人:[受让人名称]二、协议目的2.1本协议旨在明确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2.2本协议作为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文件,双方均同意遵守执行。
三、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3.1发行人发行的债券类型为公司债券。
3.2发行总额:[发行总额]。
3.3发行期限:[发行期限]。
3.4发行利率:[发行利率]。
3.5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四、承销商的认购和销售4.1承销商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将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并承担分销任务。
4.2发行人保证提供完整、准确的发行信息和材料,并确保其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4.3承销商将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条件和要求,在发行人的授权下进行收购和销售公司债券。
4.4承销商有权自行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和销售方式,但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五、承销费用5.1承销商将根据发行人的要求和市场行情,收取相应的承销费用。
5.2承销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将在协议签订后双方另行商定。
六、发行人权益和义务6.1发行人应提供发行文件、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6.2发行人应及时向承销商提供有关公司债券发行信息和市场变动情况的报告。
6.3发行人应遵守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6.4如发行人的任何信息和材料证明不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发行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承销商权益和义务7.1承销商有权自行决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和销售方式。
7.2承销商应将认购的公司债券向受让人销售,确保履行其分销任务。
7.3承销商应遵守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7.4承销商应及时向发行人提供公司债券分销的情况报告。
八、违约责任8.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8.2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
九、争议解决9.2如双方就协议内容存在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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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证券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书二ОО九年三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及承销协议书甲方:股份注册地址: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乙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市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适当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欲非公开发行境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3、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行业规以及本协议条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各项义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和承销1、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为准。
2、承销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采取代销的方式。
3、承销及保荐期间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不超过90天。
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股票发行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股票发行阶段自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甲方的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持续督导阶段自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为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仍应当继续完成。
4、乙方保荐代表人的构成乙方指派两名保荐代表人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指定一名人员为项目协办人。
甲方股票发行前,乙方若需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时,应通知甲方,并在五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
在甲方证券发行完毕后,乙方不得更换其指定的上述保荐代表人,但乙方指定的上述保荐代表人因调离乙方或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中去除的情形除外。
5、甲乙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①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其已向乙方提供了包含甲方及其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实质性信息和资料;包含的所有述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成份;关于意见、意向、期望的述均是认真、适当地考虑了所有有关情况并基于合理的假设作出的,反映了合理的预期;不存在具有误导性的疏漏;自甲方上市以来的信息披露文件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重大遗漏;甲方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形;甲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上述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存在的事实情况而作出的。
在本协议签署后至持续督导结束日前(包括当日,下同)的任何时候,如果甲方了解到任何将使上述声明、保证或承诺变得不真实或不正确的情况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公布。
✓甲方在此确认,由于其违反上述声明、保证或承诺所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在本次协议约定的持续督导期结束后仍持续有效。
②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乙方保证具有保荐及承销本次股票发行的能力;✓乙方指定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乙方保证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都具备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资格(包括并不限于对证监会上报本次股票发行材料的资格);✓其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人,其在本协议中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有权合法从事保荐工作;✓乙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保荐人和承销商的情形;✓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持续具有从事保荐工作的资格,未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中除名。
6.保荐工作的容与乙方的保荐职责①乙方应当尽职推荐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对甲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
✓依法对股票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证券监管部门出具保荐意见。
✓在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甲方股票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协助甲方作出发行和上市时机、发行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决策。
②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当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容和重点,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控制度;✓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督导甲方建立健全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避免同业竞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在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③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持续关注以下事项:✓甲方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如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的变更等;✓甲方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如股本结构的变动,控股股东的变更,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的变化等;✓甲方市场营销,如市场开发情况,销售和采购渠道,市场占有率的变化等;✓甲方核心技术,如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等;✓甲方财务状况,如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乙方为履行保荐职责所应关注的其他事项。
④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于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当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对于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乙方应当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对于需要披露的担保,乙方应当就担保的合规性、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等事项发表意见;✓对于需要披露的委托理财,乙方应当就委托理财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发表意见;✓证券监管部门或乙方认为需要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乙方可对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无异议;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乙方应当将上述意见及时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在公告中一并披露。
⑤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乙方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甲方可能存在违反保荐规定的行为;✓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重大遗漏等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甲方经营环境、业务状况、股本结构、管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技术、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证券监管部门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⑥乙方应关注公共传媒关于甲方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如果经核查发现甲方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不符的事实,乙方应当及时督促甲方如实披露或澄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①甲方及其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及时提供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和保荐工作所必需的任何文件、原始凭证、电子介质等),并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
②甲方在计划或预计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事先及时通知并咨询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将相关文件送交乙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主要资产或主营业务变化等);✓发生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证券监管部门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③甲方应促使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聘用的专业中介机构配合乙方及乙方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乙方及乙方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的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接受相关的询问。
④甲方应协助乙方保荐代表人,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以下工作:✓在限期回答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问询;✓及时安排并出席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约见;✓对甲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调查;✓按规定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协助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调阅保荐工作档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
⑤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保荐代表人保持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五个工作日前甲方应将会议的具体时间、地址、议程及会议材料及时通知乙方保荐代表人。
甲方作出重要决策时应吸收乙方保荐代表人参与,在发生重大事件后二个工作日应及时通知乙方保荐代表人。
⑥在整个保荐期,若遇甲方在生产经营、股权结构、管理层人等任何方面发生重大事件、重大决策或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章程修改、信息披露、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报告、股利分配、股权变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重大事件以及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吸收乙方保荐代表人参与决策,得到乙方的意见,在发生无法事先预知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后二个工作日及时通知乙方保荐代表人。
⑦在持续督导期,甲方应每季度向乙方和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下同)提交书面报告(“季度报告”),对于报告期其财务和运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往来和使用情况、对外担保状况等)作出述,该书面报告应包含的具体容由乙方保荐代表人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并可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时进行修订。
在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保荐工作的围,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其季度报告中的述进行监督检查,随时要求甲方就其在季度报告中的述进行解释、要求提供额外的信息、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有权向为甲方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