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们的原则和顺序如下: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管理费、清算费用等。
破产费用的支付是优先级最高的,必须优先清偿。
破产费用的支付满足”先到先得“的原则,即最先提出申请的破产债权人的破产费用优先得到支付。
2. 共益债务清偿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一起向破产财产提出的债权申请,如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共益债务的清偿是第二优先级的,必须在破产费用清偿之后进行。
共益债务的清偿满足”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3. 债权清偿
债权清偿是指优先受偿的债权人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逐一得到支付债权本金和利息。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最低,必须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之后进行。
债权清偿的优先级顺序是:(1)优先受偿债权;(2)一般受偿债权;(3)次级债
权。
同时,同一类型的债权人之间,也遵循”比例分配“的原则,即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大小来分配破产财产。
总的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优先受偿的,而债权清偿则是最后进行的。
在破产程序中,必须按照以上原则和顺序进行清偿,以保证破产财产的公平分配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债权⼈或者债务⼈可以向⼈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就要进⾏破产清算,那么破产后债务清偿有哪些顺序?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要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优先清偿的是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百⼀⼗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
(⼆)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要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优先清偿的是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一、破产申请与宣告企业破产清算的第一步是破产申请与宣告。
企业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以证明企业已经无法偿还债务。
也可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一旦法院判决宣告企业破产,破产程序正式开始。
二、破产财产的确定与保全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是承担最关键角色的人员。
法院会任命一名破产管理人来负责管理和处置企业的破产财产。
破产管理人首先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清点,确定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和债务。
同时,在确定破产财产的同时,破产管理人还需要保全企业的破产财产,以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全措施可以包括查封、扣押破产财产等。
三、债权调查和确认在破产清算流程中,破产管理人需要对企业的债权进行调查和确认。
破产管理人会公告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并对提交的债权进行核实。
经过核实后,破产管理人会依法确定债权的数额和债权人的优先顺序。
四、资产变卖与债务清偿在债权确认后,破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变卖,将所获得的资金用于清偿债务。
资产变卖可以通过拍卖、竞价、挂牌等方式进行。
根据资产的性质和负债情况,破产管理人会依法确定清偿债务的优先顺序。
一般来说,破产费用、破产债务和优先清偿债权会优先得到清偿,剩余资金则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给普通债权人。
五、破产清算的结束与注销在资产变卖和债务清偿之后,破产管理人会向法院报告并呈送破产清算完结报告。
经过法院审查认可后,法院会发布破产清算宣告,并将企业从工商注册机关注销,企业的破产程序结束。
总结起来,企业破产清算的流程包括破产申请与宣告、破产财产的确定与保全、债权调查和确认、资产变卖与债务清偿以及破产清算的结束与注销。
这个流程可以保障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同时也能促进破产企业的合理清算和债务清偿。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法律如何规定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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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其他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对于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二、破产清算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财产清算、债务清偿和资产处置等活动。
在我国,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本文将围绕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展开论述,旨在帮助读者了解破产清算的法律影响。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1. 对债权人的法律后果(1)债权清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
(2)债权清偿比例: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3)未受偿债权的处理: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尚未清偿的债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 对债务人的法律后果(1)免除债务:破产人对其债务人的债务,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免除。
(2)破产责任:破产人被宣告破产后,破产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破产清算费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人应当承担破产清算费用。
3. 对股东的法律后果(1)股权丧失:破产人被宣告破产后,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依法丧失。
(2)股东责任:破产人被宣告破产后,股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对员工的法律后果(1)劳动关系解除:破产人被宣告破产后,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
(2)职工安置:破产人应当依法对职工进行安置,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经济补偿、就业指导等。
(3)社会保险:破产人被宣告破产后,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三、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1. 申请破产: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申请破产。
2. 破产宣告:人民法院依法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破产宣告。
3. 破产财产接管: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
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中,企业破产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情况。
当企业无法偿还其债务、维持运营或满足经营需求时,破产就会发生。
对于会计专业人士来说,了解并掌握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一、清算会计处理企业破产后,首先需要进行清算,即将企业的资产变现以偿还债务。
清算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会计人员细致地核算和记录所有资产和债务。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清算会计处理方法:1. 资产评估和分类:会计人员应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评估,并按照其价值和可变现性进行分类。
通常,资产可以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这有助于清算时准确确定资产的价值。
2. 债务清偿和优先顺序:会计人员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债务优先顺序偿还债务。
通常情况下,优先偿还的是员工工资、税费和担保债务等。
清算会计人员应根据此顺序,确保债务清偿的公平和合法性。
3. 资产变现和收益分配:清算会计人员应负责将资产变现,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次序分配变现所得。
他们需要记录和计算各种费用和收入,确保所有债务得到妥善清偿,并确定可能的剩余资金分配。
二、债务重组会计处理除清算外,企业破产时的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企业与债权人重新协商债务条款,以减轻企业的负债压力,并延长偿还期限。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方法:1. 债务协商和谈判:会计人员应协助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协商和谈判。
他们需要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证明企业的破产原因,并提出合理的债务重组计划。
2. 债务重估和调整:会计人员应根据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对企业的债务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
他们需要计算和记录新的债务金额、利率和偿还期限,并调整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相关项目。
3. 财务报表披露和说明:会计人员应清楚地披露和说明债务重组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这包括在财务报表中准确记录债务重组的结果,并在相关注释中解释重组前后的差异。
三、会计记录和报告要求无论是清算还是债务重组,会计人员都要满足一系列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论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的清偿顺序
效的担 保制度, 以提升 弱势 企业的发展能力和整 个社 会的经 已经欠付职工债权 为前提, 可 因为他们无法确信在贷款后 债务人
济 效率 在我国现 阶段 , 优先的考虑应当是确保交易安全, 为企 不会 出现 新的大量欠 付职工债权 行为。其 次, 有物权担 保的债
明确政策性破产 是仅适用 于特 殊时期、 殊情况下 的部分 国有 创造社会 财富 , 特 不是 为市场经济提供 发展 的动力 与保障 , 而是 企 业的一种过 渡性措施 。如果再将 职工债 权先于所 有债权 受 在遏制人 们的市场 经济活动 , 阻碍交 易进行 , 对市场 经济 的发 偿, 则似有政策性破产之嫌 。 是把清偿顺序 推广 到所有企业 , 若 破产立法宗 旨不相符 。以我 国是社会主义 国家 、 保护劳动者合 展将起到 消极破坏 作用 , 实际上也将损 害 国家 、 企业和 职工 的
影响。有物权担保的债 权人 就担 保财产在 破产程序 中享有别 除 于职 工债 权在 破产 程序中将优先 于所有债权清 偿, 债权 人为避 权, 即便债 务人丧 失清 偿能力 , 陷于 破产 境地 , 只要 担保物 尚 免损失 , 将拒 绝与拖欠职工债权的企业进交易 。所以, 那些 陷入 存, 价值超过债额 , 债权人仍可保 障 自己的权利完全得到实现 。 经营 困境 的企业如 果欠付职 工债 权, 尽管可能 尚未达 到破产境 物 权担 保制度是别除权存在的理论基础 , 否认担保债权 的优 先 地 , 也将 因银行不敢再给其发放贷款 , 而被提前 宣告死亡 , 职工
【 要】 摘 职工的正当权益在企业破产时应当妥善保护, 但是将范围甚广的职工债权全部置于有担保的债权之前清偿的立法 设计有所不妥.从法理基础以及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来看,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是应 然选择, 同时对职工正 当权益的保护也必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1.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破产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被变卖,以清偿债务。
有限公司破产后,首先由破产管委会或者破产管理人组织进行资产清算,出售公司的资产,按照法定顺序优先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2.重整:
重整是指通过对有限公司进行内外部重建和重组,使公司重新运营并清偿债务。
重整需要经过债权人大会和法院的批准,由重整管理员负责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
重整计划可能包括债务重组、资产出售、股权转让等方式。
3.协议和谈判: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和谈判,尽量达成债务重组或者还款计划。
协议和谈判需要积极沟通,寻求债权人同意并签署协议书,明确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债务压力,并有助于保持公司的运营。
4.债权转让: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权人有可能将债权出售给第三方,以减少自身的损失。
债权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和签署相关协议。
债权转让后,第三方成为新的债权人,有限公司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偿还债务。
5.破产通过合并或收购:
在有限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其他公司可以选择进行合并或收购,从而继承其债务。
这一方式可以通过兼并重组谈判和必要的法律程序来进行。
合并或收购后,新公司承担有限公司的债务。
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是指一家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无力偿还债务,经法定程序宣告破产,进行清算的过程。
破产清算是解散企业、清偿债务、维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的原则和方式以及破产清算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起破产申请:一般情况下,企业自愿申请破产清算,但也有可能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法院审查后,若符合破产的条件,会决定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2. 破产财产的保全:一旦确定进行破产清算,法院会采取相应措施冻结并保全企业的破产财产,包括企业的资产、财务账目等。
3. 开展财产清查:清算组织(由法院指定)将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编制破产清算财产目录,全面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
4. 债权申报与债务核对:清算组织将向债权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期满后,清算组织会核对债权的有效性和金额。
5. 资产变现和债务清偿:清算组织会依法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变现,以清偿债务。
一般先还清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等优先债务,然后是普通债务,最后是股东权益。
6. 清算报告和结案申请:清算组织将编制清算报告,报送法院。
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结案,并发布相关公告。
二、破产清算的原则和方式1. 破产清算的原则破产清算有一些基本原则,如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和有序性原则。
平等原则意味着所有债权人在清算中享有平等的权益,不得优先偿还。
公平原则要求清算组织在债务清偿时,要依法公平地对待各个债权人。
有序性原则强调清算过程的有序进行,保证破产清算的法律效力。
2. 破产清算的方式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由清算,另一种是强制清算。
自由清算是指企业由自身决定进行破产清算,可以自由安排清算组织,自负清算费用等。
这种方式较为灵活,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自己的权益。
强制清算是指法院对企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破产清算,由法院指定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工作。
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详细讲解
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大陆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企业破产、重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内容复杂,牵涉面广,需要深入研究。
本文将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详细的讲解,以期帮助读者对相关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是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理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破产企业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予以清偿:(一)破产清偿费用;(二)破产债务;(三)优先受偿权债权;(四)次顺位债权;(五)普通债权。
2. 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的,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无条件清偿。
3. 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本企业及其债务人的担保人、保证人有清偿连带责任的,有清偿连带责任。
4. 破产企业转让、以租借、抵押、出质的财产,取得财产的受让人、承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有权按照相应的权利取得清偿。
以上是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主要内容,下面将对其中的细节和涉及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析。
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破产清偿时,需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是清偿破产的费用,这包括了破产清偿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管理费用、诉讼费等。
其次是清偿破产债务,即破产企业所欠下的各项债务。
然后是清偿优先受偿权债权,这些债权享有相对优先受偿权利。
其次是次顺位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
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为了保障不同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出现先来后到的情况。
三、破产清偿后仍有未清偿债权的处理当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如果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无条件清偿。
这意味着,在破产清偿完成后,如果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人需要按照相应的义务进行清偿,不能以破产为由拒绝履行清偿义务。
四、担保人、保证人的清偿责任在破产清偿完成后,如果破产企业及其债务人的担保人、保证人有清偿连带责任,同样需要履行相应的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一、准备阶段1.决策:公司管理层、股东大会或法院作出决策,决定进行破产清算。
2.法院裁定:申请破产清算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裁定破产清算。
二、清算组织1.管理人任命:经法院指定,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负责整个清算过程的组织和管理。
2.债权认定:公司债权人提出债权申报,管理人核实债权,确定债权清单并公告债权。
3.债权会议:债权人开展债权会议,讨论并表决清算方案。
三、资产变现1.资产清单编制:管理人编制公司的资产清单,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资产评估: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3.资产出售:通过拍卖、协商等方式将资产进行出售,获取变现资金。
4.债权清偿:按照债权申报情况和清算方案,将变现资金按一定顺序进行债权清偿。
四、债权履行1.债权核实:管理人对债权进行核实,如果有异议可由受损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
2.债权清偿:按照清算方案和债权清偿顺序,利用变现资金支付债权人的债务。
五、清算结束1.终结报告:管理人编制清算终结报告,说明清算程序的执行情况和资产变现情况。
3.法院裁定:法院根据清算结果审核情况,裁定宣告破产清算程序终结。
在以上流程中,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是一个核心角色,其责任包括资产清单编制、资产变现、债权履行等。
同时,破产清算程序也需要债权人的参与和监督,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法院的裁定和审查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保证作用。
总的来说,公司破产清算是比较复杂的程序,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和协调。
破产清算的目的在于尽量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最大限度地恢复其应有的利益,同时实现公司的有序清算,为公司的重新组织提供基础。
企业债务偿还的次序
企业债务偿还的次序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债务问题已经成为许多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在经济运作过程中,企业通过融资来获取资金,但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因此,了解企业债务偿还的次序对于企业和债权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企业债务偿还的次序及其相关内容。
一、优先债务的偿还在企业债务的偿还中,有些债务会被列为优先债务。
这些债务通常会在其他债务之前进行偿还。
优先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工资和福利债务:员工工资和福利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因此在偿还债务时,企业通常会优先偿还员工应得的工资和福利。
这种偿还次序可以保障员工的利益,也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2. 债券利息支付:企业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利息支付期限,如果企业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可能会导致债券违约,影响企业的信用。
因此,在偿还债务时,企业一般会优先支付债券的利息。
3. 税务债务: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税务债务通常被列为优先债务。
企业必须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
二、次级债务的偿还在偿还优先债务后,企业将偿还次级债务。
次级债务通常没有优先偿还的权利,而是按照约定的偿还顺序进行。
次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商业贷款:商业贷款是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通常具有一定的期限和利率。
企业在偿还债务时,一般会按照约定的偿还计划进行偿还。
2. 股权融资:企业可能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权益工具来融资,这些融资通常被视为次级债务。
在偿还债务时,企业可能会根据股权融资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偿还。
3. 供应商债务:企业通常需要向供应商购买原材料、设备或服务,形成供应商债务。
在偿还债务时,企业通常会协商与供应商的偿还安排,确保正常经营。
三、其他债务的偿还在偿还优先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企业将偿还其他债务。
这些债务通常没有优先权,也没有明确的偿还次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和能力进行偿还。
企业债务的偿还次序是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和优先级来确定的。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近年来,房地产公司随着市场的需要也在不断兴起,但是一些发展不好的企业就面临着破产。
房地产企业破产也是需要进行进行破产清算,但是必须符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要求,根据严格的清楚顺序,确保每个债权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
要想了解具体的清偿顺序,可以到文中了解。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
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
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
3、进行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报明破产债权,应当遵守法院规定的期限,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的,不能成为破产债权,不得以破产人的财产受偿。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公司⼤多数破产都是因为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势必要对公司所⽋的债务进⾏偿还。
那么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怎么样的?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偿还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在两个以上的,债务⼈的财产⼜不⾜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
破产费⽤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
例如,破产诉讼的费⽤、聘任⼯作⼈员的费⽤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在优先拨付破产费⽤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职⼯⼯资和劳动保险费⽤。
企业职⼯的权利⾸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职⼯⼯资和劳动保险费⽤应当优先⽀付,以保障⼴⼤职⼯重新就业前基本的⽣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清偿财产时,前⼀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直到被执⾏⼈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顺序中,各个债权⼈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例偿付债权⼈的债务。
已作为银⾏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不能履⾏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的财产。
债务⼈已不能对它们再⾏使权利。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和其他债权⼈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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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并不能满足去打工的现状,有条件的就想要自己成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就会导致破产。
当企业破产后就会进行财产清算,然后就会确认公司的清偿顺序,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很多人对破产清算受偿顺序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
▲一、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甲某本人的财产除有抵押的部分外只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债权没有优先之说,都是平等的。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破产公司清算的顺序是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成立的,负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具体的清算,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这是自清算组成立十天之内要通知到债权人的,随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最后一步才会拨付相应的破产费用。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一、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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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简述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核心内容:《企业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
企业破产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清偿?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中明确规定了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分为三个顺序,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补偿金的清偿;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以及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请求权的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3、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按顺序清偿的规则《企业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1、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2、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3、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4、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
&三&、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四、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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