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5号令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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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动试题库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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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动试题库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部分远动试题库数据网及二次安全防护部分判断题1. 安全区Ⅱ允许开通EMAIL、WEB服务。

()→×2. 在Internet上的几个主机可以共用同一个网络地址。

()→×3. 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有:入侵(非法用户的违规行为),滥用(用户的违规行为)。

()→√4. 各电力二次系统原则上必须划分为四安全区。

()→×5. 禁止安全区Ⅰ/Ⅱ内部的E-MAIL服务。

禁止安全区Ⅰ的WEB 服务。

()→√6. 病毒防护是调度系统与网络必须的安全措施。

()→√7. 信道误码率是各个中继段的误码率的总和。

()→√8.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安全防护水平取决于系统中最薄弱点的安全水平。

()→√9. 防火墙产品可以部署在本地的安全区II与安全区III之间、安全区III 与安全区IV之间。

()→×10. 各业务系统位于生产控制大区的工作站、服务器均严格禁止以各种方式开通与互联网的连接。

()→√11. 根据技术原理,入侵检测系统IDS可分为以下两类: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和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

()→√12. UDP是主机与主机之间的无联接的数据报协议。

()→√13. 在生产控制大区中的PC机等应该拆除可能传播病毒等恶意代码的软盘驱动器、光盘驱动器,禁用USB接口、串行口等,可以通过安全管理平台实施严格管理。

()→√14. 电平可分为相对电平和绝对电平。

()→√15. 表示层关心的只是发出信息的语法和语义。

()→√16. 电力二次系统中不允许把本属于高安全区的业务系统迁移到低安全区。

允许把属于低安全区的业务系统的终端设备放置于高安全区,由属于高安全区的人员使用。

()→√17. 非控制生产区中的业务系统或功能模块的典型特征为:所实现的功能为电力生产的必要环节,但不具备控制功能,不使用调度数据网络。

()→×18. 自环测试RS-232C 通道可将接受端(RXD)和发送端(TXD)短接即可。

(完整word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完整word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日期】2004-12-20【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生产技术部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证本厂电力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旳安全,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多种形式旳恶意破坏和袭击,尤其是抵御集团式旳袭击,防止电力二次系统瓦解和瘫痪,以及由此导致旳电力系统事故或,建立山西兆光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特此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明确了山西兆光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旳职责与分工、平常运行与管理、技术管理、工程实行、接入管理、安全评估、应急处理、保密工作等内容,山西兆光电厂各级部门应严格遵守。

3、本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旳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将电力全防护及其信息报送纳入平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贯彻分级负责旳责任制。

4、本制度使用于本厂电力二次系统旳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行、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

5、根据《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旳规定》(国家经贸委[2023]第30号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6个配套文献(电监安全[2023]34号);二、职责分工各级有关部门旳安全职责1、生产技术部附则建立本厂内波及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并报调度中心审查。

2、仪电维护部附则本厂内波及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旳贯彻、有关工程实行工作。

3、发电部及仪电维护部负责本厂内波及到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施旳巡视工作。

4、发电部及仪电维护部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专责人员负责配合调度中心对波及及电力调度旳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进行评估。

5、仪电维护部负责配合调度中心处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事件和平常出现旳问题。

6、生产技术部负责定期向调度中心报送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状况,并及时上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出现旳异常现象。

各级有关人员旳安全职责1、本厂主管安全生产旳领导为本厂所管辖二次系统旳安全防护第一负责人。

风电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制度

风电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制度

风电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依据《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会[2006]34号)的文件要求,为了落实本单位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目标是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电力二次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以及其它非法操作,防止电力二次系统瘫痪和失控,并由此导致的一次系统事故,以保证本单位发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1、组织机构成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生产部,负责二次系统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2、安全分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责任制。

2.1防护领导小组组长负有本企业所辖范围内计算机及数据网络的总体安全管理领导责任。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要求,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2防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日常具体领导;负责制定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报所属电网调度确认;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所辖电力二次系统的公共安全设施,明确各业务系统专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想防护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织研究解决,保障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3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具体进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日常管理维护、巡视、检查;负责汇报二次系统出现异常的各种安全问题,并提出技术解决方案,提请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织研究决定,并负责实施解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问题。

2.4 生产控制大区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DCS、RTU、AGC、A VC 微机保护、电量采集系统等。

各系统专责负责人由使用和维护单位专责工程师担任,负责所辖设备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发现、研究、上报、处理解决等职责。

2024年二次系统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二次系统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二次系统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2篇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3篇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2. 管理职责2.1. 我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

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主管单位共同实施技术监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方案一、序言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经贸委[2002]第30命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动数据网络平安防范的规定?和2004年12 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5]5命令?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保证我公司机组平安、优质、稳定运行,根据?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总体方案?,结合公司SIS系统目前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方案。

二、电力平安防范的总体原那么〔一〕平安防范目标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的重点是保证电力实时闭环监控系统及调动数据网络的平安,目标是抵抗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经过各样形式对系统倡始的恶意损坏和攻击,特别是能够抵抗公司式攻击,防范由此致使一次系统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及二次系统的崩溃或瘫痪。

〔二〕有关的平安防范法例1.2004年12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5]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规定?2.2002年5月,国家经贸委发布30命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动数据网络平安防范的规定?3.2003年12月,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专家组和工作组发布?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总体方案?4.2003年?电力系统平安性评论体系?5.?中国国电公司公司广域网管理方法?6.?中国国电公司公司平安管理标准?7.?中国国电公司公司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技术路线?8.?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保护条例?9.?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保护等级区分准那么?〔三〕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策略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总体框架要求电厂二次系统的平安防范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国家经贸委[2002]第30命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动数据网络平安防范的规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5]第5命令?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规定?进行(设计。

同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公司公布的?中国国电公司公司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技术路线? 中对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范技术方案的有关技术要求。

1.平安防范的基来源那么1〕系统性原那么(木桶原理);2〕简单性和可靠性原那么;3〕实时、连续、平安相统一的原那么;4〕需求、风险、代价相平衡的原那么;5〕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那么;6〕方便性与平安性相统一的原那么;7〕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的原那么;8〕分层分区、加强边界的原那么;9〕整体规划、散布实施的原那么;10〕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结合防范的原那么。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高)1套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高)1套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高级工)练习卷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于2004年12月20日公布,自()起施行。

A.2005年1月1日B.2005年2月1日C.2005年5月1日D.2005年6月1日1.2.IEC60870-5—101-2002规约中,用来表示有一级用户数据的是()位。

A.FCBB.FCVC.ACDD.DFC3.IEC60870—5-101-2002规约固定帧长报文长度为()字节。

A.3B.4C.5D.64.Q/GDW140-2006《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运行检验管理规程》规定,交流工频电量每一电流输入回路的功率消耗应不大于()VA,每一电压输入回路的功率消耗应不大于()VA。

A.1、0.5B.0。

75、0。

5C.0。

5、1D.0.5、0。

755.交流回路中常用P、Q、S表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而功率因数通常可用()来表示。

A.P/SB.Q/PC.P/QD.Q/S6.某一主变压器的档位采集方式采用16进制码,用五位遥信表示,主站收到的遥信从高到低为10011问该变压器现在的档位是多少?A.17B.12C.10D.197.完整描述数据模型有三个要素,以下不属于这三个要素的是().A.数据分类 B.数据操作C.数据结构D.数据约束8.交流采样测量装置的基本误差是指在()下测定的误差。

A.常温下B.参比条件C.室外条件D.室内条件9.220V交流工作电源电压合格的变动范围为().A.5%B.3%C.15%D.10%10.当发生涉及调度数据网络和控制系统安全的事件时,应立即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同时报国调中心,并在()内提供书面报告。

A.4HB.8HC.12HD.24H11.SOE表示A.事件顺序记录B.电能脉冲计数值C.对时命令D.重要遥测12.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基于()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A.ATMB.光纤C.SDH/PDHD.PDH13.奇偶校验是对()的奇偶性进行校验。

二次系统安防试题库完整(最终)

二次系统安防试题库完整(最终)

二次系统安防-题库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剂数据网络平安防护规定? ,国家经贸委[2002] 第30 号令〔或:国家经贸委[2002] 第30 号令是:?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剂数据网络平安防护规定? 〕2. ?电网与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剂数据网络平安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 年6 月8 日起施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OO二年五月八日。

3. ?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5 号2004 年发布〔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5 号令是:?电力二次系统平安防护规定? 〕4. 电力二次系统,包罗电力监控系统、电力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5. 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网及电厂出产运行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处置系统及智能设备等。

包罗电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能量办理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微机继电庇护和平安自动装置、广域相量测量系统、负荷控制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剂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

6. 国家经贸委[2002] 第30 号令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 包罗各级电网调剂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微机庇护和平安自动装置、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剂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调度数据网络〞包罗各级电力调剂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用于长途维护及电能量计费等的调剂专用拨号网络、各计算机监控系统内部的当地局域网络等。

7. 电力监控系统可通过专用局域网实现与当地其他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或通过电力调剂数据网络实现上下级异地电力监控系统的互联。

各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他信息系统之间以网络方式互联时,必需采用经国家有关部分认证的专用、可靠的平安隔离设施。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一、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贸委[2002]第30号令《电网与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与2004年12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5]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公司机组安全、优质、稳定运行,根据《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结合公司SIS系统当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电力安全防护的总体原则(一)安全防护目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重点就是确保电力实时闭环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目标就是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与攻击,特别就是能够抵御集团式攻击,防止由此导致一次系统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及二次系统的崩溃或瘫痪。

(二)相关的安全防护法规1.2004年12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5]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2002年5月,国家经贸委发布30号令《电网与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3.2003年12月,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专家组与工作组发布《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4.2003年《电力系统安全性评价体系》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广域网管理办法》6.《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范》7.《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技术路线》8.《中华人民共与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三)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策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框架要求电厂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国家经贸委[2002]第30号令《电网与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5]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进行设计。

同时,要严格遵循集团公司颁布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技术路线》中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方案的相关技术要求。

1.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1)系统性原则(木桶原理);(2)简单性与可靠性原则;(3)实时、连续、安全相统一的原则;(4)需求、风险、代价相平衡的原则;(5)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6)方便性与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7)全面防护、突出重点的原则;(8)分层分区、强化边界的原则;(9)整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10)责任到人,分级管理,联合防护的原则。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细则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细则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细则批准:审核:初审:编写:年月日目录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总则及目的 (2)4 职责 (2)5 工作内容 (3)6 考核 (6)7 附则 (6)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华电福新能源蒙东分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我公司及所属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兴、姜万伟、梁阳阳、陈明帅、刘文龙、董雨本标准初审人:关明江本标准复审人:杨春雨本标准批准人:周年利本标准委托安全生产部解释。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细则1 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各项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华电生[2005]1375号)3 总则及目的3.1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3.2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分区情况:3.2.1 机组NCS计算机控制系统;3.2.2 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2.3 远动前台、故障信息远传、关口表及远传装置;3.2.4 MIS系统。

3.3 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搞好公司电气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管理,确保电力监控系统与调度数据网的安全,促进能源站安全目标实现,杜绝设备异常与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与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结合能源站有关实际情况制定。

1.3 电气二次防护的目的是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电气二次发起的恶意破坏与攻击,防止二次系统瘫痪或异常。

1.4 电气二次防护的管理范围包括:继电保护与调度自动化网络系统的二次防护。

1.5 二次防护的基本原则是: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1.6 本制度规定了电气专业二次防护的范围、要求以及相应的管理措施,所有人员均应遵照执行。

2.二次防护的具体方案与内容2.1 二次防护的重点是设备边界防护。

2.2 电气二次分为控制区与非控制区,控制区指的是参与数据采集与控制,具备实时性,非控制区指的是数据采集,不控制,具备非实时性。

2.3 电气二次安全分区2.3.1控制区包括:发变组及线路保护、厂变保护、厂用电源切换装置,励磁调节装置、火灾报警系统。

2.3.2 非控制区包括:故障录波器、通讯管理系统、远动数据采集系统、电能量终端系统。

2.4 电气二防护方案2.4.1 电气二次控制区的设备是参与机组安全运行与控制,属于生产过程控制,必须置于安全防护的最高级别。

2.4.1.1 禁止任何人未履行审批手续修改设备软硬件。

2.4.1.2 禁止无资格的任何人利用电脑与控制设备进行通讯与修改参数或逻辑。

2.4.1.3 未经允许,禁止使用U盘或其他存储器在设备上运行。

2.4.1.4 禁止使用公共计算机调试装置,防止设备软件异常感染。

2.4.1.5 禁止任何人使用带有非法程序的U盘或其他存储器在控制设备上运行。

2.4.1.6 禁止将控制区设备与厂内信息管理系统或其他管理系统直接以任何形式相连,如以网络形式相连,必须部署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物理或软件形式)。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日期】2004-12-20【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5 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OC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口);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整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整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目录11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措施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附则展开编辑本段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概念:二次系统即控制、保护一次系统的回路。

一次系统即供配电系统。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编辑本段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措施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附则展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概念:二次系统即控制、保护一次系统的回路。

一次系统即供配电系统。

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七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5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5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1总则1.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全厂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二次系统的安全,保证全厂安全稳定的运行。

1.2工作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4____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____5____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处置方案(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____]第____号令)《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第7稿)《____河南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____》(豫电[____]____号)3.适用范围适用于鹤煤热电厂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故障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件特征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1.1遭受网络黑客、恶意代码及病毒等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攻击;1.2恶意代码或黑客通过与省调相连的链路攻击我厂计算机监控系统;1.3与状态检测系统数据服务器连接的硬件防火墙失效,恶意代码或黑客通过硬件防火墙攻击计算机监控系统2.事件可能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2.1我厂220KV继电保护室2.2通讯机房2.3调度数据网络2.4电力监控系统等。

3.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3.1机组继电保护装置无故障原因接受到跳闸指令,引起全厂停电或对电网无法输出有功;3.2电力监控数据显示错误、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非正常动作、负荷控制失灵、电力通信不正常及数据无法正常传输。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修订)4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修订)4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2010-XX-XX发布 2010-XX-XX实施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目录前言 (4)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电力二次系统 (1)3.2电力监控系统 (1)3.3电力调度运行管理系统 (2)3.4电力调度数据网络 (2)3.5公用数据网络 (2)3.6电力二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护设备 (2)3.7控制区 (2)3.8非控制区 (2)4总则 (2)5安全防护目标 (3)6安全防护设计原则 (3)7安全防护总体策略 (4)7.1安全分区 (4)7.2网络专用 (4)7.3横向隔离 (5)7.4纵向认证 (5)8安全防护总体结构 (5)8.1总体结构模型 (5)8.2安全分区规则 (6)8.2.1 生产控制大区的划分 (6)8.2.2 管理信息大区的划分 (7)8.3安全区互联结构 (8)9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9.1安全区间横向网络边界安全防护 (8)9.2安全区纵向网络边界安全防护 (9)9.3调度数据网安全防护 (10)9.4公用数据网络安全防护 (11)9.5安全区内部安全防护 (11)9.5.1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防护措施 (11)9.5.2生产管理区内部防护措施 (12)9.6电力数字证书技术及应用 (12)9.7入侵检测措施 (13)9.8安全WEB服务 (13)9.9防病毒措施 (14)9.10综合审计平台 (14)9.11远程拨号安全防护 (14)9.12应用系统安全 (15)9.13操作系统安全 (15)9.14支撑系统系统安全 (16)9.15设备备用 (16)9.16数据备份与恢复 (16)9.17容灾 (17)10省级及以上调度控制中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17)10.1省级及以上调度控制中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17)10.2省级及以上调度控制中心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互联实施细节 (19)10.3省级及以上调度控制中心生产控制大区纵向互联实施细节 (20)11地、县级调度控制中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23)11.1地、县级调度控制中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23)11.2地、县级调度控制中心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及纵向互联实施细节 (24)12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27)12.1500K V及以上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27)12.1.1 500kV及以上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27)12.1.2 500kV及以上变电站二次系统互联方案1实施细节 (29)12.1.3 500kV及以上变电站二次系统互联方案2实施细节 (31)12.2220K V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34)12.2.1 220kV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34)12.2.2 220kV变电站二次系统互联方案1实施细节 (36)12.2.3 220kV变电站二次系统互联方案2实施细节 (38)12.3110K V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41)12.3.1 110kV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41)12.3.2 110kV变电站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及纵向互联实施细节 (43)13发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45)13.1火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45)13.1.1 火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45)13.1.2 火电厂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及纵向互联方案1实施细节 (46)13.1.3 火电厂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及纵向互联方案2实施细节 (49)13.2水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52)13.2.1 水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逻辑结构 (52)13.2.2 水电厂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及纵向互联方案1实施细节 (54)13.2.3 水电厂二次系统安全区横向及纵向互联方案2实施细节 (57)14公网业务终端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结构规范 (59)15附则 (61)前言为提高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5号令发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2006]34号文印发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以下称《方案》),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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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七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相应设施。

第八条安全区边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任何穿越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边界的通用网络服务。

生产控制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当具有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禁止采用安全风险高的通用网络服务功能。

第九条依照电力调度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公钥技术的分布式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系统,生产控制大区中的重要业务系统应当采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监管,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输变电部分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
次系统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制度,采取以自评估为主、联合评估为辅的方式,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纳入电力体系。

对生产控制大区安全评估的所有记录、数据、结果等,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范围内的电全应急处理。

当电力生产控制大区出现安全事件,尤其是遭受黑客或恶意代码的攻击时,应当立即向其上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联合采施,防止事件扩大,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应以合同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方式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符求,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命周期内对此负责。

电力二次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的开发单位、使用单位及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扩
第十四条电力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单位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须经过上级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和相构的审核,方案实施完成后应当由上述机构验收。

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设备和应用系统,其接入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须经直接负责的电力调度机构核准。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电力二次系统故障的,由其上级单位按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发生电力二次系统设备事故或者造按国家有关电力事故调查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力二次系统,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电力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二)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网及电厂生产运行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处理系统及智能设备等。

采集与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微机全自动装置、广域相量测量系统、负荷控制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制系统等。

(三)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指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电力生产专用拨号网络等。

(四)控制区,是指由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子网或专用通道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五)非控制区,是指在生产控制范围内由在线运行但不直接参与控制、是电力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子网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第十七条本规定未作规定的事项,适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5月8日发布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全防护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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