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
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文字号】苏政发〔1997〕99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7.09.12
【实施日期】1997.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
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1997年9月12日苏政发〔1997〕9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更好地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进程,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
1、利用国际资本推动我省经济和建设事业发展,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吸取世界高新技
术和科学管理成果,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增加人民就业机会,是我省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措施。各级政府要把引进外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
2、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发展不动摇,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产业导向,大力拓宽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开辟利用外资新的产业领域;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改进招商方法,努力提高对外招商水平;完善利用外资的政策,改善服务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3、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的重点产业领域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能源、环保及原材料工业、城市设施改造和经济实用住房建设以及第三产业。但是,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将严格制止。
4、农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在品种繁育、栽培饲养、产前产后管理以及加工、销售等环节积极引进外资,尤其要鼓励外资投向荒地、滩涂等未开发的资源。要努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使之成为引进外资的载体,通过嫁接改造和示范效应,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5、加快省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缓解交通、能源等“瓶颈”制约,既是我省引进外资的重点,又是高质量、全方位吸引外商投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对这项工作要加强规划布局,采取多种引资形式,积极有序地开展。
6、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原材料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引进外资工作,要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相结合。国有企业要研究和掌握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发展研究方向,探索合作交流的可行模式,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地位。各级政府在抓大放小中,对于企业的兼并、股权结构调整和改转租卖要积极寻求各种利用外资的形式和方法。
7、改进招商引资的形式和方法,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重点引资领域的项目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媒体对外公布宣传,便于查阅咨询。做好已投产开业外资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其现身说法和追加投资来形象地宣传我省的投资环境。要逐步减少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替以专项的小分队洽谈和经常性的登门拜访招商。要积极与跨国公司在我国的派出机构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征询其对我投资环境和管理服务的意见。
8、积极拓展利用外资的多种形式。除了外商直接投资以外,引进海外基金和BOT融资、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以及利用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和其他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也是应该积极尝试和大力发展的利用外资形式。间接利用外资工作要统筹规划,建立责、权、利一致的“借-用-还”管理体系,提高还款信誉。
9、进一步优化我省的投资软环境。在对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项目审批、建设施工、监督管理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廉政高效,采取“一条龙”的全过程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0、认真贯彻《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的延伸、配套等协调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