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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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论文

院系:财税学院

专业:税务

学号:07250306102

姓名:谢晓蕾

科任教师:阎伍玖

提交日期:2010年11月8日

广东商学院教务处制

姓名谢晓蕾论文成绩

评语:

教师(签名)

年月日

我国环境保护税初探

目录

一、环境保护税的起源及开征的意义 (1)

1、环境保护税的起源 (1)

2、环境保护税的意义 (1)

二、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发展情况 (1)

1、我国环境保护税空缺 (1)

2、环境保护税呼之欲出 (2)

三、我国环境保护税初探 (2)

( 一) 环境保护税的构建原则 (2)

1、公平原则 (2)

2、发展性原则 (3)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3)

4、奖罚分明原则 (3)

(二)环境保护税设置 (3)

1、征收范围和纳税人的选择 (3)

2、税基和税率的选择 (3)

3、税收优惠 (3)

4、征收管理 (4)

四、对环境保护税的展望 (4)

一、环境保护税的起源及开征的意义

1、环境保护税的起源

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欧美各国的环保政策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荷兰是征收环境保护税比较早的国家,为环境保护设计的税收主要包括燃料税、噪音税、水污染税等,其税收政策已为不少发达国家研究和借鉴。此外,1984年意大利开征了废物垃圾处置税,作为地方政府处置废物垃圾的资金来源,法国开征森林砍伐税,欧盟开征了碳税。

2、环境保护税的意义

税收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应该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需求减少,石油、煤炭价格大幅下降,正是国家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有利时机。

环境保护税一旦开征,至少可以有三方面好处:一是减少污染,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指标;二是加大污染企业的经营成本,使企业产生保护生态环境的压力和动力;三是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使政府有更多资金用于治理环境及支持、鼓励、补贴企业开发环保技术、实施环保项目。“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最终目的,是使能源资源的产品价格体现环境成本,理顺稀缺资源的价格,从而降低资源的消耗速度,促进生产和消费向可持续方向发展。”

二、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发展情况

1、我国环境保护税空缺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虽然也采取了一些税收措施,但比较零散且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所占比重较小,无法充分起到调节作用,也无法满足环境保护所需资金。严格地说,我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税,而且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在扶持或保护一些产业或部门利益的同时,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如对农膜、农药尤其是剧毒农药免征增值税,虽然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保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的发展,但农药和农膜的大量使用却直接造成对生态和环境的严重污染和破坏。现行消费税虽然对某些污染产品、高能耗消费品及不能再生和替代的资源性消费品进行征收,但主要政策目标仍是控制和调节奢侈消费行为,强调财政作用,其环保意义不大。

2、环境保护税呼之欲出

国家发改委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显示:反映节能减排的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两项指标进展不容乐观。两年过去了,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等三项指标的完成进度均不足三分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欧成中就此提交了一份提案,认为国家应该择机开征“环境保护税”。

中共“十二五”规划建议:开征环境保护税。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三、我国环境保护税初探

科学发展要求以尽量少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实现尽可能大的产出,走出一条投入少、效益高、可持续的发展之路;和谐社会要求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环境治理保护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因此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税收的形式针对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或产品,为国家治理环境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税制改革的方向,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

( 一) 环境保护税的构建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保护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交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在环境保护税制设计中应体现“谁使用、谁付费”的基本原理,纳税人所承受的税负应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以税收形式迫使污染企业外部成

本内部化,从而保证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这样一方面可以形成专

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来源,另一方面可以纠正市场失效,维护税收公平。

2、发展性原则

建立环保税收体系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要求高、征管难度大,不可能一步到位,应循序渐进,选择实施条件成熟、易于推行的税目先行开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法规,逐步推进。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税款专用是环境保护税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应当把税收用于政府承办的环保设施和重点环保工程上,为环保科研部门提供科研经费,用科技手段来加大环保的力度,调动各省进行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财政专项用款还要由审计部门审计,并向人大财务委员会报告等,以监督和确保款项的使用。

4、奖罚分明原则

对开发环保产品、环保设施、有效使用环境资源的纳税人给予减免环保税支持;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行为的纳税人,以及间接污染环境即导致环境污染的消费品和其他污染产品、设施的纳税人征收重税。

(二)环境保护税设置

1、征收范围和纳税人的选择

环境保护税的课税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及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目前环境污染的内容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大气污染、工业性水体污染和固体物质污染等方面,所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行为。与此相应,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个体经营者。

2、税基和税率的选择

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课征,并视其对环境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3、税收优惠

为了鼓励纳税人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改善,培养环保意识,可利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税收优惠,一是通过税式( 即税收方式和种类) 来实施对环境的治理。环境保护税应利用减免税收和抵免政策等税收杠杆,通过科学、合理设计环境保护税的减税、退税、免税和补贴制度,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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