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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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作业 -就业信息收集、应对就业压力的方法和就业权利保护

就业作业 -就业信息收集、应对就业压力的方法和就业权利保护

谈就业信息获取与大学生应对就业时心理调整与权利保护XX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近年来,中国高校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多,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加之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曾几何时,我们还被被誉为“天之骄子”,找工作时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可如今这种优越感几尽消失,面对就业眉头紧皱。

毫无疑问,就业信息与我们能否成功就业以及就业的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认为获取就业信息有以下几个方法:(1)通过学校的各个学院公开栏。

学校收集的信息都会及时传至各学院,或发布在学校就业网的招聘信息栏中。

(2)通过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及其组织的有关活动获取信息。

(3)通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就业指导机构搜集。

这些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人事厅及各市的教育局、人事局。

(4)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5)实习、社会实践、社交等活动。

就业是我们认识和适应社会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很多心理问题。

这些问题是影响其正确择业和顺利就业的重要因素,在就业过程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心理调适的作用.立足于通过自身努力,克服不良心理,使自己保持正确的择业心态。

以利于合理择业、顺利就业。

我们在就业过程遇到心理问题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我调适:(1)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树立正确的就业目标,是维护良好就业心理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

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就业期望值太高,总想一毕业就能找到发挥自己特长和待遇优厚的职位。

而我们大学生在获得一个理想职业的时机还不成熟时。

应采取“先就业、再择业。

在创业”的办法,也就是说在择业的时候不能期望值太高.可以选择一个职业.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增加工作经验,然后在凭自己的实力,通过正当的职业流动,来逐步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

(2)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认识和评价自我是客观的分析自己的兴趣特长、性格气质、能力水平等,检查自己想干什么,能干什么,竞争力如何。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就业促进法》
FOCUS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二)》
另外:《社会保险法》正在起草中
GO
《劳动合同法》是在之前的《劳动法》基础上完善而成, 由2008年1月1日颁布并开始施行。

全法共八章九十八条,具体、详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终止,并特别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有所规定与规 范。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一部分,只有签劳动合同才能规定试用期,且试用期与 劳动期限相关、相对应。


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劳动者承担违约金:①培训服务期中约定承担, 违约金额不超过培训费,培训费只占工资总额的1.5%-2.5%,要求出具第 三方提供的培训发票;②竞业限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劳动 者,离职2年内从事相关行业即违约,反之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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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将近年来国家有关就业

协议不参加社会保险(五险一金,至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如:
“在工作期间企业只负担工资,不负责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一律自负, 企业概不负责。”

设置“霸王条款”、“生死条款”如:“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出现歧义时,企业
有解释权 ;本合同期内,乙方不许结婚,也不许怀孕。”

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或者无序进行人力资源外包。 劳动者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押金、保证金等,违法约定违约金和劳动合同的 终止条款,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附随义务, 侵害劳动者权益。如:“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向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_教案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_教案

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包括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

2. 培养学生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指导学生掌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教学内容:一、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1. 劳动报酬权2. 休息休假权3. 劳动保护权4. 其他权益: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权、公平待遇权、接受就业指导权等二、求职陷阱识别与防范1. 非法职业中介2. 招聘时的收费3. 招聘诈骗4. 猫腻合同5. 其他常见陷阱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2. 寻求法律援助3. 维权途径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同学们,你们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过哪些困难?如何应对?2. 引导学生认识到就业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二、讲解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1. 讲解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基本权益。

2.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这些权益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三、求职陷阱识别与防范1. 讲解非法职业中介、招聘时的收费、招聘诈骗等常见陷阱。

2. 通过互动环节,让学生分享自己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并共同分析防范方法。

第二课时一、复习上节课内容1. 复习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和求职陷阱识别与防范。

2. 邀请学生分享自己在求职过程中的经验。

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1. 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

2. 介绍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如咨询律师、拨打法律援助热线等。

3. 讲解维权途径,如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

三、总结与布置作业1. 总结本节课内容,强调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2. 布置作业: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关于如何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论文。

教学评价:1. 学生对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的掌握程度。

2. 学生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的能力。

3. 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反思:本教案旨在提高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

大学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

二、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第四章 维护就业权益 13
2.学会自我保护
了解各种就业陷阱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必须掌握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自觉遵守就业规范
一般来说,当大学毕业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校不再负责提供就业服务。 ① 不顾用人单位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 ②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无正当理由超过 3 个月未去就业单位报到。 ③ 去就业单位报到后,因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辞退。
二、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第四章 维护就业权益 12
实际工作岗位与求职岗位不符
小李大学所学的专业是会计,毕业前她到某公司应聘会计职位,经过面试后被录取了。但当 她毕业后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 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李被分派去做业务员,这不是小李的强项,但想 到“先苦后甜”,她一直忍受着。但是两个月过去后,公司还是无法确定何时让她回到会计岗位, 她只好提出辞职。这时公司却以她违反协议为由,要求她支付违约金。
培训陷阱
一部分培训机构会伪装成各类公司,招收工程师助理、讲师助教等职位,告诉大学毕业生其 能力不佳、经验不足,应从助理或助教开始,逐步成长。
高薪陷阱
许多大学毕业生由于社会阅历较少,较容易被优厚的待遇、高额的薪资吸引,正式工作后才 发现工作内容与最初协商的不一致,或承诺薪资不能兑现。
二、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自我保护
大学毕业生违约:在现实就业过程中,大学毕业生出于谋求更好的就业机会等原因,向用人 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情况较多,这时大学毕业生应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论文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论文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分析求职各阶段侵权情形及对策大学生们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时就业的流程,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少走弯路,少受损失,成功就业。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法律保障作用。

毕业生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就业权益,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就业权益。

大学生享有的基本就业权利有:1.自主择业权2.平等就业权3.信息知情权4.公平录用权5.违约求偿权求职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招聘面试阶段。

2.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阶段。

3.到单位上班阶段。

一、在招聘面试阶段,我们要注意各种陷阱,例如押金陷阱,信息陷阱,宣传陷阱,智力陷阱,高薪陷阱,试用期陷阱等。

1、仔细观察公司的外部环境和人员情况,办公所在地的环境、公司人员的基本素质等。

这些摆在眼前的实物,绝不能视而不见,它们都可以较为真实地传递出公司的基本情况。

2、正规的单位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若面试地点放在临时租借的民房或者小宾馆,或是现场十分简陋,要格外提高警惕。

3、通过上网找资料、发帖询问等,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概况。

对那些无法通过网站资源追踪其踪影的小公司,可以通过和前台、保安、一般职员聊天了解公司现状。

4、对亲人、老师、专业人士、同学、朋友等进行有目的的探询。

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千万别不好意思张口,他们站在第三者的客观角度,可以为你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5、直接交手,试探虚实。

在面试时,不用只做个回答者,有提问的机会千万要牢牢把握,别轻易失去一次上佳的了解企业的机会。

在应聘过程中,留心观察工作人员的形迹,若是所谓“经理”没有任何专业素养,面试时只谈收钱的肯定是问题公司。

6、在填写个人简历时,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系方式,这样会使所有人都看到你的联系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强烈建议求职者只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若非必要最好不留家庭电话。

大学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

大学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

大学生如何维护就业权益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大学生维护就业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大学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就业权益呢?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为大学生提供一些建议和方向。

一、提升综合素质首先,大学生应该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这包括学术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课外培训、社会实践等方式来提升自己的能力,从而增强自己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多方渠道寻找就业信息其次,大学生要多方渠道寻找就业信息。

除了传统的招聘会和校园招聘活动外,大学生还可以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等途径获取就业信息。

此外,与学长学姐、社会人士建立联系,也是获取就业信息的重要途径。

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大学生在维护就业权益时,还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劳动合同法、职业培训法等。

只有了解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才能在就业中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主动沟通解决问题在工作中,如果遇到问题或者纠纷,大学生应该主动沟通解决。

有什么困难或者疑问,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自己的权益。

同时,要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不要情绪化或者激烈对待。

五、建立自信心和自尊心最后,大学生在维护就业权益时,要建立自信心和自尊心。

面对挑战和困难,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不要轻易放弃。

只有坚持不懈,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就业目标。

总之,大学生维护就业权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需要全面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能力。

通过提升综合素质、多方渠道寻找就业信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沟通解决问题、建立自信心和自尊心等措施,大学生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就业权益,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针灸推拿 09针推2班孟庆来 09503056分析求职各阶段侵权情形及其对策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所以大学生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一)招聘面试阶段1.高职诱惑: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缺失社会经验和就业心切的心理,在招聘时编织美丽的谎言引其上钩、从中牟利。

如一些单位招聘“储备经理人”,但实际工作岗位仅仅是“业务员”。

毕业生就业不仅要主动和多尝试,还要多与有经验的人交流,要办理正规书面手续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利益,不要抱有“中彩”心态去轻信那些“太好”的招聘职位,多方面、多渠道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及背景,看看公司是否正规,业务是否合法。

2.侵犯隐私: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比如姓名、年龄、身高、学历、电话、身份证号等,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

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如工作人员的疏漏、网络软件的缺陷、不法分子的圈套等,这些信息被用来侵害当事人或谋求商业利益。

因此,毕业生求职时不要随便将个人资料留给不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网络时要选择安全防范能力强和可靠性高的网站,同时注意保密设置内容的选项。

在面试时,一些用人单位的提问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与工作无关或者出于恶意,毕业生有权拒绝回答;如果是出于安排合适岗位的考虑或者考察应变能力,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回答。

用人单位因此获得毕业生的个人隐私后,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构成侵权。

3.侵犯知识产权:个别用人单位通过招聘时要求毕业生提供作品或者完成某项设计工作等方式,取得并盗用毕业生的智力成果。

如某软件公司在报刊上刊登招聘启事,招聘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凡应聘者领取考卷一份,实为一项设计项目的一部分。

就这样一场虚假招聘使本应耗费大量人力的设计工作轻松完成。

所以广大毕业生尤其是设计类、计算机类的毕业生应该提高警惕,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用人单位使用作品的可能性。

职场维权作文

职场维权作文

职场维权作文职场维权:大学生就业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导语:大学生往往因为经验不足等问题,不知道如何在职场维权。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篇文章,看看大学生在就业中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业生作为新职业者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依法享有不可侵犯的就业权利。

然而,现实中,毕业生的就业权利往往被有意无意地侵犯,这不仅损害了毕业生的利益,挫伤了他们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他们的职业发展前景。

因此,大学生在求职和试用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能够顺利择业,愉快上岗,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有所建树。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求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即首次就业),二是就业后的权益保护(即劳动关系)。

不同阶段的权益保护有不同的侧重点:前者主要侧重于聘用协议的签订和试用期内的纠纷,后者主要侧重于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首次就业维权建议毕业生在初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知识和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不容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

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

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权利。

毕业生在签约前,应尽量查询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招聘口碑、就业意向、岗位职责、企业文化等。

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实地考察一下工作环境,尤其是不熟悉的单位,未雨绸缪,尽量减少以后在实际就业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随着高等教育普及率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群体日益庞大,就业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相关法律和政策日益完善。

本文将从劳动法律的角度出发,探讨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

一、合法就业权益的内涵合法就业权益是指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平等就业权益:大学生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性别、种族、宗教、出身等因素的歧视。

2. 工作机会平等:大学生有权在符合自身专业背景和能力的前提下,获取与其所学专业相符的工作机会,不受非理性的限制与排斥。

3. 合理薪酬保障:大学生在工作中享有合理的薪酬待遇,不得被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4. 劳动安全保障:大学生在工作过程中享有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受到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

5. 合法权益保护:大学生在工作过程中,有权享受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法律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争议解决等。

二、相关法律和政策保障我国法律和政策重视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保护,并对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法》: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对大学生的就业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职业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法规为大学生提供了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的政策支持,以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3. 就业优惠政策:政府对大学生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创业扶持、就业补贴等,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4. 劳动保护政策:大学生在工作中享受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劳动保护政策,包括工时限制、休假制度、工伤保障等。

三、大学生合法就业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尽管我国已经有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对大学生的合法就业权益进行了保护,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 就业歧视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对性别、户籍、学历等因素的歧视,限制了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障

5.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 一 ) 《 劳 动 法 》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 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 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 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 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 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
动 者的。 法 》
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 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
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 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进行了修正。
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 动节、国庆节、其他休假节日。
1.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个小时;在保

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 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与 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都是为了保护合法的 劳动关系和双方的合法利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特别法,在关于劳 动合同的问题上,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大学生作为劳动者,有权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福利 待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为大 学生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和福利待遇。如果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未支 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和福利待遇,大学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 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未来的展望和建议
展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大学生就业权益保 护将越来越受到重视。未来,政府将进一步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高校将 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企业将更加注重人才的长期发展,提供更 好的职业发展平台;社会各界将更加关注大 学生的就业问题,形成更加良好的就业环境 。
自己的权益,获得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案例二:大学生工资待遇低的维权之路
总结词
工资待遇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所获得的报 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VS
详细描述
小李是一名大学生,毕业后进入了一家企 业工作。然而,他发现自己的工资待遇非 常低,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小李开始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 了侵害。他与企业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 最终成功地提高了自己的工资待遇,获得 了公平的待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引导大学生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和 政策,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使其具 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的能力。
05
案例分析
案例一:大学生遭遇就业歧视的维权之路
总结词
就业歧视是指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导致求职者无法获得公平 的就业机会。
详细描述
小张是一名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他发现很多企业都明确表示不招聘应届毕业生,或 者对非本地户籍的求职者存在歧视。小张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于是他开始搜集相关法律 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企业的义务。通过与企业的沟通协商,小张最终成功地维护了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五篇范文)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五篇范文)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五篇范文)第一篇: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题目:分析毕业生求职就业三个阶段可能存在的侵犯毕业生权益的几种情况,想好预防对策,做好就业权益保护。

三个阶段:招聘面试阶段、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阶段、到单位上班阶段大学生们在就业市场中属于弱势群体,在求职的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可能的陷阱,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了解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毕业就业的流程,从而使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学会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少走弯路,少受损失,成功就业。

招聘面试阶段在招聘面试中侵犯毕业生权益的几种情况:一、歧视行为。

其中常见的是性别歧视。

一些企业在招聘中不招收女生或提高同一岗位女生的学历、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变相对女同学设置就业障碍。

劳动法规定,女性劳动者和男性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此外,还有形象歧视、身高歧视等。

二、虚假广告。

一些企业在招聘会上为了招到情况较好的毕业生,会夸大或隐瞒自己的某些情况。

如果在这种企业上浪费了时间,可能会错失良机,错过真正适合自己的好的公司或岗位。

、三、侵害应聘学生的知情权。

面试时企业会向学生提出各种问题了解学生的情况,而当学生提出问题询问企业情况的时候,企业就会回避问题甚至迁怒于学生,这些都是违反《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的条款的。

四、利用招聘、面试等侵犯学生、尤其是女学生的隐私权。

少数企业会在面试时向女学生提出“有没有男朋友?”、“是否有未婚同居行为?”等过分、无礼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问题,学生有权拒绝回答,甚至向司法部门举报。

招聘面试阶段防止权益侵犯的对策一、端正求职心态,明确求职意向。

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自测题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自测题

题干【单选】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包括以下哪些情况选择一项:◎A.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I B.行政主管部门强制解除同C.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q D.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下列表述错误的有:选择一项:A2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调解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T B.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调解程序G C.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区1D.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前,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下列有关就业权益的表述,正确的是:选择一项:d A.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并不必然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d B.毕业生就业最重要的事情是努力找份好工作,不必花时间和精力关注自身就业权益的保护问题;0C.关注就业权益会被单位认作“刺头”,对毕业生的事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囱D.权益相对人有保证权益享有人权益实现的义务;【单选】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选择一项:A.12小时B.4小时,C.两天"D.一天【单选】毕业生享有某项就业权益,并不意味着选择一项:d A.用人单位若侵害该项权益,就必然面临法律责任的承担国B.在该项权益上拥有权益边界范围内的自由仃C.在该权益范围内,享有要求他人不能妨碍自身权益实现的权利’用D.该项权益没有“边界”,可以无限制地行使权益【单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哪一方选择一项:「I A.劳动争议仲裁机构d B.劳动监察机构d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D.工会【单选】下列对毕业生接受就业指导权的理解,不正确的是:选择一项:0A.毕业生就业指导是高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囱B.因为享有接受就业指导权,所以毕业生有权要求学校作出指导其找到自己满意工作的承诺。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一、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权益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就业过程中除享有普通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一般权利外,还享有许多其他的权利。

(一)就业信息知情权就业信息知情权是指大学毕业生拥有及时全面地获取应该公开的各种就业信息的权利。

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信息公开,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隐瞒、截留用人信息,要全部向毕业生公布;信息及时,应当将就业信息及时向毕业生公布,否则就业信息就会过时,失去了利用价值;信息全面,向毕业生公布的就业信息应当是全面完整的,部分的、残缺不全的信息将影响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全面了解和准确判断,从而影响其对职业的选择。

(二)接受就业指导权就业指导工作对毕业生来说意义重大,它会直接影响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意识、就业方向及求职择业的技巧。

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占据重要位置。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学校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开设专门课程、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规划,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技巧的指导,引导毕业生准确定位,合理择业。

除了学校,毕业生还可以从社会上合法的就业指导机构获得帮助。

(三)被推荐权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是学校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学校的推荐对用人单位选择毕业生起着重要作用。

毕业生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权利。

学校推荐毕业生时应做到:如实推荐,对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不夸大、不贬低,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毕业生,使人尽其才,并激发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公正推荐,根据个人的表现及能力,公平、公开、公正地推荐每一位毕业生,使大家都能够享受到被推荐的权利。

(四)平等就业权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有平等的机会去竞争工作岗位。

毕业生应当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加用人单位的公开招聘,同时还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教案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教案

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了解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应享有的基本权益。

2. 掌握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

3.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重点:1.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种类和内容。

2.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

教学难点:1. 如何在实际就业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教师简要介绍大学生就业形势,强调就业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2. 学生分享自己了解到的就业权益保护的案例。

二、新课讲授1. 介绍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a. 就业信息知情权b. 平等就业权c. 自主择业权d. 公平待遇权e. 接受就业指导权2. 分析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a. 预防性保护: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b. 针对性保护:遇到侵权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如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援助等。

c. 事后救济:在权益受到侵害后,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如何保护自身就业权益。

2. 学生分组讨论,分享讨论结果。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 学生总结自己在就业权益保护方面的收获。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教师提问: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哪些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2. 学生回答,教师点评。

二、实践演练1. 教师布置模拟情景,让学生扮演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体验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2. 学生分组进行模拟演练,教师巡回指导。

三、交流分享1. 学生分享模拟演练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2. 教师点评,强调实践的重要性。

四、课堂小结1. 教师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2. 学生总结自己在就业权益保护方面的收获。

五、课后作业1. 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2. 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关于就业权益保护的论文。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教学手段,帮助学生了解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方法和途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

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规避风险

“口头协议〞说到底就是口头承诺。 许多侵 权案例说明,明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还找 不到说理的地方。 侵权案例:小李大专毕业后,和一家物流企业 暂时达成了“口头协议〞,在该公司试用三个 月,试用合格后再签就业合同。于是小李来到 这家公司做文秘兼市场筹划。但就在试用期将 满时,公司负责人告诉小李,由于他是大专生, 不符合公司的招聘条件,决定终止与他的口头 协议。 同类困惑
侵权案例
陈敏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没有和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她的单位是一家私营 企业,老板承诺试用期满后再给她上 “五险〞。五个月后,陈敏转正了,结 果得的钱却更少了。原因有二:一是企 业员工每个月要扣个人基金。二是要扣 下“五险〞的钱。她原本一个月还有 1000多元,可现在七除八扣拿到手里的 只有几百元。
维权提醒
第一招:如果企业雇主有意与你签劳动合同,最好在雇佣关 系开始时即主动向企业雇主问清楚试用期限、评估标准、试 用期间是否会根据工作能力的考评进行弹性延长等问题。
第二招:如果试用期满后,企业雇主对你的工作还不甚满 意,要延长你的试用期,你就应该要求企业对你不满意之处 向你提出具体的依据(以合同书中规定的录用条件为准).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如何 维护自己的权益及躲避风险
教学目的
使学生了解就业过程中的根本权益与常 见的侵权行为,掌握权益保护的方法与途径,维 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一.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 违法行为及权益保护
❖二、劳动合同的签定
❖三、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
根据央视?东方时空?栏目公布的调查结果, 在 12463名接受调查的大学生求职者中,55% 的人遇到过求职陷阱。而受骗上当后,有 49% 的人选择“忍气吞声〞, 8%的人会“向有关部门 反映〞(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 24%到网站论坛 上发布, 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 老师和同学等。 这一数字也说明,大学生面对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主要内容: 一、求职过程中侵权和##行为
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三、签约、违约、改派和户口托管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
平等就业权 自主择业权 求职知情权 获取劳动报酬权 社会保险权 人事服务权
一、求职过程中常见侵权和##行为
<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行为 1、非法收费陷阱 2、试用期陷阱 3、口头承诺不可靠 4、慎用你的#
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的
不得超过6个月
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 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20条〕
特别注意!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劳动合同期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效力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
1、协商订立
2、强制订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提 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明确提出订立固定 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四条〕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者提出 或者同意订立劳动合同且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2、劳动合同条款
②约定条款 约定条款是由当事人任意约定,法律并不强制.其主要内 容有: 〔1〕试用期. 〔2〕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比方说福利等.

大学生权益维护篇

大学生权益维护篇

大学生权益维护篇第一章:兼职就业类案例案例一兼职学生追讨工资未果案【案情介绍】去年来自华南理工、华南师大等多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数十人,在广州某知名品牌手机公司兼职做促销员时,出于信任,兼职大学生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做一天付50元推销费,按月给工资。

然而,在30多名同学做工两三个月后,公司曾经答应的工资却分文未给,兼职大学生多次追讨却屡屡被拒。

【法条链接】《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二条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案例评析】为保护外出兼职的大学生合法权益,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大学生自己应该采取相应的权益保护措施:1、小心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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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作业
中医系 09中医四班
分析求职各阶段侵权情形及其对策
大学生在求职时可能将面临各种骗局和陷阱。

毕业生在校期间虽然掌握了文化知识和一定的专业知识,还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但总体来说,还缺少人生阅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知识贮备普遍不足。

,为帮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擦亮慧眼。

辨别真假, 提高警惕避免上当,下面介绍一些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违法行为以能引以为戒.
一、招聘面试阶段
1、欺骗宣传
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夸大单位规模、发展前景、工资待遇等情况,或者隐瞒单位实情;有的用人单位千方百计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却设法回避毕业生提出的了解单位的问题。

这些都将导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侵犯了毕业生的知情权。

更有甚者,恶意欺骗宣传,宣称“高薪”“高福利”“高岗位”诱惑毕业生从事名不副实的工作,严重损害毕业生利益。

广大毕业生应脚踏实地,不要投机取巧,不要相信天上能掉馅饼,增强抗拒诱惑的能力,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2、招聘歧视
平等就业都是法律权利,但近些年出现了不少招聘中的歧视行为:(1)性别歧视。

(2)身体歧视。

(3)户籍歧视。

以上歧视行为侵犯了广大毕业生的平等就业权,需要理直气壮地予以谴责。

3、违规收费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对员工地培训费用应当从成本中支出。

因此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区分用人单位哪些做法是合理的哪些做法是不合理的,对于各种名目的收费要坚决抵制。

4、侵犯隐私
毕业生在求职时,会在相关领域如网络和求职材料上留下自己的信息资料,,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泄漏、出售。

因此,毕业生求职时不要随便将个人资料留给不可靠的单位和个人,投放网络时要选择安全防范能力强和可靠性高的网站,同时注意保密设置内容的选项。

在面试时,一些用人单位的提问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与工作无关或者出于恶意,毕业生有权拒绝回答;如果是出于安排合适岗位的考虑或者考察应变能力,毕业生可以视情况回答。

用人单位因此获得毕业生的个人隐私后,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构成侵权。

5、侵犯知识产权
个别用人单位通过招聘时要求毕业生提供作品或者完成某项设计工作
等方式,取得并盗用毕业生的智力成果。

所以广大毕业生尤其是设计类、计
算机类的毕业生应该提高警惕,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采取适当措施降低用人单位使用作品的可能性。

6、虚假试用
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试用期廉价使用毕业生。

规定试用期是正常的招聘行为。

但有些企业在试用毕业生时劳动强度高工资报酬低,在试用期结束后又借口种种理由辞去毕业生,更有甚者,还向毕业生收取所谓培训费。

所以广大毕业生在求职时一定要就试用期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试用期间要注意保留有关工资、工作时间、工作能力的证据,以备必要时维护自己的权利。

7、非法中介
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合法机构,通过广告宣传,虚构招聘岗位,收取中介费后便人间蒸发。

更有些私人机构互相勾结,串通欺骗求职者,举办所谓招聘会,接收大量简历,并不招一兵一卒,意在敛取求职者的钱财。

奉劝广大毕业生不要轻信那些无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和场所,求职应去政府举办或者政府审查许可的有信誉的人才市场和人才服务机构。

一、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阶段
1、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是由学校参与见证的,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派遣、毕业生将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又叫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中就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权利义务内容的约定,应在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予以认可。

一旦毕业生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则同时终止。

2、试用期过长。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考察、了解对方当事人而约定的期限。

《劳动法》规定了试用期的大原则,即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单位如果不同意,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合同必备条款缺失。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至少应具备以下7种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岗位约定方面毕业生应注意避免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

4、违反协议或合同的违约金。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或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但其是有上限的。

现在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

还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只规定单方违约是不公平的,企业违约同样要负责任。

4、合同文本中有违法条款。

如果出现违法条款,虽该条款无效,但是容易导致与企业间的纠纷。

5、其它。

有些企业怕学生签订协议后反悔,收取抵押金或扣留学生有效证件的行为属于不合法行为。

企业签订合同的形式应该规范,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还要加盖企业公章,其缺一不可。

三、到单位报到阶段
1、规章制度也有“药”
收到单位的规章制度后,应该逐条看清楚,同时了解相关劳动法的常识,以免自己的权益因单位的违法规定而受损。

这里还要提醒的一点是,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工资收入就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规定明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学生本人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单位的责任。

2、竞业限制全员化
对“菜鸟族”来说,无论签不签保密协议,都有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

但是,如果单位与根本不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员工也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菜鸟族”就要大胆提出,予以拒绝。

3、服务期无条件设定
用人单位要求设立服务期时,“菜鸟族”一定要小心,因为服务期往往要连带违约责任的赔偿。

“菜鸟族”可以婉转提出,如果单位表示会出资对其培训或给他特殊待遇,那就要求把这些条件同时写入合同中,这样,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了保障。

4一口价工资做手脚
进单位前,就要了解该用人单位的情况,如果该单位一直在招人,且经常在试工期内退工,就要注意了。

如果确定要进该单位,也要向单位提出,加班费应该单独计算,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

5、社保费能赖则赖
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的方式,请行政部门督促企业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

6、试用期花样百出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立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试用期。

单位如果不同意,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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